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璧人

第21頁 文 / 亦舒

    我輕輕擰一下她的臉。「忘記那個傷你心的人。我們的心要來幹什麼?不是開心就是傷心,怕傷心焉得開心?哪有因噎費食的?別太過保護自己,明白嗎?」

    「我明白。我只是沒有膽子。」她苦笑。

    飯後我們去跳舞。

    「你學探戈?現在才學探戈?」我問。

    「我什麼都學得慢人一步。」她歉意的笑一笑。

    「我八歲的時候,母親已經教會我。」我得意洋洋,「來,我們出去表演。」

    她笑,不肯。綠霞換了一件黑色晚服,腰身看上去只有那麼一點點,輕盈得像一片雲。我硬把她拉出去舞池。

    開頭她很生硬,但步法整齊。我取笑她:「你的探戈跳得像靈格風英語。」

    她笑得靠在我肩膀上。「家豪,我真不捨得你離開。你瞧我這運氣,我一生一世都留不住我喜歡的人。」

    「我們現在且不理一生一世的事,我們現在淨跳舞,懂嗎?」

    我帶著她跨開舞步,隨著音樂轉動自若,綠霞又吸引了不少目光。我覺得詫異。當然她是個美麗的女子,但這麼多人注意她,未免太過湊巧。

    「開心嗎?」我問。

    她深深的點頭。

    我的天。她像個鄉下女孩子第一次進城。

    樂隊打出探戈哈騷。

    「我教你跳這個。」

    她要回座位,「我不會。」她畏羞的笑。

    「我教你,很容易的。」我輕輕說:「是,你的左手從頭後拉住我的右手,鬆開,搭住我的肩膀,慢慢滑開,握住我手掌,轉三個圈,是、多麼美麗。」

    全場注視她。

    「再來一次。」

    她小心的再做一次,我輕輕擁住她,「好極了。」

    她很高興。「你會回來看我?」

    「是。回來與你再跳舞,再吃飯,再在沙灘散步。」我說。

    「謝謝你。」她說。

    我們回到座位,我請她喝了一點點拔蘭地。

    「當心,我想灌醉你。」我笑說。

    「我不怕。」她說。

    「你實在不應該相信我,你我只是萍水相逢,素昧平生。」

    「你中文也好得很呢。」她說:「會這麼多成語。」

    「別調皮。」我恐嚇她。

    「我們還能到什麼地方去?」她懇求。

    我握看她的手吻一吻。我有點害怕。怕愛上她。愛情常常來得太快太急,我連應付都來不及。

    「你想去什麼地方?」我反問。

    「去哪裡都好,只要離開家,家實在太靜太冷。」她說。

    「視歸如死?」我笑,「家裡的確很靜,幸虧可去的地方極多,你甚至可以把朋友邀請到家中。我陪你到街上走走。」

    「治安不好。」她擔心,「你不怕?」

    「我學過洪拳,」我揚揚手臂,「相信我。」

    我替她穿上披風,我們在街上散步。天又開始微雨,她玫瑰紅的緞披風拖在地上,濕了一截,又瀟灑又……淒艷。她有一切的條件做一個最快樂的女孩子,但是很明顯地,她不快樂。

    我不清楚她的底細,我不想打聽,除非她樂意從頭到尾的告訴我,可是一個年輕的女孩子,家裡又有錢,身體健康,有什麼道理如此悲觀?

    我們走到早上經過的聖瑪嘉烈教堂,那個花鍾早已被除下,但是花的清香猶存。

    我笑說:「將來我們或許會在這裡結婚。」

    「別說笑。」她求我。

    我拉著她的手,我說:「我沒有開玩笑。」

    「你並不認識我,」她說,「你不知道我是什麼人。」

    「正是,你也不知道我是什麼人。我們會克服這個困難的瞭解階段,不過過一陣我們就熟絡了。」

    「或者你會發覺我沒有讀過好學堂,」她說:「或者你覺得我脾氣太怪,或者你認為我不是個──」

    我接上去,「──或者我會認為你內在與外表一樣美,或者你會喜歡歐洲的生活,或者……綠霞,你什麼都不往陽光那面想,真拿你沒法子。」

    我們沉默下來,我拉看她的手在街上逛到十二點三刻。

    我說:「仙德瑞拉要回家了。」

    「你呢?」她問:「你回哪裡?」

    「回酒店睡覺。」我說:「明天上飛機。我需要你的電話號碼與地址。」

    「你能不能犧牲一夜的睡眠?」她問:「為我。」

    「當然可以。」我說:「我很高興有這個榮幸。」

    我開著她的車子送她回石澳。傭人早已入睡。

    我問:「你時常這麼遲睡?」

    她搖搖頭,「不,我的生活正常得跡近不正常,今天是例外,我今天特別高興。」

    她領我上樓,一邊說:「請進我房間,比較舒適點。」

    我大方的跟她進去。她睡房外附設小客廳,一套淺藍色的絲絨沙發,素色牆紙。我四周看了看,不見有她的放大彩色照片。

    我說:「女孩子居然在房中不掛照片,真是奇跡,等於男人不把文憑擺出來一樣的可貴。」

    「照片?照片有什麼好掛?要知道自己的樣子,那還不容易,照照鏡子不就行了?」

    但很少女孩子不肯這麼做。

    她加一句:「我看到自己的照片都發膩。」

    我笑笑。

    她做好咖啡端上來。「怕我睡著?」我問。

    「你要陪我說一夜的話,」她說,「別忘了。」

    「那還不容易,你要聽什麼題目?」我問:「蟹狀星雲離我們多遠?土星的環是什麼一回事?我天天在望遠鏡裡看的是啥子東西?」

    「都好。」她坐在我身邊,笑說,「說什麼我都愛聽。」

    「不不,我們不說話。」我說:「你把頭靠在我肩膀上,我們聽音樂。」

    「好。」她服從得像只小貓。

    我握著她的手,她坐得我很近。我們聽著音樂。她有一套很好的音響設備。

    漸漸我眼睏起來。我吻吻她頭角。「累嗎?」我問。

    她搖搖頭。

    我按按她的濃眉。「你吸收的蛋白質一定比我多。」我打個呵欠,「對不起。」

    「你是唯一對牢我打呵欠的人。」她微笑。

    「我相信我也是唯一認識你廿小時就吻你的人。」我說。

    她緊緊的靠著我。

    ──「回來看我。」

    「我會的。」

    「寫信給我。」

    「一定。」

    「打電話來,由我付費用。」

    「噯噯,我雖然是學生,但是這幾個銅板還負擔得起。」

    我們就這樣在沙發上坐足一夜,手拉手的。

    天濛濛地亮起來,我彷彿睡熟過,恍惚又沒有。轉頭餚綠霞,她靠在我肩膀上沉睡。我從沒見過這麼漂亮的濃眉,這麼清秀的面龐。我會回來瞭解她!熟悉她,做她的男朋友。

    我必需趁傭人起身之前溜走,否則她得花一番唇舌向父母解釋。

    我留下一張字條,把我的姓名地址電話留下,然後就開門走了。我運氣好,門口居然有輛空計程車。

    回到酒店,我把所有的東西塞進箱子,挽著便去飛機場。

    一到飛機場就聽航空公司在廣播我的名字,叫我去聽電話,我知道是綠霞,非常感激。

    她責問我:「你為什麼沒叫醒我?你為什麼獨個兒走了?」

    「我會回來的。」我說:「像蒙哥馬利元帥說的:我會回來。」

    她一陣沉默。

    「喂,綠霞,別難過,我的飛機要開了。」

    「再見。」她掛上電話。

    我上飛機,用小枕頭墊妥,準備好好睡一覺、隔壁坐個小女孩子,正在看一本畫報,我一眼瞥到封面的照片,那女郎好面熟。

    我問:「請把這本雜誌借給我看看好嗎?」

    那個小女孩把畫報遞給我。我取過一看,呆住了,那兩道濃眉,微微下垂的嘴角,秀氣逼人的面孔,慧黠的眼睛……我衝口而出:「這是誰?」誰?

    隔壁的小女孩子說:「林綠霞你都不知道中.她是這裡最最紅的玉女明星,一年拍十多套電影。」

    明星。

    ──「你不是香港人?」

    ──「我看到自己的照片都發膩。」

    ──「或者你會發覺我沒有讀過好學堂。」

    ──「我的工作很忙。」

    ──「我的朋友太無聊,有空便往的士可跑……攬男女關係,我碰都不敢碰他們。我……是暴發的,社會名流並看我們不起。」

    我都一一想起來了。她說過的話都有深意。

    原來她是女明星。喝茶與跳舞時注視她的人群……

    我的心冷下來。

    我膽子再大再也不敢碰女明星。女明星。我是什麼人?我怎麼敢與最紅的女明星來往?

    多麼短的緣份。到我六十歲的時候,提起來倒或者會津津樂道的:與一個最紅的女明星坐在沙發上手拉手渡過一夜……還對住她打呵欠,我是唯一對牢她打呵欠的人。

    但是。但是此刻我只覺得心酸。無窮無盡的傷心,我想哭。

    心上人

    (一)

    麗莎到英國去已經三個月了。

    開頭那兩個星期,我倒還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因為不用去接麗莎上下班,連車子都不開,用公共交通工具。

    後來就開始悶,悶得幾乎想學泰山,在胸口擂槌一頓,大聲叫啜,引起山谷回音。

    我也不知道怎麼會有這種感覺,我與麗莎之間,這一年多來,那只不過是普通朋友,我很小心地與她維持距離,因此也未曾瘋狂愛上她,她說要到倫敦,我還很替她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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