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阿細之戀

第20頁 文 / 亦舒

    「沒露台的好了,只住一夜。」家傑說。

    「請登記。」登記員把簿子拿出來。

    家傑填了名字。阿心覺得難為情,她實在不想在外邊過夜了。但是怎麼辦呢?

    登記員說:「多謝一百八十塊。」

    家傑一呆,「什麼?」

    「一百八十塊。」

    「我們只住一夜。」家傑說。

    「是一夜,一百八十塊。」管理員的面色不太好看了。

    家傑問阿心,「你有沒有帶錢?」

    阿心很快樂的說;「沒有,我一毛錢也沒帶出來。」

    「我……不夠錢。」家傑尷尬的說,他脖子都紅了。

    阿心輕輕的說:「我們走吧,不夠錢可沒法子了。」

    「對……對不起。」家傑結結巴巴地向那個酒店管理員道歉,然後逃一樣的拉著阿心奔出酒店。

    在酒店門口,阿心大笑。

    「真是!」家傑難為情的說:「好不容易找到一個房間。」

    「算了。」阿心大方的說。

    「算了?算了你今夜到哪裡去過呢?」家傑問。

    「回家去!」阿心說。

    「你肯回家去了?」家傑喜出望外的問。

    「肯,怎麼不肯,家傑,開車吧!」阿心說。

    家傑開心得緊緊擁住了阿心。

    阿心說:「當心人家看見!」

    家傑說:「你這樣才是好孩子,我可以放心了。」

    阿心低下頭。爸媽也說得真對,我們連開房間的錢都不夠,怎麼可以結婚呢?我真糊塗了,與他們一直吵,使他們傷心,多不應該,現在想起來,真是……

    「想不到今天還有特別收穫呢。」家傑說:「你今天成熟了,阿心,我真高興。」

    「我們得畢業之後,才慢慢談婚事吧,一切準備妥當,不要叫父母擔半丁點兒的心,」阿心說,「這才是正事,是不是?」她雙眼深切地望看家傑。

    「是,早說這話,也不會叫老人家他們擔這麼多的心事了,我跟你都不算孝順的孩子。」家傑說。

    「開車回家吧。」阿心笑著。

    他們上了車,開動車子駛回家去。

    夜涼了,家傑把外套脫下來,搭在阿心身上,阿心向他甜蜜的一笑,她很滿足,很幸福。家傑把車子一直開回去,他也很安逸,很高興。

    多謝這些常常客滿的酒店。

    再過半小時,阿心就會安全的到家,劉先生劉太太看到女兒,會樂得說不出話來。這是一個快樂的結局,故事到這裡也寫完了。

    姊妹

    姊姊回來,丟下大衣,第一件事便是找香煙抽,手袋裡一陣亂翻,掏出金打火機,點著一枝薄荷香煙,慢慢的噴出來。

    我看著她。

    她狠狠的把打火機往皮包內摔進去,問我:「還沒睡?」

    我合上功課,看著她。

    「香港大學畢業了,又如何?兩千八百塊一個月,早上七點半爬起來往面孔上搽脂抹粉去擠公路車上班!」她自鼻子裡哼出一聲。

    我暗暗歎口氣。

    她改變話題。「氣得我。你想想今年,根本就沒冷過,才去做了一件短的銀狐,想想光一件重毛的大衣,還買不住,趕緊又去做件長的明克,光是試皮樣就推我好幾次,他媽的,我的錢不是錢,香港人的鈔票都壓扁在箱子底下,發了霉了,花不出去的苦,萬把塊洋鈿做件大衣,老闆簡直愛理不理的。眼看都變夏天了,我發瘋,八九十度被著貂皮滿街跑!」

    她一頓牢騷之後,按熄香煙。

    我仍然沉默的看著她。

    「畢業後打算怎麼樣?」她的話題又回來。

    「找工作。」我簡單扼要的說。

    「你還是覺得只要努力,天下沒有不成的事?」她冷冷的問,冷冷的笑。

    「不是。」

    女傭人倒上一杯茶,「我以為你。那麼天真呢。」姊姊一邊喝口茶,把浮在杯麵的茶葉吃進嘴裡又啐出來。

    「我並不天真。」我說:「我總想試試。」

    「不試過你不心死。也罷,隨得你。要不挑個好的人結婚,一生一世不用愁。嫁人又不用填表格,表示你三世清白,又不用面試,查看你成績表文憑──嫁人最好。」

    我說:「你也嫁過人。」

    姊姊站起來,很平靜地說:「這你弄錯了,我嫁的那個,並不是人。我運氣一向不好。妹子,祝你好運。」

    她蹬蹬蹬回房間去了。最好的法國皮鞋,四寸高。今次她穿著件旗袍,裡得身段玲瓏分明。

    姊姊是個美麗的女子,我從小服她,而且我在某方面引她為榮。有一次有個女同學看到姊姊,十分驚艷,問我:「你姊姊幹什麼的?」

    我想了很久,想不到更適當的形容詞,於是答:「撈女。」

    女同學並沒有震驚,她只是說:「啊。」

    香港的社會就是這一點可愛,只要一個人不倫不搶不賒不欠,生存下去,社會就接受這個人。

    姊姊不是撈女是什麼?是,她在電視節目中客串,她拍過一兩部電影,做過畫報封面,當過時裝模特兒,但她主要的收入來自各式各樣的男人──不必納稅。這便是「撈女」的定義。在男人身上撈。男人要她,她要男人的錢,這是經濟學裡最簡單原始的BARTER,我看不出有什麼不好。

    至於我自己。我念香港大學的英國文學,姊姊為我付學費,我今年廿二歲,念到畢業,我打算找「正當」職業。

    姊姊不時的說:「你以為你找得到!老闆給你三千塊,你就暗無天日地一天做十個鐘頭,叫你坐著死,你不敢站著死,最好你坐他膝蓋上死。」

    姊姊這種徹底常常叫我笑,笑笑就覺得未嘗不是事實,心中寒了一半。

    我說:「然而每個人都是這麼尋生活的。」

    「你不是『每個人』。你長得比別人聰明美麗。你的身裁是三十五、二十三、三十四。你身高五尺七寸,你不是『每個人』。別說我把你帶壞,你已經犧牲掉最好的四年──不過話說回來,讀書倒是享受,在中環工作?你試試就知道了。」

    姊姊的收入也並不是很好,因為她並不太貪財。房子,她已經賺了兩幢中等住宅,光是收租一個月五千塊。與她現住著三千尺的花園洋房,雇著兩個傭人。姊姊下半世一點也不用愁,現在的撈女並不如以前青樓的名妓,至死看不開,老是想投靠男人,至終落得怒沉百寶箱。

    姊姊是個很愉快的女人,空閒的時間她到女青年會去做體操,維持身段苗條。她吃得下,睡得著,身體健康,精神爽利。

    夏季我畢業,開始找工作。買了外國報紙,整頁聘人廣告,慢慢的查閱。真是洩氣,一個月兩千朵薪水的工作還真不多。我用打字機打好信件,把文憑影印數十份,一一付郵。得到的回音並不理想。

    姊姊並不理睬我,隨我所便。

    我第一份工作是在一間日本商行裡做營業代表。

    那兩個日本商人給我第一個感覺便是「調戲花姑娘」。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我。然後問:「你會打字?」

    我禮貌的答:「三箋先生,打字員才八百元一位。」

    我差點想補充一句:後生六百五。我是大學生,會不會打字!

    他們錄用我,試用期三個月。

    我在那裡坐足一個半月,低聲下氣的接電話,招呼客人,擬營業計劃。月底發薪水,拿了兩千七百元,買雙靴子與一隻皮包。衣服還是借姊姊的穿。

    我恍然而驚。近墨者黑,是什麼時候,我花銀子如流水般,學起姊姊的作風來的?不是,雖然我們是姊妹,我們互相敬重與愛護著對方,但是我們走的路子絕不能相同。任何行業,家裡只要有一位專才就已經足夠。

    正當我檢討自身,打算從頭開始的時候,三箋先生提議我晤客人吃飯。

    我心平氣和的說:「三箋先生,陪吃飯有陪吃飯的價錢,絕不是兩千多元一個月,而且日日早上七時半得起床準備上班的。」

    這是我與日本電器公司結束關係的日子。

    我賺到的是什麼?

    姊姊笑答:「寶貴的經驗。去他奶奶的,兩千多還得陪吃飯,他做春夢呢!還得陪他談天,將來還上床呢!」

    在家納罕了一個月,我又找到另外一份工作。大酒店裡的公共關係部門做一個洋婦下手。月薪兩千八。

    上工之前經過面試,好幾個經理都是洋人。我想到那著名而難忘的八國聯軍故事。殖民地久居的洋人都有一個特性的,白種人永遠優秀一級,然而這幾位經理倒也斯文有禮,比起日本人總高明點,我想。

    於是我喜洋洋地告訴姊姊:「我又找到工作了。」

    「是嗎?卜姊姊詫異,「本事倒是有一點,這次是什麼?」

    「酒店裡當公共關係助手,幫洋婦翻譯英文。」

    妹妹說:「呵,這倒好,背熟了莎士比亞、狄更斯、喬叟、羅倫斯、艾略脫、但尼遜、華期渥夫,現在派到用傷了,可以翻譯菜單了,恭喜你學以致用啊!」

    真正被她氣煞,然而真相又何嘗不是如此。

    真相比我想像中的還要壞。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