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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文 / 亦舒

    她是越來越不怪他了。至少他得到了快樂,他又看不到她的眼淚,這樣也算對得住他了。深夜

    婉兒一夜醒七八次,每次都是想家明,心裡絞著煎著似的。

    一年半來,她病也病過了,哭也哭了,鬧也鬧過,現在再有什麼舉止,她自己吃得消,恐怕陳家整家要精神崩潰。為了家人,她要抑壓著。

    天氣仍然很冷,風又大,婉兒走在街上,總還是想起家明,家明佔滿了她整個思想,看到了一輛車,她想起他,看到一條粗布褲,她想起他。

    她有一個黯然的想法:我今生今世是完了。

    這一點陳家是知道的,但是他們也沒有辦法。

    小妹一天比一天的消瘦下去,她默默然的過著日子。

    從寫字樓到家,從家到寫字樓,她就是這樣了。

    做大哥的忍不住,跟母親說:「我有一個人,想介紹給小妹。」

    「什麼人?」陳太太有點喜色。

    「也很好的,資歷不錯,已經念到碩士了,今年回來過年,如果小妹喜歡,可以跟著到外國去。」他停一停,「我叫他明天來吃頓飯。」

    「也好。」陳太太點點頭。

    他們沒有事先告訴婉兒。婉兒下班回來,只看見一個年輕人坐在那裡,她朝他看看,那個年輕人也看看婉兒。那個男孩子倒馬上喜歡婉兒了,婉兒一張雪白的臉吸引了他。他們坐在一塊吃了頓飯。

    婉兒一言不發。

    那個男孩子在外國見慣了粗胚,看到婉兒這麼嬌滴滴,弱不禁風的樣子,更喜歡多幾分。

    第二天他與婉兒的大哥通了電話,一萬聲的謝謝。

    陳太太覺得人家家底不錯,又勤力向學,前程是不錯的,人雖長得普通一點──但是男孩子長得太好了,像家明那樣,是靠不住的。

    她問婉兒:「你的意思怎麼樣?」

    婉兒不響。

    她嫌那個男孩子的衣著大普通,樣子不起眼,雖然是個留學生──也不過是名稱好聽,回去了還不是煮飯洗衣服,半工半讀的苦學生,跟他出去,她才不幹,不是怕吃苦,而是沒有必要跟一個不相愛的人吃苦。

    看場戲吃頓飯是不打緊的──婉兒想起了前些日子的恐怖,「媽,不會是另外一個拆白黨吧?」

    「不會不會,怎麼會呢?」陳太太笑了,「看你,一朝被蛇咬,終身怕繩索。這個孩子別的我不敢說,絕對是個老實人,你放心。」

    婉兒說:「我不喜歡他的相貌。」

    「男人以才為貌,相貌長好了,你有得擔心的。」

    婉兒不響了。

    她與這個留學生出去了幾次。

    每次都是規規矩矩的吃了飯,就回來了,兩個人走在街上,隔著三碼,好像有人長了大麻瘋似的。婉兒覺得這是浪費時間,沒有味道。

    她自己有的是時間,人家可是專程回來娶親找伴侶的,可別耽擱了他。

    她老老實實的把心裡話告訴了家人。

    大哥說:「……可惜了。」

    陳太太說:「如果他真心喜歡小妹,就等小妹幾年,他念完博士回來,在這裡工作,豈非很好?我不捨得小妹出去冰天雪地,洗碟子洗衣服做菜的。」

    大嫂說:「其實這是一個好機會。」

    但是婉兒不喜歡。

    她想過了,這不是個好辦法,若她早認得這個男孩子,一年之前,她在衝動之下,也許就嫁了他,跟他去外國。但是現在她很冷靜,她覺得不能這麼做。

    第一:她吃不了苦,跟看他到了人生地疏的城市去,什麼都不方便,人人把外國說得天堂一樣,腕兒的大哥大嫂是過來人,他們就說「辛苦不足為外人道」,血淚汗凝成的文憑。婉兒有自知之明,她走不了這條路。

    第二:任憑嫁了誰,她心中也只有家明一個人。這樣子對不起人,也對不起良心,要忘了家明不是件容易的事,還得假以時日,留在家裡雖然無聊,到底還是個家。家的好處是說不盡的,也只有離開了才會明白。

    至於母親說叫那個男孩子先回去念博士,他們通通信,則是可以的,她不介意多一個朋友。多一個朋友有什麼關係?她歎了一口氣。

    這件事就這麼的處置了。

    大嫂說:「小妹會後悔的。」

    「隨她去罷了,我們也沒有法子。究竟家明有什麼好呢?她對他這麼念念不忘?再等下去,家明的孩子出世了,她還是孤零零的一個人。」

    「你別說,家明的確是長得好,又會賺錢,怪只怪他變心變得快,也怪小妹年少氣盛。」

    「這件事也只有他們知道罷了,我們能說什麼呢?他們只有相愛的緣份,沒有婚姻的緣份,小妹眼睛裡始終只有一個他,實在沒法子。」大哥搖搖頭。

    婉兒無意中聽到這樣的話,也只有覺得歉意。

    幸虧家裡只有一個女兒,否則可更頭痛。

    那個留學生回去了,開頭與婉兒通了幾次信,婉兒也懶得回。過後他的信也不來了,婉兒心想也好。家人都不說什麼,但是以後大哥大嫂就不介紹男孩子了。

    冬天特別的長,婉兒患了傷風,一張臉又小了一圈下來,她很不振作。想想以後的日子,真不知道怎麼過。她從來沒想到會有這麼的一天。

    自從遇見了家明,她覺得一生就到此為止了,從此以後,一切都有家明在那裡,就為了她打算與他過一輩子,故此家明的小毛小病,她都不能含糊,家明為這個與她有意見,他不明白。

    等到真的鬧翻了,婉兒孩子氣的想,他是鬧著玩的,他會回來的。但是家明已經不停的在找新女朋友,婉兒大哭了幾個星期,又想:他玩夠了自然回來了,但是家明還是沒回來,等到他結婚的消息傳開以後,婉兒才像頭上著了一個焦雷,醒了周來,像剛睡醒,迷迷糊糊的出了一身汗,不知道發生了什麼,這才想起!啊,家明是永遠不會回來的了,她失去了他,永遠的失去了他。

    於是才慌得不由自主的鎮靜下來。

    失去他了。

    她慘然的想,他是不回來的了。以後怎麼過呢?難道就這麼糊里糊塗的一日拖一日嗎?這不是生活啊,她心驚肉跳的想,這與行屍走肉有什麼兩樣?

    然而她做人還得做下去,大家都在等她鬧更大的笑話,她才決定成全家明,他對她沒有什麼不好,對她不好的人多著,但決不是他。她沒有去騷擾他。

    但是婉兒象變了一個人似的,動作都慢了幾拍,開年又被那個阿飛嚇了一嚇,更覺得沒有意思。她打算就這麼過一輩子算了,管它嫁不嫁得出去,總之陪看父母親,也是好事,只不過要年紀大的人為她擔心、難過,她心裡難過。想到以前,凡是有關小妹的事,大家都自然而然的說:「問家明。」家明就把事辦得妥妥當當的回來,誰都覺得甚應該,並沒有誇獎他一句兩句,家明是個好的。

    婉兒茫茫然的想:再好也得了,凡有好就有了。

    當初是家明追求她的,總算免了「求時甚苦」,但是她足足守護了四年,其中苦多於樂,如今「思念復苦」,那味道是不用說了。

    記得當年家明來他們家過夜,睡客廳,婉兒習慣用手敲敲床邊的牆壁,看他熟睡了沒有,家明也敲響幾下,來回答她,如今也不過是一場夢似的。婉兒甚至不相信她也有過那樣的日子:兩個人停好了車,到牛奶公司去買汽水蛋糕冰淇淋,嘻嘻哈哈的回家吃。

    她記得很久很久之前,他天天陪她到同一間飯店吃飯──誰不知道他們是情侶呢?

    大哥介紹了個留學生,因為留學生住得遠,不知道她與家明這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她明白,她很感激大哥,但是她仍然活在過去的日子裡,一年多來,一點也沒有變過。

    她也有心情好的時候。

    有」個星期天,大家出去喝茶,婉兒第一個打扮好了,坐在客廳裡等,一邊看報紙,一邊吃花生。

    大嫂看見了就笑說:「小妹今天倒快。」

    婉兒笑了,「……是呀,以前家明來請喝茶,我還元龍高臥呢,他雖然坐著等我洗浴更衣,心中到底是不快──真不應該!」

    大嫂聽見她聲音裡沒有半絲不快,反而有點甜咪咪的,彷彿家明還是會隨時出現似的,就算以前說起他,也沒有這麼軟聲軟氣過,然而細想之下,又有無限的淒涼,大嫂不由得眼圈紅了。

    婉兒也自覺有點失言,幸虧是自己人,她有點怔怔的,但是一隻手仍然翻著報紙,唉,看不完的新聞啊。

    大嫂對大哥說:「真正的生離死別也罷了,我就看不過小妹現在這樣,難道真沒有辦法了?」

    「沒有了,家明那邊正是花燭面前相對笑,人是新的好哪,誰怪得了他?怎麼顧得了小妹?」

    「唉。」

    「你別歎息,小妹年紀還輕,誰沒受過點打擊?她那個還是小事,也許過些日子,有個更好的男孩子來對她死心塌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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