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夢伴一生

第5頁 文 / 陳艾琳

    「天哪!你還要普度眾生呀?簡直是病態!我看不下去了!能不能讓我先閃?」

    「那你先回我家好了!」亮娟笑意十足,「反正亮媛動作奇慢無比,你正好幫她一把。」

    「我動作也不快。」美霖提醒她。

    「更好!你們兩個一個半斤一個八兩,誰也不用嘲笑誰。」

    「你很快就回來吧?這是最後一家,是不是?」

    亮娟點頭,保證的說:「別擔心,我人就在隔壁,你和亮媛一把事情做完,喊我一聲,我馬上就回去。」

    「隨便你了!」美霖忍不住搖頭,「像你這麼雞婆的女人,我還真是第一次見識。」

    「我是真人不露相,懂了吧?」亮娟笑著,推開隔壁鄰家的大門。「待會見,美霖,記得洗好菜就叫我。」

    「是,總司令,一切都聽你指揮。」

    亮娟朝她揮了下手,輕快走進鄰家大門,邊問道:「孟媽媽?你在嗎?」

    「誰呀?我人在廚房。」

    亮娟停步往裡間的廚房走去。

    「好香啊,孟媽媽又大展身手了!這香味應該是豉汁蒸排骨,對不對?」

    「對!」孟媽媽站在瓦斯爐前,非常開心的朝亮娟笑著:「你這小丫頭,嘴巴甜,鼻子也靈,晚上就在這兒陪我吃飯吧!」

    「我很想,可是我有朋友在我家,恐怕不能留下來。」亮娟拉了張凳子坐下來。

    「你帶朋友回來?男朋友?」

    「哪來的男朋友?孟媽媽就愛取笑人家。」

    「我才沒工夫取笑你,這叫擔驚受怕,要是你有了男朋友,我家孟剛不就沒指望了?」

    「孟剛跟我不來電,他有的是漂亮的女朋友。」亮娟隨手拿起桌上的抹布把玩著,不太認真的問:「最近孟剛回來過嗎?」

    「別提那個臭小子!」孟媽媽關掉瓦斯爐火,一臉怒氣,「打從退伍之後,不知道野哪兒去了!虧他還記得家裡有我這個老娘,每個月寄點錢回來……我已經很久沒見過他,說不定哪天在路上遇到,根本認不得自己的親生兒子,你說慘不摻?」

    「他大概工作很忙,沒時間回來看您,您就原諒他吧!」

    「忙什麼?還不是整天跟一些個不正經的女孩鬼混,我就不信他忙得連打電話的時間都沒有。」

    「也許他覺得目前成就不夠輝煌,怕您替他擔心,乾脆等成功了再回來,也算給您一個驚喜。」

    孟媽媽走到亮娟身邊,歎著氣:「你是個好孩子,孟剛要有你一半懂事,我就心滿意足了。」

    「孟剛有他自己的想法,我相信他早晚會做出一番事業,然後接您去享受。」

    「算了!我早就不指望他了!這小畜生跟他死去的老子一模一樣,整天只想著不切實際的白日夢,就憑那副臭脾氣,他能搞出什麼名堂?古人說得好,成家立業,他要是夠聰明,就該早點娶你,有你幫他,或許有出頭的一天;可惜他是個糊塗蛋,仗著自己一張俊臉,把時間和精力都浪費在不三不四的小妞身上。你要我相信他會有出息,除非太陽打西邊出來。」

    「孟媽媽!」亮娟只得發出抗議,「您不要開口閉口就說我和孟剛,萬一被人聽見,我真的嫁不出去了。」

    「好吧好吧!不說了!」孟媽媽先是笑,後來又歎氣:「我實在太自私,像孟剛這種男生,一點也不好,雖然他是我兒子,我也不該偏袒他。亮娟,孟媽媽勸你一句,將來找對象,千萬別找孟剛這型,太多桃花了!防不勝防,你還是找個老實可靠的丈夫,比較妥當。」

    「我會睜大眼睛,仔仔細細挑個好男人,您放心吧!」亮娟露出笑容。

    「唉!怪來怪去,就只能怪我自己沒把孟剛教好,他年夜飯不回來吃也就罷了!連清明節都不回來為他老子上墳,這可就說不過去,我真無能,生了這麼個不肖子,你孟伯伯一定會怪我教子無方。」

    亮娟輕擁住傷心落淚的孟媽媽,柔聲安慰她:「不要難過,孟媽媽,我要是遇見孟剛,一定幫您罵他,叫他以後常回家來看您。」

    「你一見到他,什麼都別說,先幫我打他兩個大嘴巴子。」孟媽媽氣憤不已,「這沒良心的小畜生,放著老娘不聞不問,萬一哪天我有個三長兩短,恐怕還得登報紙,他才會趕回來把我埋了。」

    「別這麼說嘛!您身體一級棒,一定長命百歲。」亮娟盡量撿好聽話勸慰她,「孟剛就是仗恃著您會照顧好自己,才敢長年在外,他不就是想多賺點錢來孝敬您,您可不能洩氣,要是您身體不夠硬朗,可就辜負孟剛對您的信心,無論如何,這口氣您得爭贏他,您說是不是?」

    孟媽媽終於破涕為笑,輕拍兩下亮娟的臉頰,「你最懂得哄人開心了!死馬都能被你講活,有你經常回來陪我聊聊天,誰稀罕孟剛呀?」

    「這怎麼行?您只喜歡我,不想念孟剛,到時候他又要吃我的醋,怪我搶了孟媽媽的愛,我可擔不起這個罪名,您還是把心思多放點在孟剛身上吧!」

    「小丫頭!說來說去,你就會為孟剛開脫,你老實告訴孟媽媽,從小到大,孟剛同你最親了,你真的沒有半絲喜歡他嗎?」

    亮娟心裡一陣慌亂,可是臉上絲毫不露痕跡,她向來習慣隱藏真正的感情,這點小事難不倒她,她笑得像是全然坦蕩無憂。「我和孟剛像兄妹,又是好朋友,他對我夠義氣,我當然回報他同樣的情誼,您就不要再費心把我們送作堆了!哪有女生嫁到自家隔壁的?只隔一道牆,說不出有多丟人,我才不做這種事呢!」

    「隔壁親家才真正親,你要是做我的媳婦,將來早晚都可以回娘家,世上有哪個媳婦比你幸福?」孟媽媽笑出聲,「再說,我疼你可不比你媽少,孟剛只聽你的話,這件婚事我愈想愈穩當,等一下我再去找你媽提親。」

    「拜託!」亮娟簡直快昏倒,「孟媽媽!打從我兩歲會走路起,您到我媽那兒提過幾萬次親了!換個詞兒吧!亮媛比我漂亮,以後您改成要她當兒媳婦,我媽說不定一口答應,您馬上就可以找孟剛回來結婚。」

    「孟剛拿亮媛當親妹妹看待,你又不是不曉得。」

    「我和亮媛有什麼兩樣?」

    「差別可大了!孟剛凡事都問你的意見,他服你,光憑這點,他對你就特別不一樣。」孟媽媽說得煞有其事,「聰明的女人,想抓住男人的心,靠的不是美色,而是腦子,除了你,世上還有誰管得住孟剛那匹野馬?」

    「您說的是十幾年前小孩子辦家家酒的事,我和孟剛都已經長大,各有各的想法和作風,我不想被他影響,相信他也不願受我控制,我才不要管他的事呢!更何況,打從他自動退學,離開學校去當兵,我們就沒有再見過面,他現在圓是扁,我一點概念也沒有,您老是把我和他湊成一對,根本行不通的。」

    孟媽媽還想再說些什麼,可是亮媛已經推門而入,扯著嗓門喊亮娟,她已經準備妥當,等著亮娟回去當大廚炒菜,爸媽要求早點開飯。

    「我先回家了!孟媽媽,您也早點吃飯,晚上有牌局吧?」亮娟站起身來。「先祝你旗開得勝,一家贏三家,明天再讓我吃紅,可別忘記了!」

    「好!不會忘了你的,就你一張嘴最甜了。」孟媽媽笑著送她往外走。「教人不喜歡你都難。」

    「留步!留步!又不是大官,別送了。」亮娟把她往回推。「明天我再來看您,記得別熬太晚,身體要緊。」

    「全聽你的,晚上只打八圈,成了吧?」

    亮娟回頭甜蜜一笑,很快回家開始忙碌了。她就是對所有人都一樣關懷又體貼,難怪老人家們都衷心喜歡她、疼愛她。

    第三章

    每個月十號,是亮娟領薪的日子,雖然她在嘉德蘭那種貴族氣息濃厚的學園擔任主任教師,薪資並不低,但是她非常顧家,給爸爸、媽媽各一筆月費,再加上房租,薪水就去了一半。就像所有努力工作、腳踏實地的樸素女性,她只在換季折扣的時候買衣服,平時花錢還得記帳,想盡一切辦法多存些錢。

    即使為了吃頓晚餐該用多少而斤斤計較,亮娟還是編出買書的預算,她酷愛讀書,尤其偏愛英美名家的散文、小說。圖書館能提供的讀物有限,滿足不了她的需求,通常她得透過書店,向香港或新加坡的經銷商購書,這是很花錢的,但她寧願省吃儉用,也不肯放棄讀原文書的嗜好,她認為很值得。

    當她從大學時代就時常光顧的書店裡,抱著剛買的新書走出來,幾乎是整座城市最滿足、最快樂的人。傍晚的風拂著她濃密的髮絲,一想到今晚可以擁著新書、不顧一切的看個過癮,亮娟幾乎興奮得想唱歌,只是礙於街上有人,只得用吹口哨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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