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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文 / 亦舒

    現在這只快艇需要處置。

    他說:「留給你用。」

    「我一個人有什麼用?賣了它吧。」

    「我不捨得。」他說。

    一隻快艇不捨得,倒是捨得我。我鼻子發酸。

    「留著也沒用,我一個人難道還駕著它出海不成?」我說。

    「我會回來的!」他跳起來。

    「等你回來,它早生了銹,漏了底,」我笑,「還管用嗎?回來再買新的好。」

    他頹然,「說得也是。」

    於是我們決定賣掉它。

    真是傷心事。我忍不住有一絲黯然。

    乃明說:「回來我們買一艘更好的。」

    「對。」我說:「不打緊。」

    那夜我哭了。一個月過去,時間越來越短,我們相處越來越和治,我傷透了心,卻悶在裡面不發作,長著一臉的小皰。

    乃明說:「你怎麼皮膚不好?」

    「老青春,要不就是更年期。」我笑說。

    「菜莉,你會等我的吧?」他問:「會不會?」

    我抬頭問:「你說會不會?」

    「我不知道。」他說。

    「我也不知道,」我坦白,「日子那麼長,誰知道會發生些什麼事,你要我怎麼樣?日日坐在家中等你的電話?」我看著他。

    「我希望是,誰不自私呢,但是這種要求,我怎麼提得出來?」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我笑。

    「你的心情真好!」他自我一眼。

    他還發我的脾氣!發脾氣的那個似乎應該是我。

    「茱莉,對不起。」他說:「茱莉——」

    他說不下去,我也知道話已說盡了,這兩個月來,是我挖空心思在討好他,因為正如我說,我想給他留一個好印象。像我們這種年紀,人在人情在,愛情一分開便不再是愛情。兩年。念完碩士他尚可以念博士,博士念完,女朋友也老了,更加篤定,索性再拖一年研究院,然後挑一個十多廿歲的女孩子娶了她。這種事在小說中讀得太多,尤其是台灣小說。我不會做這種悲劇的女主角。

    我與乃明在一起快樂過就足夠,時間就算不與他在一起,也是要過的,我不能說他耽擱我。

    但是在香港守著,為他立貞節牌坊,又是另外一件事。我不是十六歲的女孩子,過了十八,還有二十,過了二十,還有廿二,我不能像她們那樣犧牲,我自愛得要命。一段愛情,如果要死的話,挽救無力,我只好讓它死,去尋找更新的。我的時日無多。

    「像你這樣的女孩子,虎視眈眈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他說來說去是不甘心。

    也算難得,雖然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不大重要,但總算有點地位。

    我拍拍他的肩膀。

    「你以後怎麼上班?」乃明問我。

    「與白色武士騎一匹馬。」我眨眨眼。

    「別這樣好不好.」他真的生氣了。

    「我的夢幻車是雪鐵龍戴安。」我說:「香港沒貨,我將設法去訂一部,天天開著車子上班,開銷直線上升,只好在衣飾上頭節省,真慘,我是這次最蒙損失的一個人。」

    「你知道就好。」他擰我的面孔,「你捨得我?你捨得不跟我到加拿大去?」

    「乃明,我父母只有我一個女兒,我已在香港大學畢業,找到一份很好的職業,我最喜愛曲嗜好是閱讀中文書藉與沙灘游泳,你想想,叫我搬到加拿大,我會不會快樂?」

    「與我在一起還不快樂?」他搶白我。

    「如今的女人很難侍候。」我狡猾的說。

    「茱莉,你不愛我。」

    「不,我很愛你,可是人的生命中,有很多事是比愛情重要的。」我說:「以前我們女人生命中只有男人,現在女人也有自我。乃明,對不起,我覺得加拿大簡直是個沙漠,就算升學,我也選歐洲,不能跟你跑。」

    他沉默。

    他問我:「你想我留下來?」

    我搖搖頭,「這完全是你的自由,我不會要求你留下來,伯母說得對,多幾個頭銜,只有好處。,將來社會人浮於事,競爭劇烈,做男人要負責家庭,比做女人又辛苦很多,沒有真才實學,如何為妻女爭氣?大丈夫……感情算什麼?我又有什麼理由叫你留下來?我並不是那種自私沒出息的老式女人。」

    他說:「如今感情真正貶值了?」

    「不不——」我覺得很累,說不下去,又作最後的努力:「我並不是那種甘心作一輩子小家庭主婦的女人:與公婆夾著住,教書賺三兩千塊錢,開部日本小車,週末與親戚搓小麻將,養一個兒子,再生一個妹妹陪他,乃明,人各有志,我希望到老都有伴侶陪著坐咖啡店,在沙灘上散散步。我怕你一去加拿大,便入了那個轍,壯志消沉,入了人家的國籍,享受人家的福利服務,未老先衰。我不會快樂,乃明,即使我愛你,我也不會快樂。」

    他看看我。

    「乃明,正因為我愛你,我不會改變你,我自己認為我是個有見識的女人,我要嫁也不嫁老婆奴,既然我們的志趣分歧——」忽然我哽咽起來。

    他把我擁在懷裡。

    這是我們交往四年來,我第一次對牢他哭。

    「我會回來的,」他喃喃的說:「你不需要一日煮三頓飯,為這種微不足道的事營營業業,我們把時間用來閱讀,旅行,進修,我會回來。」

    麥克阿瑟終於走了。

    我並沒有去送飛機。想像中飛機場內擠滿親友,大哭小號,喧鬧萬分。我要上班。剛巧那是一個大忙日,等我抬起頭來的時候,他的班機已經到東京了。

    那日我自己開車回家,很久沒開車,掙扎好久才到達家中,倒在床上,才知道什麼是寂寞。我自小一直有男朋友相伴,乃明在芸芸來生中打勝仗,成為我的愛人,四年來我們相處得極佳,這是我生平第一個弧獨的週末。

    父母知道乃明到加拿大去,簡直視他如逃兵。

    母親說:「要結婚的話,馬上可以結,不必拖你拖四年,他拖四年,我女兒都成老太婆了。」

    第二個月便有男同事約會我。我立刻赴約,並沒有耽家中,因為我「只」廿三歲,所以他們對我都很客氣。不過大多數一聽見我獨自租公寓住,便覺得「她已不是處女」,面露不歡之狀。

    我寫信給乃明也有提及。

    當天氣轉暖,乃明的信一日比一日來得稀疏,因為我早有最壞的心理準備,一切盡在意料中,故此也沒有什麼話說。週末仍然忙著赴約,週日忙著做工。

    母親問。「乃明信中說什麼?」

    「大多數是他在學校中的瑣事,十分幼稚,我也沒什麼心思回復他。」我說。

    「有沒有新的男朋友?」母親問。

    「有。」

    「有沒有可以托以終身的男朋友?」母親問。

    「怎麼托法?」我笑問:「全托?半托?」

    老人家若無其事的說:「當然全托,否則還要你貼他?告訴你,你家可沒有樓宇剩下讓你收租渡日,你所有的也就是你自己。」

    「全托很貴。」我吐吐舌頭,「恐怕他們負擔不起。」

    「負擔不起,出來約會女孩子幹嗎?揩油?」母親大發雷霆。

    「大家挑呀,挑得頭昏腦脹,眼花瞭亂。想想還是從前盲婚好得多。」我笑。

    「你還是喜歡乃明,是不是?」母親問。

    「是。」我承認,「乃明的收入也不多,家境平常,人也自私,脾氣也不佳,不知怎地,我們兩個投緣。」

    「乃明大方。」母親說:「一個男人只要大方。」

    是的。我想;這是事實。開頭的時候他並沒有計較得失,可是他得到的比誰都多。

    「快暑假了,也許乃明會回來。」母親說。

    「回來也不過是一,兩個月,轉眼間又走,我一不是他冷宮裡的妃子,二不是王寶釧,我還望穿秋水呢,我不相信我會這麼沒出息。」

    「你與他鬥氣?」母親問。

    「沒有,」我說:「我根本沒落希望在他身上,如果我對他還有思念,做人就很痛苦。」

    乃明暑假並沒有回來,他到南美洲去玩,寄很多明信片回來,照例為「希望你也在這裡。」真是無聊,漸漸我也不在乎他的缺點,反正在香港我也有別的伴侶。

    過了暑假,我們一直沒寫信,聖誕節我給他寄了卡片去,就是這樣。

    假期除出睡覺,就是玩耍,我買了六件漂亮的長裙子,加上去年的銀狐,哪裡都去得,我成為「社交名媛」。母親搖著頭歎著氣。

    我玩得興高彩烈,真奇怪,怎麼會涼簿至此?那時候為乃明流的眼淚呢?到底四年的交情,怎麼一轉眼就忘了?怎麼會這樣?人家說年輕的女孩子是最殘忍的,如今想來真正不錯。

    「那個時候,真不知道為何會為他與家人鬧得天翻地覆,跟足他三年。現在?現在給我三百萬也不幹,倒不是看著他噁心,而是沒興趣,毫無反應。」一個女朋友說。

    由此可知簿情寡義的不止我一個人。

    從十二月廿四至一月三日,連續一個星期我都出去跳舞吃飯,不是在別人家中開派對,就是在夜總會中喝香檳,忽然之間我覺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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