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頁 文 / 陳秋繁
自信?怎麼會扯到這裡來!「我有自信啊,不過人也該有自知自明才對,要是自信過度,那就叫不要臉了——我可不要當個不要臉的人。」說到臉,林飛菱摸摸臉頰,好讓自己能清醒點。「我好像有點醉了。」
「你是醉了。」會這麼說的人,大多還能控制自己的行為,不過,這時候的人可是有問必答。亞歷山大取來她要的白開水,甚至細心的在水裡放了幾塊冰塊。「但是呢,我想你還不至於醉到喪失回答問題的能力。」
「當然。」林飛菱接過開水,向他道了聲謝,立即喝上一大口解渴。「你想問我什麼?」她是醉了,但還不至於神志不清。
「你願意當我的女朋友嗎?」
「女朋友?」林飛菱懷疑的盯著他看。瞧瞧,現在是誰神志不清了。「你怎麼會問我這個問題?」
「這是因為——我發覺自己已經無法自拔的愛上你了。」他坦白的向她承認心中的愛意。「愛我?」她醉到產生幻聽了嗎?要不然怎麼會聽到這類的對話?她搖搖頭,試著理出點頭緒。「你說你愛我?」應該是她聽錯了。
「沒錯,我真的愛你。」雖然他曾經對許多人這麼說過,不過那種感覺大不相同——有時,他是被人「逼」著說出這三個字;有時,他是應人要求說出這句話。但是這次,他不需要人逼,林飛菱也沒向他要求,他就是想讓她知道他愛她這件事。
「真的?」對了,她現在八成是在作夢!夢境中發生什麼事都是正常的,所以,他會對她這麼說,也沒啥好奇怪的。
「你要我發誓?」雖然這麼說很愚蠢,不過她要是要求的話,他不介意做蠢事。
「呃,這個不用了,我相信你就是。」反正作夢嘛,又不必負責任,在夢裡享受一下被愛的滋味有什麼關係。況且,她還真的有些喜歡他。既然如此,又何必費力抗拒這夢幻的一刻?再說,機會難得,她要是不好好的把握,那她就是個徹頭徹尾的大白癡。「既然你愛我的話,那麼我想這件事你應該不會拒絕我才是。」
有件事,她很好奇,非常、非常的好奇。
「什麼事?」只要能力所及,他會盡可能照辦。再說以她的性子,她應該不會要求他做些讓他兩難的事——譬如蘇菲亞,她總是會因為個人好惡的問題,要他排擠某些模特兒或者工作人員。
林飛菱做了個又深又長的深呼吸後,鼓足勇氣的向亞歷山大提出她的要求:
「和我做愛。」
***
「什麼?!」若說要票選今年度最佳玩笑獎,那麼林飛菱這句話絕對可以當選。「你是在開玩笑吧?」老實說,這實在不怎麼好笑,因為亞歷山大已經起了生理反應。「如果你想讓我吃驚,那麼你的目的確是達到了,但是你不認為和一個男人開這種玩笑很危險嗎?」
「誰說我在開玩笑。」林飛菱認真的說:「我可是當真的。」要她背棄從小受到的禮教約束而提出這個要求,天知道她是從哪生出來的勇氣——或許,這是因為她人在國外,有種超脫限制的自由,在這種自由氣氛下,她要比平常膽大得多!也因此,她敢將深藏內心的慾望——應該算是慾望才是,要不然該怎麼說——性慾?這樣的說法好像白了點——給表現出來。
在台灣時,她曾聽聞有許多的日本女人到了國外後追著外國男人到處跑,處心積慮的想將那些個男人弄上床;花錢也好,誘惑也好,總之能上床就好——這種行為,林飛菱不是很苟同,因為她不覺得外國人男人比較好——不單指性,而是各方面的評比——不能因為他們有白皮膚、金頭髮、藍眼球就一窩蜂的湧上去……這麼做怪沒品的。
她會對亞歷山大提出這個要求,有她自己的原因——第一,她喜歡他;第二,他說他愛她;第三,她也到了該知道性是怎麼個樣子的年齡了。她如果要和某人作愛,那麼首先她至少要對他有些意思,同時,他也必須對她有同樣的感覺。
她討厭和陌生人有體膚之親,甚至是連想都不能想像——光用想的就覺得口噁心——要她和個完全不認識的人做愛……天啊,給她一百萬美金她也不要!她算不上是個唯美浪漫的人,也不會笨到相信作愛能促進男、女之間的情感……說穿了,作愛不過就是種慾望的滿足。
情和性,在於男人,是兩個獨立的個體;對於女人,好像是相當可怕的分野。男人,可以有性無情,但絕不可能有情無性。女人,可以有情無性,但絕不能忍受有性無情。
這個道理——林飛菱不知道算不算得上「道理」——是她在最近一任男友甩了她之後體認出來的。因為呢,她可以有情無性,但是他不能,也不願意等到她願意的那一天——於是乎,他找了另一名願意給他情,也給他性的女人。
剛開始她是挺難受的,不過轉而一想,和他分手又何嘗不是件好事。一個不懂得尊重她、只懂得予取予求的男人,也不是什麼好男人——若繼續和他在一起,要不是倒大楣,也肯定是種浪費時間、虛擲青春的行為。
眼前的亞歷山大,人長得不錯,也挺溫柔的,對她也很好——也許,她看到的他只是表面的假象,也或許真正的他並不是她所熟知的。不過,果真如此又如何?她又不打算和他長相廝守一輩子,目前他給她的感覺是這麼的好,為什麼不趁機把握住這個幾近完美的他?
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這句話她以前不喜歡,因為她既要長久,也要擁有。但是,事實注定她不能和他長長久久的在一起——她對啥異國戀情是既不具信心,也不帶期望——那麼,讓她擁有一段美麗的回憶又何妨?人不輕狂枉少年!她總要做件既瘋狂又浪漫的事,才不枉這段青春年少。
她沒時間和他談場優雅、細緻、長時候的愛情,那麼來段速食愛情也不錯——認識、相戀到分手,只要幾天就成了。
「你當真?」亞歷山大相當嚴肅的反問她。
「我沒這麼無聊,拿這種事開玩笑。」她還沒喜歡他到非把他給弄上床的地步,只是,她真的好奇。既然她喜歡他——或許還要比喜歡多上那麼一點——他也不討厭她,那麼,試試也許不錯。
再說,她的朋友們告訴她——尺寸不重要,經驗和技巧才是重點。亞歷山大就知道是在女人堆中打混多年的男人,她想,他應該經驗老道才是。既然經驗老道,那麼就性事這方面,理當「熟能生巧」。
綜合她自己的想法,亞歷山大之於她,比較類似個實驗品,而不是個能讓她慾火焚身的超級性感男人。
「我很高興聽到你這麼說。的確,十個男人中會有九點九點個非常樂意聽到這類的邀請,尤其這女人還是你的意中人時。只是,我想知道為什麼。」總算他沒有樂昏頭,還曉得問原因,免得一時衝動之下做出令兩人都後悔的舉動。
「為什麼?」好問題!為什麼?她也不太清楚,這個念頭就這麼突然的冒出來,而她也非常忠於自己的將自己的想望給說了出來,這還能有什麼要求。
「是只針對我,還是每個男人?」他不認為她有性飢渴的傾向,也不認為她是個只人有男人就好的女人,只是她現在喝了許多酒。
「只要是男人都可以……你當我花癡啊!」她氣得將手中的杯子摔向他。「告訴你!要不是我喜歡你,就算你把這幢房子給我也不可能!」不動產雖然變現困難,不過增值空間比起現金要高出許多。「你要是想拒絕,我也不會用強迫你!」
這句話應該是他說的吧?亞歷山大輕巧的避過她的飛杯攻擊,心裡不禁苦笑。看來他真的是多慮了,不過她那句話還真的中聽——告訴你,要不是我喜歡你,就算你把這幢房子給我也不可能。
「我為先前的言詞道歉,不過請你相信,我絕沒有拒絕你的意思。」
沒有拒絕她的意思?那他先前的說詞算什麼?欲拒還迎?她累了,懶得去思考亞歷山大突如其來的站在林飛菱身側,一個反手,將睡意已濃的林飛菱一把抱起。
「你在做什麼?」好奇怪哦,她不是在作夢吧?為什麼作夢的時候還會想睡覺?此時的她,早已雙眸半掩,看在亞歷山大眼裡,更是心癢難耐。「做你要我做的事。」
亞歷山大抱著她柔軟的身軀,快步走向屬於他的房間。
第七章
林飛菱習慣的翻過身,打算將雙腿跨在棉被上,繼續睡個好覺。怎知這棉被少了先前的柔軟、冰涼的觸感,取而代之的竟是結實、溫暖……一種和人體相當類似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