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 文 / 亦舒
我去接她的時候,她站在家門外的巷口,黃昏。她家那條巷子密密的是桂花樹,她人站在那裡,很準時,一派外國作風,一身白衣,褲子是束腳管的,益發像個古代的女奴打扮,是她自己思想的奴隸。她並沒有笑,我替她開了車門,她坐在我身邊。我看她一眼,她也看看我。
我問:「我們今天去吃川菜好不好?」
她簡單的說好。
我看她的手,她的手握著一隻精緻的皮包,手相當的大,手指甲上沒有搽任何東西。她是個倔強的人,毫無疑問。
我問她:「打算在台北耽多久?」
「不走了。」她說。
「呵。」我說,我希望她走,走得遠遠的,那麼我身邊便少了一個誘惑。
「平常做些什麼?」我問。
「不做什麼?」她說:「看武俠小說。」
她忽然笑了,展起顏來,像個小孩子,眼睛又大又圓又別,這麼美的一個女孩子。
「你幾歲?」我忍不住問。
「我不回答。」她說。
「我一問就問出來了。」我說:「我去問你三姐,去問你的朋友,去問──」
「你不會的,你是一個有太太的人,你而且是一個好丈夫,你不會忙著去追究另外一個女人的年齡。」
「怎麼見得我是好丈夫?」我忽然之間非常的慚愧,「好丈夫怎麼會背著妻子跟人傢俬會?」
「那並不影響好丈夫的成份,」她說:「一個男人可以娶十個老婆,只要那十個老婆都認為生活滿意,那就是個好丈夫。我的定義非常的簡單。」
「但願每個人都如你這麼想。」我納罕的說:「我真奇怪,你沒有佔有慾。」
「是的,因為我沒有戀愛過,愛我的人,我都不愛他們,我愛的人,都不愛我,所以我樂得故作大方。」她笑了。
「你愛過誰?」
她問:「譬如說我愛你,你相信嗎?」
我怔住了,我沒想到她會這麼問。我說:「我們相識才短短的兩天不到,你有考慮過嗎?才四十八小時不到。」
「時間不是因素,時間永遠不是因素。至少對我來說,不算一回事。」她轉過了頭,眼睛不看著我。
我知道她覺得無法與我的語言交通。她的思想我無法接受,我的思想她看起來可能是太俗太俗了。
我把車停下來,扶朱明冥下車,在燈光下,她的臉說不出的美麗柔和,但是她永遠不可能屬於我,再美的東西,如果不是我的,又有什麼用呢。我是一個容易滿足的人,我不能夠高攀她。
她是一個很得體的女孩子,我的朋友們都十分欣賞她,她似乎什麼都可以說上一陣,有一意無意間表示了她的意見,非常堅決的,但是用柔和的口氣說出來。
晚上我送她回去。我把車子朝她家的方向開出去,她並沒有反對。須把車停在路邊,我看著她,她也看著我,非常的沉默。
「你在想什麼?」我問。
「我在想,如果我嫁了你,我或者會做一個好妻子。」
「你說謊,你才不是在想嫁給我。」我說。
「你們為什麼都不相信我?」她揚揚眉毛,聲音很平淡,「我是一個很寂寞的女人,台北是一個很大的城市,我沒有男朋友。這種時間空間使人容易墮入愛河,你不認為嗎?」
「在什麼情形之下不容易愛上一個人?」我問。
「在上大學的時候,忙碌的功課,忙碌的校外活動,到處是嬉笑的,可以交通的人,宿舍裡、校園裡、課室裡,教授、同學,甚至是收拾房間的工人。來不及的寫功課交功課考試升級,搶著看電影過節旅行,哪來的時間看身邊有什麼可愛的人,生命還沒有開始,生命要由我來改革,由我自大學出來慢慢改革。」
我聽著她。
「所以我失去了他。」她說。
我抬起了頭。我問:「我像他嗎?」
她笑:「不。你不像他。」
「你為什麼選擇我?」我問。
「我喜歡你。」
「如果我不是出言逗你三姐,你是永遠不會注意我這個人的,是不是?」
她問:「為什麼男人都有這麼大的自卑感?」
「你太強了。」
「我並不是。」她說:「我認為男人會喜歡挑戰。」
「不是在這方面。男人在女人面前永遠要做一個強者。」我說:「女永遠不會明白,男人往往比女人更需要安全感。我並不騙你。」
「所以即使是找情婦,你也不會找我。」她說。
「我連一個太太都養不起,有什麼資格養情婦?」我苦笑。
「我明白了。」她說。
「你明白了什麼?」
「你不要再見我了。」她說。
我深深的震驚著,因為她猜中了我的心事。
「我不會埋怨你。我會想起你。」她的聲音還是那麼平淡。
在燈光下,她的臉是完美的。我是哪一國的傻瓜?不好好的抓緊她?我有這個機會,到年老的時候我會後悔的。我真的會。
她又笑了一笑,她說:「我想你們男人叫這種為『艷遇』。」
「你不算。你真的不算。」我握住她的肩膀,「明冥──」
「我懂得我明白。」她說:「沒有什麼分別了,我在這裡下車如何?」
「我是一個結了婚的人。」我說。
「你是一個好丈夫。」她說:「再見。」她開了車門,下了車,筆直的向前去。
她在巷子角落消失了。
我忘了問她:「在夏天,你每日都穿白色嗎?」
我相信是的。
自那日起,我沒有再去找過明冥。我的工作很忙,我家中也很忙,但是我時常想起她。她的一身白衣服,她那種精神永遠不集中的樣子。她那雙洞悉一切的眼睛。
每當我在靜下來的時候,我馬上會想起她。
在街上,我看到卷髮的女孩子,我會害怕慚愧地避過,但是馬上的反應是想看清楚她是不是明冥。我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了。我沒有再見到她。
後來我見過古某人了一、二次,我們沒有提及明冥,兩個大男人提人家一個女孩子的名字,是很不應該的吧?我很惶恐,我怕永遠永遠見不到她了。
妻子生產之後,我們與友人同去夏蕙喝酒,那個菲律賓女歌手在那裡唱一首異常熟悉的歌:
「如果她向你要一個吻,
告訴他不不不,
如果他要約會你,
告訴他不不不──」
我忽然之間醉了瘋了,覺得一切都不再重要,我馬上到公眾電話去投下一個硬幣,打電話過去給明冥,即使只是再聽聽她的聲音也好。
我居然還記得那個電話號碼。
電話鈴聲晌了很久,一個女人來接電話,本地人的口音,向我解釋著那個小姐搬走已經很久了。我握著話筒,眼淚忽然汩汩流了下來。
我放下了話筒。
那個女歌手繼續唱:
「到派對去是可以的,
找點樂趣是可以的,
但是別挑他做愛人,
如果他要帶你回家,
告訴他不不不。」
我哭著,頭靠在手臂上。我非常爽快的哭了很久。
妻子並沒有問我為什麼。
第二天早上她只是告訴我:「你昨天哭了。」
我微笑,「是嗎?」我平靜的問:「我一定是喝醉了。」
「是了,你喝醉了。」妻子肯定的說。
女兒歪歪斜斜的走過來,快四歲了,她說:「爸爸別出去喝酒,爸爸在家陪我們。」
剛出生沒多久的兒子躺在隔壁的嬰兒房裡。
我也很肯定的說:「我喝醉了。」
別關冷氣,夏天還沒有過。
我忘了問她:「在夏天,你日日都是穿白色的衣服嗎?」
她的身影在巷子轉角處消失。那條滿是桂花的巷子。我原來可以再抓住她一段時候,原本是可以的。
但是我已經結婚了,兩個孩子。我不能對她那樣,真的不能。明年夏天會是什麼樣子呢。把夏天留住,把時間留住,把她留住。不不不,我還是一個年輕的男孩子,傻氣的在戀愛中。把時間留住。
外宿記
當阿心宣佈他要與王家傑結婚的時候,劉家震動了。
劉先生劉太太,才這麼一個女兒,養到十九歲,一向如珍如寶的供奉著,阿心才念大學二年級,劉太太滿意為女兒前途如錦,忽然聽到這種消息,臉色變了一大半,不由分說的便反對。
而阿心卻說:「這年頭做父母的八成都瘋了。」她冷笑,「沒有不反對女兒的婚事!」
劉先生更傷心的說不出話來,一言不發。
劉太太氣呀,她問阿心,「怎見得我們就瘋了?」
十九歲的阿心並不體諒父母,她也憤怒。
本來好好的一家三口,現在關係搞的大大不佳。
家傑都是個上路的男孩子,與阿心同系同班,也是十九歲。他去見了劉先生劉太太。
劉先生一見家傑,覺得他嫩得像水豆腐,皮膚比女孩子白,鬍髭都沒長出來,文雅得很,橫看豎看,還是個孩子,不能稱為男人。
但是他卻不像登徒子,無賴,阿飛,故此劉先生陪他在客廳略坐一會兒,說了幾句話。
家傑說:「我想與阿心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