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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 文 / 亦舒

    我一時尚未覺悟過來,還一直在調整結他的弦。

    「劍橋城不是不好,但學生大多了,做不到什麼生意,於是我說:搬了也好,其實這件事,計劃了也一秋了,我總覺得劍橋氣氛好點。據人家說:利物浦活脫脫就是香港的灣仔,這又怎麼辦呢?」

    我看著她!漸漸我明白了,呀,就像有誰在我的胸口給了一記悶拳一樣,我呆呆的看看她,臉色就變了,她是要搬走了呀。

    「不過慢慢總會習慣的。這裡的房子,我們賣給朋友了,也是中國人,你不會介意吧?我特別關照好了,不准加房租的,而且他們一家,有孩子,不會太靜,那位太太非常勤儉,一定把你的地方收拾得更好。」她微笑著。

    「你要……走了?」我問。

    「是的。利物浦。張做事總是這樣,事先不大告訴我,不遇到時也總有相當妥當的安排,我會把地址與電話給你,你有了空,可以來看我們。」

    然後她說了一點關於他們店裡的事。

    我都沒聽進去,我唯一知道的是,她要離開我走了。

    忽然之間,帶著一點氣憤的,我的眼淚汨汨的淌下我的臉,停也停不住,我也沒有要停住的意思。

    她看見了,很是吃驚,連忙來替我擦眼淚,我用手推了她幾次,終於抱住她大哭起來,像一個小孩子為了一個同學抱不平的哭,我哭得十分盡情。

    我只是斷斷續續的說:「……請容許我先搬走……」

    她先頭還怕我的肩膀,後來就默默的抱著我,讓我的頭理在她肩膀上。

    我哭了很久,直至沒有什麼眼淚了。

    然後她也沒說什麼,看我睡了,把被子替我蓋好,她下樓去了。

    第二天我去上課的時候,眼睛又紅又腫,我找到了舍監,請他盡快給我一閒宿舍,他答應星期一。這兩天我都沒有看見張太太。我沒有後悔哭了那麼一場,我早說過,她是一個善良可靠的女人。然而她還是替我收拾房間,弄得快快齊齊。

    我開始收拾我的東西,把她織的毛線圍巾與手套折得好好的,藏在箱子底下,到了星期一,我就搬過去了。她是不會不知道的,她一定知道我今天搬。等我把行李都裝上了車的時候,她走出來了,身邊的是她的狗。約莫是過中國年的時分吧,她穿了絲棉襖,臉色是非常白的,她向我走過來。

    她說:「怎麼笑也不笑呢?搬家也不可以生氣的。」

    我說:「我……是一直很喜歡你的。」

    「家明,我也喜歡你啊。可是……」她微笑一下,「你不能把聖三一學院住利物浦搬啊。」

    就這樣,她把一大漬濃墨給化開了,就像她作畫的時候。我握住了她的一隻手,看著她。

    她說:「別鬧孩子氣,你這個人……家明,又帶點女孩子的小性子,好好兒唸書,有空寄個信來,喏,這是我的地址。」她塞了一個紙條給我。

    「我說:你叫什麼名字呢,你叫什麼名字我都沒來得及問,我以為——我以為還有很多時間。」

    「我叫玫瑰。」她輕輕的說。

    「你叫玫瑰?」我問:「你應該叫淑貞的啊。」

    她微笑,仍然是標緻的,四平八穩的一個微笑。

    我說:「再見。」

    「再見,家明。」她揚揚手。

    自她手裡,我彷彿可以看得兒我的快樂也跟著落下來。一道虹彩落下來。

    我發著呆,然後我上車,搬回宿舍去了。

    宿舍比我想像中的好。但是那張床是小小的,被單是白的,漿得挺硬,有種睡醫院的感覺,一隻小小的洗臉盤。小小的房間,一間間的排滿了核條走廊,每個門上一個號碼。就像監獄。

    我哭了很久,只曉得是剛剛得到的新東西,還來不及細看,就被別人自手中搶走了。

    哭了一個春季。

    到夏季,因考試的成績還不錯,父母匯了一筆款子來,叫我到處玩玩,我到歐洲痛玩了一次。

    回來之後,總算好過得多了。

    然而每次在箱子底看見那套手致的毛線圍巾帽子,總還是出奇的想念她。

    畢竟後來我沒有寫信給她。

    她也沒有寫信給我。

    公幹

    我到台北十天了。

    除了公幹,就在酒店休息。說實話,也夠累的。這次來的只我一個人,早上七點半就得起床跑廠家,看貨色,與經理談論生意問題,不停的十天,像疲勞轟炸似的,真要倒下來了。

    晚上,廠家的老闆請我吃飯,請到酒家去——「來來來,陸先生,你第一次來台北,觀光觀光。」

    我去啦,去了一次,貴得不得了的地方,菜也不錯,陪酒的女孩子都廿二、三歲年紀,美麗得很,溫順得很,聽話得很,差點兒沒跪下來敬酒,酒來酒去,據說幾萬台幣就完蛋了,這筆賬將來可不能算在公司貨品頭上。

    我不喜歡酒家,一般中年男人是喜歡的,他們以為花點鈔票,弄幾個女孩子來陪著,呼么喝六,顯盡威風,那班女孩子卻想:「這些瘟生,不過低聲下氣,給個笑臉,他們的鈔票就到咱們口袋來了,這真天下第一營生。」

    不過我不願做瘟生,也不想把別人當瘟生,去過一次,不是味道,從此婉拒,幾個老闆都覺得「陸先生」難伺候,到了台北也不找幾個臨時女朋友,這男人有毛病。

    我不是不好色。

    天下哪有不好色的人。

    女人喜歡好看的男孩,漂亮的珠寶,美麗的衣服,也都是好色。

    何況我。

    只是我好色範圍略窄一點,他們是「人盡可色」。

    廠裡有幾位年紀輕輕的女秘書,對我很有好感,和藹可親,台北的女孩子都很溫柔,輕輕的,糯糯的,像她們慣吃的蓬萊米,然後,笑,半掩著嘴,輕輕的,帶著畏羞的笑,半古典半時髦,她們都好看,雪白的皮膚,合格的身裁,態度也過得去,都有種洋娃娃的感覺。

    香港的女孩子是太妖冶乾瘦濃妝了。

    星加坡的都黑,且粗,黑得連五官都瞧不清楚,也就失去了興趣。

    這幾位女秘書問我:「陸先生結了婚了?」

    我說,「是,三年了。」

    「有孩子了?」

    「一男一女。」

    「叫什麼名字啦?」

    「男的叫思,女的叫恩。」

    「很好的名字,聽說陸先生在英國念的書?」

    她們當真不厭其詳。

    我是無所謂,擺什麼鬼架子,人家與我說話,也是給我面子,一大疊一大疊的文件,不讀完脫不了身,閒談幾句,也有好處。不過後來這幾個女孩著實被她們上司嚴責了幾句。

    當時我答:「是,在英國倫敦念了好幾年。」

    「念紡織工程嗎?現在與紡織打交道。」

    我笑了。不不不,我念的是「高能物理」,與紡織一點關係也扯不上。只是祖上連父親三代都開著紗廠,最近想到台北來投資,想到的自然是我,我是他唯一的兒子,他派我來調查調查,而我呢,居然也幹得頭頭是道,真是好笑。

    我有什麼好處?,

    我唯一的好處是懂得投胎,我老子有錢,不是那種有幾個錢的人,而是真有錢。他的錢也不是苦賺來的,他運氣也好,祖父也有錢,咱們家沒暴發味道。我父親從來不花三十多萬港幣去捧一個歌女,三十萬買一對花瓶倒是常有的事,他也集郵,集的是中國古郵票,一大本子。

    我是個頂普通的獨生子,十八歲時開費拉裡地通那。香港那些子的趣味低級,一部E型已經叫她們如癡如醉,那裡懂什麼通那,我著實清靜了一輩子。

    後來,後來就溜到英國去了,讀書倒用功,自然,十年前生活程度那麼低,我一個月的零用是兩百鎊,暑假到處跑。唉,那些日子。我有什麼好處,不過是老子有錢,於是乎我這一生簡直活得像絲像緞像花。

    據說來了台北,不找女朋友,沒地方可去。

    我借了一部車,開到陽明山,陽明山是美麗的,一個人踱了很久,忽然寂寞起來。

    我來得不是時候,應該春天來,冰涼的,又舒服,現在炎暑,灰塵大,怎麼透得過氣來,只好回酒店淋浴休息,老了,我想。玩都玩不動了。

    妻來了電話,我照例與孩子說幾句話,一歲的孩子居然也會叫「爸爸」了,我很開心。

    聲音裡有倦意,妻聽得出。

    秦安慰我,「台北是好地方,該去的地方你都得去,他們那些做生意的人懂什麼?爭玩女人,我介紹你去故宮博物館,包你走進去就出不來。」

    我問:「你怎麼知道我沒玩女人?」

    「得了,家明,你那德性,那種女人,你看得上眼?我還不明白你的?你要挑好的,挑到更好的,就扔了我,找那個更好的去了,我就擔心那麼一天。家明,人家都說你是不玩的男人,我知道你是驕傲……不提了,早點睡,辦完事回來。」

    知夫莫若妻。

    我住在圓山,第一流的酒店。

    每天晚上在酒店吃飯,西菜也做得好,佈置十分堂皇,卻又不俗,一個女人坐在那裡彈鋼琴,是那首不了情。我天天坐在那裡吃飯,她天天彈不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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