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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頁 文 / 亦舒

    「好不好,是她心裡作準的,如果她覺得塚明是最好的,別人再好也沒有用,是不是?偏偏她又這麼想。以前我聽到梁山伯說:『我就是九天仙女也不愛』,就覺得天下怎麼有這麼傻的人,現在才覺得小妹更優。」

    「昨天張太太來,說了些什麼?」

    「也是勸小妹,張太太說:『我也是廿七歲才碰到張先生的,你就當沒認識過家明這個人,這些日子也就這麼過了。』說的句句是知心話,張太太真好。」

    「小妹怎麼說?」

    「小妹沒說話,只是微笑著聽,過後心情好了一點,然而也不過舒暢了一天。」她停一停,「第二天還是那樣子。」

    「那個阿飛是怎麼走的?」

    「怎麼走的?媽媽打發了一千塊,這才走的,這人也總算懂得適可而止之道,否則也去報警了。」

    「小妹真倒霉,怎麼一開年就碰到這種事?」

    「看過了中國年吧,過了中國年,也許就好了。」

    「嗯。」

    兄嫂兩個談到這裡,也就出了房,大家去喝了茶。以往家明來的也是這一間,大塚看看婉兒的臉,婉兒倒沒有怎麼樣,談笑自若,叫了許多東西吃。

    正在吃得起勁,有人過來跟婉兒的大哥打了一個招呼,是個年輕人,長得端正有禮,陳先生就讓個位於,給他坐了下來,婉兒卻只顧埋頭大吃。

    她的頭髮胡亂撥在耳後,偶而聽到好笑的話,就笑一笑,雖然憔悴了,一雙眼睛卻還是黑白分明的亮。就因為她一點造作也沒有,所以才顯得有點奇怪的稚氣。一頓茶吃好了,那個男孩子告辭。

    陳太太問兒子,「那是誰?長得倒是一表人材。」

    「是的,同一間洋行裡的同事,做事很賣力,只是賺不多,這個年頭,非撈偏門不可。」

    陳太太說:「賺得多少,並不是問題。」她偷偷看了女兒一眼,看她有沒有注意。

    婉兒只管吃,什麼都不理,剛才那個人長得面長面短她都不知道。然而無心插柳柳成蔭,那個同事姓甄,他倒是看中了婉兒,三日兩頭的尋上門來。婉兒對男人多少有點戒心,見了他只是躲在大哥背後笑笑,什麼也不說。

    姓甄的孩子倒很耐心,天天來坐著,也不避尷尬,他的意思,誰都知道。陳太太在旁看著,覺得他各方面的條件都不及家明,然而「夫妻恩愛,討飯應該」,如果他能愛婉兒,窮點無所謂,陳先生不是家財百萬,但是貼一個女兒,卻還貼得起,兩個人都賺錢,又年輕,怎麼都遇得。

    陳太太說:「這個孩子有一樣好,只有他逗得婉兒笑。」

    是的,婉兒有多久沒笑了?

    坐熟了之後,他們也上街走走,其餘的也不過是這樣。

    大嫂問她:「這個好嗎?」

    婉兒說:「還好,很談得來,他志並不窮,有時候我覺得與他在一起,跟家明又不同,與家明在一起,太緊張了,──也怪我自己不好,沒有與他來得輕鬆。」

    「那就好了,而且千萬別說人家窮,我們家也不過略為小康而已。」

    婉兒感激的看了大嫂一眼。

    他們著實的來往得密起來了。婉兒開始略略有了起色。

    她說:「只要他對我好就行了,其他的無所謂。」

    家人也認為如此。大家都想:這一次可以成功了吧?

    兩個月後,有一天婉兒臉色蒼白的回來,坐在客廳裡,眼睛看著電視,然後她轉過頭去跟母親說:「媽,原來他是訂了婚的!」

    「啊?」陳太太一驚,然後笑了,「那有什麼關係?你不是也有過男朋友?只要大家交割得清清楚楚,不是行了?」

    「不不不。」婉兒一味搖著頭。

    「你也死心眼,怎麼為了這個嫌他?」陳太太問:「那時候他又還沒認識得你。」

    「媽媽,君子不奪人之所好。」

    「婉兒,另外一句話你聽過沒有?情場如戰場,你做君子,人家可不是君子呢。」

    「媽媽,凡事得心安才可以做,他們心安,我的心不安,我做不到,那個女孩子這兩個月裡不知道傷心成怎麼樣呢,天下的男人多著,我陳婉不做作孽的事。」

    「這算什麼話,婉兒?你這個孩子真是!」

    「媽媽,我才認得他兩個月,有什麼放不開的?但是他訂婚已經有一年了,我決定放棄他。」

    「婉兒──」

    「你們不必勸我,我的心意已經定了,你想想看,他訂婚一年之久,看到了我,前面的山盟海誓就忘了。我又不是天下最好的,難保將來他認得個更好的,就把我扔了,我怎麼吃得消?這種男人,還是不要的好。」

    陳太太聽著,覺得也有點道理,她餚著女兒仍舊蒼白的臉,覺得她的運氣不好,好不容易碰到一個心裡喜歡的男孩子,卻又是這般情形。

    從此以後,她真的說得出做得到,就不見那個姓甄的男孩子了。

    那個男孩子跟婉兒的大哥說:「是的,我是訂了婚,但是我的未婚妻願意解除婚約,我傷了她的心,我不是故意的,因為我覺得婉兒更適合我,她就不能原諒我這一次嗎?人誰無錯呢?」

    但是婉兒不肯原諒他。

    人家硬看頭皮來了幾次,就傷心而退了。

    大嫂跌腳道:「好好的一段姻緣,又煙消雲散了──其實有什麼關係呢,小妹偏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整家人都在搖頭。這一次大家都覺得婉兒有點偏激,不錯的一個男朋友,就這麼放棄了,她如果要找十全十美的人,恐怕近年內是難嫁了。

    婉兒自己倒有點優悠.來去自若的樣子。

    忘了家明瞭?沒有。

    她沒有。

    春到小孩子玩大富翁,她就會想起當初到家明家去,與家明的兄弟玩這個遊戲──都是以前的事,她喜歡沉思過去,她自得其樂的成份很重。

    是的,她沒有再找男朋友,有過就行了,不一定要再有。看到別人的快樂,她有羨慕,沒有妒忌,她整個人變了,變得很廣闊、舒坦、大方。

    放棄姓甄的男孩子,她覺得她做對了,那原是別人的未婚夫,天下的男人那麼多,何苦害別人也傷心?

    天下的男人那麼多,但是婉兒卻沒有再碰見一個她心裡所喜悅的。天下的男人那麼多,卻沒有一個像家明瞭,想到了家明,她的眼淚緩緩的流下來。

    真的,恐怕再隔幾個月,他的孩子都要出生了呢,也只有祝他永遠快樂罷了。她再也不怨他了。然而她心裡,卻沒有一刻不想著地。

    婉兒沒有再跟男孩子出去。

    外遇

    從來沒想到這種事情會發生在我的身上。

    結婚六年了,家明是一個不錯的丈夫。至少我想他是不錯的,他盡責,而且在家裡,他是和藹的,對兩個孩子又好。我沒想到這種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從來沒有。

    但是我在他口袋裡,發現了一個女孩子寫給他的信。

    我還以為我看錯了。

    怎麼可能呢?一封情書?

    家明已經卅一歲了,早已過了收情書的年紀。我把他的西裝褲拿出去洗,照例翻一下褲袋,不希望漏了東西,但是卻看到了這封信。

    我打了開來。

    照禮貌,我是不應該讀他的信,但是結婚都六年了,大兒子已經四歲半了,還講什麼禮貌?

    看到女孩子的筆跡,我很奇怪,信上只寫短短幾行:

    家明:

    我愛你

    我愛你

    我愛你

    玫瑰

    十七日

    信寄出有三天了。奇怪,我並不是十分吃驚,也許因為信寫得十分的好。情書或者就是應該如此大膽坦白、不肉麻不造作的。而且字跡又很稚氣,像一個孩子寫的,簽名十分大,好像在什麼文件上署名,證明一件事實一樣,非常有決心的「我愛你」。

    如果家明是教書的,我會以為這是他學生的傑作,但是家明在一間保險公司已經做了四年了。

    這個女孩子,是誰呢?

    我把信翻來覆去的看。信封上的地址是家明的公司,郵票是本地的。

    同在一個地方還要寫信,實在是浪漫的。可惜家明是一個結了婚的男人,又有兩個孩子。

    忽然之間,我發覺我的手是涼的。

    難道結婚六年,還比不上一個這樣的女孩子?他認識她多久了?他對她可好?

    我不知道。

    這個女孩子對他恐怕是好的,寫這樣的信給他。

    我把信仍舊放在褲袋裡,把褲子仍舊擱在椅背上。

    家明下班回來,沒說什麼。我也沒說什麼。

    他吃了晚飯,與兩個孩子玩了一下,就睡覺了。

    第二天他出門上班,我再去看他的褲袋,他那封信不見了。這個時候,我才開始害怕。

    這件事情,發生有多久了?他瞞了我又有多久?

    他不該瞞我。

    他可以馬上對我說:「我不要你了,六年的婚姻,不算什麼。」他可以這麼說的。

    他為什麼要瞞看我?這件事是怎麼開始的?我太糊塗了,我對他太信任,根本沒想到他會做這種事情,我做夢也沒想到有女孩子會寫情書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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