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家明與玫瑰

第22頁 文 / 亦舒

    把這一批畫交上去之後,我為一間廣告公司設計日曆海報。

    書出版以後,我拿在手中,非常高興,因為原作者非常重視我的畫,把插圖當作顯著的吸引力,一本小說以畫冊的姿態出版,精美異常。我把書取到手中,第一個念頭便是想送一本給咪咪。我請原作者簽了名,我自己也簽了名字,考慮半晌,終於決定先打電話給尊尼,經過他找咪咪,免得他引起誤會。

    是尊尼來接的電話,我簡單的說明來意。

    他冷冷的說:「我與這個妞,早完了!」

    完了?就這樣?我怔怔的,一時會不過意來。

    「你自己設法去找她吧。喂,你還要不要模特兒?我現在有一個英葡血統的女孩子,好美的……」

    「哦哦。」我唯唯諾諾,「我再跟你聯絡。」

    尊尼見我沒興趣,便掛了電話。

    我打到咪咪留給我的號碼去,他們說:「早就搬了。」

    「搬到哪裡?」我不識趣地問。

    「誰知道!」那邊不耐煩起來,「這種露露咪咪,莉莉娜娜,這裡是公寓,人來人往的。」摔了電話。

    搬了。大概也是很平常的事,像咪咪的女孩子,香港不知道有多少,一半都搬過數十次家。我歎口氣,人海茫茫,叫我到什麼地方去找她?

    我把那本小說放進抽屜裡。拉開抽屜,我發覺一直放在那裡的一對金筆失了蹤。是咪咪順手牽的羊?真不可思議,她要這種筆來幹什麼?出去買也不過是數百元的事。尊尼倒是說得對,她果然是那樣的人,其實只要她開口問我要,我豈有不給她的,何必要偷?

    況且……這時想起來很可笑,況且我們是朋友呀。

    廣告公司叫我找十二個模特兒,畫一套日曆,半裸的,美麗的,而且都得吸同一牌子的香煙,或躺或臥。我並沒有嘗試過這樣的「香煙牌美女」作品,很高興的答應下來。第一個念頭仍是想到咪咪,但叫我到什麼地方去找她?如果找到她,我一定把她放在正月。

    尊尼介紹給我好幾個模特兒,他把我當大主顧,語氣都不同。雖然我知道所有的模特兒都是一樣的,但忍不住還是覺得咪咪是最好的一個。咪咪不但樣子秀氣,具感性,就連皮膚、手與腳,都比其他的女孩子細膩一點。

    我一個個的問她們,自一月問到六月:「知不知道咪咪?」

    「咪咪?哪個咪咪?咪咪什麼?」

    「咪咪,哦,早一年見過,不知道現到了什麼地方。」

    「咪咪嗎?找她幹什麼?好像不幹這一行了。」

    「咪咪?上次偷了我一隻白金手錶,哼!我還找她呢。」

    我不得要領。

    廣告公司對於這一串的水彩美女畫雀躍萬分,我又故意把背景做得古色古香,冶艷萬分。

    當然,我的畫不是藝術,但誰的是?香港有藝術家嗎?我不認為。只要我在作畫時覺得享受,我的願望已經達到,我一向不是奢求的人。

    畫到八月的時候,咪咪終於出現了。

    那天大雨,她撐著傘來找我。我開門的時候無限驚喜,「咪咪!」她卻有點囁嚅,有點不自在,神情很憔悴。

    我問她:「怎麼了?我找你好久。」我接過她手中的傘,「進來。」

    「有工作嗎?」她大概覺得冷,拉拉衣襟。

    「有。」我過一會兒問,「你等錢用?」

    「是。」她說,「我身子有點不舒服。」

    「要多少?」我摸口袋,我只得七百元,塞在她手裡,「如果不夠的話,再來,別客氣。」

    她接過鈔票,「我一有便還給你。」

    「不急。」我說,「如果有空,明後天就可以開始工作。」

    咪咪點點頭。「謝謝你,你是好人。」她轉身。

    「你走了?」我問,「你不留下來吃頓飯。」

    「我有急事,我想去看醫生。」咪咪說。

    數百元看醫生怎麼夠,我脫下腕表,「這你也拿去。」

    「不,我不可以一一」

    「別客氣,看完了醫生馬上來。」我說。

    她走了。我心安理得的睡熟,心中充滿希望,等她第二天來,我仍然會把她放在一月。

    但是她沒有來,一直沒有。而我忘了把那本小說給她。

    直到我幾乎把整本月曆完成,她仍然沒有出現。我並不十分在意,也許她不想把錢還我,也許沒有心情來工作。

    我畫到第十二幅的時候,有人替我帶來了消息:

    咪咪死了。

    死了?我放下畫筆,不肯相信,那麼活生生的一個女孩子:雖然歷盡滄桑,然而還是細皮白肉,活色生香的女孩子。死了?這麼快?什麼起因?

    尊尼說:「你找她,是因為她偷了你的東西吧?人已經死了,不要再追究,我們為她預備了一個簡單的葬禮,如果你願意,可以來參加。」

    那天仍然下雨,我買了一大束黃玫瑰,去到墓地。尊尼紅著眼睛。我並不知道咪咪喜歡什麼花,我從來沒有問過她,沒有機會。

    除了尊尼,那裡尚有幾個女孩子,都是妖冶的蝴蝶,今日不知明日的事。

    我輕輕的放下花束,自口袋裡取出那本小說,一併放在棺本上,尊尼撒下第一把泥土的時候,我離開了。

    那日我回家聽了一夜的巴哈,心思如潮水一般,起伏高低,我其實並不認識這個女孩子,她只不過做過我的模特兒,如此而已。

    天亮的時候,我盡我的記憶,替咪咪用水彩畫了一張畫。在畫中她睜大了充滿疑惑的眼睛,天真地向我看來,身子向後仰,細細的腰肢,纖弱的手臂。

    等畫完成的時候,已是黃昏,我一日一夜不睡,而且也沒吃過東西。

    我後來把十三張畫一起拿到廣告公司去,奇怪得很,他們都一致喜歡咪咪的那張。

    他們笑說:「你忘了加一支香煙。索性把這張拿來做封面吧。」

    我忽然想哭,為一個年輕的生命流淚,此刻除了我,還有誰會記得她?但是我連她的姓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叫咪咪。而這裡,上千上萬的女孩子都叫作「咪咪」。

    我把我應得的酬勞小心地放進皮夾子內,向廣告公司告辭。

    從此很難叫我再用模特兒了。

    重逢

    到香港時七月中,恰是海外學生回家渡假的時間。一個個容光煥發,渾身散漫著青春及一股瀟灑勁,那種氣質是蝸居香港的年輕人身上找不到的。

    可是我卻不是回來見父母的學生,我早拿到學位,這次沒呆在加拿大,是因為我失戀,想回來散散心。

    媽媽見到我,歡欣之情是可以想像得到的。

    但是我一到家,馬上回到房間,關上門,第一件事便是打電話給綿綿。

    呵綿綿,多年多年之前,我們戀愛過,她才十七歲我才十九歲。我們一起散步看戲吃冰淇淋,寫笑話投到《讀者文摘》,溫習功課,然後我被送到加拿大多倫多,我們繼續通著信,直到她二十一歲生日,我還寄一件大衣給她,但是她很快也到倫敦升碩士,然後聯絡就中斷了。

    忽然之間我渴望見她,即使她結了婚,成為別人的母親,我還是覺得她是我無憂無慮時期的小綿。

    見到她等於恢復童年,時間的倒轉。

    但一算,她也該有二十八歲,時間過得竟如此不留情。

    二十八歲的女人,該打入「少婦」類。但在我心目中,綿綿永遠青春,永遠穿她藍白校服,在街角等我。

    我把電話放在膝頭上,搓搓手,暗暗祈禱好運氣。

    希望她家裡的電話號碼尚沒有轉。

    希望她記得我。

    希望她還像以前那麼可愛。

    希望希望希望。

    我吸進一口氣,連撥了六個號碼。

    電話響了三下,馬上有人來接聽。

    一個女孩子的聲音,「喂?」

    「請問綿綿在家嗎?」時光倒流,彷彿是我念預科時候,打電話約她去跳舞。

    「請等一等。」

    我放下一半心,電話沒有改,人面也依舊在。

    女孩子又回來,「對不起,請你打到她房間好嗎?另外一個號碼。」她把那號碼告訴我。

    我在意外中又重新撥一次電話。綿綿還是老樣子,如此注重個人自由。

    「喂?」接電話的人問。

    這是綿綿,錯不了,她的聲音跟小時候一模一樣。

    我忽然感動得很激烈,事情太順利,反而有壓迫感,受不了。

    我像是有眼淚哽在喉嚨之中。「小綿!」

    那邊靜默三秒鐘,「誰?哪一位?」

    「是我,我是小珉。」我說,「邱小珉。」

    又是靜默。我抓著話筒的手在顫抖。

    「小珉!」是不置信的語氣,「小珉?」

    「是,是我,想起來了嗎?」

    「好一一久一一不一一見。」

    「是。」我說,「綿綿,你好嗎?」

    「呵小珉,你怎麼會把這麼複雜的問題加諸我身?」她輕脆地笑,「我們不如說些簡單點的事。」

    「小綿,你結婚沒有?」我的第一個問題。

    「嫁不出去,你呢?」

    「未婚。」

    「我們近十年未見了,暑假回來也不探訪我,一定是熱戀得昏了頭,是不是?」她仍然這麼愛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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