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我的前半生

第27頁 文 / 亦舒

    「我沒有吃早餐的習慣。」我說道。

    「呵,那不行,不吃早餐,整天沒力氣。」

    我笑,「那麼好,我吃火腳雙蛋。」

    「聽他們說,你的手藝還真不壞。」

    我將班戟在平底鍋中翻一個身,烘成金黃色,香氣撲鼻,連大瓶糖醬一起奉上。

    「好吃好吃。」他連連讚歎。

    我光會瞪著他,有點詞窮。平時也頗能言善道,不知怎地,此刻卻帶點少女情懷,開不了口。

    少女情懷,呵呀呵呀,我自家先面孔紅了,連耳朵都辣辣地燒起來。

    過去的人與事永遠不會回來,在清晨的陽光下,我雖然尚未老,也必須承認自己是一個中年婦人。

    我坐在翟君對面,緩緩吃著早餐,食而不知其味。

    他問我:「你有沒有工作?」

    「有。」我答得飛快,給一口茶嗆住了,狂咳起來。

    完了,什麼儀態都宣告完蛋。

    他連忙將紙巾遞給我。

    我說下去,「我與我的師傅合作為華特格爾造幣廠做工藝品。」

    「你是藝術家?」他很歡欣。

    我囁嚅,「不敢當。」

    一時間也不便分辯。但我一定要表示身份:我是個自力更生的職業婦女,我不是坐在家中吃贍養費的蛀米蟲。

    我是要努力給他一個好印象呵,為什麼?我從來沒有這麼在乎過。

    對於其他的男人,他們愛怎麼想就怎麼想,我從來不希罕。

    翟君說:「女人最適合做藝術家,」他笑,「基於藝術實需最穩固的經濟基礎培養,故此男人最好全部當科學家。」

    翟有道是一個負責任的男人。

    「不過做藝術家也是極之艱苦的,不停地練習練習練習。」

    我低頭看自己的雙手,褪皮部分剛有點痊癒。那時候在老張的工作室每日苦幹十二小時,暗無天日,今日聽了翟君一席話,不禁感動起來。

    對於老張,我只覺得他夠意思,肯照顧朋友,但對於翟君,我有種唯命是從的感覺。他每句話聽在我耳中,都變成金科玉律。

    離婚後我一直最恨人家毫無誠意地問及我的過去。不過對於翟君,我卻想傾訴過往的一切。

    當然我沒有開口,我已經三十多歲,不再是個衝動的孩子。

    他吃完早餐,幫手洗碟子,一邊說:「這種陽光,令白色看起來特別白,黑色看起來特別黑,陽光總是愉快、潔淨的。」

    我訝異於他的敏感,「你許久沒回香港了吧,在那裡,火辣的太陽曬足大半年,渾身膩嗒嗒的灰與汗,濕度低得難以呼吸。」

    「我較喜歡香港的大雨。」

    「是的,」我連忙接上去,「白色麵筋似的大雨,嘩嘩地落足一夜,白茫茫一片,什麼都在雨聲中變得舒坦而遙遠,惆悵舊歡如夢。」

    「什麼?」他轉過頭來。

    我不好意思重複,。「沒有什麼。」

    他側著頭想一會兒,「是的,惆悵舊歡如夢。」

    他還是聽到了。

    他的舊歡是什麼人?一個像玫瑰般的女郎,傷透他的心,以致他長久不肯結婚?

    「你幾時回香港?」他問。

    我懊惱得不能自禁,「後天。」

    「呵,這麼快?」意外。

    「我在此地已經有兩個星期。」

    他點點頭,沒表示什麼。

    他自然不便留我,我自然也不便自己留下來。萍水相逢,拉拉扯扯作甚。

    我說些門面話:「現在小安跟肯尼是好朋友,請多關照。」

    「那是一定的。」翟有道說。

    「他們到哪兒去了?」我轉頭問道。

    「出發玩耍吧。」他說,「你呢,我同你到鎮上去遊覽可好?」

    「太好,」我笑,「待我換條裙子。」

    他把我帶到一所歷史博物館,我們細細觀察每一座圖騰及標本。翟君不說話的時候面色冷冷的,他每次抽煙都問我是否介意,每次我都說不,而且也不嫌他重複。

    他喜黑咖啡,一杯接一杯,有許多洋人的習慣,然而臉上始終有一股中國人的矜持。

    噢,我真喜歡他。

    最後,我們參觀紀念品小商店,我看中印弟安人手制的金手鐲,套在腕上,愛不釋手,不想除下,但標價三百餘美元,我手上沒有這許多錢。

    翟君一言不發,開了張支票,然後說:「走吧。」

    第十章

    「回香港我立刻把款項寄返。」

    我從來沒有這麼感激過。

    他笑。

    在玫瑰園中。他為我拍下許多照片。

    「這個花園像仙境。」我歎道,「住在這裡怎麼會老呢。」

    三年來我的心懷第一次開放。

    他只是笑笑,沒有回答。

    我忽然又臉紅了。我期望他說什麼?

    「——那麼留下來不要走吧?」太荒謬了。

    他即使說這樣的話我又怎樣呢?

    天色近黃昏時我們才回到大屋。

    安兒一見我鬆口氣,她轉頭對肯尼說:「她終於回來了。」又朝我道,「媽媽,他們成班人都已回溫哥華。你是與翟叔叔逛去的嗎?咱們只好搭最後一班船。」

    我不大好意思,居然玩得超時,訕訕地站在那裡,不知說什麼才好。

    翟君大方說:「我送你們到碼頭去。」

    安兒說:「翟叔索性送我們回溫哥華。」

    他說:「恐怕不行,明天一早我有個極重要的約會。」

    我很留神聽。他聲音中沒有歉意,也沒有惋惜。

    安兒把我的旅行袋遞過來,「已替你收拾好。」

    我們母女倆坐在後座,由翟君送到碼頭。

    他照例很沉默。

    肯尼與安兒一路上猜謎語、吃巧克力、拍掌,非常熱鬧。

    我的坐位對牢翟君的後腦。他的頭髮有一兩成白,並沒白在鬢角,但雜得很自然,像……像銀狐。

    我有一件銀狐大衣,因是重毛,很少穿,驟眼看就是這樣子:黑色的毛,槍毛尖上一小截白色,像是玄狐上沾著雪,非常浪漫,這正是我喜歡銀狐的原因。

    我微笑。

    翟君的頭髮像銀狐。

    安兒問:「媽媽你笑什麼?」

    我連忙收斂一下,「我沒有笑呀。」

    「你明明笑了。」

    「呵,我玩得很開心。」

    「你與翟叔到哪兒去了?」

    「博物館與花園。」

    「嘿,多悶!」安兒打趣我,順帶偷偷看翟君一眼。

    到了碼頭,肯尼與安兒熱烈擁別,他們要分別三天呢。對兩個孩子來說,三天簡直長過一個世紀。

    翟君在夕陽上同我說再見。

    他真是惜字如金,輕易不開口。

    上了船安兒馬上把話題釘住我。

    「你覺得翟叔怎麼樣?」

    我顧左右而言他,「船上有電子遊戲機,快去瞧瞧有無太空火鳥,我最喜歡這個局。」

    安兒說:「翟叔這個人什麼都好,就是有一個缺點。」

    「什麼缺點?」我忍不住問。

    「他喜怒不形於色,你根本不知他心裡想什麼,面孔上一點表情都沒有,」安兒學翟君板起面孔,「連眼睛裡都不露情感。」

    說得很是,我開始佩服我的女兒,十多歲就觀察力豐富。

    「你們玩得那麼高興,有沒有訂下以後的約會?」

    我非常懊惱,「沒有。」

    「唉喲,媽媽,你沒有打蛇隨棍上?」安兒很吃驚。

    「叫我怎麼上呢?」我小聲說,「我明天都回香港了。」

    「唉,早知一抵步就給你們介紹——也不行,那時他在三藩市。」

    母女倆沉默半晌。

    「你喜歡翟叔?」

    「喜歡。」我也不怕照實說,反正在外國一切依外國規矩。

    「我與肯尼都怕你嫌他悶,翟叔一天不說三句話。」

    「他對我倒是說了不少。」

    「你以為他可喜歡你?」

    「嗯,不討厭我。」

    「真的沒有約好將來見?」

    我很悵惘,「隔十萬八千里,如何相見?」

    安兒也不再說什麼。

    第二天我就上飛機了。

    在機場我也沒有故意張望,失望是必然的,我難道還析望他送我不成。

    安兒向我揮手,「媽媽,有空再來。」

    我點點頭。

    「別失望,」安兒說,「也許他會寄照片給你,你就可以乘機同他通訊的。」

    我苦笑。「再見,安兒,別為我擔心。」

    我在飛機上睡不著,大歎運氣欠佳,整整兩個星期,偏偏到假期臨終時才遇著翟君,否則也多享受數天,我轉動著腕上的印第安手鐲。

    回到香港啟德,剛下飛機,一陣燠熱的空氣襲上面孔,害得人透不過氣來,正下大雨呢,真的麵筋似的粗,白茫茫的。我沒有帶傘,挽著行李站在人龍中等計程車。

    人氣一[火局],身前身後轉來陣陣怪味,都是疲倦的面孔。在狹窄的機艙內熱了十多小時,也沒有機會洗臉漱口,任何美人都經不過此役。

    以前與史涓生出外旅行,一出飛機場司機老媽子都在外伺候,急急挽了行李飛車回家。

    現在輪候街車,待遇一落千丈,然而令我連珠叫苦的倒還不是這個細節,輪車子有什麼妨礙?終究輪得到的,所真正折磨我的是無邊無涯的寂寞,以前那個溫暖的家不復存在,心底的安全感煙飛灰滅。

    我再也不會有一個家了。

    簷下的雨水飛濺了我一身,我沒有閃避,人們以詫異的眼光看我,一定覺得這個女人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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