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頁 文 / 梁鳳儀
穆澄突然間傷心地哭了起來。
怎麼可以有事發生了,還是孤零零的一個人守在屋子,無人關懷、理會、照顧、打點、幫忙?
還是獨個兒撐下去,直至無能為力的那一天一時!
哭得連鼻子都塞了,穆澄只有微微張咀呼吸,辛苦得簡直不成話。
穆澄搖電話到政經日報去,找甘正賢。
對方一聽。就問:
「誰找甘老總?」
「我是穆澄。」
「你找他什麼事?」
「可否請他聽電話?」
穆澄由焦急而變為憤怒。語調十分強硬,說:
「我有急事找他,請通傳,否則,我要親自跑上報館來一趟。」
對方遲疑了-會,才答:
「請等一會。」
穆澄緊握著電話筒的手,微微濕濡,是泠泠的汗。
過了一陣子,另一把男人聲音從電話筒傳進耳來。
「是穆澄?我姓張,是專管副刊的編輯。有什麼事我可以幫忙的?」
穆澄堅持:
「我找甘正賢。」
「他在開會,不能聽你的電話,穆小姐,如果是關於副刊的事,我可以為你解答。」
穆澄沒有辦法,這姓甘的避著不跟自己講話,已經透著事有蹺蹊。
「張先生,今天我沒有看到副刊內有我的小說,是改版的緣故,放到別的版位上去嗎?」
「不,我們正準備把你的小說寄回給你。」
「什麼?」
穆澄以為自己的耳朵有毛病,她的聲音稍微提高了。
「我們改版是為了最近的一項市場調查,認為我們的報紙,不適合有小說欄,故而,我們決定刪掉了你的小說。這是上頭委員會的指示,大概甘老總也無能為力。」
穆澄嚇呆了。她從沒有遭遇過這樣不合理、不公平的怪異事。
稍一定神,她才曉得理論:
「改版是報館的自由,我們做作家的無權干預。然,小說刊登到一半就刪掉。怎麼向讀者交代?」
「我們不能做每一件事都向齊所有人交代。」
這麼一句話,堂皇冠冕地壓下來。令穆澄無辭以對。
「穆小姐,我們的責任只是通知你。日內請取回原稿,我們以雙掛號寄出的。將來有機會再合作。」
就這樣便掛斷了線。
穆澄氣得整個人發抖,活著的這些年,她未試過被人如此的呼之則來,揮之則去。
慘過伴舞的歡場舞女。不是嗎?穆澄刻薄自己地想,最低限度那些嫖客會找數。會認賬。
商場賴賬都有賴賬的道德標準。江湖上盛傳的一個有關名作家古剛的故事,就是一例。
古剛的奇情迷幻小說。曾有一個時期瘋魔中港台以致於東南亞、美加,總之有中國人住、有中國人出現的地方,都有他的作品流傳。
他的文字剛勁獨到,情節詭秘曲折,讀得人心弦搖蕩,熱血奔騰。只為他本人都是極傳奇的一個人物。
私生活的放蕩形骸,使人看在眼內,不但不生反感,反而覺得他豪邁與瀟灑。
跟他交往過的、讀過他文字的,無人不喜歡古剛這個人。
他的嗜酒、嗜賭、嗜色,全都被朋友與讀者接納下來。無人捨得對他予以任何責難。
總的一句話,文字的魅力,能掩蓋了他的種種不是之處,能化丑為妍,能令人胸襟視野廣闊。
所有人都只願古剛能快樂地活在世上,然後寫多一些好的作品,增加大家的興趣與娛樂。
然,天不從人願,天也許真的妒恨英才,古剛猶在壯年,便已遽然逝世。
他的死,也曾引起坊間極多的揣測,有人指他自殺,把安眠藥混在酒裡頭,喝到自己不再會醒過來為止。
也有人說他長期浸淫在色慾煙酒的傷身玩兒中,早早已經掏空了身子,根本只差借什麼名堂亡故而己。
無論如何,古剛死了。
身後蕭條,無人照顧。
還是靠幾個義氣朋友,糾集了一些錢,替他辦喪事。
文化界老是有這種生前風光至極。身後落寞蒼涼無寄的情況發生,好令穆澄心死意冷,自慚形穢。說到頭來,自己也是其中一員。
話說古剛的喪事正調理停當,靈堂上,白衣素燭,候著一些有心的讀者來拜祭之時,闖進了幾名彪形大漢。
為首的一個人,不致於凶神惡煞,但真的雙目如銅鈴般炯炯有神,很不怒而威。
他帶領四個手下,一色的黑西裝。結黑領帶。先在古剛的靈位一字排好,恭恭敬敬的行了三鞠躬禮,才再著了治喪委員會的人談話。
委員會主席是另一位當時得令的男作家金匡,古剛是他的非常非常親近的朋友,自是義不容辭,為他辦理最後一件大事。
「金師傅,在下姓裘,單名一個展字。」
金匡一聽名字,就知道是哪一路的人,說:
「展大哥好!古剛泉下有知,會得感謝你來看他最後一面!」
「古剛是對我們社會作出過貢獻的人,對他致敬是應該的。不但我們一班兄弟對他表示敬意,還有其他的朋友,做過古剛生意的,都有心向他致意。」
「謝謝,謝謝!」金匡一疊聲地說。
「金師傅是明白人,客套說話之後,可否容我問句說話?」
金匡也是江湖奇俠,極有性格,道:
「好,好,有話別吞吞吐吐,直說了,好商量,一就一,二就二,最緊要是爽快!」
「這就不怪小弟唐突了,古剛生前欠了我們一大筆債。」
「人死如燈滅,叫他拿什麼還?」金匡一臉坦然:「況且,人人知道古剛的確身後蕭條。」
「金師傅,江湖行走,總有起碼的道義。」
「對,可是耶起碼也得有個譜,否則,我們做他兄弟也為難。你不就為手足後人積點福,放過己死的古剛吧!」
「賭債,可以一筆勾消,那是我們的生意檔,賺少了。不算一回事。酒菜錢。也不必多計較了,反正就當我們的酒樓向古剛致敬,請他幾席酒,算不了什麼一回事!只一筆數,非找不可。」
金匡忙問:
「什麼數?」
「花姑娘們的皮肉錢,一定要付。女人從來都應該是養在深閨的,人家肯騰個身子出來做事,不能無賴,欠這種賬。金師傅,我們此來,只是代表她們向你討回一點古剛宿娼的費用以及一點公道。」
金匡聞言,半點猶疑都沒有。立即說:
「好,數目多少,我們幾個人籌送給你。欺負婦孺,不恥所為。」
這故事一直流傳在文化圈,視為美談。
穆澄苦笑,豈非要下作到把自己的正當家庭主婦的身份眨至跟妓女無異?也不是故意把作家的身份,拿去跟出賣色相者相比。穆澄有她的一番苦衷與苦心。對待出賣皮肉的女人,江湖中人尚有拔刀相助,扶助弱質之舉。難道她一個女子,搖筆桿幹活的,就不值得敬重。而還以她應得的利益?
稿子是一字一汗,辛辛苦苦捱更抵夜地寫下的,只為當日一時心軟,尊重前輩而作的決定。
今日,就是以情還情,以義抵義,那姓甘的卻不能擺架子,連親自解釋的功夫也省掉,真是太目中無人了。
穆澄的一口鳥氣,無處宣洩,於是亂套件毛衣,抓起手袋,便衝出門去。
緊緊趕得及在余李王律師樓關門之前,約見了在那兒掛牌做律師的舊同事王倩玉。
把過程一五一十的轉告對方,那王律師聽罷,作了個粗略的結論:
「報紙館要改版,刪除任何一段文章,都有絕對的權力。等於資方要勞方引退,是無須理由的。只要補足薪金賠償即可。」
穆澄直挺挺的坐著不動,忿怒與冤屈使她差點覺得呼吸有困難。眼花頭暈,像要倒下來似。
如果連法律都不能保障勞工階層的公平利益,還有沒有公理?
王倩玉繼續解釋:
「當然,你既然是己寫好了整個故事。是可以向報館追討稿費的。他們最低限度應該補償你的損失。」
「這還在其次,可是,我的聲望呢?讀者對我的信心會否動搖?」
「要證明他們刪了稿而令你聲望受損,是比較困難的。除非你打算浪費金錢,以官司跟他糾纏下去。」
當穆澄給方詩瑜報導這回事時,她立即大搖其頭。非常緊張的說:
「不,不,不要把此事擴大,犯不著!」
「我的一口氣怎辦?」
「那算什麼?你的一口氣不是這樣子爭的。勝利了只是一場戰役,而非一場戰爭,何苦來哉?」
「你不在其位,不明白受到的侮辱。」
「你怎麼肯定是對你的侮辱?」
方詩瑜把政經日報攤開,繼續說:
「所有的小說都刪掉,換上了一些明目張膽的香艷奇情小說,連標題都赤裸裸地寫:「讓我們去造愛」,這樣的副刊新風格,留你穆澄的文字在裡頭,絕對不是一件值得高興與恭維的事。」
「可是,」穆澄實在心痛氣翳:「當日姓甘的如何懇求要稿,今日總應該向我交代一聲,這是起碼的尊重與禮貌。」
「你怎麼知道對方不是跟你一樣難為情?有些人自知理虧,不敢正視受害人,也是有的。每個人都有他的苦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