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文 / 亦舒
預期發生而沒有發生的事包括:並沒有許多男生追求我,他們都嫌我怪。我並沒有考第一。卡斯蒂尼尼還活著,自母親寄回來的照片中,他顯得很精神。
母親又胖了,老得很快,兩腮的肉掛下來,夾著原來的尖下巴,看上去似有五十五歲,再過幾年,若不小心,人家會以為她是卡斯蒂尼尼的原配。
她太放心,一定是因為過得不錯,真是好,忍不住替她高興,她也辛苦了好久。
這樣的心平氣和,全是同傅於琛學的,我倆不對任何人生氣,除了對方,一言不合,立即炸起來,互相吼個不停,但對別人,總是無關痛癢,可忍則
啊是,他的新女朋友。
傅於琛為此嚴重警告我,他說:「不准你同她接觸。」
他把她放在另外一間公寓裡。
這是傅於琛的壞習慣,也是許多男人的壞習慣:管她吃管她住,她逃也逃不了。
中學畢業之後,定要離開這個家,嘗試獨立的生活,即使這樣,也不表示是要離開傅於琛。
只是想憑自己雙手賺得生活,證明跟傅於琛,不是為了一個安樂的窩。
年輕的時候總要證明這個證明那個,左證右證,永遠的結論便是人家錯自己對。人家上進,那是因為他爬得似條狗,人家略為逸樂,那是腐敗墮落,終是沾沾自喜了。
十五歲時,最想證明傅的女朋友與我,是兩回事。
她是成年人,我是孩子。
孩子總是無辜的犧牲品,孩子沒有力,像我,能做什麼,可以到哪兒去呢,馬上原諒自己。
傅生氣的時候會說:「跟你母親去,去去去。」
吵架時他說的話十分幼稚。
為了報復,把他所有的皮鞋右足那只全部扔掉,讓他早上找鞋子時似做惡夢。
很小開始,已學會與男人鬧意氣,怎樣三個禮拜都不與他說話,他走過我身邊,也似透明……
深夜,趁他沒有回來,把所有的音樂盒子上足發條,躺在床上,讓它們各自為政,奏出不同的曲於,開頭十分嚕雜,然後逐只停下來,直至靜止。
他不過出去跳舞罷了,這只音樂叫圓舞。
至終他又會回到我的身邊,因為這是舞的定律。
不過我未必在原位等他。
我要找個好過他百倍的男友。他會對他說:「走走走,承鈺現在同我在一起,由我保護她,由我愛惜她。」
這樣想時,得到很大的滿足。
真是幼稚,當然我會站在原位,即使有更好的人來,也不會跟他走,卡斯蒂何嘗不想照顧我。
很小便發覺得到的才是最好的。
得不到,誰稀罕,同他扮個鬼臉還來不及。
老房子拆掉後,蓋了大廈,我們沒有搬回去,一直住外頭。新居在海灘邊,每早要開三十分鐘車才到學校。陳媽走了以後,老司機也退休,一切不停地變,可以感覺到都市的節奏越來越緊,傅於琛很少在家。
老房子裡,總有抹不淨的灰,陳媽並沒有督促幫傭日日勤拂拭,轉彎抹角的地方有時可在灰上寫下電話號碼,隔三個月半年數目字還可以保留。另有一番味道,老房子就是老房子。
新居不一樣,一點塵都沒有,兩個女工寂寞至死,只得不停地東抹西抹,永遠在抹。
清潔溜溜,令人惆悵,太整齊了,家似酒店。
一星期有時見不到傅於琛一次。
我也寂寞。
周未招待同學來游泳,有點心茶水招待。她們都已有異性朋友,故此打扮得花枝招展。
那時流行小小的比基尼泳衣,粉紅色底子,蘋果綠大圓點,為求刺眼,在所不計,頭髮梳得蓬蓬鬆鬆,綴一隻小蝴蝶結。
但我已開始穿黑色。
傅於琛買所有的衣服,都是他挑的。
都是在膝頭以下的寬裙,料於軟熟,有風會貼在腿上,我同時代百分之百脫節,同學的裙都僅僅遮住臀位。
無論傅有多忙,都不忘替我打扮。
頭髮,不准熨,必須長過肩膀,不給穿高跟鞋,雙雙鞋都是小圓頭淺淺的,像舞蹈鞋。
游泳時,通常穿一件頭黑泳衣,梳馬尾巴。
像來自另一個星球。
所以男孩子都不來追我。
女同學見義勇為,替我化起妝來,但每次回家,總要擦得乾乾淨淨,太像個賊,我厭倦。
也有給傅於琛抓住的時候。
他並不罵。
但三日後帶回來一本畫冊,叫我看。
畫家是畢加索,畫叫馬尾女郎,模特兒是碧姬芭鐸,傅於琛說:「這是你學習品味的時候了。」
後來都沒有畫過眼睛,但一直醉心各式各樣的口紅,一整個抽屜都是,密密麻麻,幾百管。
喜歡搜集東西,是因為沒有安全感,這是後來心理醫生說的。
下午,同學散去,回家吃晚飯,趁泳池換水前,獨個兒游了十多趟。
已經很疲倦,天又近黃昏,拉住池邊想爬上去,竟沒成功,滑下,再試一次,又乏力落水中。
有人伸出他的手。
我抓住,被他拉上去。
水濺濕他灰色麻布西裝。
「你是誰?」我問。
「你想必是傅小姐了。」他微笑。
我罩著大毛巾,坐下來。
時間近黃昏,無論什麼都罩著一層灰網與一道金邊,看上去特別有氣質,忽然想到自己也必然如此,不禁矜持起來。
這時傅於琛緩緩走出來,閒閒地說:「哦,你們已經認識了。」
陌生人笑說:「讓我介紹自己,我叫鄧路加,是傅先生的助手。」
忽然之間,我一言不發走回屋內,像是被得罪那樣。
更衣下樓時,鄧路加已經離去。
「怎麼樣?」傅於琛問我。
「你指那人怎麼樣?」
「是。」
「是你故意安排的?」
「是。」
「為什麼?」
「你需要朋友。」
「自己會找。」
「不見你動手。」
「誰要你安排,你以為每個人都是棋子?」
「承鈺,不准用這種口氣說話。」
「我不喜歡他。」
「你還未認識他。」
經過安排認識的男朋友,多麼反浪漫!
太令我氣餒,為什麼沒有人追呢,如果男孩子排隊在門外侍候,傅於琛就不敢做這種殺風景的事。
嚮往偶遇,在極端不可能的情形下,他見到我,我看見了他,心碰碰地跳,手底出汗,知道大限已至……多麼好,將來就算痛苦也是值得的。
忽然想起來,「我母親第二次婚禮記得嗎?」
「當然,我認識你的那一天。」他微笑。
「你為什麼在場?」
「我是她的老同學。」
「如果你沒收到帖,或是收到帖子沒空去,或是到了那裡只與新娘握手就走,我們就見不到了。」
傅於琛接下去,「當日我的確另有約會。」
「女方爽約?」
「是。」
「誰那麼大膽?」我覺得不可思議。
傅於琛眼神溫柔,看著我微笑。是,在我心目中,他是最好的,沒有人應該拒絕他。
他說下去,「當時遺產問題並未明朗,我不過是一個不務正業的浪蕩子,誰會對我忠心耿耿?」
「我。」
「你只有七歲。」
我也笑。
「但必須承認那已是極大的鼓勵,」傅於琛回憶,「足令我恢復信心。」
「那女生是誰?」
「不記得她的名字了,只知道是一個酒店的經理。」
「她一定後悔終生。」我誇張地說,「直至永遠,她都會對旁人說:大名鼎鼎的傅於琛,他曾經約會我,但我沒有去,嗚嗚嗚嗚。」
傅於琛笑意便濃,他說:「真的,這簡直是一定的。」
我倆哈哈大笑起來。
傍晚,只要他有空,便開一瓶酒,用乳酪送,談至深夜。
「可曾對我母親有意思?」
他搖搖頭,「學生時期,她是個可愛的女生,可惜我們不接近,也許我較為孤僻,且又不是高材生或體育健將,誰會對我另眼相看。」
「接到帖子,只想:第二次結婚了,倩志永遠要出風頭,什麼都要搶閘做。到那日,悶悶不樂,無處可去,只得到婚禮去呆著。」
我默默地聽。
「那真是一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時期,」隔一會他說,「承鈺,你是我的小火焰。」
我笑。
永遠不會告訴他,開始喜歡他是因為他寄來的明信片上有美麗的郵票,就那麼簡單。
「晚了,睡吧。」
「我不要再見到那個鄧路加。」
傅於琛搖搖頭。
我仍保留那張甫士卡。
我有一隻年齡比我也許還大的洋鐵餅乾盒子,那張明信片在它裡面保存著。
因為生活太無常,故此努力保留瑣碎的東西,抓住它們,也似抓住了根。
將來老了,將會是那種買十個號碼收租的老太婆。
鄧路加時常來。
有時一個人坐在偏廳看書,老厚的一本英語小說,一下子看完。
沒有人睬他,傅於琛少回來,我則做功課,只有傭人隔一會替他換杯熱茶。
肯定鄧路加視這為工作的一部分,一邊坐一邊收薪水,何樂而不為,多沒出息。
他並沒有纏上來,可見對我並沒有發生真正的興趣,這太過令人懊惱,過了幾個星期,反而與他攀談。
聽見我同他說話,鄧合上他的《鼠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