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相遇意大利

第19頁 文 / 陳秋繁

    在放了心之後——林飛菱怕亞歷山大拿出來的酒和她某一次心血來潮、在台灣的7-ELEVEN買的某品牌的白葡萄酒一樣口噁心——便學著蒙古人般,以大口吃肉、大碗渴酒的精神,一口氣乾了杯中的紅酒。

    「好喝!」有點像葡萄汁,她喜歡。

    「林,這酒不能這麼喝。」這種喝法要是讓製造者瞧見了,怕不心疼死了。再說她這種喝法和牛飲實在沒什麼兩樣。「要一口、一口慢慢品嚐它的味道。」他替自己斟上一杯,示範正確的喝法。「知道了嗎?」

    林飛菱看了他這喝法,決定不倣傚。喝酒哪來這麼多規矩!她心裡是這麼想的。「這個我盡量,」她會試,但試並不表示一定要成功。於是她要求亞歷山大再幫她倒一杯酒——如果可以的話,她實在很想將整瓶酒給拿過來喝個夠。

    她照他的話,一口、一口慢慢喝,非但不覺得這酒哪裡變好喝了,反而少了那大口喝酒、一杯見底的滿足感,終於她決定……。

    「林,你不能這麼喝!」亞歷山大的速度慢了一步,根本來不及阻止。

    林飛菱快手的搶過放在桌上的酒瓶,二話不說,像灌蟋蟀般的將瓶口對準自個兒的嘴巴,咕嚕咕嚕的喝上好大一口。

    「哇,這樣喝才過癮嘛……。」她十分滿足的以中文說著。在中國,好像只有文人雅士才會用小瓷杯,一小杯、一小杯的慢慢喝。不過,她個人比較欣賞天龍八部中喬峰喝酒的豪情姿態。「你也來吧。」她將瓶子遞給亞歷山大。

    「你醉了。」亞歷山大注意到她的臉頰、頸項早已呈現紅艷的玫瑰色,甚至連伸出來的雙手也正快速的由粉紅色轉為緋紅。

    「我醉了?」醉?醉不就是要不省人事才叫醉嗎?林飛菱偏著頭想著。可是,我沒有不省人事啊。「哪有,我還清醒得很!」對嘛,她又沒醉,她的腦袋可是運作正常。「來、來、來,我們來喝酒!」

    基本上,林飛菱不嗜酒,也不鼓勵別人喝酒,但有時也難免好奇喝上一些,不過都是淺嘗即止,只要一發覺雙頰發熱,立即停止。但是,今天這酒似乎沒讓她有這種感覺,況且它的味道有葡萄汁的芳香,卻少了酸味,更是可口,以至於一開始她已經在不知不覺中「飲酒過量,」怎麼還會有足夠的能力制止自己!

    「好吧,不過這一瓶酒喝完就得停止。」既然她興致這麼高昂,不陪她好像有些說不過去;再說,這瓶酒的酒精含量並不高,她這喝法,只會使她提前睡覺而已。

    「沒問題、沒問題!」她高興的說。「對了,今天天氣這麼好,有好食物,又有好酒,我們應該再來點音樂。」難怪她老覺得少了什麼似的,原來是缺乏美妙的樂音。「我要聽TONIBRAXTON那首IDON耔WANTTO!」這首歌很好聽,也很好笑。」

    「好笑?」林飛菱似乎在不自覺中將心裡的呢喃給說出口了。「怎麼說?」她提的這首歌他沒什麼印象,但是就歌名來說,那應該不是首「好笑」的歌才是。

    「當然好笑啊,」在酒精的作用下,她成了個有問必答的乖寶寶。「那首歌講的是,有個女人被她男朋友給甩了,然後呢,她就什麼事也不想做,也不想找個男人來愛或被愛。還有啊,歌詞裡還寫著,沒了男朋友,她也不想活了。」

    「要是我沒會錯意的話,這該是首悲傷的情歌才是。」照她的解釋,那的確是個悲傷的女人,在失去所愛時的心裡寫照,怎麼會好笑?「為什麼這樣的歌會讓你覺得好笑?」亞歷山大真的不懂。不論男人或女人,聽到類似的歌曲時,雖不至於感同身受,但也不至於到發笑的地步吧?

    「怎麼不好笑!」當初她被前任男友給甩的時候,可是卯足了全力,天天用力的罵他,還拖著一大堆朋友共同聲討他……總之,她做了很多事,不過她可從來沒有不想活的念頭。笑話!世界上的男人那麼多,少他一個也不會怎麼樣!再說,舊的不去,新的怎麼會上門報到?「她要是不做事,那她的生活一定會陷入更悲慘的情境中。」被甩已經很慘了,要是連事情也不想做——這其中也包括工作——搞不好連生活都無以為繼了。

    「還有,如果說她連找下一個男人的慾望也沒了,想想那會錯過多少個認識可能比前任男友好上千百倍男人的機會!」不是都說「上帝關了一扇門,必定開了另一扇窗」嗎?既然如此,怎可放棄上帝給的恩典,這可是會遭天譴的。「最後,女人的一生不是專為了某個男人而活。」她才不信啥「女人是男人的肋骨做的」!如果說男人真的比婦人少了一塊肋骨,那只能說男人先天的發育上有缺陷。「怎麼可能因為男人甩了她,就活不下去。」會有這種想法的人,絕對只是一時衝動……為男人自殺?不值得!

    「那可能是你沒有類似的經歷,所以才會覺得好笑吧。」亞歷山大以較客觀的想法年待她的說詞——再者,他私心裡希望她心底不曾有任何男人停佇過。

    「怎麼可能沒有!」好歹也二十四歲了,撇開唸書時不說,光是畢業後這幾年,她已經被甩一次,兼之甩人一次了。沒經驗?他也未免太小看她了吧?「就是因為被人甩過,我才會覺得那首歌好笑。」

    「你有?」亞歷山大實在不認為林飛菱像是一個曾經在情場上打滾過的人,她的答案著實讓他吃驚。「為什麼?」

    「什麼為什麼?」什麼怪問題嘛!沒頭沒腦的冒出個大問號。「你是要問我,為什麼我會被甩嗎?」林飛菱見他點後頭,接著說:「其實也沒什麼啦,就是他愛上另一個女人的老調嘛。」

    事實是,她的前任男友愛上另一個女人,卻沒勇氣告訴她,於是便以「個性不合」、「沒有愛的感覺」……等等之類的廢話敷衍她。經她多次協議挽回不成後,當然只好還他自由啦。但是,當她知道事實為何後,她狠狠的、狠狠的痛罵那個王八烏龜三天三夜!

    「你不難過?」

    「難過啊,怎麼可能不難過。不過難過也不能解決事情,我可還有自己的日子要過。」不難過是騙人的,不過她後來很生氣倒是真的,氣得只想把那個男人給大卸八塊——氣到最後,已經沒有力氣去難過了。「而且,我發誓一定要找個比他好上千百倍的男朋友。」人往高處爬,樹往高處長,鳥往高處飛,男朋友怎麼可以一個比一個爛!

    「你找到了嗎?」亞歷山大試探的問。

    「唉,還沒耶。」

    「那你覺得我如何?」以他的條件——外在條件來說,她這要求應是不難達到——他自認自己已經符合了林飛菱所開的條件。

    「你啊?」她眼帶秺g的看著他。「你當然很好啦,如果我能交到個像你這樣的男朋友,那就太棒了。」在她理智主控著她的神智時,她是不可能說出這樣的話來——不是他不夠好,而她高攀不上,縱使心裡希望,她也不會讓這樣的奢望脫口而出——不過,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在酒精的幫助之下,理智早已沉睡。

    「那麼,你的意思是,我有這個榮幸成為你的男朋友?」

    「什麼榮幸,那應該是我的榮幸才是。」她略略地笑著說:「我要是能把你帶回去給我在台灣的朋友看,她們一定會被你嚇得說不出話來。」林飛菱得意的幻想著那幕情景。

    「嚇?」他從不知道他原來是被歸類在會嚇到人的那類男人。「我長得那麼可怕嗎?」他的確不是非常的俊帥,不過好歹也是中上之姿,怎麼換了個國家,他就成了能嚇人的人了?

    「不是、不是,我不是這個意思。」酒精已經開始侵蝕她的語言中樞神經。「我的意思是……我的意思是……這個,我是說……。」她停了會兒,不知道該怎麼適切的表達她想說的話。「你很帥,比大部份的台灣男人帥。」哪個女人不愛帥哥的?應該很少吧,至少在她的朋友中就不曾聽聞過。「而且,好像滿有錢的。」原來她以為亞歷山大只是普通有錢,但在看過他住的房子、以及他所接觸的生活圈子,她猜他應該是「非常有錢」——想想,憑她也能在國外釣到個帥又有錢的男人,這事實怎麼可能不讓她的朋友們驚愕不已。「所以嘍,她們不敢相信我有這個能耐、這等魅力吸引一個你這樣的男人。」基本上,她的朋友們是被她給嚇到。

    「你的朋友似乎都低估了你的魅力。」他中肯的說。他認為自己的眼光絕對不差,能被他看上的女人,大抵對自己都有相當的自信,看來林飛菱是第一個例外。「還有,你應該對自己更有自信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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