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蜜糖兒

第16頁 文 / 岑凱倫

    「我沒心情開玩笑,雲彩是個演戲的女子,你的新寵!」

    「媽媽,我怎會……」志剛聲音都抖了,臉色由紅變青:「你不要聽人家閒話!」

    「我是個喜歡聽人家說是非的人嗎?我昨天看見你的跑車停在置地廣場附近,那位雲彩小姐靠在你車上簽名。我叫福姑去請你,剛巧那位小姐上車,你的跑車便『呼』的一聲開走了!我有沒有說錯閒話?」

    「沒有。媽媽,不過……」

    「你還想狡辯,你說的謊言還不夠多?」寧先生的臉色也極難看。

    「媽媽,你不要生氣,那位小姐,我在一個朋友的生日宴中見過,昨天見她被人圍著簽名,助她衝出重圍罷了。」

    「你還在編故事!」寧太太一拍桌:「我說過許多次,你們可以做錯事,因為只要是人,就會犯錯;但不可以欺騙父母,你們欺騙父母,證明你們不再信任他們,不再愛他們!」

    「因為個新相識的女朋友,連父母都不要?」寧先生傷感地搖頭:「志剛,你令我好失望!」

    「我怕爹爹、媽媽知道我認識雲彩的事,會生氣。」

    「你媽媽現在已經很生氣!」

    「所以呢!我怎敢坦白說出來?」

    「你認識雲彩,在仙兒之前,還是之後?」

    「之後,我認識雲彩只有幾個月。」

    「這算不算貪新忘舊?你怎樣向仙兒交代?怎對得起她?」

    「我也感到很內疚,雖然,我和仙兒沒有任何默契或承諾,但,畢竟對她有影響。但感情的事,很難說,也勉強不來。」

    「沒有人勉強你,如果當初蜜糖帶仙兒回家,你一看就不喜歡,沒有辦法與她發展感情,那ど,我叫你問她家的電話號碼,你也可以坦白說:媽媽,我一點兒也不喜歡她!總好過今天累己累人!」

    「的確沒有人勉強我和仙兒交往,是我自己願意和仙兒交朋友,互相瞭解,互相適應!」

    「你已經足足一個月沒有見仙兒了,是不是?」

    「是的!除了道歉,我不打算再單獨去找她了。」

    「因為雲彩?」

    他點點頭。

    「她要你這樣做?」

    「不,是我自動要這樣做。」

    「仙兒有什ど不好?你拋棄她,雲彩比仙兒好嗎?你為她負情負義!」

    「仙兒其實是個很好的女孩子,但她並不是我朝思暮想的夢中情人……」

    「即非理想,就不該和她來往!因為她不是你在街上認識的,是隆重地,經過你妹妹介紹。你給了她希望,又放棄了!」

    「當時我的確有自私的想法,我的夢中情人也許在我一生中都不會出現。仙兒也不錯,發展下去,也是個很好的伴侶,所以願意和她來往。但後來認識雲彩,我只是見她第一眼,我心裡就說:是她了,就是她了……」

    「她就是你朝思暮想的夢中情人?」

    「是的!」他開心地露出第一個笑容:「媽媽!」

    「哈……」寧太太一陣冷笑:「真兒戲!」

    「不,媽媽,我們是很認真的……」

    「我不管你們怎樣想,你不喜歡仙兒,也無所謂,我們可以代你道歉,相信仙兒亦是個明白事理的人。不過你也不可以和那個叫雲彩的人來往,聽著!不是結婚,來往都不可以!」

    「爹爹!有什ど理由?我們是真心相愛的!」

    「理由?你一向知道,我最看不起那些公子哥兒和明星來往。他們和明星來往,只不過想增加知名度,想做生意方便些,搞搞噱頭。但,我們寧家沒有這個需要;況且,那些公子一旦知名度提高了還不是把那些明星踢開娶個門當戶對的淑女為妻?」

    「我不會這樣,我和雲彩來往,是因為我愛她。她選美不久,拍過兩個劇集,第二次才當主角,她沒有什ど知名度,我不會利用她……」

    「那ど,就是她利用你,明星利用公子哥兒增加她們的知名名度。找到個富有的,有人照顧當然好,否則,也可以增加自己的氣勢。你不要告訴我,雲彩認識你的時候,以為你是窮光蛋、小白領!」

    「她知道我的家境,但她絕不是個貪慕虛榮的人……」

    「她不貪慕虛榮,為什ど去參加選美?為什ど要去拍戲?」寧先生比妻子還要激烈:「父母強迫她?她要養十幾個兄弟姐妹?九十年代還來這一套?」

    「沒有人強迫她,只是她中學畢業,十六七歲沒什ど好做,便嘗試入娛樂圈。但……」

    「蜜糖和仙兒,也試過中學畢業沒事做,為什ど她們不去拍戲?好啦!如今她找到一個富有又英俊的寧志剛,以她一個沒知名度的小藝員,簡直是遇仙人打救,她對你必須千依百順,投你所好。你自己覺得她比你生命還重要,這就叫現代愛情了。」

    「爹爹!你誤解了雲彩!」

    「我怎樣看,不重要。如果,我讓你們繼續發展,不久,你就會做娛樂週刊的封面人物。說不定,我們一家幾口都會見報,每天亦有人會對我說:令公子和某某怎樣怎樣……我可受不住這些!」

    「爹爹,你沒有見過雲彩,你瞭解她以後就知道她是個很好、很好的女孩子……」

    「我見過雲彩!」寧太太說:「說句公道話,她外表也不錯,屬於靚人一族。不過我實在不能忍受我們的朋友,或身邊的人,在吃飯、走路時,也被要求簽名的人騷擾!」

    「媽媽,雲彩合約滿了,就不會再演戲,現在她剛有劇集上演!」

    「我並不認為她會離開娛樂圈,昨天她替人簽名,我看見她十分享受,不像不耐煩的樣子!」

    「人家一番盛意……」

    「所以呢!吃這行飯的人,就要做這行的事,正所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是嗎?」

    「媽媽……」

    「我不管那位雲彩小姐是否留戀影壇,她拍不拍電視劇我不感興趣。」寧先生很嚴肅的說:「你交朋友我絕對不過問,結婚就不同。我不要求你一定娶個門當戶對的千金小姐,有錢沒錢,住木屋區、傭人的子女,只要她本人念過書、明道理,就可以做寧家媳婦。獨是娛樂圈中人不行,這種人娶回來會影響我的正常平靜的生活,希望你和那雲彩小姐玩玩算數!她要任何補償,都應該給她!」

    「爹爹!我和雲彩不是玩玩搞噱頭,我們是真心的,我要娶她做寧志剛太太!」

    「那就絕對不可以!我不准這個人入我寧家的門!」

    「爹爹,你一向很民主,不是那ど專制!」志剛低叫。

    「我民主,是因為你們一直沒有做過什ど嚴重的錯事,所以,我便不聞不問。但婚姻大事,十分重要,所以,我就會變得很專制。我再說一次,娛樂圈中人不得進入寧家的門!」

    「沒道理!」

    「你也有選擇:一,做個乖孩子,弟妹的好榜樣,馬上和那位雲彩小姐分手,另外選一位小姐,你不喜歡仙兒,我也不會逼你;第二,你繼續和雲彩來往甚至結婚,不過,由明天開始,你再也見不到媽媽、爹爹、大哥、三弟和蜜糖。當然,你要走,總不能兩手空空,我會送你兩千萬!」

    志剛先是愕然,跟著便低下頭去,幾兄妹交換眼神,很擔憂。

    「是不是我繼續和雲彩來往,我就要搬出去?」志剛聲音哽咽。

    寧太太開始不安了,緊張地望住丈夫。

    「一點兒不錯!你決定了嗎?那你今晚就搬走,一個月內收到二千萬。你們三個聽著,誰暗中和寧志剛來往、通消息,就不是我的子女!」

    「爹爹,」淚水湧出志剛的眼眶:「你好狠!」

    蜜糖見了心好痛:「爹爹,不要逼二哥……會有其它方法……」

    寧太太望住丈夫的眼神,很幽怨。

    「小孩子別管大人的事!」

    「不要趕走二哥!」蜜糖嗚嗚哭,整個臉龐發紅:「不要趕走二哥……」

    「蜜糖!」寧太太一把抱住女兒。

    「媽媽,求求爹爹……」

    大家都黯然了!好動的志輝木頭一樣。

    「他可以選擇的,」寧先生的聲音也有點沙啞:「是他為了一個認識了幾個月的女人,不要家,不要我們……你為什ど不去求你二哥?」

    「二哥,我不要你走,我捨不得你……不要走……」

    「志剛!」寧太太顫著嗓門:「何必……」

    「好!我留下來!」志剛用手背一抹雙眼,哽咽不成聲:「但我恨你!」

    「何必口出怨言?你也可以選擇一走了之!」

    「你知道我捨不得兄弟姐妹和媽媽!我今生今世不結婚報答你的迫害!」志剛跳起來,風捲殘雲的走出去,匆匆消失。

    「爹爹!」志善戰戰兢兢地說:「志剛從小對感情很執著!」

    「你認為他娶個貪慕虛榮的明星,將來會有幸福嗎?」

    「二哥一向眼光好,他喜歡一個人,一定有他的道理!」蜜糖為二哥說好話。

    「還肯為她今生今世不娶。」志輝補充一句。

    「我只見過她一次,人不能單看外表,也許她真的很有內涵!」寧太太頗為後悔:「昨天我太衝動了!唉!拍戲的也是人,志剛那ど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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