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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頁 文 / 亦舒

    吾弟自畢業禮後,對我說:「我現在失重,有七孔流血感。」

    爬得高,跌得重,博士受地心吸力影響自然厲害得多,我不怪他。人上人是難做的,動不動有摔下來的危險。

    我記得那些日子,那麼冷的天氣,早摸黑模起來,咪咪媽媽的洗臉擦牙,穿好衣服衝下樓去喝杯牛奶,步行半小時到學校,沿途跟陌生人說:「早呀,天氣太壞了。」到了學校,把大衣手套帽子一古腦兒脫下來往後座摔,然後抄筆記,抄呀抄。事實上並不覺得有這麼愉快。但是事情過去以後,往往像經過沙濾一般,把一切不愉快都濾掉了。這是好習慣。

    在英國寫信回家說:歸心如箭。在家寫信去英國:我想你們,想你們的國家。肉麻是很肉麻,可也沒有說謊,極之皆大歡喜。離開英國之前那幾天,彷彿是患了絕症的人,只剩幾天命了,亂說話,亂做事,沒有人怪。其實不是這麼愉快的,不過不愉快的事並不值得想。

    羅得斯跟我說:「……我不介意有你這麼一個女兒……奧爾菲也表示同意……」

    我居然反問:「女兒抑或情人?」還笑著的呢。

    他們並不介意。

    哈里斯帶我上四樓拿作業,在教員室說:「哈哈,終於有機會跟你單獨在一起了,衣莎貝!」

    旁的老師聽見了,連忙說:「多享受,過一個好時光。」

    我眨眨眼睛,「別告訴校長。」

    當然不能全部這麼愉快。

    我曾問N,「你可有想過要一個情人?」

    N答:「結婚十三年來,常常想過,常常想,但從來不敢。由此可知我妻子倒不是嫁錯了人。」

    我微笑,我敬重他,故此沒有追看問一句;是不敢呢,還是沒足夠的錢跟時間?N喝了幾杯酒會豪爽的笑:「所有的女人都該結婚,所有的男人都不該結婚,難題來了,女人嫁給誰呢?女人是應該被珍惜的。」他是一個十二分迷人的男人。他四十歲,少許灰白頭髮,咖啡色寬腳呢褲子,??皮大衣,一個非常非常有吸引力的男人,我真的真的很喜歡他,太明顯了。我很奇怪怎麼夏綠蒂與我沒有同感。

    還有F樓的咖啡機器,放三個便土一統杯咖啡。那座機器,有時候要狠狠踏一腳,不然沒咖啡。所有一切一切。一切。一切。

    我不介意再去,但是去了還是要回來的,他媽的全世界的事都是一樣的,有開始就有完結,我沒有勇氣再去開始,再忍受完蛋時的痛苦,再愉快也抵不過這個「得而失之,思念復苦」,我不敢再去。

    大考考得並不理想。因為心裡一直慘慘澹澹的。考到最後一科,H先生不讓我上廁所,他不肯陪我去女廁,在考場裡還吵了一頓,哄堂大笑,結果校長的女秘書巴巴拉來陪了我去。

    實在並不見得有這麼愉快吧?

    我不知道,我實在不知道。

    或者是愉快的,因為我本是一個很懂自得其樂的人。野雞學校管野雞學校,開心管開心。除了劍橋牛津,皇家學院,都是野雞。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要很久很久才可以忘記。而現在,現在他們也放了暑假了吧?

    一夜

    我是在一個應酬上碰見她的。

    那天我沒有帶妻子同去,她到親戚家去了。

    我坐在那間裝修豪華的客廳中,看著一對對男女客人抽煙、喝酒、談笑,加上音樂,來往的女僕、侍役,我有種無聊的感覺,我在角落的沙發上坐了下來,我看見了她。

    她在抽煙,頭靠在牆上,一身白。細麻的長袖襯衫,細麻的長褲,頭髮不長不短,臉色不十分好,她在抽煙。

    她並不是像一般女人那樣,十指尖尖的紅寇丹夾住了一枝香煙在抽,她輕輕的用她的食指與拇指──並不是十分雅觀的姿態,但是吸引了我。

    我從來沒有看見過她。

    來這個地方的通常是些頗有聲名的人,但是我想不起她的臉。她有兩道很漂亮的眉,低垂著眼,她不是美女。誰是美女呢?在這個客廳中我找不到美女。如果妻來了,她可算得上美,但是妻……

    她很沉默。一口口的抽著煙,垂著眼。她的下巴幾乎可以碰到膝蓋,她坐在地氈上。

    沒有人注意她,這一間屋子燈光比一般夜總會還要暗。

    她一個人來的?

    她抽完了煙,按熄了煙頭。

    她的手指很纖細,沒有指甲油。沒有戒子,沒有手鐲。我看她的側面,她甚至沒有耳環、項鏈。

    她至少是自然的。

    然後我想到妻子,我大概跟她說了一千次,灰撲撲的玉是噁心的,沒有條件,穿露背裝也是討厭的,厚底鞋、紅嘴唇……她從來不聽我。幸運的是她被公認為一個美女。她的確有符合條件的五官。

    她沒有來。我一個人。

    坐在我旁邊的女孩子並沒有看見我。

    我掏出煙,默默的通過去,她看了我一眼,沒有怔住,但是她那一眼看了很久,她吸引住我了。

    她拿了一枝煙,我為她燃著。

    我想我可以開口了,我們畢竟不是在街上,我們認識這裡的主人。

    我說:「一個人來?」

    她把手指輕輕的伸進頭髮裡,搖搖頭,向人群指一指:「我的分居丈夫在那邊。」

    我隨她的手指看過去,看見一個男人左擁右抱的坐在沙發中央。她是一個名人,最近舉行過音樂會,那張臉是熟悉的,但是此刻他快樂得幾乎有點狂妄,在笑在講,似乎吸引到注意力是無上興奮的事。

    「你的丈夫?」我奇異。

    「不,」她淡然答:「我的分居丈夫。」

    我尷尬的笑一聲,「你與他同來?」

    「是的。」她在地氈上伸長了腿,「這裡的主人硬要如此做──當初是他做的媒人,他有內疚,他要把我們拉在一起,他希望我們有救。」她的聲音是毫不起勁的,甚至不像在說別人的閒話,一般人講閒話的聲調不但起勁,而且激動。

    然後她托著臉,對看我笑了,「那個便是我愛過的男人。」

    我看到她眼睛裡的意思。

    她說:「我只是想告訴任何一個人!我居然一度愛過這個人。你問起了……對不起。」

    我奇問:「為什麼對不起?你原可以這樣說。」

    她又笑,笑得低下了頭,她又搖搖頭,好像在嘲弄什麼。

    「你要回去?」我問。

    「不,」她說:「為什麼要辜負主人的一番美意?如果我還妒忌,我當然會走,妒忌裡還有愛,有愛,有愛我就坐不下去了,但是現在你看到了。」

    我再通過去一枝煙。

    她的丈夫依然在那裡高談闊論。我的天。如果開了幾個音樂會便這樣我大概不應該批評他,也有人說我是個驕傲的人。

    不過任何人可以看得出他們兩個人不同的地方。

    我想起來了,我曾看過他們結婚的啟事。

    我說:「你是那個──」

    「是,我畫畫。」她點點「頭。「音樂家的妻子。報紙上都是那麼說,我就是她。」

    我笑了,我是一個多事的人。

    她從頭髮中看過來。忽然之間我伸手替她撥開了頭髮。

    她說:「謝謝。」

    隔了一會兒她問:「你做什麼?」

    我微笑,「我是木匠。」

    「很好。」她說。

    「不是,我說了謊,我是律師。」我笑道。

    「也很好。」她說。

    她那種無所謂的態度吸引了我。我又笑了。

    「你是一個快樂的人。」她看著我。

    「是的。」

    「你給了婚?」她問。

    「是,兩個孩子。」我掏出皮包,把照片抽出來給她看。

    她沒有餚。「你們都把幸福帶了到處走,一張照片,照片裡是美麗的太太與美麗的孩子,為什麼?」

    我怔住了,我有點不好意思,這種舉止是無聊而幼稚的吧,把自己的家庭拿出獻寶,但是以前我並不覺得這樣做俗氣,而且通常一般朋友也把照片接過去看得津津有味。

    我的手僵在那裡。

    她笑了,她把照片拿了過去,總算瞄了一眼,然後吃驚了,「多麼美麗的女人,你的妻子?」

    「是。」我沒有什麼驕傲的感覺。

    「她是我所見過最美麗的女人。」她微笑。

    我把照片藏好,我說:「謝謝。」

    「她今天晚上不在?」她問。

    「不在。」我說,「我家有親戚生日。」

    「我小時候也希望長得美,」她聳聳肩,「不過容貌是注定的。」

    我看她的瞼,她憑什麼說她自己不好看?我代抱不平,我淡然說:「我覺得你很好看。」

    她喝了一口酒,「我不是十分良家婦女的一個人。他──」她指指她的丈夫,至少離婚前是她丈夫,「他以為我是溫善的女人,會跟著他到處走,他錯了。」

    我忽然說:「他沒有錯。他只是不配你跟他走。」

    她又抬起了頭,正對著我,臉上有一種靜寂的哀容,只是幾秒鐘,她說:「我配他不起,他太屬於這個世界,又拚命裝做不屬這世界。」

    我靜下來,她是美麗的,我認為她美麗。我甚至認為她比我妻子美麗,我不該如此想,但我心中感覺的確如此。我的天,我問我自己,這算什麼呢,與一個才認識幾十分鐘的女子在說這種話,認識?我連她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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