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頁 文 / 亦舒
我看著她赤著腳,腳趾上卻搽著紅寇丹。
這是為了什麼呢?惟恐人家不知道她變壞了似的。
她的打扮,她的語氣,都漸漸在變,變得我不能適應。
我並不欣賞目前的小令,我要的是以前那個她。
現在我坐在她面前,是這麼的陌生,怎麼能不沉默呢?
「家明,」她說,「你是越來越……好了,我看看也配不上你。」
「這是什麼話,什麼叫好,什麼叫不好?」我笑問。
「長得好,人品也好,性格也好。」她乏味的說著。
「不見得,叫我臉紅。」我勉強的說,「你千萬別這樣。」
她站起來:「天下沒有出污泥而不染的人,如果真的清高,早就離了污泥走了。坐在爛泥巴裡,還假撇清,嘴巴裡嚷不染不染,有個鬼用!」
「你為什麼不離開?」我鼓足了勇氣來問她這麼一句。
「我沒種,貪圖享受,家明。」她笑盈盈的答。
但是我看得出她笑臉後的辛酸,多說還有什麼用?
我問她:「你高興嗎?真的高興?我來了這麼久,你沒說過一句真話,難道我聽不出來?你真的把我逼走了,又有什麼好?」我歎一口氣。
小令聽了,眼淚就冒出來,但是她不肯讓人看見她落淚。
她轉過了頭,站起來,走到窗口去,撩開窗簾往下看。
隔了很久,她淡淡的說:「家明,沒有用,我不配你。」
「誰說的?」我憤怒,「你告訴我是誰說的!」
「我說的——」
「由此可知你這個人,別人沒說,你先說。」我罵她。
「我有我的苦衷,家明,你不會明白的。」她仍然背著我。
「苦衷?小令,別騙我了,凡是有苦衷,就是不愛的意思,你自己想想去。為什麼我就沒有苦衷?」
她轉過臉來:「你原比任何人強,任何人好,所以我不配。」
「我明白了。」——藏說,「我明白了,我今天沒白來。」
「你沒有明白!你想今天走了,永遠不再來,是不是?」
她的聲音不但尖,而且高,這不是我的小令了。
我說:「我來了,盡與你說些不相干的話,又有什麼意思?」
「你不再關心我了,不再同情我了。」她盯著我。
「你不要人同情,小令,拿點勇氣出來,離開這裡。」
她苦澀的說:「這天下都是會說話的人多,連你也在內。」
「你們何必一定要住這麼大的地方?要吃得這麼好?要穿得這麼美?為什麼還要使傭人?苦一點就不可以?做了舞女,賺得不少,為什麼還要去結交開平治的闊少爺?既然是甘心樂意,又何需別人同情?」
她掩上了臉:「你是罵我來的,你根本不明白!」
「我是勸你,小令。不要說我不明自,我太明白了!」
我站起來,向大門走去。
小令在我身後冷笑一聲:「你為什麼說『我很痛心』,『我為你難過』?索性做得好看一點也罷了,從此以後不來,也有個理由。你來為什麼?。就為了提醒我的墮落?沒有這種道理,你去好了!」
我看著她。她的語氣,她的態度,都與林太太沒有分別。
她要我怎麼樣呢?我們家沒有錢,她也不把錢放在眼內。
她這麼年青貌美,香港就獨獨不會餓死這種女孩子。
但是她要我怎麼樣?可憐她同情她可惜她?我不懂。
我只會說道理,即使有這種感覺,不過是放在心裡。
如果她用犧牲來換同情,這種犧牲根本不值得。我想。
我仍是等她的。看她在兩年之後又怎麼樣子,我等。
我歎了一根氣。為了油,我在家也靜默了好幾天。
小曲來了一個電話。
「你好嗎?」
「不好。」我說。
「怎麼了?」
「沒什麼.這些天我都在考慮犧牲自一已,讓你姐姐幸福。」
「幸福可以看得見嗎?」小曲在電話那邊笑了,「我倒不知道!幸福不過是遂心而已,只要你們兩人覺得幸福,就是幸福,還理別人怎麼樣?」她停一停,「你沒有犧牲,就算有,誰還逼你?而且往往真正犧牲了的人,並不認為犧牲偉大,所以你別一直怪姐姐,你也有你的不好。倘若一間屋子著了火,你也叫它等兩年?恐怕都成灰燼了!她說不出口的苦,你倒怨她。他總共也不過認得你一個可靠的人,你又太謹慎,叫她等,等到幾時去?你的日子過得快,她哪一天不是在拖?」
「好了好了,小曲,我明白了,你別說下去了。」
她長長的歎一口氣,拿著電話,隔了很久,才掛斷了。
電話截斷之後,轉來長而悶的嗚嗚聲,我聽得發呆。
我拿著話筒,坐在椅子上,竟不曉得動,我充滿了內疚。
是的,小令現在的情形,跟著了火的屋子有什麼兩樣?
我倒還叫她等,靜待其變,比什麼人都要殘忍的。
誰說我管她呢?即使是愛她,也愛得很壞,愛得不夠。
我可以借口說我有理智,不做衝動的事,所以不能帶她走——然而再好聽也不過是借口而已。如果愛她真的到了那種程度、恐怕也就什麼後果都不顧了。
這時候想起林先生,益發覺得他難得,又是這麼多年以前,他居然力排眾議,娶了林太太。
不過他是一個有能力的人,維持了家庭這麼些日子。
如果林太太好好的用他的遺產,也不致於到今天。
我……沒有用。
媽媽驚異的問:「家明……你是在打電話嗎?」
我連忙把電話掛上,跳起來說:「沒什麼,打錯了。」
她說:「你的臉色很壞,別是唸書念得太累了。」
「沒有,你放心,我去睡個午覺就好了。」我說。
「好,去睡一睡。對了,你爸叫我跟你說一件事。」
「什麼事?」我一怔,爸爸沒有要事,不跟我說話的。
「你記得張伯伯的女兒嗎?」媽媽含笑問,「婉兒?」
「哦,她!當然記得。」我也笑了,「就是那個小女孩,過年來我們家,被我打了一頓,又放炮仗嚇走的?」
「還好意思說呢,快十年了,說起來還叫我們臉紅!」
「張伯伯不會介意的——那時候大家都小,她又頑皮,要夾在我們當中玩,又搗亂,一大班男孩子當然不服。想想也是,怎麼欺侮女孩子呢?」我說。
「問你羅!」媽媽笑道,「後來總算帶你去道了歉完事。」
「這與爸爸有什麼關係?難道他又要再罰我一次?」
「不,婉兒回來了。」媽媽說,「人家就升大學啦。」
「她多大了?我不十分記得。」我問。「十五歲?」
「你這個糊塗蟲,她十五歲去美國念高中,今年十八歲了。回來度假,等明年再過去念大學。怎麼還說人家十五歲,這是什麼記性?」媽媽又笑了。
「我對女孩子的年紀一直記不住,這麼久了。」我說。
「你爸爸和張伯伯都想你們見見面,你不反對吧?」媽媽說。
「這是什麼意思?」我問,「是做媒嗎?」我笑。
「也不一定,做個朋友也好。這年頭,父母之命還行得通嗎?」她盯著我。
我臉紅了。
媽媽真是厲害。
「張婉兒是個很可愛的女孩子,長得也好。」媽媽說。
我笑笑。媽媽看來很喜歡她。當然,她家世清白。
他們真的安排了我與婉兒見面,就在家中吃晚飯。
張伯伯、伯母也來了。有父母就有這點好,有人出面。
我出到客廳,只看見一個苗條女孩子背我坐著。
她穿一件大袖子的襯衫,在腰間束著一條長裙子。衣服裙子都不知道是用什麼料子縫的,又薄又軟,貼在身上,帶點米色。椅子上放著一頂帽子,通花草織,綴滿了絹花緞帶,非常浪漫。
這一身打扮我很喜歡,清新自然,悅目賞心。
婉兒仍然背著我,頭髮是很短的,貼在脖子後面。
張伯伯看見我了,說:「家明,來,見見我們的婉兒。」
我笑著過去,婉兒轉過頭來,看牢了我,目不轉睛。
老實說,我不十分記得她的樣子了,小時候這麼多玩伴,以小令最文,婉兒最野,她一早去了外國,也沒有通信,一晃眼幾年,並不記得她。況且那次過年吵架,她生了氣,不肯再來,我也沒有機會再見她。
不過她大概沒有什麼變,皮膚微棕,眼睛圓滾滾地。
「婉兒,你好。」我說。
「你好,家明。」她說。
「現在不叫家明哥哥了?」爸爸取笑她,「婉兒長大了。」
婉兒笑:「我幾時叫過他哥哥?我從來沒叫過!」
媽媽也笑:「黃毛丫頭十八變,婉兒越來越好看了。」
張伯母說:「好看什麼?回來益發粗了。在外國,也還有姨媽看顧著呢!我真不想認她做女兒。」
媽媽拉著婉兒細細的看了一會兒,說:「你媽不要你了,你就跟著我吧,我疼你,我沒有女兒。」
這話把大家都引笑了。
媽媽的確常常想要一個女兒,她對女孩子是極好的。
就算那個時候,小令輟了學,媽媽也想幫忙,是林太太拒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