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文 / 凌塵
但是答案沒到手,很煩悶,一煩悶我就會想找些奇怪的事情做做,我瞪著戒指,開口問盧頌霖要打火機。
「你抽煙?」盧頌霖有點納悶,遞了支銀色的打火機給我。
「不是。」
我接了過來,將左手鑽戒摘下,右手「叮」,一聲打著了火,臉上笑得很愉快,暗暗積存了滿肚子壞水:「聽說真金不怕火煉,真鑽卻很怕火燒,上化學課時老師說過鑽石的主要成分是碳,一燒就完蛋,可惜學校的經費不足,我從來沒做過這個實驗,一直不曉得燒起來會變成什麼樣子;是會燒成一團灰呢?還是或者像巧克力一樣融掉?還是像保麗龍一樣燒為黑黑的一團……」隨著打火機越來越接近鑽石,我偷覷著盧頌霖森白的臉孔逐漸由暗而暗,由暗變青。
「不可以!」最後他終於大叫,我猛然將火吹熄,一把抓回打火機,喘著氣,肯定將我當成了踢館的。
「不過是顆鑽石嘛?何必緊張。」我笑笑地說,不知死活道。他這種人應該開得起玩笑。
盧頌霖深呼吸一口氣,驚惶略去,回復他的斯文沉穩,「但這顆鑽石質是我這兒所有鑽石中最低的,純度和亮度也是一級的,雖然沒什麼設計和陪襯,鑽石本身也不過0.25克拉,二十萬的價格可遠遠超過同樣大小的其他寶石,你……不要暴殄天物!」
「二十萬?」我興味盎然地問。乖乖!這一燒可不得了!鈔票丟進海時也不過如此了。
「嗯!二十萬。」盧頌霖嚴肅地點頭,見了我壞壞的笑容,他也應曉得漏了口風。
終於還是讓我探出來了。二十萬,盧永霖還是真是慷慨。
「鑽石的價值,取決於它的成分,然後心來衡量,總價二十萬?」
火為一燒,不就是灰飛煙散狀。
「在不同的鑽石,只管價格的人眼裡,也許是這麼區分,但對我這種愛鑽成癡的人來說,它的光芒不但有生命的,還是無可言喻的美!」盧頌霖略略激動,在發覺面前對著平靜無波的我根本是對牛彈琴後,他緩道:「這是我最喜歡的一顆,區區二十萬不足以形容我對你的喜歡!本來是我私藏的東西,可惜我女朋友手指不合適,不過,我可能不是個好主人;但是,別人也許會好好照顧它,卻不一定比你更適合,所以還是代我哥給你吧!」
我笑了。我這種不懂珍惜的人來戴它,真的很浪費,對於盧頌霖那種「寶貝所托非人」的感覺,我多少可以模擬出來。真是委屈了他的寶石。
將鑽戒重新戴好,我細細地看著,並沒有的高價而拒收,來日我和盧永霖若是分道揚鑣,這將是永恆的紀念——只要它不碰火!
「不生命的?無可言喻的美?」我喃喃自語。這是盧頌霖對著這顆鑽石的評價——無價的?
在世人的眼裡,男女的愛情,婚約的見證,人們看的是那二十萬還是它有生命的,無可言喻的美?有多少人懂得領略,珍惜愛情的美,如同懂鑽石的人懂得領略、珍惜鑽石的美?起碼,我第一個就懷疑自己不能!
美嗎?美在哪裡?我只看得見晶亮的閃爍的星芒,說實在的,確實美,但這種美,我從水滴、玻璃、水晶,甚至盧永霖的眼睛中,一樣找得到!這算是我有眼無珠吧!區別不出其中感動緣由,還是奇怪為什麼小說裡,電視中,一個個女人見了它就感動得痛哭流涕?若說感動的是它背後所代表的婚盟,為什麼我沒有產生悸動?腦海浮現的除了亮晃晃的星芒外,就是那大大的二十萬的錢……就算有膚淺好了。
我搖晃著左手,將星芒拉長,任其交織,飛舞。
「同時也是無堅不摧的。」我抬頭迎向盧頌霖的笑容與解釋:「它的密度大,硬度夠,可以算得上是無堅不摧了,甚至其他寶石也不是對手。人們把它當成婚姻見證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無堅不摧?這是人們對於愛情和婚姻的期望吧?很偉大的期望,可惜它並不是沒有缺點,它怕火!
「無堅不摧……」我咀嚼著它的意義,隨手撫了撫躺了一大堆鑽戒的玻璃櫃面。
「你……你想做什麼?」盧頌霖搶著將手貼櫃面,阻擋我的手接近他的玻璃:「我知道你是個用功的學生,你很乖!可是,拜託你不管化學課學了什麼,千萬不要用我的玻璃做實驗!」
「嘎?」他以為我要用鑽戒在玻璃上刻花啊?「好主意!你不說我倒沒想到。」我笑嘻嘻地摘下鑽戒,決定如法炮製。
盧頌霖忙著阻止我:「我老哥到哪裡去認得你這個魔女?似乎還是個很用功的魔女。」他苦笑著。
很用功?他該收回這句話,我還曾經差點畢不了業啊!魔女?剛才他還很客氣的稱我一聲美女,轉眼間我就成了魔女?的確,打算燒他的鑽石,劃他的玻璃,是可以稱得上魔女了,仗著我們還算「相談甚歡」,一見如故,所以盧頌霖似乎不怕得罪我,隨口給了我這個稱呼,一如我知道他開得起玩笑,才也佯做破壞狂。
在林琪珊的眼裡,我應該也算得上是個魔女吧?搶走她的心上人的萬惡魔女,死一百次也不足以謝罪。雖然我也看她不怎麼順眼。
結果,這天我沒有等到盧永霖,也沒接到他一通電話,又讓一個失眠夜將我卷時無邊的黑暗,無盡的茫然。
對於日漸疏離的都市人而言,也許婚禮是個相聚的機會,對人情味濃厚的鄉下人來說,更是湊熱鬧的好理由。
我就在這種狀況下,被我親愛的媽媽和可愛的爸爸打包成精裝娃娃,當成和平親善大使,架去吃二表哥的喜酒,兼幫忙收禮金。
又是吃喜酒!我親愛的媽媽和可愛的爸爸背後,各自擁有一批龐大的新族,散在全台各處,我從去年年頭吃到年尾,一年吃上六七頓都有,九八年才開始,開春第一炮變輪到台北的二表哥了?他才大我兩歲哩!糟糕,這個壓力不小。
「雅雁啊!在外頭工作那麼久,今年幾歲了?有沒有男朋友啊?幾時輪到你請吃味喜酒啊?」
果然!好的不靈壞的靈,大吉!這個聲音是同桌的……我的仔細的算了算,我親愛的媽媽的幾個表哥的老婆,我叫舅媽才對!
我陪著笑臉順著將年齡減了兩歲,好減輕一點壓力。
「奇怪,幾時你變得比我年輕了?親愛的『妹妹』?」這個聲音是……我可愛的爸爸的女兒兄弟,哼!我老弟!竟然拆我台。
我尷尬的朝眾人解釋:「我算實歲,算實歲……」
「雅雁,還是在那個貿易公司上班喔?女孩子早點結婚才是真的,在外面不管事業做多大,最後還是要嫁人的。」這個聲音……我親愛的媽媽的阿姨的老公,我要叫……什麼?腦子有點混亂了。
我客氣地笑了笑,連連稱是。現在可不歸女權感言的時候,不然我就等著被一群長輩削皮吧!
「啊!上回我要去日本,順便想問問你想要什麼,要幫你帶了!結果你那個公司電話怎麼說是家三溫暖?我又沒有你住的地方的電話……」
這個聲音是……我懶得想了,笑笑道:「我公司電話搬家了,今天忘了帶名片,下回再帶給您一張。」開玩笑!我住的地方的電話號碼比金的密碼還寶貴,豈能輕易示人?
親戚問我要名片,總是被我搪塞過去。專職寫作兩年,我已經兩年湍外頭工作了,便對外一概宣稱自己仍在兩年前的那家貿易公司上班,要讓親戚知道我是個寫小說的,天下不大亂才怪,看看所有親戚的小孩,念研究所,念博士,當老師考公職、律師、會計師……要死了,這些人類這麼會忘書幹什麼?難怪我親愛的媽媽和可愛的爸爸是如此的合作無間,和我密切配合,一概不讓人知道我是個寫小說的;三餐不繼的藝文小說家,讓親戚知道了多——遜!
幸虧我老弟還念了個碩士,為親愛的爹媽增添了一點光彩,許多批向我的茅頭轉了過去,呼呼?老弟唯有這個時候還有點好處。
我很烏龜地縮著脖子,頭低低地猛吃菜,接受著千篇一律的詢問。
吃完喜酒,在親愛的媽媽監視下,在眾人的齊志祝福中,我照例和新娘握握手,沾沾喜氣。得了把一年都不知沾了幾次,打從我念大學起這麼多年,沒嫁出去就是沒嫁出去怎麼握還不是一樣的?
形式就是形式,既然是必要的,反正也無妨,我乖乖地握手,還特別注意到以往一直忽略的新娘左手上的鑽戒。
似乎比我的稍小吧?我也分不出好壞,趁著親愛媽媽和可愛的爸爸同一批批親戚話別的時候,偷偷揪著新娘問二表哥道:「你們的戒指多大啊?我也有一顆耶!「我和二表哥小時候感情不錯,套交情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