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頁 文 / 亦舒
但現在,我才發覺生命中像是少了一樣什麼……於是我取出信紙預備寫信,沒落筆又把信紙收回去。我自初中開始就沒寫過信,現在發什麼癡?
我並不愛麗莎。
不過她是好伴侶,她是一個樂觀的愉快的小女人,懂得看電影,喜歡吃、愛笑,衣著很大方,與她約會,永還是輕鬆的。
我很想念她。
我甚至有想撥長途電話到倫敦,叫她回來。
但是這個電話的意思是,我在她回來後,就得娶她。
我打算娶她嗎?並不見得。
既然不打算負這種責任,那麼就不能夠阻礙人家的青春前程。
下班又落雨,我從來沒有像今天如此討厭過下雨,賭氣地將新皮鞋往水坑裡踩。
以前麗莎在香港的時候,每逢我打出一條新領帶或是穿件新背心,她都會稱讚我。
每天中午,我們一道午餐,她節食,老吃一容小小的三文治與一杯不加糖的紅茶,我們在一家西菜店訂有一張檯子。
如今我也不再去了,每天胡亂地叫辦公室的後生買一個飯盒子。
我因寂寞的緣故,心情很煩躁。
我希望我是愛麗莎的,那麼可以順理就章與她在一起過一輩子。
我盡量壓抑著自己的情緒。
認識一個新女友吧,我跟自己說,女孩子那麼多,再挑一個好伴侶。
猶疑了一刻,我打電話給桃麗。
桃麗是一間大酒店的公共關係主任,非常花姿招展的一個女孩子,走在時代的尖端。
當天約好了午餐地點,我的精神似略為進步。
一見面,桃麗便笑說:「女朋友到倫敦去了,便來約我?」
我覺得這句話講得很俗,其實麗莎並不是我的女朋友,我們並沒有擁抱接吻行姻緣道,但一時間我無法向一個較為陌生的女郎解釋。
桃麗打扮很明艷,在陰沉的天氣中確能使人精神一振,我與她一邊吃飯一邊談天。
她說:「──我也不想再幹這一行,實在太辛苦,有時候真的很迷失,為了什麼呢?在一般人眼中,做公共關係等於當花瓶而已。」
我覺得桃麗原來與她的外表不一樣,她心中其實很苦。
我用匙羹攬著咖啡,忘了放過幾粒糖,但一直攬著。
桃麗歎口氣,「我也很想結婚,從艮,做一個家庭主婦,從此退出江湖,不必受排擠忙掙扎,不必戴個假面具嘻嘻哈哈做人,我不但精神疲倦,身體也很疲倦了。」
我不曉得如何安慰她。
她的煩惱我很明白,職業婦女有時候非常的低潮,也難怪,遺傳因子下意識地催逼她們成家立室,養兒育女,但現實生活卻勉強她們勤力工作,堅強勇敢,換了是我,我也會精神不佳。
但是我這次約桃麗出來,是為了尋找一點陽光,最近我的生活至為沉悶,想她以活潑治療我,誰知道她令我更加憂鬱。
吃完一頓午餐,我起身道別,再也沒有提出下一次的約會。
也許這是不公平的,也許桃麗不是每次都這座不高興,但不知為什麼,我覺得她缺少一份奮鬥的精神,老想逃避,以為一嫁人便全部難題獲得解決……
這是人生觀的問題,麗莎從來不這麼想,每次遇到工作上的難題或是阻滯,麗莎會聳聳肩說:「我已經盡了力了,管它呢,問心無愧就行了,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同事計算她,打她小報告,佔她便宜,欺侮她,她都不介意,因不善吹拍鑽營,故意討人歡喜,麗莎雖然學歷與幹勁都超人一等,但並不見得會比別人升得更快,不過她不在乎,她盡了自己的力就算了。
麗莎是很開朗的,不是因她走了我才想到她這點好處,她在我身邊的時候,我也欣賞她。
誰不辛苦呢?一個年輕人過五關斬六將才捱到大學畢業,自學校出來又還得尋工作,找到工作要盼升級,無窮無止境的掙扎……這年頭也很少有婦女可以坐在家中被供養了。
下午我像木偶般履行著公事,我跟自己說:你不是活著,你是一具行屍……
我想放兩個星期的假休息一下,又不能確實該逛到哪裡去,光在家坐著也是會發狂的。
這一切都是為了麗莎嗎?
她在的時候我的情緒很平穩,她臨走的時候我的情緒也很平穩,為什麼現在會這樣?
啊!她在倫敦恐怕一點也不寂寞吧?她在倫敦可以巡博物館觀遍舞台劇,學校裡有新的朋友,生活平添許多新鮮刺激。
而我,我在這間寫字樓裡馬上要老死了。
月底開會,總經理宣佈我升級加薪。
我心內有一點喜悅,雖然只升了芝麻綠豆的職位,但是同事公認為我是應當人選,就不容易。
我想找個人慶祝一下,卻一個人選都沒有。
如果麗莎……又是麗莎。
我煩惱的想,天下又不是只剩她一個女人!
我妁了咱們公司的營業經理嘉露出去吃晚飯。
她是個野心勃勃的事業女性。
但我被她悶得幾乎痛哭流涕。
嘉露辨事的效率無異是一等一的,但是老天呵老天,我們只是在公司辦公,我們不為八小時的工作而活,除了工作,至少還有其他的事值得做吧。
但是她下了班也等於沒下班,一邊喝著最好的「香白丁」白酒,,一邊說:「總經理摩土如何如何……」「董事長李察臣怎樣怎樣……」「瑞土總公司的宗旨是……」「人事部部長彼得其實……」
慘遇結婚──白天對牢這些人不夠,下了班嘉露還對他們念念不忘,我胸口佗悶,呵欠頻頻,但嘉露似乎不覺得,一直拉扯下去,把她所知道的「秘聞」一股腦兒灌輸給我,終於我施出殺手澗,我說:「嘉露,我有點不舒服,我們走吧。」
結果是,她在公司裡看到我,再也不跟我打招呼。
我記得以前,約了麗莎出來,我們可以談到梵哥的畫、威尼斯的風景,西廂記中曲子的特色。
天呀,我是多麼想念麗莎。
那時候,工作特別起勁,因為下了班可以見到麗莎,兩人暢飲一杯啤酒,那時候,八小時辦公時間過得特別快,因為可以打電話給麗莎略聊一兩句。
但是我怎度能夠留住她呢?人家要到倫敦去進修學問,她回來的時候自然另有一副光景了,說不定帶著丈夫孩子回來。
該死的!我詛咒看天氣、文件、渡輪、同事、老闆、整個世界──
但是我不肯承認愛上了麗莎,愛情不是這樣的,愛情應當轟轟烈烈,我與麗莎,一直那麼平和……不不,不可能。
然而我是這樣想念她。我需要她的巧笑倩兮,我需要她一雙忍耐的耳朵,我需要她的存在。(二)
我是麗莎,到英國已經三個月了。
與張國棟走了兩年有多,做他那有名無實的女朋友做得我混身不耐煩,我到倫敦,不是為了進修,而是為了逃避一段毫無結果的感情。
叫我如何形容國棟呢?他是一個好男孩子,第一次見到他,我已被他吸引。
他是一般女孩子心目中的好對象,港大畢業,有一份穩定而有前途的工作,而且國棟有一張非常溫柔、清秀的臉,他稍微疲倦的時候,喜歡將頭靠在牆上,看上去很孩子氣,激發女人的母性慈愛,忍不住想在他額頭吻一下。
看得到這一點的,自然不止我一個人,因此他在女人堆中受歡迎,是可以想像的事。
但是他畢竟打了電話來約我午膳,看電影、喫茶……我們變得很熟絡,一般人以為我是他的女朋友,事實上卻不如此。
他在人前跟我非常的親熱,一到我們單獨相處,卻又是個守禮君子,我們在這些日子裡並沒有發生什麼不尋常的關係。
我不會說他聰明,這個年頭,男人並不需要對女人負責任,肉體上的歡愉也不過是雙方面的你情我願,他並不見得會因此脫不了身。
我覺得他是尊重我的一個君子人。
但為什麼,我老認為國棟不會娶我?他像老在等待一個更好的女郎。
我知道。
他理想中的對象不是我,而是一個穿白色衣服,神態寂寥的藝術家,她憑感性生活,富創作天才,氣質清秀,態度高傲的女郎。
國棟不止說過一次,香港的女孩子不是不好,只是太俗氣,他自然也嫌我俗氣,因為我不是一頭直髮,穿雙平底涼鞋,那種瀟灑得不知道油鹽柴米的藝術家,所以他嫌我。
國棟對我像個妹妹,但我對他,卻不像個哥哥,我承認我平凡,我覺得一個女人的最終目的是結婚生子,我自小到大都沒有大志,也不想轟轟烈烈的幹事業,能夠嫁與國棟,我已夠開心。
因為一年多沒進展,我只好與他攤牌。
那夜我說:「我要到英國去念一年書。」
誰知他詫異地說:「你有心唸書便起碼念個學土,念秘書課程才一年,除了假期,剩七八個月,不三不四,有什麼好?」
我被他氣得說不出話來。
他又說:「大學生的氣質是兩樣的,不管前程如何,培養那份氣質也是值得的,尤其在歐洲進修──麗莎,我替你慶幸有這樣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