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莫失莫忘

第6頁 文 / 亦舒

    老實說,到現在我還疑心她是一年前的小令。

    兩姐妹實在長得太像了。

    「你也來看姐姐?家明哥哥?」她問。

    「是。」我答。

    她詫異的微笑:「你不嫌她?」

    我反問:「你怎麼不嫌她?」

    「問得好!」小曲嫣然一笑,「家明哥哥,你一點也沒變。」

    「我們多久沒見了?」

    「兩三年羅。」她說,「我倒常回家來看姐姐,那邊家知道了不開心,只好瞞著他們。那邊家對我那麼好,當自己女兒一樣,原不該掛住這裡了,但是想起姐姐,心如刀割似的,若沒有她替我頂了罪孽去,恐怕我就是她!」

    我不響。

    這世界總算有兩個人為小令心如刀割,也就夠了。

    小曲說話,也根本不像個小女孩子,又辣又爽的。

    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孩子,都有這種天賦吧?

    但是小曲要比小令本事得多了,小令很聽天由命,她不。

    我很服她。

    「你到哪裡去,家明哥哥?」她說。

    「回家了。」我說。

    「我沒地方去,」她說,「而且我想跟你談談。」

    「我請你喫茶去,」我說,「我也有話問你。來!」

    她笑了。

    我把她拖進一家喫茶店,坐了下來,叫了很多點心。

    她說:「我的天,這麼多點心,我怎麼吃得完?看來你要問的話,還真是不少呢。」她側側頭笑了。

    她跟小令這麼相像,但是比小令樂觀,活潑。

    但是小令眉宇間的沉鬱,卻是少有的氣質呢。

    我問:「你姐姐最近可好?你媽媽說她有了男朋友。」

    「你聽她胡說!」小曲冷笑,「姐姐哪來的男朋友?」

    我的心安下了一半:「但是伯母的確那麼說來著。」

    「她倒想姐姐找個男人嫁了,拿一筆錢,就像賣貨色一樣。但是舞廳裡找丈夫?真是討毒藥吃,好的男人還往舞廳裡跑?開玩笑!」

    「不要怪她。如果小令嫁了人,就不用拋頭露臉了。」

    「你倒把她想得好,她是我母親,我還不敢把她當好人呢,你倒有這個膽子。她就是不配,所有親戚朋友都說對了,她就是不配做林太太。父親在生,對她那麼好——你不知道,替她洗頭呢,我們小時候看著都看呆了。現在還這樣。我恨她,恨不得咬她一口,但是又沒辦法,姐姐還裝一副心甘情願的樣子,替她頂罪名。」

    小曲咬牙切齒的說完,我也覺得林太太可恨了。

    然而也很少有女兒這麼說母親的,真是悲劇。

    「姐姐只會哭。我不哭,叫我去做舞女,我不幹,大家餓死好了。怕餓,去跳樓,死得爽快一點;在舞廳裡耗下去,遲早也是個死——一生也就完了。

    「這你放心,」我說,「你姐姐還有我。我不管。」

    小曲看著我,睜著眼睛,驚愕得微微張著嘴。

    我苦笑問道:「很少有我這種一廂情願的人吧?」

    「不,家明哥哥,我沒想到你肯這樣,是姐姐的萬幸。」

    「哪裡就說成這樣了?我沒有能力,要她等。」我低聲說。

    「她會等的,我說給她知道,她不會變的!」

    「我也不會變的。」我說,「我還有兩年就畢業了。」

    「兩年呀,很長呢。」小曲說。

    「長什麼?都活了廿年了,不在乎這兩年。」我說。

    「你家裡呢?」

    「這個慢慢有得商量。」

    「是的,你要是像我們父親那樣,你娶了我姐姐,終久也沒有味道。我以為你對姐姐好,是當她一個人,一個朋友,沒想到——」她笑了。

    我被她笑得有點臉紅。到底年輕,口沒遮攔。

    「你放心,我會對姐姐說的。」她又安慰我。

    兩年。我想,在那種地方泡兩年,人會成了什麼呢?

    過了很久,我問小曲:「舞廳你去過?到底是怎麼樣子的?」

    她冷了下來:「也不過是老爺先生尋歡作樂的地方。」

    「你去過?」我問。

    「沒有,不過想也想得出。那邊家怎麼肯給我去?」

    「那邊對你很好?」我問。

    她點點頭,臉上浮起一個安慰而滿足的笑容。

    不知道為什麼,或者是因為她長得像小令,或者因為她更加小,更加無助,我對她也連帶關心起來。

    我拿出旺筆.寫了電話、地址給她……有事找我。」我說。

    「不舉怪你母親。她當初把你送到妥當的地方去——」我說。

    「你又弄錯了。」她打斷我,「不是母親送我到妥當的地方去,而是妥當的地方實在看不過眼了,找人出面把我拉了去的。當時她把爸爸的遺產花得精光,飯也沒吃了,我又小,她留我做什麼?樂得做順水人情。隔了一些日子,又後悔,肥肉原來就是越多越好。我處境正危險呢,我看也不該常常去她那裡走動。」

    「不會的,你太多心了,母親到底是母親。」我說。

    「你真是好人,家明哥哥。」她低下了頭,不再言語。

    我笑笑。「我送你回去。」我結了帳,「記得,有事找我。」

    「謝謝你,」她說,「不必送了,不然家裡要查根問底。」

    「好。你多注意功課,別想太多,你還小呢。」

    「知道。」

    「如果那邊真不喜歡你去看媽媽、姐姐,你就別去。」

    「知道。」

    我送她上計程車,她向我搖搖手,走了。看小曲的姿態,便知道她養父母對她很好,她也夠乖的。同樣兩姐妹,還有幸有不幸。她說得也對,如果沒有小令,她恐怕就沒這麼開心了。

    第三章

    這一次沒見到小令,但是見到了小曲,也算收穫。

    看林太太的態度,我也不便多去找小令,她不歡迎我。

    我坐在房裡,拍著網球。我打算寫信給小令。

    媽媽看看我,我向她笑笑。她知道我的心事嗎?

    小令回信:「沒想到你肯給我寫信。」但是她漸漸不肯回信了。

    媽媽說有人看見她與一個年青男人一起進出。

    那個男人開一部豪華的平治,據那些太太說:「這一下子林家恐怕撈到一點。」

    多可怕的說法。

    我沒有見到小令,但是我想把她找出來見面,只是見面。

    我沒有審她的意思。但是怎麼找法呢?寫信?

    不能再寫了,如果再寫下去,恐怕會惹小令的笑。

    她真的忘記我了?

    我索性撥了電話過去,心裡緊張得很,像第一次約會。

    很順利,來聽電話的就是她本人,我倒有點驚奇。

    「家明,」她說,「多日不見了,有話?你現在方便來嗎?」

    我看看桌子上堆積如山的功課,呆住了。現在過去?

    功課是天天有得做的,於是我答:「好,我來。」

    「你放心好了,媽媽不在。你上次來,真不好意思。」

    我笑了。那算什麼?掛上了電話,我就出門。

    那時間剛好是八點,吃完了飯,我沒多久就到了她家。

    她來開門。客廳裡暗,只覺得她影子綽綽的。

    「伯母呢?」我問。我把手插在褲袋裡,看著她。

    「打牌去了。」她說。

    都打牌,我心裡想。

    我看著她,多久沒見了?一個月?兩個月?

    她頭髮都攏在腦後,一張臉很尖,眼睛水靈靈的。

    小令長得削薄,小曲比她渾厚點,最近她瘦多了。

    「我見了小曲,一下子長得那麼大了。」我說。

    「是,小曲說起。她說:再也沒見過家明哥哥似的好人——這年頭好人少。」小令笑了,「你請坐。」

    「你沒上班嗎?」上班兩個字,有說不出的彆扭。

    「沒有,今天是我的假期。」

    「沒有出去?」

    「本來想出去。知道你來,便推了約會了。」她答。

    「大家都說你有了男朋友。」我說,「恐怕是真的?」

    「什麼叫男朋友?男人認識不少,你怪我也好,不怪我也好,我根本吃這口飯,男朋友?沒有,只有你一個朋友是男的。舞廳裡找得到朋友?別開玩笑了。」小令說。

    說得很清楚,我是一個朋友。我黯然想:一個朋友。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媽媽心裡有一個數目,到了那個時候,我就不必再做了。」

    「真的?」我問。這個數目是多少呢?我很懷疑。

    「真的。」她點點頭。

    「最近好吧?」我問。

    「很好。習慣了。賺這種錢,最心安理得。」小令笑道。

    現在我發覺她的態度很滑稽,一直對自己冷嘲熱諷,卻又有一種無可奈何,認了命的感覺。每一句話都帶著苦澀,來,她的話又無限的淒涼。

    我坐著很不是味道。她沒有否認她跟那個男人來往。

    恐怕是真的了,我想,大家造謠也有個限。

    這樣說來,我倒真正是一廂情願。如果她不願意走出這個環境,我硬拉她,又有什麼意思?如今巴巴來坐著,兩個人說話,像猜謎似的,誰也不肯多說一句,太尷尬了。

    我低下了頭,兩隻手握在一起,手心裡有點汗。

    她問我:「身上這件毛衣很好看,是手織的嗎?」

    「媽媽織的。」我來這裡,是為了談論一件毛衣?

    「小曲說你還是老樣子,我覺得你沉默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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