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阿細之戀

第16頁 文 / 亦舒

    三姐問古:「這小子是誰?」指著是我。

    古連忙說:「這是周老闆,年輕有為。」

    「這小子,盡微笑幹什麼?要是看上了我妹子,不妨出聲。」

    我連忙舉杯,「我敬你,三姐。」

    「好小子劉標,跟三姐挑戰起來了,要是看中我妹子,非得先打通我這一關不可。」

    我乾了杯,說:「劉標乾杯了。」

    朱小姐明明在一邊抿一抿嘴,長睫毛下的眼睛開始閃爍,但是不知道她心裡想什麼。

    三姐說:「我妹子可是個特別人物,不比我是個做買賣開商行的,滿身銅臭,人家是留學生,英國什麼大學的藝術學院的高材生。」

    我說:「呵,原來是藝術家。」

    她不經意的笑一笑,只是牽牽嘴角,可以說根本沒有笑,也根本不屑。酒越喝越多,她的神采越飛越遠,不知道傳到什麼地方去了。但是我可以感覺得到她身上發散出來的寂寞,她彷彿是搽了一種叫做「寂寞」的名牌香水。

    她把一切寂寞埋在心中,沒有說出來。

    英國。英國皇家藝術學院?很久很久之前,我有一個女朋友,她是皇家藝術學院的學生。日日我去接她放學,在雪地裡等她。嘴中呵著白氣,戴著皮手套還禁不住搓著手,這是我的習慣動作,倒不是因為冷,因為我沒有一部車子。我有自卑。

    我深愛著她,她是那麼驕傲的女孩子。後來她嫁了人,嫁到美國喬治亞去了。我也很快的回家結了婚。可以說是為結婚而結婚的。女人都是狐狸,但至少也有老實一點的狐狸,我妻子是個一無所知的女人。奇怪,但凡做了妻子之後.女人都變得一無所知。因是我在家裡放下了很多的心血與時間,至今五年,五年來我是個好丈夫。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她要房子,我買房子給她,她要衣服,我買衣服給她。現在我們有一個三歲半的女兒,她又懷了孕,這個月底該生產了,希望是個兒子。

    我不知道什麼叫快樂,雖然我也快樂過。像多年前,我那女友答應我做聖誕舞伴。但那是多年前的事了。現在我的妻子喜歡打牌,而且喜歡把女兒也帶了去。她是不能與我的女朋友比的,所以我做一個公平的人,我從來不將她們兩個人相比。

    但是朱明明坐在我對面,我忽然想起了我那個朝思暮想的人來,在雪地裡,等她放學,而她終於嫁了別人。

    飯局完了。

    古他們還要去喝咖啡,我看看明明坐上了他的車子。我原本該回家的。十點半了,但是回去做什麼呢?我見她去,我也去。

    回家也不過是坐著,聽著妻子說昨天因為一張白板的事而輸掉三千台幣。

    我真沒想到,過了五年,我唯一的快樂竟是想到當年在校園門口等一個並不愛我的女孩子。真沒想到。難道快樂便就是這樣的嗎?難道這就是我日日夜夜所盼望的,而我現在不過是活在一個過渡時期的夢裡?但是我的女兒有一張跟我一模一樣的臉。處處提醒我,這將是我永桓的責任,直到我死。我有點麻木,我不太害怕,因為每個人都在這麼做著,每個好丈夫肩上都掛著這麼重的擔子。每個比較幸運的女人都可以嫁到一個這樣的丈夫。

    直到我看到朱明明的眼神,像是一種審判的嘲弄的目光是嗎?你們真的都那麼快樂嗎?你們都滿足現狀嗎?你們都打算這樣活下去嗎?

    我們到了夏蕙,一個菲律賓女歌手正在唱:

    「──假如他向你要一個吻,

    告訴他不不不,

    假如她要約會你,

    告訴他不不不,

    告訴他你原屬於我,

    告訴他不不不──」

    我們坐下來,每個人都有三分醉了。

    三姐在那邊說:「我們應該跳舞去,到新加坡去找幾個小姐,陪著希爾頓去,來!」馬上要開動的樣子。

    然後看沒有人讚成,她便獨個兒上台去唱了好幾首歌。我並不覺得可笑,寂寞的人遍地皆是,看各人表現方式如何。能夠發洩便好,像我,還得在全世界的人面前冒充是個最最幸福的人,最最不寂寞的人。你別看這些人瘋瘋癲癲的,最先崩潰的人必定是我。

    三姐唱完歌之後硬是要叫明明把電話給我,明明大方的寫了,我不敢接,把那張紙壓在水果碟子下面。三姐半真半假的惱怒了,說:「我妹子哪一點配不上你?人呢,貌呢,還是才呢?你這混球可別把我給惹火了,我告訴你──」她作勢要打,我只好趕緊把那張紙放進褲袋裡。

    古跟我低聲說:「你也太沒禮貌了,人家小姐既然寫了,你怎麼好意思不收下?」

    我是不敢收,怕收下了忍不住要約她出來見她。

    我看她一眼,她仍然是淡淡的,坐在那裡,也不動,心中不知道想什麼。

    終於我們這一桌人又把一瓶拔蘭地給喝光了,人家的店也打烊了,所有的人走在前頭,我與明明落在後頭。那三姐高聲叫:「送我妹子!」

    我向明明笑笑。

    她簡單的問:「我們上哪兒去?」

    我吃一驚,隨即平服下來,酒能壯膽。上哪兒去?

    她更簡單的說:「你要是不反對,我們都不回家。你要是有顧忌,我自己叫車回去就得了。」

    她的發卷干了,吹在風裡,另有一股韻味。我拉住她的手臂,皮膚像緞子一樣的,我拉著她過了馬路,到一間中等的旅館,開了間房間,便帶著鎖匙上樓。

    我們認識才八個小時,說了十句話,便發生了關係。

    她是一個美麗而勇敢的女子。

    但是她的心事,永遠不會為我所知。

    有這麼一個倩人,是每個男人夢寐以求的吧!有知識的、有容貌的、夠姿態的,但是我負擔得起她嗎?精神上、心理上。

    我記得她柔軟的嘴唇,我要問她:你可知道我的名字?但是何必呢?我老婆知道我的名字,但是她卻不知道我的心。

    我握看她的手,我熟睡了。

    醒來,她已經不在了,她幾時走的,我根本不知道。我連忙趕回家去,老婆以古怪的神色看著我,不動聲色,覺女兒來跟我說:「爸爸,不要常常出去喝酒,常常回來陪我們。」這些女人啊,連三歲的孩子都被她們利用了,給了她們家庭,她們要人,給她們人,她們要錢,給她們錢,她們要你的靈魂。

    我老婆雖然沒有什麼知識,但她是一個厲害的女人。很愛說話的,最最沒有用的女人才往往是最厲害的女人。她非到必要時是不與我大吵的,她盡量裝個小媳婦狀也不肯露出她的潑辣。她明知我這一輩子最錯的一著便是在心傷之餘與她結了婚,她也知道她的出身。一個男人在最最寂寞痛苦的時候,難道還有心思去找一個社交名媛作太太嗎?她是歡場裡一個比較清爽的女人。我把她拉了出來,結了婚。但有時候她也忘了過去的事,她現在名正言順的做了五年的周太太,有時候我真正因公事晚一點回家,她會說:「你是吃定了我了!」

    我想,這句話,我覺得一句是我的錯,是我把她娶進門的,大多數的時候,她還是一個識趣的女人。譬如我去香港,給她帶回來衣服,她總是裝得很喜歡的樣子,是不是真喜歡,我並不知道。

    我把口袋裡的小字條掏出來看,紙上寫看她的電話號碼,她的名字。我才發覺她不是叫朱明明。她是叫朱明冥。一半明,一半冥,像她的人吧。一半一半。

    我是否應該再找她呢。在她面前我有自卑感。憑什麼呢,因為我的虛榮感?因為她的寂寞?

    晚上七點的時候,我打電話給她,「我約了兩三個朋友吃飯,你可以出來嗎?」

    「可以。」她說。

    「七點半我到你家門口接你,請你把地址說一說。」

    她說了,說得很詳細,證明她是辦慣事的人,非常的老練而且爽快。

    她的聲音是淡的、冷的,一切希望都沒有的,洞悉了整個天地。

    好像昨天什麼都沒有發生過,昨天不過是握了一下手,根本就是,人與人之間,為什麼要把那件事看得那麼重要。

    我找到了古某,與他聊了一會兒。

    他知道我的目的是要打聽朱明冥,這個世界上聰明的人實在太多太多了,他說:「家裡有點錢,畢業回來了,閒著也是閒著,你叫她到什麼地方去找工作?無聊得很,男朋友非常多,名譽也非常的壞,但是現在的人並不計較這些了,她是很特別的,我如果不是與她家裡有太深的關係,也很想追求她。」他呵呵的笑了。

    我掛上了電話。

    但是我找她的時候,她在家,她並沒有出去,並不像有很多男朋友。

    追求通常的目的是男人把女人追到床上去,但是對她來說,那不算什麼,追求是追求她的心她的思想,我有這個能力嗎?恐怕一輩子也不能夠呢。我忽然非常反悔晚上約了她。而她居然很大方的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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