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玫瑰奴隸王

第21頁 文 / 深雪

    「不!」志成握著雙拳,突然感到厭惡,「你亂講!」

    「對不起,因為我的存在,所以你永遠只能平庸、沒出色、次等。亦因此,你永遠要仰慕我、崇拜我、以及模仿我。」說罷,男孩高興滿足地哈哈大笑。

    志成下了逐客令:「我不要再見到你!你以後也不要再來!」

    男孩收斂起笑聲,轉瞬間就目光炯炯,他牢牢地望著志成,繼而說:「發惡?我是你來命令的嗎?」

    男孩的聲音突變,變成如成年男人般厚與沉重。

    由於事出突然,志成看見小孩面貌的他,卻聽見大男人的聲調,免不了心生怯意,他稍為後退半步。

    男孩說:「我是你的主人,我想怎樣就怎樣。而你,我要你怎樣,也就怎樣。」

    說完後,男孩逐步移近志成,最後,大家面貼面了,本來只在四目交投,冷不防男孩忽然張開大口,愈張愈大,已經大得不像一個人的臉了,那簡直就是橡膠人才可以做得到的事。

    志成嚇得向後縮躲。更可怕的事發生了,男孩的口張大得如鬼魅的臉孔,繼而一口把志成的頭顱吞噬,那張大的口含著了志成的臉,志成在那大口內掙扎、窒息、尖叫。在這一刻,他才省覺,這個比他各樣都優勝的小男孩,根本不是來與他做朋友。

    「放過我——」志成雙手亂抓,他懇求。

    他的表情痛苦,以為自己快要死了,卻在偶然張開眼時發現那個大口早已不存在。

    男孩又再消失得無影無蹤。

    他來去自如,他任意妄為。他發號施令,他要另一個他馴馴服服。

    他控制他,他玩弄他。

    他不是來與他一起玩的,他是來玩弄他的。

    他是主動;而另一個他,只是被動。

    從此,志成等待男孩的心情便不再相同,他有更多準備功夫,要與那個自傲的漂亮男生競爭。

    「你嚇我?好吧,我沒有你的怪異,我讓你扮妖怪。你比我好?也好吧,我讓你逞強,只是我也不能輸。」他下了決心。

    有一次,當男孩來了之後,志成把握機會發問:「告訴我,為什麼血是紅色?」

    男孩不慌不忙,便回答了:「因為血液中有紅血球,而紅血球中含有血紅素。」

    志成不得不服氣。

    輪到男孩發問:「告訴我——」

    志成瞪著眼,他希望那問題是有關乘數表的,因為他剛學會了背誦;又或是關於火山的,科學堂上才剛教完;更或是英文的動詞運用也不錯,他很熟悉。

    然而,那問題卻是:「海市蜃樓是怎樣產生的?」

    「啊?」他在心中叫了一聲,他連海市蜃樓是什麼也不知道,未聽聞過。

    男孩看透了他,冷冷地笑。

    當然後來志成就查到了,唯有等待下一次才能回答。亦因為不能看著自己輸,志成的知識水平比同齡小孩高很多,他一直考第一,後來更跳了一級。

    大家也封他作「天才兒童」,只有他自己才明白,事出有因。

    他暗暗地感激那個男孩子。

    男孩的品格雖然差勁,但也有功勞。

    志成已體會到,他與他之間的複雜關係。那男孩還是沒有名字,有時候他迫志成稱他作主人,有時又是陛下,亦試過要志成稱呼他為天主,志成知道他太不像話,死也不肯叫。

    如果不是那個男孩,志成只會是個滿足於現狀的小學生,志成是明白的。

    青春期到了,志成開始變聲,又長出稀疏的鬍子,外形尷尷尬尬。而那男孩,成長得與志成一模一樣,只是他的眼很有神采,沒有那些醜鬍子,他有的是一大片的青色平原,早上剃了晚上就濃密地長出來。他的聲線早變成大男人那樣,充滿力量。當志成臉上長滿暗瘡,他卻一顆暗瘡也沒有。他是完美的、無瑕的、光潔明亮,如一個王子。

    他自稱王子,然後強迫志成稱呼他。

    「不叫!」志成覺得無聊。

    王子說:「但你不能否認,你內心的深處正認同我。」

    「我認為你鬼鬼祟祟。」志成不理睬他,他正忙於在裁縫店的布匹倉中挑選布料,他現在於課餘正式學造旗袍。

    然後,他感到臉上赤赤痛,伸手一摸,發現臉上長了很多很多濃瘡,比往常多了十倍。

    「你……」志成指著他。

    王子說:「你跪拜我啦!」

    「我幹嗎要跪拜你!」志成很憤怒。

    王子說:「並且讚美你的主人!」

    志成斥喝一句:「無聊!」

    然後,他連手背上也長滿了暗瘡,變成了毒瘡少年。

    王子說:「你是麻瘋病人。」

    志成說:「好了,別過分。」

    他不滿意,可是王子似乎更不滿。他以成年男人怒哮時的聲音道:「你以為我是玩的嗎?我要你怎樣稱呼我你便怎樣稱呼我!你以為你是誰,與我討價還價?」

    志成的心一寒,便噤聲。原本,立定主意不怕他,但王子身後有一股氣場,令人無能力抵抗恐懼。他怕了,寒意由皮膚滲進肉中,再滲入骨。

    他低聲說:「王子。」

    王子聽罷,仍然不滿足:「我改變了主意。」

    志成屏息靜氣。

    王子說:「叫我主人。」

    志成叫不出口。

    「叫我主人啦!」主人於是呼喝他。

    志成抬起頭來,望著這個人,這明明只是他自己,只不過比他好一點點,就能成為主人嗎?

    不甘心、憤怒、無奈,統統壓抑著,沉澱到心坎的最深處。

    主人問:「要不要連內臟也生瘡?」

    志成擔心,他知他做得出:「主人。」終於也叫了。

    主人笑了,是那種熟悉的狂笑,哈哈哈哈哈!

    今日,大家都十多歲了,那笑聲,當然雄渾得多,是故也恐怖得多。

    他在狂笑中說:「叫了一次主人,我就是你終身的主人!」

    主人開始推碰他,先推他的左邊肩膊,他向後退了,又推他的右邊,眼看他沒還手也沒倒下,主人便索性雙手一起推,用力猛了,志成便跌下來。他很想哭,這是屈辱。

    「人醜、腦袋又蠢,推兩推便坐到地上,為什麼別人死你卻不去死?」語調十足那些欺

    壓低年級學生的霸道少年。

    志成垂頭咬著牙,他想辯駁,卻又不知怎去反駁他。有時候,他也自認是這樣——又醜又蠢,是一個無能力反抗的無用鬼。

    主人歎了口氣:「唉,算了吧,你悶死我。」

    志成問:「告訴我,你可否放過我,不再來煩我?」

    主人流露著啼笑皆非的神態:「我煩你?當初,是你每天等待我,祈求我的來臨。」

    他又說中了,當初的確是如此。

    「所以我才選中你嘛!」主人輕佻極了,「是你選了我呀!」

    志成又沉痛地歎息,說:「現在我不盼望你來了。」

    「不!」主人像聽到不可置信的笑話那樣:「才不!你不知多想我來,你不知多喜歡我!」

    志成反抗:「我不喜歡你!」

    主人笑,笑完之後說:「你很喜歡我,因為你想變成我。」

    志成抬頭望著他,看了那麼一刻,忍不住哭了出來。

    是的是的,的確如此。他希望似他,充滿著世間一切智能、無敵的自信、無所懼怕。

    所向披靡,英俊挺拔,而且,可以控制別人,而不是被人控制。

    「淚包,不要哭了!」主人用手推了志成的前額一下,志成就全身震盪,他看見主人的形象淡退,然後隱沒,而他全身上下的濃瘡,就在同一刻消失。

    他沒有噤聲,卻一直哭。他知道,他與他以後都會沒完沒了,他會永遠地屈服於那個自稱主人的兇惡之下。

    志成就是這樣長大,避又避不過他;說得準確一點,他與他,是這樣一起長大的。

    他欺侮他,他忍受著他的欺侮。相生相剋,是另一種相依為命。

    在十六歲那年,他縫製出第一件旗袍,那是一件粉橙色的旗袍,印有梅花,有袖,雙捆邊,粉紅色蝴蝶形盤扣,單襟,領子高,長度及膝,小開叉,這是一件精緻的作品。

    然後他發現,造旗袍的專注與盼望,使他暫時脫離他。衣車平穩而連續的聲音,是最有效的安慰劑,撫慰了他年輕卻沒停止受創的心靈。

    在旗袍的溫柔中,那欺壓不存在、無處可站。

    卑鄙的事情,無法在詳和與柔情之中站得穩。

    父親帶他進進出出富有人家的大宅,替那裡的太太小姐造旗袍。他長得正氣,也年輕,量身的工作就由他做,很多時,女人會與他說說笑,讚他長得英俊,又問他有關學業的事,志成總是開朗光明大方地響應,女人都喜歡他。

    富家公子有時候會坐在一旁欣賞妻妾們量身和選擇布料的畫面,因為,看著喜愛的女人被陌生的男人量度尺寸,是好看而性感的事,女人都有那彷彿紅杏出牆的嫵媚之態,特別婀娜嬌嗲。

    公子們風花雪月,以茶點招待志成父子,父子倆客套地吃一些,然後,又把旅行的照片給他們欣賞,那是五十年代,並不是很多人去過歐洲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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