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頁 文 / 亦舒
她穿著一雙很好的半統靴子,那只帆布袋是考究的,一隻手上戴滿了戒子,銀手鐲,配著一條銀鏈子,玻璃珠子。她有一種不羈,甚至略為邪氣的味道,與她秀氣纖細的臉不合。她是瘦削的,所以剛才我的車子經過,還以為她是一個男孩子。
雨還是下著,我開了車內的暖氣。車子裡沒有無線電,我不喜歡車子有無線電,這世界已經夠吵了。
「香港怎麼樣了?」我反問。
「老樣子。各式各樣的人,想盡各式各樣的辦法賺錢,氣派特別,無恥也無恥得特別。賺了錢拚命的花錢。我喜歡香港,真是洞天福地。」
「讀完了書還是可以回去的。」我笑了。從來沒有聽過這麼特別的論調。她不是一個普通的女孩子,不是。
「你在這裡多久了?」她問我。
「三年。」
「沒有回去過?」
「沒有錢買飛機票。」
「說笑話。」
「真的,省了錢,都是千辛萬苦賺回來的,做餐館,做工廠,那些英鎊,恨不得都存下來,一張張裱在牆壁上,留為紀念。結果都花在旅行上了,非常想家。有時候想才是滋味,真正回去了,不過如此,」忽然之間,我也發起牢騷來,「回到家裡,是另外一個世界,我又未曾完全適應英國,又與香港脫了節,駝子摔交似的,兩邊不著。」
她笑。顯然很同意我的說法。
我喜歡她,太多的女孩子到了外國,來不及拍照片,買新衣服,找男朋友,獵丈夫,恨不得立地生根,一輩子在枝上做鳳凰,窮的慕虛榮,不擇手段的濫交,有錢的搔首弄姿,吊著賣。只有她是例
三年裡我見過的女孩子,只有她是例外。她是為了什麼來的?我不明白。
她而且這麼沉默。
我看不透她。
她說:「當然你讀過這首詩,三個皇帝去朝聖,千辛萬苦到了,看見了基督降世,再回來,不過如此,兩個陌生的世界。對我來說,生活總是陌生的,我不適應生活,又沒有資格叫生活遷就我,所以到處一樣。上星期我在巴黎,然後再去馬賽,我喜歡博物館,因為畫與雕塑是靜的,它們好歹不出聲,我喜歡。其餘的,不過如此。大城市,看過香港,其他的都乏味。馬賽是臭的。只是傳說可愛,可愛的人,可愛的地方都不能接近,接近就失了美態,據說威尼斯更髒。我對旅行完全失去了興趣。還是讀書好。」
這一次輪到我笑了。
「我說得太多了嗎?」她問。
「沒有。我有同樣的感覺,真的,不騙你。」
「大多人喜歡旅行。寫明信片,最後一句總是:『多希望你也來!』真滑稽,沒有比這更幽默的了。不過是一個地球。你有去過天像館嗎?宇宙是偉大的,是不是?」
我微笑。我喜歡聽她說話。
她聲音是溫柔的,像小溪流過石卵,那種節奏,使我無法不留心聽。
我給她一包糖,她一顆顆的吃著。
我把車子停下來。
小食店到了,我們兩個人都沒有傘。天氣真冷。
我把一條長圍巾纏在她脖子上,她抬頭看著我。她的臉還是異常的蒼白,眼角的一顆痣像永遠的眼淚。我們站了一會兒,然後我與她走進小食店。
小店裡有幾張高凳子,我與她坐上去。一個濃妝艷抹的金髮女人走過來,她真是全副武裝的:假睫毛,耳環,項圈,低胸裙子,厚底鞋,又胖又壯,手臂上汗毛是汗毛,雀斑是雀斑,人還沒有走近,一股體臭先襲人而來。我那一點點離別之情,忽然消失得無影無蹤。不在外國住久了,怎麼曉得中國人的好處。
我問身邊的女孩子:「你吃什麼?」
「可口可樂吧。」她說。
「三文治?」
「不。」她說,「我不餓。」
「你一定要吃點東西。芝士三文治可好?」
她點點頭。
我叫了兩份三文治,兩杯汽水,我們坐著。
她終於沒有動那份三文治。她的臉向著窗外,雨順著玻璃流下來,流下來,外邊是漆黑的,什麼也看不見。她心不在焉的喝著可樂。
她是孤獨的。我知道。我看得出來。
我說:「到倫敦天就亮了。」
她點點頭。
「春假可以回去,見到朋友,你就不寂寞了。」
「你怎麼知道我寂寞?」她問。
「看得出來。」我答。
「不可以以貌取人。」她笑。
她的笑不過是動一動嘴角,然而卻是出乎意料之外的逗人;我想:或者可以問她的地址,或者可以寫信給她。如果我是一個真正懂得感情的人,我應該留下來,為她留下來。但這年頭,哪裡去找這樣浪漫的傻子?我只是一個普通的男人,最多不過為她的寂寞,為她的別緻感喟一下,如此而已。啊,這世界。到處一樣的。
我放下了玻璃環。
她已經摸出了角子,放在桌子上。
「讓我請你。」她說。
我沒有與她爭,我點點頭。
我們離開了小食店,她老實說:「我真有點疲倦了,不過還支持得住,在外面吃過苦的人,無所謂,去年暑假我為了賺點外快,在一間酒店裡天天工作十四小時,幾乎精神崩潰。做完出來,多少才恢復原氣。我絕對不看輕體力勞動,但我不喜歡體力勞動。」
我先開了車門,再從行李箱裡拿出一條毯子,遞給她,我怕她會冷。我們上車,又繼續路程。每次去倫敦,我都覺得路長得永遠不會到似的。
這一次例外。
我問:「你的名字,可以告訴我嗎?」
她轉過頭來看著我,「你呢?你叫什麼?」
「我單名靖。」
「靖?晴?」她低聲問。
「不是誠,是靖。立青。」我說,「姓張。」
「如果是女孩子,叫晴多好。」她笑,
「晴。」
「我沒有兄弟姊妹。」我說。
「我兄弟姊妹很多,都是有才有干的,只除了我,我是蠢材,徒然叫他們為我擔心。」她平靜的說。
「胡說,」我道,「怎麼可能!你少截順風車,他們就不用擔心了。上次有一個女孩子,搭便宜車失了蹤。」
她調皮的說:「她搭了一架綠色的蓮花跑車,我比她精,我截老爺車,開破車的人不會壞。」
「你沒有男朋友嗎?找個男孩子接送也罷了。」
「是,我也動過這種腦筋,結果這個男孩子接了我兩次後就動手來搭我的肩膀。」
我溫和而帶點驚異,「搭肩膀是普通的事。」我說。
「是。拉手都行,但是接送幾次就得取回代價,我沒有那麼便宜,他想昏頭了,我還是乘火車好得多。」她輕描淡寫的說。
這麼倔強,我很吃驚。
「為什麼不買一輛車呢?我這輛車三十五鎊。開到倫敦,就送給一個好朋友算了,乾脆之極。」
「呀。但是我母親扣留了我的車牌不還,我撞過車,她怕我丟了性命。」
我搖搖頭,她真是野馬。而且她也沒有告訴我她的名字,為什麼?怕我吊她膀子?我不會登徒她,她也應該知道,那麼到底是為了什麼?
我不想再問她,她有權不告訴我。
我問她:「你會唱歌?唱個歌,以免我睡著了。」
她怔了一怔,她說:「多少年了,我乘一個男孩子的車子,他說:『跟我說話,不然我渴睡,會撞車。』我只乘過他的車子一次。他是個可愛的男孩子,可惜所有可愛的男孩子都已經有女朋友了。」
我說笑,「我很可愛,但是我沒有女朋友。」
她看我一眼,「你戀愛過?」
「有。」
「她在哪裡?」
「不知道,分了手沒有再見過。」
「她可美?」她問,非常有興趣的樣子。
「對我來說,是的,她有非常圓的眼睛。」
「發生了什麼?」她問,「為什麼分手了?」
「她到夏威夷念大學,我來了英國,我們沒有吵架,只是信越來越少,越來越少,後來就完了。奇怪的是,我極想念她,但是我沒有寫信。完了就是完了。」
我從來沒與人說過這一段故事,但是忽然之間,在車子裡,我對一個陌生女孩子說起。
「你不惋惜?」她問。
「有什麼用呢?我吐血也沒有用,這年頭的蝴蝶是毛蟲變的,不是梁山伯祝英台。」
「我也愛過一個人。就是那個叫我不停說話。好讓他半夜清醒地開車的男孩子。我愛他。我們只見過兩面。也許見得多了,少不免吵架,少不免也鬧翻。但我們只見過兩次。他不知道我愛他。那不重要,我愛他就行了。」
我邊問:「他長得好看嗎?」
她說:「他有真清秀的濃眉,我後來再也沒有見過那麼好的眉毛,真的。」
她怔怔的笑了,甜的苦的無可奈何的一個笑。
「你想念他?」
「無時不想。」
「唱一首歌。」我說。
她唱:「如果你要離去。
在一個夏日。
你不如連陽光也帶走,
我現在告訴你,
當你掉頭而去,
我漸漸失去生命,
直到下一個再見……」
「可愛的歌。」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