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頁 文 / 岑揚
「她不是我女朋友。」駱仲齊辯稱。「只是普通朋友。」
「女朋友在沒有變成女朋友之前都是普通朋友。」喬治大掌拍在他後背。「這個女孩很適合你,老喬治的話不會說錯。」
駱仲齊搖頭。「喬治,你店裡生意不好嗎?讓你有時間想這些。」
「哈哈哈……真該拿鏡子照照你現在的模樣,就像個遍尋女朋友不著的大男孩。」
「我都說過了,她不是──」
「凌這麼漂亮又有趣的女孩,你難道不喜歡?」酒吧裡一個熟客插話。「你要不喜歡我可要去追了。」
「你這把老骨頭還是省省吧!」喬治在駱仲齊開口前先糗了客人一頓。「別理他,你的小女朋友她──」
「她不是我女朋友。」駱仲齊再度申明。
「既然如此,你找她做什麼?」
駱仲齊被問得答不上話來。如果回答想見她,只會讓喬治以為他們真的在交往,但不說,他懷疑喬治會告訴他她到哪去。
喬治看著他臉上的表情是為難換過困窘,換來換去非常有趣,不過到最後還是不忍心太過為難他害羞的東方朋友。「她大概去了第三街。」
「第三街!」駱仲齊大叫:「喬治!第三街是街頭混混聚集最多、最危險的地方!你竟然讓她一個人去──」
「嘿嘿,我的朋友,她不是一個人去。」要是一個人他也不會答應。「她跟著雷克他們一起走的,不用擔心。」
雷克?「雷克是誰?」
「聖十字架樂團(St.C.)的主唱。」喬治揚起微笑要他放心。「他們可是我喬治最引以為傲的樂團,總有一天他們會揚名國際的。」
「喬治,我擔心的不是這個,告訴我,她到第三街做什麼?」不認為自己能從凌雲的口中問出答案,與其這樣,不如問眼前的喬治。
想到這件事,喬治就忍不住哈哈笑意:「她迷上St.C.,前一陣子天天到我這來看他們的表演──這東方女孩真是特別,被雷克那張兇惡的臉吼了好幾次還是天天到,最後連脾氣硬的雷克都束手無措、甘拜下風,之後她更得寸進尺要吉他手萊恩敦她彈吉他,樂團成員都拿她沒轍,哈哈哈……變成唯一制得住雷克他們的女孩。」St.C.的成員脾氣各有各的古怪,現在唯一的共通點是敵不過一個東方女孩。
難怪一陣子沒有到交流會,原來是找到新的事情做。駱仲齊心中連自己都不知道的怨懟誠實在表情上湧現。
「齊,你很在意她。」
「朋友彼此關心是應該的。」
「只是朋友?」
「喬治!」他一定要提這種尷尬的話題嗎!
「哈哈哈……」喬治拍拍他凸起、還被凌雲在第一次見面時笑稱像青蛙準備過冬的大肚皮,不欺負這個害羞的小伙子了。「雷克的樂團在第三街五十六號,你──」話還沒說完,喬治年輕的東方朋友已經消失在SkyPub。
這樣還不叫喜歡?真是不誠實的年輕人。
※※※
來到第三街五十六號,駱仲齊卻撲了個空。
應門的高大男人剛硬的一張臉飽含不歡迎的氣息,倚在門框擋住泰半視線,讓人只能感覺到他不容易妥協的氣勢。
「你是雷克?」他以為一臉凶相的雷克應該是西方人,想不到竟然也是東方人。
「你是誰?」雷克不答反問,看樣子他的情緒很糟。
想想也是,被個女娃打亂所有排練行程,心情不壞也難。
「凌雲在這裡?」她平常就和他們在一起?一想到這,即使面對比自己高大的男人,駱仲齊還是皺眉,一臉嚴肅,毫不畏懼。
「那傢伙剛走。」總算送走大麻煩,現在又來一個麻煩。雷克不耐地耙梳黑色長髮。「滾,別煩我!」
駱仲齊不信,透過空隙看進去,裡頭只有四個人,的確沒有她的蹤影。
但是──四個人?喬治介紹這個樂團的時候說他們只有四個人,這表示什麼?
表示凌雲是一個人離開的!
「你竟然讓她一個人走!」
搞什麼鬼?「小鬼,不要煩我,滾!」現在的小鬼是怎麼回事,不管男的女的都這麼煩人!
「這條街一向不安穩,你竟然讓她一個女孩子走也不會送她!」
「送她?」雷克輕嗤:「我沒趕她走就不錯了還送她。」上帝憐他,那女孩來了之後他作詞作曲的靈感短少得幾乎是零!
「你──」激動的情緒早於理智發作,當駱仲齊意識到自己做了什麼的時候,雷克這個比他高出半個頭的男人已經因為突如其來的一拳往後跌坐在地上。
「雷克!」其他的團員趕緊上前,不是找駱仲齊算帳而是抓住雷克,免得這只暴龍妄動。
「就算她添你許多麻煩,你也不應該讓她一個人走在這條街上!」駱仲齊不後悔自己衝動下使出的拳頭。「如果不願意送她回去,那麼之前你就不該帶她到這裡!」
吼完,也不管雷克作何反應,駱仲齊心急如焚轉身離開。
當務之急是找到她,老天,希望她沒事。
※※※
喔哦……隨著眼前五個人的逼近,凌雲直覺往後退,直到後背碰到牆才知道自己沒有退路。
雖然美國人樂觀沒心機,可不代表每個人都是。現在,她眼前五個虎視眺耽的人就是個證明。
喬治已經警告過她St.C.住的第三街很不安穩,她也向他們保證自己能自保,現在看來──是她太高估自己了。
「你們想做什麼?」仗著自己還算有點身手,她的情緒自然很穩定。
只是五個人……她得想想要怎麼打才能順利逃脫。
要是他們五個人一起上,她一定會輸,如果能一對一──笨蛋,他們怎麼可能一對一!
「把身上的錢都交出來!」為首的金髮男人喝道。
「傑克,這個東方女孩很漂亮呵。」後頭的跟班有人出聲。「不如──啊!」
「搶錢就算了還想搶人!」忍不住氣的凌雲丟出腳邊石塊後叫喝:「本姑娘是你們能碰的嗎!走開!」
「大伙上!」
看準五個人裡頭最強的那一個,凌雲也衝上前,起手一扣,旋身同時蹲低,使出過肩摔,將被稱為傑克的為首混混摔在地上,立刻拔腿就逃。
「別想逃!」其他四個人中有一個停下來扶起同伴,之後跟著其他人追上去。
不逃是笨蛋!凌雲很想對他們做鬼臉,但現在實在不是時候,她只能拚命地逃。
人生地不熟,她只能漫無目的地逃,知道在這裡喊救命也沒有用,索性將力氣全用在逃跑上。
轉進一條巷子,她立刻後悔自己為什麼不直的跑。
她轉進一條死巷!
旋身想轉出去,五條人影已在眼前。
完了……原本的鎮靜見到這情形也飛到大老遠去,開始心慌。
怎麼辦……紛亂的腦子很想找出自救的方法,偏偏就是什麼都想不出來。
只能搬出女人唯一的利器:「啊──救命啊──」隨便哪個人來救她都好!就算要她以身相許──呃,再看看,反正她會報答他的,隨便誰來救都行!
「凌!」同樣在第三街漫無目的找尋她蹤影的駱仲齊,聽見牆那一頭傳來尖叫聲,立刻分辨出是誰,隔著牆大叫:「是不是妳!」
駱仲齊!「你在哪!快來救我!」
一確定牆那頭的人是她,駱仲齊立刻攀牆過來,看見五張凶神惡煞的臉孔,直覺將凌雲護在身後。
「你行不行啊?」不認為他有什麼本事,凌雲擔心地問。
「閉嘴!」駱仲齊回頭瞪她一眼,收起說教的衝動,眼前有更重要的事必須解決。
白銀色的刀在空中轉個圈落在為首的傑克掌中。「護花使者嗎?哼!把身上的錢都交出來!」
「渾帳!亮刀出來算什麼──」
「凌!」駱仲齊喝止,拿出自己的皮夾攤在對方面前。「這裡頭有三百塊美金,是我僅剩的錢。」
金髮的傑克抬抬下巴。「還有你的手錶,你後頭那個女孩身上的錢。」
駱仲齊無言解下手錶,旋過半個身面,對凌雲說:「把錢和手錶給我。」
「為什麼!」要她心甘情願被搶,這算什麼!「這就是你救人的方法?」
「給我!」
「你們囉嗦什麼東西!」白光劃過,嘶的一聲,凌雲的臉霎時慘白,從他手臂上流出的血很快地染上她衣服。
她從沒看過活生生刀刀傷人的場景,這……「你們怎麼可以傷──」
「凌!」駱仲齊忍住手臂上的痛喝斷她的話。「把錢給我。」
咬唇暗忍,她依言而做,把身上的錢都交給他。
駱仲齊將所有財物攤在他們面前。「這些是我們所有的一切,請放過我們。」
「哼!」街頭混混搶來東西,放肆道:「要在這條街上混就要識時務,這是在教你們,知不知道!」
「知道了。」他應聲,忍痛的冷汗如雨下,一直撐到那些人都離開,駱仲齊才允許自己不支跌坐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