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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文 / 亦舒

    她不知道,然後謝了又謝。

    她只是一個孩子,還得等她長大。

    她在服裝店裡換下舊衣服,穿上新衣服,我們去中國飯店吃燒鵝飯,並不是十分好的飯店,她臉上的滿足感使我也覺到快樂。我需要伴侶,正像小比所說:一個小女孩子,把新鮮帶來,或是一個徐娘,把感性帶來。

    她說了她在家裡的反叛、吵鬧。她離家出走過兩次,每次平均時間是十小時。她的倔強止於她母親的一碗杏仁豆腐,考試不及格,又補考,找了幾個補習老師。她母親要她念美術,她喜歡物理、數學,一個沒有結果的努力,又再補考。她們從來沒有好好的談過話,我是第一個與她說話的人。

    我從來不曉得伶俐有這麼一個妹妹。她從來不說,也沒有取出過妹妹的照片。是妒忌?是什麼?

    我們吃完了飯,我問她住址的電話。他們住在酒店裡。我打電話去關照,他們一家卻出去了,大概也是去吃飯,我留了字,掛了電話。

    我依言帶玲瓏到唯一的小地方去跳舞,我不會跳舞,所以她教我。一二三四、一二三四、一二三四。我們跳著,這次輪到我享受了,我一向不會跳舞,而且不敢學,怕人笑我,因此一直不會跳,很多場合有點尷尬相,到今天方才學會跳了,因為玲瓏是小孩子,我相信她,她的心與她的臉是一樣的,她認真的教著我,我認真的學。我們非常的高興。

    然後我給她喝了一杯基及斯。

    這真是一個很好的畢業日呢,有一個如斯可愛的小女孩與我共渡。本來我以為典禮完畢,就得回宿舍睡覺了,所以人生真是無法預測的,轉一個彎,就可以碰到意想不到的事。

    我們一直跳到十一點。

    我告訴她:「玲瓏,我們要走了。」

    她歎口氣,「是的,要走了。」

    「我送你回去。我答應十二點之前送你回去的。明天你們到倫敦?我過了暑假,也許會回香港,到時我們可以再見。」

    「我回了香港,你就忘了我了。」她懊惱的說。

    我微笑,恐怕一回香港,她一上學,就忘了我了。

    「你可以寫信給我。」我說。

    「你會回信嗎?」她問。

    「當然,我是一個言而有信的人。」

    她點點頭。

    我送她回家。她父母姊姊弟弟都在等她。她很興奮的訴說她一天的經歷。她父親與我談了一下子,他是個頗有見地的男人,他很稱讚我,我們兩個人互相推崇虛偽了一下,便告辭了。

    伶俐斜眼看著我,說:「香港見。」

    我點點頭。

    玲瓏送我到酒店大堂,她說一定要寫信給我。

    我拍拍她的頭,她忽然帶著眼淚,奔上樓去了。

    這是我的畢業日。

    後來是畢業日以後的事了。

    ***

    玲瓏到了巴黎,還寄哺士卡來。到了香港,又有信來,信裡充滿愛慕之詞,我看了很覺可愛可笑。一整個暑假,她不斷寫信,然後她說找到了一家寄宿學校——「那房間跟你的那間差不多,很清靜,沒有姊姊……」

    她在功課上有一定的困難,因為以前的基礎很壞,但是她如果決定努力,相信是沒有問題的。

    我因為學會了跳舞,曾經約會過兩三個女孩子,成績斐然。世界終於要出去的,我申請了一家小大學做初級教授。我不回家了。

    玲瓏的信漸漸少了。因為有一個男同學,專門教她中文歷史的,與她常常出去,所以沒有時間了。「家明哥哥,我空餘的時間要去消遣,我們有時候去看畫展,他對我很好,有時覺得幾乎跟你一樣好呢。我功課趕得上了,五科都不用補考了!」

    我微笑。信紙已由考究的花花綠綠轉為筆記紙了,然而又有什麼分別呢?不久之後,她的信便會消失,畢竟我們只見過一天。

    這個小女孩子。

    自然她是會記得我的。當她畢業那一天,她會想起我,到時可能置之一笑吧!

    這是以後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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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兄妹倆是常常去林家的,林家對我們很好。週末不高興耽在宿舍裡,妹妹去替林家管孩子,煮北方點心,如此過了無數快活的日子。

    林博士是與我同校的,我們同是牛津大學紐儀學院的法科學生,只是我是初生,他畢業多年,早在一間小大學裡教法律了。他是一個風趣的人,和藹可親,雖然年紀還輕,但是有一種長者之風,處處照顧著我與妹妹。

    妹妹與林太太很談得來,妹妹今年廿歲,在人家來說,那種孩子氣早該消失無蹤,可是家裡把她寵壞了,她始終有那股嬌氣,林太太溫婉動人,對她如妹妹一般。

    有時候我與林博士討論一些功課上的問題,我們的關係如此這般維持了好幾年,有時候過年,我們送了禮,還給轟出來。

    林家彷彿是我們家以外的家。

    但是我沒有見過她。

    林家住在鄉下一間大屋子裡,七八間房間,但有中央暖氣,有一種溫暖,也有一種氣派,林博士家要很富足,不在乎這一點錢,情願讓兒子媳婦過得舒服一點。他們的兒子今年八歲,女兒四歲,各自一間房間。一間書房,一間主人寢室,還剩了兩三間客房,這種「豪華」,不過是中等而已,但到了香港,又是不一樣了。

    我們在林家做客,當自己家一樣,務必把人家好好的住宅攪得像活鬼一般,與那兩個孩子玩得如魚得水。啊,林家還有一隻聖勃納狗,於是更加參加在一起造反。林博士不以為忤,他也愁沒人作伴,與我很談得來。

    但是我從沒有見過她。

    那一天我開了車子自宿舍去林家,經過路邊,看到很好的菊花,三種顏色,都像球那後大,我忍不住,雖貴了一點,也買了一大束,約莫一打的樣子,然後到林家去,路上要開一小時有餘。妹妹因為有個約會,所以要第二天清早才出發。她的男朋友多著,年年可以升級,真是個奇跡。

    到了林家,停好了車子,發覺他們家草地上正奔著那只聖勃納,前面一部腳踏車,有兩個人在車上。一個是林家那男孩子,另外一個呢?這後冷的傍晚,天色暗得早,天空早已是一種深沉的紫藍色,幾道雲青亮的劃過天空,有點像愛茉莉勃朗蒂「咆吼山莊」那種景色,一地的樹葉,樹梢是光光的。

    一輛腳踏車在前面飛著,引得狗發狂似的又吠又追。人與狗口中都噴著白氣,孩子尖叫著又笑著。那個大人是誰呢?從沒見過。

    我按著林家的門鈴。

    林太太來開門,接過了我的花,笑著。

    正在這個時候,那部腳踏車撞倒在一棵樹上,歪在一邊,兩個人跌在樹葉堆裡,那隻大狗毛茸茸的撲過去,人狗纏為一堆。

    「我的天。」我喃喃的笑道。

    林太太搖頭,「真玩瘋了,算了,她難得有這樣的機會。」

    「誰?」

    「一個朋友,好些日子沒有來了。家明,妹妹呢?」

    「她明早來,今夜有朋友開生日舞會。」

    林太太笑。我進了他們的屋子。

    我馬上脫了外衣,帽子,圍巾,手套。我笑說:「一到冬天,進到屋子,就像表演脫衣舞似的。」

    林太太也笑,「真是的,家明,有你在,我也鬆口氣,家霓來了,整間屋更像亮了一亮,你不知道林,他呀,一天到晚備課,兩個孩子又把我磨得透不過氣,所以朋友真是不能少的。」

    我只好陪笑。說也是,做個家庭主婦,不是容易的事。

    我到客廳坐下,林博士出來,見到我馬上說:「呀,家明,來得正好,你來看看這些功課,恨不得給他們一個大光蛋!這些英國學生,越來越不像人了!」

    我接過了卷子,剛在茶几上攤了開來要看,門外出現了三樣東西,帶進一陣冷風,我抬頭一看,真嚇死了。只好稱他們為「東西」。那隻狗是不用說了,連頭跟尾巴哪一頭是哪一頭也分不清楚,爛泥搭在它身上,還氣喘吼吼的,像個怪物。那孩子臉上刮破了,流著血,可是還咧著嘴笑,那位女客人穿著皮靴,最最流行的厚毛衣。大圍巾、厚帽子、手套,也看不清頭臉。我從沒見過這後樣的情景,真嚇壞了。

    林太太又笑又罵,「去去!全部跟我上樓去!老天!玫瑰,你也跟他們瘋,這還像玫瑰了,可惜了這件毛衣!上樓去!」

    林太太一陣風把他們趕了上去。

    林博士視若無睹,繼續叫我看那堆「活鬼寫的卷子」。

    但是我心不在焉了。我在想。玫瑰,一個普通的名字。她是怎樣的一個女人?大概還是個稚氣未脫的小女孩子吧?玩得這個樣子回來。

    我們決定飯後才討論,林替我泡了紅茶,我吃著三文治。他說他教書教得頭都大了,簡直沒有人生樂趣,幸虧太太瞭解他,使他還有點精神寄托。

    他又說到孩子們的功課,我們信步走到書房裡,到了書房我便一怔。他們下樓來了。林太太簡直是個女超人,那隻狗正在火爐旁邊曬乾它的毛,洗得乾乾淨淨的。孩子換了衣服,臉上也敷了藥。那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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