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頁 文 / 梁鳳儀
「還認得你自己來嗎?」杜懿翎嫣然一笑,默默地望了子明一眼。「看,你就站在柏文的旁邊。」
子明細看著,原來其中一張照片是他們中三的全體照。子明怎麼會認不出自己來。那年才不過十五歲,渾身的俊朗挺拔,瀟灑自如,早已是鶴立雞群,傲視同儕。回心一想,為什麼杜懿翎這麼懷舊?十多年了,還要把這樣一張陳年舊照帶在身邊,中三時的一群同窗,果真值得如此珍惜?就子明本身而言,除了像柏文這一兩個交情特別深厚,或者是當年班中真個出類拔萃的,還能記得一二之外,其餘的只怕在街上碰個正著,亦不能叫出名字來了。杜懿翎會如此長情,抑或是其中有什麼風流人物,讓她好久好久也忘不掉……子明抬眼望清楚這面前的故人,但見她那對深邃而若有所思的眸子,罩上一層煙霧似的,迷離若夢。
子明頓時間幾乎要聽到自己的心跳,他肯定自己的眼神一定流露著一份頗為狼狽的興奮。子明只得挺挺胸膛,倒抽一口氣,把自己的浮蕩心神平定下來,再瞥向另一張照片趕快找話題去。
「這位是……」另外一張照片裡,他看到一位矮矮胖胖、六十開外的紳士型男士,親切地摟著杜懿翎合照。「你爸爸?」
「我總是替祖林叫屈。」當他們用完晚飯,坐在餐廳一角喝甜酒時,杜懿翎才輕描淡寫的答覆子明剛才的問題。「我跟他在一起時,不相識的人總愛把我們認作兩父女。我和祖林結婚時,人家也以為是我爸爸把我帶進教堂去。」
子明正在呷著餐後酒,頓時間,都嗆進他的喉嚨裡。他竭力的忍耐著,用餐巾掩著嘴,不讓自己咳出來,可也無法掩飾已漲紅了的臉。
杜懿翎是輕鬆如昔的坐在那裡,在燭光下,精明有致的眼睛,猶如迷迷濛濛,平添一份落寞無奇、飄飄裊裊的情意。
子明看得一口就幹掉自己的杯子。這是一個怎麼樣的女人?子明直覺地感到原來她還不過是個拜金主義者,不惜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但為何還能揮灑自如若此?
「你喜歡跳舞嗎?」杜懿翎把眼光移到舞池上,正有幾對男女,踏著有節拍的舞步,親切而其風采地跳著華爾滋。
「不,我很少跳舞的。」子明很迅速的回答。心裡明顯的對眼前這個女人起了芥蒂,曾經是使自己剎那傾心的,卻可以在霎時間罩上一層俗氣,千萬則讓自己成為她排遣寂寞的工具之一。「走了一整天,你會不會很累?我送你回去吧!」
「嗯,也好。不過……子明。」杜懿翎凝望著他,「好不好先把我載到洛克菲勒中心走一圈?」
子明沒有辦法反對。誠然,在幾乎否定了杜懿翎的高尚人格之後,他感到彼此之間有著一段遙不可及的距離,但他總得維持自己一貫的風度。
當他們到達洛克菲勒中心廣場時,時間不早了,可還有不少行人,團團圍繞著黃金色的紀念像,大概希望今晚能做個黃金夢。
他們倚著欄杆,久久沒有說話。
「要回去了嗎?」子明有點莫名的不耐煩。「我怕入夜了你會冷。」
「不,子明,難得今天我見到你。」她的說話似乎有點唐突,可是語音還是淡淡的,保持著一股磁性的定力。「我必須把握著這個機會。」
子明錯愕地望著她。
「我不想這麼早回去,十多年了,我一向睡得很少。」
「為什麼?」
「因為我沒有夢。睡覺只成了維持生命的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完全沒有享受可言。」她柔美的望著他,眼波很清很媚。「你奇怪?自從中三那年我離開了母校,我就一直過著無歌、無詩、也無夢的日子。」
子明感到一陣陣的寒意,宛似被遺棄在撲朔迷離的五里霧中。他把雙手插在大衣口袋裡,打從心底裡冷出來。
「子明,如果你愛了一個人十多年,一旦有機會讓他知道,你會怎麼樣?」
「我,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說我沒有這種經驗。」子明在心裡詛咒自己,從來沒試過應對得這樣沒意思。「也許你應該……告訴他的。」
「我很傻,放在心裡十多年的一大堆話,日夜希望在重逢的時候對他說。可是,見面了,就連一個字也說不出來,談別的卻談得起勁,唉!」她幽幽地歎一口氣,聲音放得更輕、更柔、更清晰。「我很後悔。難道真要等到六七十歲了,不再感到什麼是女人的矜持時,才拿著手仗,一拐一拐的跑去叩他辦公室的門,告訴他:
「自從中三那一年,我一直沒法子忘記你。」
「人生是什麼?是一千個抑或一萬個無可奈何?我那麼不願意只能愛一次,偏就是只讓我愛一次。」
「那麼……」子明插在大衣口袋裡的手在戰抖著,他的心在怦怦亂跳,眼看著那對水靈靈的含情眸子,要把他引進一個什麼樣的感覺的感情陷阱裡。
「你丈夫……」
「我一定得嫁祖林。」她把薄薄的嘴唇一提,出現一個慘淡無奈的微笑。
「他是一個只需要人陪伴而無需要我去愛的男人。我沒有多餘的情愛,只有一具無靠的軀體,這不是很公平嗎?況且,怎麼可以叫我這樣一個不中用的女人去承受精神和物質兩方面的沉重負擔,我既不能擺脫感情的羈絆,最低限度我希望在生活上無牽無掛。」
子明把手從大衣口袋裡伸出來,考慮了一下,就扳在杜懿翎的肩膊上,讓她瞧著他。水柔柔的眼睛蒙上一層淚霧,一臉的秀麗,再加上一份寥落無依的清冷,好令人遐思,好惹人憐愛。
子明忽然間覺得如果再想著那張曾令自己反感的老夫少妻照片是何等多餘與愚昧。現在他腦子裡只有一個清純可喜,晝夜希望能活在夢中,有詩有春風的日子裡的小人兒。為什麼不讓他在中三時就知道?
「子明,我應該讓他知道嗎?」
「當然該讓他知道。為什麼不?總不會為他帶來痛苦,極其量是遲來的春天要平添一點點惆悵,加上七分的喜悅,也還是值得有餘。」
「我提不起勇氣。」她垂下了頭,像個可憐巴巴的小女孩。「好不好有機會你就讓他知道,在這世界上,有人一直保存著他從學校後出給我摘過的那朵蒲公英?」
「好的。」不錯,子明念中學時最喜歡跑到學校後出去玩。可是,他不斷的思考著,曾幾何時自己給她採了一朵蒲公英?那兒長有蒲公英嗎?
「你不問問他是誰?」
「他是誰?」子明機械化的重複著。
「袁柏文。」
「袁柏文?」子明嚇得縮回了搭在懿翎肩膊上的手。
他腦袋白茫茫了好一陣子,才慢慢恢復知覺。
袁柏文,杜懿翎一心一意愛的是他?想的是他?袁柏文是子明的好朋友,他之所以跟袁柏文合得來,完全是因為袁柏文有一份愚憨的真誠,和從小就對子明五體投地的敬佩。不論在才、貌、家勢上,子明比袁柏文高出不知多少倍。現在要子明去形容袁柏文,也真叫他為難。總之,他長了一張非常平凡的臉,一對不大的單眼皮眼睛,不高的鼻子,略厚的嘴唇,個子不高,皮膚扎扎實實的。隨便在街上拉一個中國男人,也能有三分像他。
袁柏文算是很勤力讀書,用以補救他的不足天分,成績總還能維持中庸。待人接物,溫和不失,屬於不會開罪人,也不會叫人記得的那一種。中學畢業後,袁柏文嫁到加拿大的姐姐把他申請去了,就在多倫多工作,熬到今天大概可以有資格維持一個中等小家庭。
到了這個時候,杜懿翎就告訴他自己愛著這麼個袁柏文十多年?
「我在多倫多逗留過兩天,見著他,可總提不起勇氣。袁柏文告訴我,他過些時會來紐約看你,你們是好朋友嘛!」
當然,子明和佰文是好朋友。
當子明踏著油門,把車子駛向希爾頓酒店時,腦子裡一片渾噩,他竭力在思考中三時的袁柏文和杜懿翎,甚至乎自己……子明有點啼笑皆非。
車子停在希爾頓酒店門口。
「明天還有時間跟我吃午飯嗎?」子明把頭伸出車窗外問。
「看看吧!我再給你電話。」杜懿翎回頭向他笑笑。「明早我還得去Tiffany買點小首飾。」
寫於一九七五年初夏美國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