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 文 / 姬小苔
大概像恐龍一樣已經絕跡。
這是天下女性的悲哀。
而此人是我此時的悲哀。
「因為我無處可去。」我裝癡扮呆,耍起無賴來還滿象,若南茜張見到,必然再也不敢麻煩我。
「小姐,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仍皺眉。也許是因為我勢利眼,因為他有這幢房子可遮風蔽雨,我竟覺得他甚是英俊。
「我姓越,吳越的越,越紅。我們可以交個朋友。」我伸出手,笑容可掬。
他只好勉強與我一握……
當然,這個朋友不是白交的。
他讓出了臥室,睡客廳沙發。
那沙發是他自己設計,睡來當然分外舒適。
一夜無話。
我居然很快地就睡著了,一點也沒有為這不速之客失眠。
這年頭愈是沒有道理的人,愈是理直氣壯。
我奇怪自己如此厚臉皮。
這也沒什麼好奇怪的。
我找不到房子。
不是沒試過。台北的房子奇貴不說,找還奇難,就算找到了也不附帶傢俱。
我沒有功夫去為了一張椅子或一個碗跑斷腿。
這兒一切都是現成的,有什麼不好?
甚至還有個現成的門房駐守在客廳,萬一有歹人入侵,隨時可以英雄救美。
最令我滿意的是這個英雄並不把在下當美人。
他把我當疫癘。
我們像表錯七日情的男女主角。
我開心極了。
一早起來,就聞到了麵包香。
有人在烤蒜頭麵包,還有咖啡,磨豆的那種,可不是即沖即飲。
我以最快速度梳洗,溜進了餐廳。陳誠房東正背對著早餐桌,在瓦斯爐上煎香蕉。
我坐穩,左手拿碟中的麵包,右手持咖啡杯。有這麼好的早餐,我是全天下最快樂的房客。
陳誠煎完了香蕉回過頭,一見我又吃他的麵包又喝他的咖啡,整個人愣住了。
「早安!」我拍拍椅子,「請坐。」
遇到我這樣有禮貌的人,孔老夫子也會歎:吾道不孤。
「早。」陳誠果然沒發我脾氣,他是名君子,可欺之以方。
「這是什麼?」我瞪著那盤令人饞涎欲滴的香蕉。
「毒藥。」他用叉子叉了一口,吃象文雅。
「看起來很好吃。」
「我也這麼覺得。」他絲毫沒有請客的意思,我只有品嚐自己的手指頭。
「你預備什麼時候開始找房子?」他又問。
「再說吧!」我塞了一嘴麵包,含糊應聲。
「你不覺得住在這兒不太方便嗎?」
「不覺得。」我只覺得賓至如歸。這頓早餐棒極了,拿起玻璃杯,倒了滿滿一杯蕃茄汁。
「孤男寡女共處一室。」
「我信得過你。」
他笑了笑。
「希望你能盡快去找。」陳誠站了起來。他生得偉岸挺拔,又有肚量,雖然只短暫相處,但也能讓人覺得他人不錯。
想到自己對這樣一個人欺詐耍賴,不免有些自慚,但此時此刻,自慚是萬萬不可的。
我應該堅持。
否則便得露宿街頭。
「我去上班,回頭見。」
「越紅小姐。」他叫住我。
「嗯?」
「如果方便的話,你可否晚些回來?」
「你不方便?」
「我有客人。」
「我們把話講清楚,你要我幾點回來,才不礙事?」我是個小人,打開天窗說亮話的明理小人。
「十點半好嗎?」
「可以。」
「謝謝你。」他如釋重負。
我不配他這麼客氣,趕緊逃走。
嘉露在百成公司等我。
我進辦公室時,她蹺著二郎腿抽著煙,模樣之老練,像30歲的女人。
其實她遇到過的事情,普通的30歲女人也未必遇得到,若不幸遇到,也只會哭。
但她終究只有5歲。
5歲的少文應該如青蘋果般可愛、芬芳。
我把香煙從她嘴上拿下,扔進煙灰缸。
「幹嘛呀!」她怪聲怪氣地叫了一聲。我這才發現她還穿著昨夜的衣服,她一夜沒睡?
年輕真好,她夜夜笙歌,卻絲毫沒有疲態。
「別忘了,你是青春偶像,不是可憐的山地雛妓。」我板起面孔。
天下女孩子都死光了也不干我的事,但嘉露不一樣,她是我妹妹。
雖然沒有任何血源關係,但我對她的感情就是不一樣。
「好!別說教,我有事找你幫忙。」
「免談!」
「你不問什麼事?」
「不會有好事!」
「你真是我所見過的最聰明的人。」
她也聰明,懂得拍馬屁。
「哼哼!」我冷笑。
「幫我打一對金袖扣,跟你送爹地一樣的。」她撒嬌扮癡。
「幹嘛?」
「我喜歡。」
「你連有袖子的衣服都不穿,怎會要袖扣?」
「我送人。」她忸怩地說。
「有什麼人好到值得送金袖扣?」
「難道爹地好到你送金袖扣?」她狡猾得很。
「他值得。」我深深吸氣。
「你該不會——」
「胡言亂語些什麼!」我聲色俱厲,把她嚇了一大跳,一臉受傷的表情,過了好半天才恢復自然。
「那麼凶。」她低下頭。
「孫國璽是個很好的繼父。」他怎麼不好?對我恩同再造。我要是肯識相點,聽從他的指導,現在必定是台北女強人。
但我做女強人又有什麼意思?
女強人的背後是孤獨、寂寞……
我不做女強人一樣擁有這些,何必外求。
「好吧!他是好人,看在他面於上,替我打金袖扣。」她搖著我的手,像又回到五歲。
「我從不抄襲自己。」
「那——打一副類似的。」她很聰明地說。
「雷同就是抄襲。」
「你故意的。」
「少找我麻煩,行不行!嘉露,你一夜沒回去,孫國璽一定會耽心,回去吧!」
她生氣地走了,我知道她一定馬上回去。
回去跟孫國璽要金袖扣。
她年紀小小,還變不出什麼高明戲法。
讓她去要吧!與其放在孫國璽的保險箱裡,不如讓她送心愛的人。
有愛,是件好事。
就算是錯。
下班後,我仍伏案工作。
這種一流的工作精神,卻不遭老闆喜愛。
黃百成到下班後才回來,一見到我,便大聲呼喚。
「別用功了,快回家去。」
我不理他。
「越紅,拜託好不好。」他改為哀求。
「拜託什麼?」
「你如果現在肯走,我放你一個禮拜的假。」
「你騙小孩!」
「真的。」他壓低聲音說,「我放你假,順帶請你游墾丁。」
「這是賄賂,你找錯人了,我不能接受。」我做得興頭,再一個鐘頭,這支別針就打好了,我要拿到「小香港」去寄賣,賣它一等商價。
「別那麼清高,越紅,高抬貴手。」
我就這麼被他連推帶趕地轟了出去。
他交女友竟然利用辦公室,所有的白領階級都應該以他不齒。
騎上腳踏車後,我往回家的路上行去,走到一半才想起房東先生也有客人。
我在哪裡都不受歡迎。找到公用電話打給海倫,紡拓會下班晚,我們可以一起去吃比薩。
我是不吃那種東西,但為了友情的緣故,可以看她吃。
鈴響了很久才有人接,告訴我海倫在忙,沒法子接電話,要不要留話。
我連看人家吃比薩的福氣都沒有。
把車騎到公園,裡面一大堆小孩子,有的攀竹竿玩,有的蕩鞦韆、溜滑梯。
我也有事做。
任何無聊成年人都可以名正言順地坐在公園一張椅上發呆。
但也只容許發呆到天黑,一到六點半,公園的小孩全回去了,正經人也都走了,黑暗中,公園裡開始有了奇異的活動。
我想起了報上的新聞與警告,只有滾蛋。
去找了一間咖啡廳坐,裡面供應簡單的飯菜與飲料,叫了一杯茶。
閒坐著無聊,向櫃檯借了報紙,百無聊賴地翻著,突然之間,我看到了一個名字。
我像觸電般地怔在那兒。有多少年沒見到這個名字了?我放下報,閉上了眼睛。
久久才再張開,心中酸澀的狂潮不能止息。
南茜張曾說過我是個情感的白癡,沒有心也沒有淚,我周圍的人也莫不作如是想,只是未像她說出口罷了。
其實我不是的。我也有過愛,也有過恨,血管裡流的一樣是血,眼中也會流出淚來。
只是我一直克制得很好。
此刻我卻失態,因為那三個字刺激得我太深。
我——還以為已經過去了。
待者在我的水杯中加水,我用報紙遮住臉;這世上任何人都不能見到我流淚。
我也發誓不再流。
都十年了。
我輕輕歎了一口氣。
人生,究竟還有幾個十年?
十點半,我回到家,正預備開門,裡頭傳出說話的聲音。不好!陳誠房東還在招待女友,說不定正在卿卿我我,隨便闖入,後果可得自己負責。
但卿卿我我怎會如此大聲?我偷聽了一會兒,發現這一對冤家正在吵架,間歇傳來哭泣的聲音。
沒想到陳誠的面貌溫文儒雅,為人竟如此粗暴。
我看不起使女子傷心的男人。
那種人不配列為公民,他們的低等動物性,大過了該有的美德。
但旁人的閒事我管不著,是非之地也不宜久留。正要閃身下樓,門卻叭嗒一聲,我只有躲到廊柱後面。
陳誠房東沒有送客的禮貌,那名女子哭著走出,邊走邊擦眼淚,由於匆忙,並未注意到我。我站在隔壁房門前假裝開鎖,一邊偷眼看她,不由佩服她好本事。她雖然哭得傷心,但走到電梯前時,已經擦乾了淚,低著頭做無事狀。我猜等她在電梯內補好了妝,到了大門口,誰也瞧不出她曾經哭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