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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頁 文 / 亦舒

    「怎麼,口渴嗎?」

    「給我一杯葡萄糖水。」

    景伯立刻遞給我。

    我詫異的說:「究竟誰是病人呢,是你還是我?」

    他紅了瞼,立刻放下杯子回房去。

    姐姐說:「必人,如果留他,就不要再提往事。」

    這個道理我懂,我點頭。

    有恩於人,切忌提著提著,標榜自己,遲早對方會受不住,再一次離去。

    「知道。」我說。

    「你看你。」姐姐說,「累成那樣。叫人痛心。」

    我在書房裡擱張小床,自己就睡那裡。

    景伯很虛弱,開頭一兩日半夜還要餵藥,隨後就好了。前後大概有三個星期光景我們天天對牢在一起。

    婚後這麼多年,我們兩個人都忙於工作,早上起床打個招呼,立刻出門,中飯又不一起吃,晚上回來,已累得半死,不到兩三個小時,已經要休息,難得像今次這樣,兩個人有機會相處,宛如二度蜜月。

    我們之間並不多話,氣氛倒還融洽,兩個人一起去吃小館子、郊遊,聽音樂。

    我忽然發覺世上有許多事是比賺錢升職更重要的。

    早上八點多才起來,伸個懶腰,做兩客豐富的早餐,一起吃,邊聽無線電新聞。

    隨後為盆栽淋水,修補衣服上的紐扣之類,也不覺得時間被浪費,反而覺得享受。

    最好笑的是,我們第一次看清楚鐘點女傭的面孔,以往我們都不在家。

    傭人來的時候我與景伯便避出去散步,走到碼頭邊看放暑假的學生釣魚。

    我與景伯的心情異常平靜,彷彿當年戀愛般,一切金光閃閃,眼前迷迷茫茫,不想做正經事。

    我說:「假滿後不知如何收拾舊山河。」

    「你沒有放假已經很久了。」

    「蜜月後沒有放過假。」我說。

    「為什麼不放?你看現在多輕鬆。」

    「為著升職。」我答得很簡單。

    「野心?」

    「不,為看做事方便,升一級便少受數十人的氣,不得不升,除非我不打算再做。」

    「現在不是已經達到目的?」

    「所以毫不猶疑;放假一個月。」

    「必人──」

    我看著他,他像是有千言萬語,不知從何說起。

    我按看他的手,表示盡在不言中。

    「幾時胖回來就好了。」我顧左右而言他。

    「記得嗎,那是我們初相識,你叫我肥蛋。」他說,「你自己瘦,人塚略有幾磅肉,就是肥蛋了。」

    我哈哈笑起來,肥蛋,多久沒聽過這樣的稱呼,連我自己都忘了。

    「你不再愛我了。」景伯忽然說。

    我不回答他。

    他面色很慘痛惋惜,我也不想安慰他。

    下午我倆午睡,至六點多起來,開車出去找各式新鮮食物補身。

    我同他說,秋季將屆,有大閘蟹吃。

    去年一年我們買了不少蟹來大嚼,味道之佳,無出其右,都是景伯弄的,拿我洗面孔的一隻輕毛刷來洗蟹。

    我們可以說是恩愛的夫妻,不知怎麼樣,感情一下子崩缺,變成現在這樣。

    晚上我們看電影或是電視,我在編織一件線移,差一隻袖子就好完工。

    忽然我問自己,這樣的日子會不會過膩呢?

    我並沒有想念辦公室。

    節蓄的利息亦足夠請一個褓姆來照顧孩子,沒有什麼是絕對無伸縮性的,我仍然渴望有一個孩子。

    孩子,蹣跚的跑來跑去,粗粗的短腿,狡猾的笑容……一切都不太遲。

    我看景伯一眼,一切都不太遲,如果我可以忘記不愉快的事,我深深歎口氣。

    景伯終於復原。

    他自動再搬出去。

    「沒有用,」他說:「必人不會原諒我,與其兩個人懷著瘡疤過一輩子,不如分手。」

    他說得對。

    姐姐知道已盡人事,搖頭說:「太固執了。」

    我正式與景伯分手。

    不為了更好的前途、或是自由,而是因為一默默自尊。

    也許因此害死了我,但一個人的性格控制命運。

    我們終於到律師處正式辦妥手續。

    要分手了,我淒然想:要分手了。

    景伯與我握手。「我們曾經是相愛的。」他的眼睛又紅起來。

    「多多保重。」我說。

    兩年後我們可以離婚。

    在一些人眼中,我是很笨的吧。

    每一個人總有他的宗旨。

    貓型人

    開學第一天,就看見她了。

    畢竟理工學院的女生不是那麼多。

    她穿紅毛衣,齊膝裙,一雙白球鞋,面孔上有一般少見的心平氣和。

    很少見到寧靜的面孔了,她一副泰山崩於前不動於色的樣子。

    現代人多數是憔悴的、焦急的、匆匆忙忙,早已忘記享受生活。

    現代的都市人每做一樣事,起碼要有三四個目的,企圖這樣,企圖那樣,漸漸相由心生,面孔都醜陋起來。

    但她不一樣,五官並不見得很美,不過看上去舒服,就是因為她寧靜的姿態。

    一眼就喜歡她了。

    我在家有個綽號叫「慢王」,妹妹是火車頭,自小與我吵,因為我什麼都比她慢三拍,她受不了我。

    我也受不了她。幼時,一起活動的機會很多,像上學、去教堂、看電影,都得一塊兒,她為此非常不耐煩,時時抱怨。

    現在長大了,各自為政,但一見面,她仍然罵我。

    「怎麼攪的?穿件外套都要十五分鐘。」

    「到樓下寄封信,是四十五分鐘。」

    有一次她催我催得慌,下得樓來站在門口,我發覺腳上仍然穿著拖鞋,我頓時怪叫起來。結果我們還是分兩路出發。

    妹妹老說:「你以為他(指我)早睡了嗎?過了三個鐘頭,發覺他在抽煙呷茶聽音樂。」恨得牙癢癢的。

    我認為她不會享福。

    做人嘛,既來之則安之,一直衝也無處可去,不如慢慢走,慢工出細貨。

    妹妹很不明白這個道理。

    許多人也不明白這個道理。

    所以當我看到一張這麼平靜舒坦的面孔,我忍不住就想:她是不是我的同類呢?

    我太高興了。

    我暗暗注視她。

    她打開書本的時候都是慢吞吞的,很嫻靜。我心更定,看來是同道中人。

    她彷彿在戒香煙階段,因我見她嚼口香糖。

    下課的時候,她從從容容的拾起書本,出門去。

    在校園,也見過她。

    她有一部腳踏車,四排檔,大輪子,背後有一隻鐵絲網籃子,載她上學放學。

    永遠優優悠悠。

    最欣賞她這一點。

    今年廿五歲了,還巧遇到這麼合心意的女孩子。

    朋友們說:「很普通的一個女孩子,怎麼會看上她?」

    「沈瑛?不見得出色呀,蠻有氣質就是了。但大學裡有氣質的女孩是很多的。」

    「人還清秀。」

    總之沒有給她一百分,或是九十分。

    換句話說,沒有人為她驚艷。

    除了我。

    夠了夠了,否則競爭老太多,我又會退縮,我是最不愛趁熱鬧的一個人。

    終於有一日,機會來了。

    上午的課,她早來,我亦早到。大家到課室門口相遇,晚秋的陽光特別可貴,影樹羽狀之葉子已落得七七八八,細細碎碎撒在我們腳跟下。

    她很不經意的抬起眼看我一下,嘩,眼神真美。

    我立刻搭訕的說:「這種天氣,最好是喝露天咖啡。」

    她閒閒的說:「山頂不是有一家?」

    「不知你下午四時有沒有空?」

    「剛放學。」她微笑著。

    我的心微微被吊了起來,好抑或不好呢?

    「好吧。」她在適當時候作出決定。

    「謝謝你答應我。」我放下了心。

    她側側頭。

    下午四時我開車接她上山。她的那部腳踏車可以折攏,放進行李箱。

    兩個人都很靜默,我使出我那慢吞吞的看家本領,上山時認錯路,兜了近半小時。

    我暗暗注視沈瑛白哲的面孔,看她可有露出不耐煩之神色。

    並沒有,她側身觀看窗外的風景,什麼也沒說。

    到了山頂,我們雖然肩並肩走到咖啡室,也沒有什麼可說一切盡在不言中。

    她並不迫切地要表現自己。

    我們兩人對牢,緩緩地喝啤酒。

    不知恁地,那杯啤酒有點暖,大概是沒擱在冰箱裡太久的緣故,但是我們兩人都沒有埋怨。

    我們的生命由時間組成,所以非得好好享受時間不可。

    沈瑛懂此道,我也懂。

    我們就這樣坐了一個小時。

    然後結賬。我們兩個人合騎一輛腳踏車,我坐在車後那只籃子裡,雙腿蕩來蕩去,在山頂那條小徑兜了個圈子。

    我從來沒有這樣享受過郊遊。

    太樂了。

    沈瑛是最佳拍擋。

    就這麼簡單的上一次山頂,就消磨了好幾個小時。

    我們並沒有再繼續下去,攪得精疲力盡。我們下了山就道別,各自回家休息。

    我躺在床上,非常窩心,安樂地回憶剛才的情景。

    妹妹問我為啥這樣開心,我說了原委。

    她掩住嘴,「真的,真有人受得了你?」

    我白她一眼。

    「你遇到了同道中人?她也是慢鏡頭式的人?不能置信。」

    我慢吞吞的說:「不信拉倒。」

    「有沒有機會?」

    「現在還不知道。」

    「真結了婚,生下一個白白胖胖的慢小寶,那才有趣呢,一瓶牛奶喝三小時,看你們怎麼辦。」

    「慢小寶?那麼好,」我嚮往的說:「睡醒了並不哭鬧,只是睜大眼睛靜候爸媽來抱他,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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