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玫瑰奴隸王

第22頁 文 / 深雪

    志成父親看得很有興致,志成也看得專心,公子則在旁邊解畫:「這裡是意大利,看,這就是著名的歎息橋,你們准這輩子都沒看過,很詩意的呀,與中國人所造的橋完全不一樣……」又說,「那是法國人的凱旋門,不錯吧,這個角度,能夠把整個建築物無遺漏地拍攝下來,很考技巧。」

    然後,是西班牙的照片:「噢,看過後有了見識,你們便可以告訴別人,西班牙是什麼一回事。這是巴塞羅那,很有藝術氣息吧!而這座古怪奇突凹凹凸凸的建築物,哈,叫什麼名字……」

    太太走過來看,說:「叫什麼大聖堂吧!」

    志成說:「是聖家堂,十九世紀末期由著名建築師高第建造。」

    大家感到愕然。

    志成指了指照片,又說:「這是其中的一個方向,名為『基督之愛門』,上面有六位音樂天使。」

    公子與太太不作聲,而志成的父親則有點尷尬。

    志成父親不好意思地說:「小孩子胡亂說話。」

    公子便說:「他又說得很對呀!裁縫仔,有點墨水啊!」

    晚上回家,父子倆相對吃飯,父親說:「志成,我可沒法像富有人家般栽培你。」

    志成微笑,對父親說:「我喜歡造旗袍,你放心,中學畢業之後我會正式幫助你。」

    志成父親似乎放心了:「我們不用懂得那麼多,只懂得一門手藝就好。」

    志成和應了一聲,但他的心願當然不是如此。

    在他十八歲那年,父親中風,不久後便去世。志成非常傷心,還差一年才中學畢業,但已不得不輟學,他要繼承裁縫店了。他懷念父親,常常哭腫眼睛。父親用過的剪刀、尺子、紙樣上的筆跡,都留下了那麼濃厚的氣息。世上,已沒有親人了。

    靜靜地獨坐一角,志成會想,這些時刻,他不介意那個他到來。他希望知道,這世界上,仍然有一個他熟悉的人存在。活著,真是很孤獨。

    有一天,他又來了,志成對他和顏悅色:「有什麼要考我?」他問得甘心而溫和。

    「當然有!我是你的主人嘛!」有著十八歲半熟美少年姿態的他,把臉仰上半分。

    志成不抗拒,等待他發問。

    主人說:「告訴我——」

    志成微笑。

    主人繼續問:「你想不想父親重生?」

    志成一怔,微笑瓦解。

    主人又說:「但當然,有條件的。」

    志成問:「是什麼?」

    主人笑:「你很想吧!條件是,你要叫我父親。」

    志成立刻拒絕:「你妄想!」

    主人瞪著眼:「叫我一聲你就得回你的父親啊!」

    志成說:「我不會跟著做。」

    此刻,他極後悔盼望過他的來臨。這個人,真令人又愛又恨。

    主人就說:「早說你不識抬舉!」

    志成不理睬他。

    主人又說:「最後一次機會。」

    志成把他趕走:「我不要見到你!」

    「好吧,他永遠不會與你相逢。」主人說。

    志成反問他:「你又知道我們不會再相逢?一日我也死了,我與父親便能重聚。」

    主人微笑,而這個微笑拖得很長很長,長得突兀。

    他說:「你可以肯定你有這一天嗎?」

    志成說:「你不會不讓我死吧!」

    主人聳聳肩:「看情形吧!」

    志成那時候沒把這囂張少年的話放在心上,他繼續打發他走,滿心煩厭。

    日子,比往常更孤獨封閉。

    帶著夥計,往往來來豪門大宅,一天又一天,專心一意地造旗袍。五十年代中期至後期,流行的旗袍都是貼身修腰,短短的,長度在膝蓋上或下,女士都為玲瓏曲線而下一番苦工。有些旗袍料子是透明的,暴露的地方其實只有頸項以下三吋位置,卻又是那麼婀娜性感。最受歡迎的是印花布——條子、格子、花朵、圖案,邊緣處配上蕾絲,加上花扣,再配上珍珠鏈,女性最得體又嫵媚的形象,便創造了出來。

    志成的手工很好,差不多比得上他的父親,常常受到客人的推介,有時候生意多得接不下,他就不接了。他的旗袍,都是他親手造。

    然後,志成二十二歲了,已變成一個大男人,長得健壯、英俊,言行謹慎內斂,為人忠厚謙虛,他的品性,是百分百遺傳自他的父親。

    有一次,主人走進裁縫店,站在他面前,問他:「告訴我——」

    志成說:「我正忙著,沒空回答你。」

    主人說:「我是想問你,為什麼你跟了我那麼多年,你也學不到我的一成?」

    志成抬頭,正想說些什麼之際,主人卻說:「所以你比我低俗得多!」

    說罷,就在大笑中消失。

    志成覺得他無聊,他其實想辯駁。青春期過後,志成已與那個他的距離拉近,志成也長得軒昂得體,當然,氣度與那個他相差很遠。他們已是一對絕對相似的身軀與鏡子,真人與鏡子,同卵相生的孿生兄弟。但志成的身份是裁縫,一個裁縫是謙恭的。

    就在這一年,志成遇上小玫。

    小玫是大戶人家的千金,是藍家中唯一的孩子,聽說父親有偏房,但小玫的母親不予承認,藍太太才是藍家的掌權人,家族的茶莊屬她所有。

    那一年小玫二十四歲,比志成年長兩歲,待在閨中。早前,她往美國留學,但呆了一年,不喜歡,於是又回家來。她讀的是大學第一年,但沒學到什麼,連課也不愛上,美國,令她最懷念的是爵士樂,當地的舅父開了兩家俱樂部,她常常窩在那裡聽歌,回家後,帶了大量的唱片回來,天天在家中播放。

    家族擁有的茶莊在台灣,他們主要經營轉運茶葉往歐美的生意,在香港只有一間小門市。小玫的家在一個山頭之上,四面環山,沒有公路往市區,這山頭上的路都是家族的私家路。

    小玫很少外出,她不喜歡交際,性格很內向,但氣質並不是害羞的那種姑娘,小玫的氣質是高傲的。

    優雅、冷冷、淡淡。

    藍太太聽說女兒想造旗袍,便為她找來不同的師傅,她也不介意每個也試試。本來她穿洋裝,但從美國回來後,她說她只想穿旗袍。

    志成被接到大宅的那一天,在偏廳待了許久,差不多一小時,工人說,小姐有點事,要他再等一等。志成等得悶了,看見窗外是個玫瑰園,於是便走出去看看,那真是個很漂亮的玫瑰園,一叢一叢,種了不同品種的玫瑰花。

    玫瑰園很大,他愈走愈遠,然後開始有音樂聲,輕快的,透著不吵耳的熱鬧。

    然後,他看見一個女郎跪在地上挖泥,她把玫瑰幼小的根莖一株株放進泥洞中。女郎頭上繫上絲巾,布衣的袖折起,戴上手套,穿褲子,腳上是舊舊的勞工靴子。

    女郎背著他,當感到身後有人,便轉過臉來。

    她望著他,半晌,笑了笑。

    女郎有好看的臉,志成不介意與這臉孔的主人說話:「嗨,你種的花很漂亮。」

    女郎說:「這裡所有玫瑰都是我種的,這麼多年來也由我一手種植。」

    志成說:「花了很多心思。」

    女郎見他有興趣,就站起來,指指左邊的桃紅色玫瑰:「這品種叫漣漪,只有兩層花瓣,很大朵,不太香,但樣子清秀。」

    然後又指向一叢白玫瑰,說:「白色的叫雪地華爾茲,當盛放後花瓣會向外綣。」

    她走了兩步,站在一叢忌廉色的玫瑰前介紹:「這是天鵝,很大朵,一朵有六十片花瓣以上,花蕾是白色的,盛放後便變為忌廉色,但雨後,雨點會為花瓣打出一點點的水印。通常一般玫瑰在雨後會更艷麗,唯獨天鵝不一樣。」

    她繼續走前,又說:「這一種深粉紅色的,圓圓的,有一個漂亮的名字,Breathless……Breathless中文即是……」

    志成替她說了:「屏息靜氣。」

    女郎望著他,怔了怔,低哼了一聲,她想不到他的英語那麼好:「是的,屏息靜氣。」

    然後志成問:「正在播放的是什麼歌?」

    女郎說:「DukeEllington的爵士樂,你有沒有聽過?」

    志成說:「Duke,即是公爵,但我沒聽過。」

    女郎微微一笑:「你也知道Duke是公爵,可知他所領導的音樂,是多麼有氣派與格調。」

    氣派與格調,志成仰慕這樣的形容。

    志成問:「你們的小姐喜歡聽?」

    女郎又笑了笑:「是的。」

    志成又問:「你們的小姐喜歡玫瑰?」

    女郎點頭:「因為她叫小玫。」

    志成又說:「但她種的都是大朵玫瑰。」

    女郎忽然覺得很可笑,她連續笑了很多聲。

    志成指著一種大大的、橙色與黃色混合的玫瑰,問:「那種叫什麼名字?」

    女郎說:「Michelangelo。」

    志成說:「米高安哲羅?那個偉大的雕刻家?」

    女郎說:「他更是建築師與畫家。」頓了頓,繼續說,「這種玫瑰像是從黃色底色畫上一條條橙色條紋一樣,於是以偉大藝術家的名字命名。」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