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文 / 亦舒
病癒後我與黛茜恢復邦交。我時常到她家去打網球。
過去的不快,我們兩個人都下定決心忘得一乾二淨。
我胸中充滿希望,如果可以從頭開始,我願意跟黛茜過「新生活」。
母親很諷刺的問:「怎麼?你現在對於金錢改觀了?」
「是。」我簡單的答。
一句話堵住了她的嘴,我很痛快。
我請黛茜到家來教她功課,父親說:「啊,那位漂亮的小姐又出現了。」
黛茜的拉丁文很差勁,有一兩首詩硬是不明白,父親緩緩的解釋給她聽。
母親在廚房中問我:「你們進行得怎麼樣?」
「現在不流行早婚,」我說:「我還沒有能力組織小家庭,物價飛漲,新水不漲。房租運雜費去掉三千,除出其他的食物開支、零用、買一輛小車子,請一個鐘點女工,沒有一萬元是不行的,我畢了業,起薪點不過是三千大元,想想令人灰心。」
「依你說,只有月入過萬的人才可以結婚生子?」母親說:「天下的人都要絕種了。」
「不會的,」我說:「有些人娶的不是犀家千金。」
「她肯等你十年八年的?」
「也許三五年後,我際遇好的話,她又肯打個七折,那還差不多。」
「這不大樂觀。」媽媽說。
「別潑冷水。」
「除非她父親肯提拔你,那麼一切好辦。」媽媽說。
「我能做什麼?」我問:「他們家開船廠。」
「你有大學文憑,真才實學,他為什麼不能提拔你?」
「太沒志氣。」我搔頭皮。
「那麼拖到四十歲才結婚好了。」媽媽詛咒我。
我但笑不語。
臨大考那幾天自然是疲倦的,說來說去,讀書還不是為了應付考試。
黛茜並不見得是很用功的學生,開夜車開得臉上瘦下一圈來。
我對她說:「考完後我們要好好的玩一場,我們到麥理浩徑遠足。」
黛茜說:「父親要我陪他到巴哈馬群島去逛一逛。」
我默然無語,我的「玩」是到新界走一圈,晚上吃頓飯,回家睡覺,人家的玩是上飛機去到沒有人跡的地方。要追上犀家的生活程度,人家拔根汗毛就嚇煞我。
我硬著頭皮說:「真心相愛的兩個人到什麼地方去都好玩。」
「那自然。」黛茜贊成,「可是愛情是很深奧的一件事。」
「為什麼?」我問:「我不明白。」
「愛情不是結婚生子。很多子孫滿堂的兩夫妻不過互相需要了若干年而已。愛情是另外一件事,愛情是奢侈品,並不是每個人一生之中可以獲得一次的。」
我瞠目問:「那麼我的父母呢?難道他們不是相愛的?」
「他們有深厚的感情,因為他們數十年來共處一室,他們對伴侶有一定的瞭解……但愛情是不同的。」
「你真幼稚;你以為愛情是雅黛兒H的故事與大蓋士比?不是有人發了癡或是心碎而死,就不是愛情!多麼可笑。」
黛茜說:「我不覺得有什麼可笑,有些人追求理想,有些人安於現實,各適其適,我們只能活一次,有權選擇我們認為是最好的生活方式。」
r你不覺得這種人很傻氣很痛苦。」我洩氣。
「我一點也不覺得。」黛茜說:「他們至少有一種痛苦的快感,不是你們可以想像的。」
我怪叫起來「我們?我們是什麼?凡夫俗子?
黛茜笑,「別再追究下去了。」
我覺得我與黛茜有了新的距離,我與她的理想完全不一樣。我只想賺夠了錢,組織一個小家庭,一家人過得豐衣足食,於願已足,但是黛茜已經有很多的錢,她進一步地要求境界上的突出。
我足足比她落後一個世紀。
這時候我退縮已經太遲,我痛苦絕望地趴在她的身邊,知道日子不會太長。
可是人們的通病是死心不息,只要黛茜身邊一日沒有固定的男朋友,我一日就可以追求她。
後來我們就畢業了,我考到第一級榮譽。
黛茜馬上申請到瑞士去居住,一邊也學點外文什麼的。
我們分手在即。
見面時難免有點黯然。
我說:「黛茜,千金小姐是不會嫁窮小子的。」
黛茜默然。
過了一陣子她說:「我知道你喜歡我。」
「你不喜歡我嗎?」我問。
「喜歡當然喜歡,可是我們不能因為喜歡一個人就跟他結婚。」
「你在尋找轟轟烈烈的愛情。」
「是的。」她說:「真正的愛情。」
我默然。
「或許我會花三年四年,甚至十年八年去尋找,找不到又是另外一件事,但我不會放棄。」
我苦笑:「我不會是那人吧?」
「不,你不是。」她溫和地說:「我一早就知道你不是,但我們是好朋友,我們無話不說。」
即使這話傷透了我的自尊,她還是要說的。
我深深歎息。
「你並不會為我瘋狂。」黛茜說:「過不久你會忘記我,你會找到一個很好的女孩子,共同組織一個家庭……」
我不悅:「你也太看小我了。」我說。
「這怎麼算是看小你?我就沒有勇氣組織一個家庭——多大責任。」
「你事事講究完美,」我說:「你太驕傲。」
她笑。
她去日內瓦那日,我也有送飛機,原本不想做這樣的俗事,但不捨得不見她最後一面。
她跑過來跟我握手,想說什麼,又沒說下去,終於走了。
那夜回家,我躺在床哭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眼睛有點腫,沒精打采地吃早餐。母親跟我說:「兒子,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我握著母親的手,又忍不住傷心起來。
我是深愛黛茜的,天時地利都有,欠缺人和。
我不知道以後我會娶個什麼樣的女孩子,人家說那是緣份,我也希望那是個相配的人。
千萬不要是陌路人,只不過因為意外,我的腳偶而叉到她的路上去,相遇一陣子又分開。
男人也很需要安全感,以後我決定遠離千金小姐。
兩個男人
我認識世傑,是在一條遊艇上,當時他是有女朋友的。
他的女朋友很美,很驕傲,很富有。
我記得我由世傑的朋友帶上船,因為不見熟人,所以獨自坐在一角發呆,看他們游泳滑水。
世傑的女友皮膚深棕色,身裁無懈可擊,穿狄奧一件頭泳衣,戴只十八K金蠔式勞力士女裝表。這個女孩子就是所謂「金色女郎」。
我很羨慕他們這班年輕人,無憂無慮。你知道,含著銀匙出世的人是與眾不同的。
雖然我也不差,到底要靠月薪過日子。
那日陽光很好,我去游泳唯一的原因是被女友教訓一頓,她冷笑說:「你又想要男朋友,又懶,不肯出來交際,心頭又高,告訴你,出來走走,未必要了你的命,也許什麼人對你有眼緣,看中了你,那才好呢,也不必天天朝九晚五,手停口停。」
她說得很有理。
換上泳衣,自問身裁是不錯的,可惜我缺乏自信,如果我有一個醫生男朋友,或是律師男朋友不停地向我獻殷懲,我的身份自然頓時升高。
女人沒有男人陪襯行不通。
可惜我自尊心強,只肯在工作方面花力氣,不肯努力釣金龜,我覺得婚姻是緣份。你知道,命中有時終須有。
所以世傑說:「我覺得你連坐在那裡,都處處透著一份心高氣傲。」
他就是喜歡我這一點?
世傑是個年輕的建築師,長袖善舞,出身不錯,但他自己善於經營,所以不必靠家中餘蔭,比起其他那種第二代,的確爭氣很多,並且也能瞭解我的環境。
世傑沒多久就打電話約我出去。我自然很樂意赴約——當我有空的時候。我不習慣遷就別人,即使他是未來的飯票,他還得遷就我。
當時我想:像世傑這種高級王老五,平常約會的女孩子不知凡幾,我不過是芸芸眾生之中的一個,何必巴結他把熱面孔去貼他的冷屁股,我的天性不俗:來得自然,誰會把白色武士往門外推,但要我苦苦去追求,我還是自己捱完算數。
所以我有空便說有空,沒空便說沒空。與世傑出去不過是與一大班人吃飯喝茶,也沒怎麼說話。
我相信自己的態度是大方的。
世傑告訴朋友,「這妞的脾氣不好,倔強,但是她很可愛,是合乎中庸之道的,千金小姐太難侍候,小家碧玉又帶不出來,她剛剛好。」
由於他看中我,我漸漸失去很多平時的朋友,單獨與他來往。他予我一種安全感,因為他是掙扎出身的,有什麼大風大浪,他擔當得起。
世傑帶著我到處走,沒多久我便成為他的「半正式」女友,至少旁人是這樣想,我也很滿足。
我們並沒有計劃結婚。結婚是很遙遠的事,在今日,廿五歲的女人並不算老,倒是世傑,他卅三歲了,家人常想他結婚。
他家裡人對我相當滿意,因為我念過大學,有正當職業,而且真的很不計較,也沒有不清不白的「歷史」。
我也取笑過世傑,「你不是很喜歡與一些女明星來住嗎?想做「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