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過客

第8頁 文 / 亦舒

    是的,我也覺得很對。

    我問媽媽:「媽,假如有人也看中了我,叫我去做明星,你贊成嗎?」

    媽媽笑著白我一眼,「你?你沒有那資格!家裡也不多你一個人!你爸說,初中畢業後,就送你去嬸母那裡,考高中呢。」

    「是,媽媽。」

    後來就沒聽見阿玲的消息了,一點也沒有。

    別人也漸漸都把這件事忘了,只有我,因為自小與她玩的,故此記得她。

    初中畢業之後,嬸母把我接到她家裡住,我暫時離開了鄉下自己的家,要待放假才能回去,同時考了高中。我的年齡比一般高中生大了一、二年,但是我知道用功,拚命的追功課,開頭是很辛苦,因為鄉間的中學,怎麼說,程度上也差一點,半年之後,就追上了。

    城裡有城裡的好處,嬸母待我如親骨肉,她又沒有孩子,我是個幸福的鄉下女孩子,現在也變了一半城市人了。有時候很想念在鄉下星夜捉蟋蟀的情趣。

    有一天嬸母買了一本電影畫報看,我瞧封面上那個女孩子好面熟,尤其是那雙眼睛,水汪汪,不曉得在哪裡見過的。我就拿了過來細看。

    我翻閱裡頁的文字,說她是某電影公司力捧的新星,名字叫金玲兒,樣子也就像一隻可愛玲瓏的金玲兒云云。我猛地想起來,這不會是阿玲吧?

    我拿著照片橫看豎看,越看越像,尤其是那雙眼睛,但是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她臉上多了許多化妝品,梳著最新的髮型,穿了新時髦的衣服,人也胖了,總而言之,除了那雙眼睛,簡直沒有根據說她是阿玲。

    嬸母笑:「女孩子都喜歡看這種畫報。」

    我笑。

    然後文字上說她喜歡文藝小說,彈琴,插花,跳芭蕾舞,因為醉心藝術,與父母鬧了意見,才爭取得自由,參加了電影工作。

    我放下了畫報。這不是阿玲,我弄錯了。

    阿玲才不懂彈琴跳舞,我們只會爬山采野花,就算到今天,叫我看文藝小說,我也不愛,我溫習功課還來不及呢。弄錯了,這不是阿玲。

    但是這個叫金玲兒的女明星,可真的冒出來了,到處都是她的照片,顧盼生姿,活色生香的照片,她的電影受歡迎,她的名字隨時可以在報紙上找到。

    待我放假回家,媽媽跟我說起:「阿玲這一趟沒白去。」

    「沒白去哪裡啊?」我問。

    「做明星呀。」媽媽遞過來一張報紙:「這就是她!」

    「喲!」我一看說:「我早就有點懷疑!沒想到真是她,怎麼樣子都變了?」

    「黃毛丫頭十八變,你也變了呢,在嬸母家半年——現在不爬樹了吧?」媽媽笑。

    我不服氣:「你怎麼知道這是她?」

    「她兄嫂說的,據說他們也快搬去城住了,阿玲接他們出去的。」媽媽說。

    「真是她?可是形容得一點也不像!」我抱怨,「阿玲並不十分識字,哪裡會看文藝小說呢?」

    「唉,那是騙人的,她現在是『玉女明星』,總不能說她以前天天挑菜上街市賣呀,你真不明白還是假不明白?」

    我說:「英雄莫論出身。」

    媽媽不響。

    我說:「快倒是快,才一年呢,我不過是高中一剛考完,她就成了大明星了,媽,將來我就算是中學畢了業,也不過找份四五百元月薪的工作,再也及不上她的,她真是萬幸,居然有這麼一天。」

    媽媽說:「這都是命中注定的,也不用羨慕她也不用嫉妒她,唸書有什麼不好——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

    這次輪到我不出聲了。報紙上的金玲兒穿著紗衣,正在為不知道什麼商行剪綵。她還是笑的如此甜美。變是變了,那雙眼睛還是活脫脫阿玲的眼睛。

    在自己家渡暑假,我覺得寂寞,往年的小朋友忽然都長大了,我尤其是想念阿玲,我們是決不會有聚在一起的機會了。

    阿玲的兄嫂非常得意,那氣焰簡直是叫人受不了的。

    「——不要緊,我們會向阿玲取了票子來請你們看戲。」

    「阿玲現在收入三五千塊一個月,不成問題。」

    「都自己人一樣,一定要照顧你們,只是別說出去,阿玲是在鄉下大的。」

    現在阿玲是親妹子了,我老記得三五年前有一夜,阿玲坐在門口哭,問她什麼都不肯說,原來家裡自來水喉壞了,她嫂子逼著她去挑水,她雙肩捱得又紅又爛又起泡,吃不了苦,在那裡哭呢。還是媽媽跟她敷的藥。

    阿玲的嫂子是個又粗又胖的女人,然而粗重的功夫都留與阿玲做。阿玲倒貴人自有大量,自己剛站穩,就來接她的兄嫂也享福去,一點不念舊惡。

    媽媽說:「氣什麼呢?我們雖然都是鄉下人,卻都不跟這一對一般見識。」

    我是看著阿玲兄嫂搬走的,他們丟下傢俬雜物,一概不要了,只帶隨身一個小箱子,裡面幾件衣服,那嫂子得意地說:「阿玲說什麼都預備好了——冰箱、七彩電視、地毯、唉呀,什麼都有呀!」她臉上的肥肉顫抖著,眼睛笑得瞇成一條縫。

    這並不是我最後一次見他們倆。

    後來我回到了學校,仍然做著我的功課,金玲兒是更紅了,短短兩年間她像水銀遇熱似的直線上升,我忍不住,下課買了張票子,去看了她一部電影。

    那是一部很糟糕的電影,裡面有色情有暴力,金玲兒演一個誤入歧途的女孩子。她演得很好,整套片子慘不忍睹,只有她是好的。

    她有一個暴露鏡頭——被壞人撕爛了衣服,雖然雙手馬上往胸前一掩,但是觀眾還是很關心,噓聲口哨聲大作。

    她很美。

    比以前更美了。

    散場出來,我覺得她很有前途,年輕貌美,演戲又放,只可惜她並不是宣傳中所說的,是某書院的高材生。

    嬸母談論她說:「聽說是你們鄉下出來的,你該見過她,鄉下又不大。」

    「很難說,」我說:「鄉下雖小,女孩子卻多。」

    「那麼大概是書院女學生——女學生也很多。」

    報上說有好幾位「公子」在追求她。但凡老子有幾個小錢,又不學好的,皆可稱「公子」,好的男人還去碰女明星不成。他想,他家裡也不想。

    其中一個倒是好笑,照片拍出來,黑黑實實的,五短身裁,站在她身邊,剛到耳根,大概很有鈔票,有鈔票就行了。她去做女明星,不就為了鈔票?既然得了這麼一個天賜良機,不順手撈點也對不起良心。

    很難說,穿過那樣的綾羅綢緞,難道還能穿我們的布衣,尤其這布衣還是件校服。

    我對阿玲的態度是矛盾的,有時候很替她高興,有時候替她不值,更多時候,我想:那時候大家都說我與她長得相像,姊妹似的,若果那女導演挑中我而不是她,我今日又如何?也像她一樣嗎?

    這都是多餘的,我想阿玲早已把我忘得影兒都沒有了,不但我,連鄉下怕都整個忘了。

    金玲兒,或是金玲兒是鄉下一種會鳴的小蟲子,叫得很好聽的,我們去捉這蟲子的時候,常常追著鳴聲,撥開長草,見到它了,就輕輕掩過去,將手一合,放在預先準備的紗袋裡,拿回家去玩。

    她還記得嗎?我看她滿頭珠翠的樣子。

    如果她依然留在鄉下,兄嫂就把她嫁掉了,省得在家吃米飯。不過是洗衣、挑水、煮飯、看孩子。人的命運是不可想像,難以預測的。

    嬸母認得一位太太,那位太太有個親戚是在電影公司做事的,一天下午沒事,她們說去參觀片場,拉了我也去。我本來不想去,一大堆功課要做。她們卻硬拖我去,「看明星去!看明星去!」我忽然之間覺得明星的身份跟動物園的猢猻差不多,隨時可以被人用手指指點點看的。

    於是我也去了。

    片場很好玩,什麼都是假的。

    到了一間片場,一個女孩子坐在椅子上休息,喝著茶,愛理人不理人的,臉上掛個敷衍的笑,那位太太就說:「那就是當紅的金玲兒了!」彷彿見到了什麼活寶貝?

    我一呆,細看起來。這是阿玲嗎?連照片也不像了,真人很瘦小,不比電影裡高大神氣,且臉容憔悴,老厚的粉,都還遮不住眼底的黑圈。怎麼會呢,她比我還小一歲,才十八呢。

    難怪有人怨女明星瞞年齡,也許她們沒有瞞年齡,也許她們只是長得老氣。

    那位太太拿了紙筆叫她簽名,她簽了,猛地一抬頭,見到了我,笑道:「小妹妹,不要怕,我也替你簽。」

    我笑了,叫我小妹妹?我忍不住說:「阿玲,忘了我?」

    大概我的聲音未改,她聽了呆住一下,低下頭細細一想,我怕得罪了她,正怪自己嘴快,忽然她抬起頭來,一臉的喜悅,那雙大眼睛又閃出光彩來,「是你呀!」她拉住了我手。

    「是呀,兩三年不見,怎麼我倒成了你小妹妹了?」我笑。她居然沒忘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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