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白衣女郎

第25頁 文 / 亦舒

    妹妹別轉頭,看看路邊的棕楣樹,「是的,這是我相信的。可是到底只要她高興,我們看著她也高興了。」

    我專心地開看車。

    妹妹又說:「雖然我還是想找一個神氣的男朋友,卻不那麼心急了,」她忽然笑,「將來也像周太太那樣,找一個愛我的人,品格學問都好的,專門跟在我身後替我拿大衣,那才真正的神氣呢。」

    那也不過是表面,妹妹是不會明白的,只有我知道,因為我曾經有一日,在海灘上,見過她從前的男朋友,聽到了她對他說的話。

    我想周太太是打算在這裡終老的了,我很高興,正如妹妹說的,因為她很高興。

    我把車子筆直的向家裡駛去。

    天氣永遠這麼的熱。

    負心的人

    這件事起碼有兩個真相:我說的真相,與玫玲說的真相。如果你相信我,我是個有說不出苦衷的人,如果你相信玫玲,那麼我是個負心的壞男人。

    我的故事是這樣的:

    當我認識玫玲的時候,我在銅鑼灣皇仁中學念中三,十五歲,玫玲在聖保祿修女學校念中二,十四歲。我們是在舞會認識的。

    她打扮像「十七歲」雜誌中的模特兒,大篷裙,小白襪子,前劉海,馬尾巴髮型,熨得像油條,卷髮地垂在腦後,秀麗、活潑、可人。

    我與她情竇初開,雖然沒有花前月下,卻也看過不少早場公餘場,小冰店裡吃過菠蘿冰,散步逛過維多利亞公園,陪她到大丸公司找新式襯衫,我們在一起很快樂。

    然後會考畢業,我以五優二艮的成績考進港大,再三思量之下,轉到倫敦大學的皇家理工學院攻讀,從此與玫玲故人萬里關山隔,只靠信件來往。

    我們以為我們是相愛的,我是她的「男朋友」,她是我的「女朋友」,多年來家長們默許,習慣成了自然。我們一直沒有停止寫信,每星期一我總是到郵局去寄出航空信一封,說些家常,貼上新鮮的美麗郵票。

    一切都是習慣,但誰也沒懷疑過這種習慣。

    日子過去,春去秋來。我相信政玲對我是最最忠實的,在香港她考試畢業,於本校念了一年商科,學會速記打字,並沒有升學,她在一間大商行內任秘書職。我有點失望。她家中是老式廣東人,覺得女孩子沒必要「留學」,況且出來一次實在需要太多的金錢,把這筆錢儲蓄作為她將來的嫁柱,已是一層中等面積,可供收租的住宅樓宇。

    第一年暑假我沒有回香港,我忙於考試,忙於社交,忙於在歐洲觀光。我在IC非常快樂,呼吸著簇新的空氣,新任大學生難免有種飄然的感覺。

    最主要的是,我認識一個女孩子,叫姬亞。姬亞姓歐陽,倫敦出生的華人,英籍,會說一點廣東話與國語,在倫大聖瑪麗學院念藥劑,她真是個與眾不同的女孩子,具魔力。

    她也是廣東人,皮膚是南方人那種土黃色,正是西方審美眼光認為是最標準的東方特有膚色,大眼睛,用七彩的筆勾出明顯的輪廓,頭髮又黑又長。而且多麼美麗的身裁!細腰、圓臀、長腿、胸部比起洋妞毫不遜色。全倫敦的男生都知道姬亞歐陽。

    但是別誤會,那時我並沒有變心。我不是那種人。

    事實上我像個呆瓜,一見姬亞使聲明:「我是有女朋友的,她在香港。」

    我的確是告訴她,我打算做一個忠實的男人。

    她笑。

    之後我們成為最要好的朋友。

    我們聊天,說功課,談國家大事,一起旅行,下棋。最好的朋友。暑假她與友人組織旅行團去東歐,我毫不考慮的跟著去。沒看到羅浮宮之前,已經見到南斯拉夫戴乃歷山脈的鐘乳石柱。

    我都詳細地告訴攻玲。

    在宿舍房間裡,我有一張玫玲老大的照片。姬亞來看到,端詳半晌,說:「幸運的女子。」

    我問:「是嗎?為什麼?」

    後來這件事不了了之,我們也沒再提。畢竟只是小事,而且她對我很好,我說什麼她都視為金科玉律——「俊國說的……」是她每句話的開場白。

    這個暑假使我增加體重十五磅。回到倫敦,我與姬亞打璧球減肥。

    姬亞問:「你有與她睡覺嗎?」

    我怔住,球彈在我胸前,差點撞死我。

    「什麼?」

    「上床。」姬亞淡淡地說。

    「當然不!」我說:「她不是那樣的人。」

    姬亞說:「上床與人格有什麼關係?喜歡吃巧克力與工作能力也沒有關係,兩者之間沒有比較性,你那麼緊張幹什麼?」

    「可是……」我驚駭!「女子未婚之前跟男人上床……這……」

    「看你的需要如何,先生,有些人喜歡,有些人不喜歡——喂?你的智力到底停在什麼地方?清朝咸豐年?」

    我閉上「尊嘴」。

    「被愛的女人都是幸運的。」她微笑。

    「我想一定有很多的男人喜歡你,姬亞;」我說:「如果我沒有女朋友,我一定把你從倫敦追到利物浦。」

    姬亞看牢我半晌,搖搖頭,「人家說念理科的人老實,我才第一次體會到。」

    我傻笑。

    「你愛她嗎?」姬亞問。

    「我認為是。」

    「明年回去看她?」

    「是。」

    我回到香港的時候,玫玲已在中環上足一年的班。看到她有說不盡的話。她與我共渡她的二十一歲生辰。

    我覺得致玲有點拘謹與生硬——但我們已經多年不見,開頭總有點不自然。我記得我提到她的髮型:「為什麼熨得這樣?」

    她答:「我總不能梳一個馬尾巴到三十歲呀。」但姬亞真是好伴,她的私生活不見得很壞,大概是「需要」不頻之故。然而直至那個時候,我還是慶幸我的女朋友是致玲。

    敘事無話則短,有話則長。四年畢業,拿著學土回香港,我開始面對現實。

    在倫敦與姬亞話別,她拍我的肩膀,「有空來倫敦,別忘記招呼我一聲。」

    「姬亞,我會很想念你。」我說的是實話。

    「好的,我們通信。」她說。

    沒有婆婆媽媽,沒有眼淚鼻涕。這是姬亞。

    她在我臉上響亮的吻一下,開車替我把行李送到機填。

    可是的,姬亞以第一榮譽在聖瑪麗完成學業。

    可是這一次回香港,再見到攻玲,感覺就完全不同,我一半詫異,一半失望。她實在不再是我心目中那個活潑、秀麗、可人的女孩子。

    她變成另外一個人。

    在機場看到政玲……我形容給你聽:頭髮爆炸型,身上穿人造絲襯衫,人造絲裙子,絲襪,淺色露趾鞋,臉上擦得紅是紅,白是白像土製娃娃般。

    我呆呆的看著她。這……攻玲?三年寫字樓生活,把她磨折成這樣?週末還穿著這種「制服」,我太難過了。牛仔褲呢?芝土布襯衫呢?陽光呢?空氣呢,青春呢。她使我沉默下來。

    當天晚上在玫玲家吃晚飯,雙方父母提到婚事。

    玫玲不出聲,只是笑,算是默許。但是我另有打算,我想升碩士,或是索性讀完博士,做點事業,然後再成婚,我希望玫玲可以跟我出去,習慣英國的生活,選一個科目來讀。

    玫玲很詫異:「為什麼還要念下去?有學士還不夠?在銀行做事,有這麼好的學歷,已可以做副經理了。」

    我同樣詫異,「但是我並不想在銀行做副經理,甚至是做大班!」

    天啊,我與青梅竹馬的玫玲已經無法交通。

    「但是做銀行多麼沉悶!」我說:「我喜歡教書,在找到好的數席之前,必需要充買自己,念一個學土不過略略懂得一點皮毛,算不得什麼!我想修博士。」

    玫玲失望,「那要多少時間?」

    「最快是三年半。只要三年半。」我說。

    「那時我已經廿五歲了!」玫玲驚歎。

    「那又如同?」我莫名其妙。

    「什五歲是多麼老大的年紀……」她埋怨。

    廿五?老大?這年頭女人還靠年齡來看世界?青春根本是氣質的一部份,老實說,玫玲現在就已經給我暮氣沉沉的感覺。

    姬亞!我心中忽然閃過姬亞的影子。姬亞與我說話,從來不用費這麼大的勁,她那種半貴族半波希米亞的味道,自由自在,爽朗可愛,我與她交往如沐春風。

    我跟玫玲,卻處處要哄著她。

    「玫玲,」我說:「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你們男人當然不計較年齡,我們女人……」

    我莞爾。你們我捫,大家其實都是人。而玫玲還分得這麼清楚,真是奇怪。

    玫玲的母親慢吞吞的說:「阿俊,不是我說的,咱們玫玲已等了四年──不如先結婚,再一起到倫敦。」

    我沉吟半晌。

    爹說:「結了婚再讀書,恐怕不能一門心思。」爹顯然站在我這一邊。

    女家馬上變色,都不再說話。

    玫玲說:「我不要去倫敦,人生地疏,有什麼好?我才不高興到外國去,苦得要死,鐘點女工也請不到。」馬上呶起嘴巴,「度蜜月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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