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璧人

第19頁 文 / 亦舒

    「媽媽,這就是你的不是了,何必加重我們負擔?」

    「好人難做!」

    我忽然又調皮起來,「是,咱們都是狗,你是呂洞賓。」

    母親急得不得了,「那怎麼辦?」

    「沒怎麼辦,」我坦白的說,「冷一冷再說,我樂得再過一陣獨身生活。」

    「唉,你們在攪什麼鬼啊──」她魂不附體地說:「你們──」

    「橋段比電視劇精彩,是不是?」我問:「你當是觀看長篇電視劇吧。」我補一句:「懲罰他一下也是好的。」

    「你們不會離婚吧?」媽媽問。

    「不知道,」我自己也心如刀割,「他那種陰陽怪氣的性倩,誰懂得他想些什麼?」

    「女兒,喂,你聽我說:一失足成千古恨,你千萬要當心,婚是不能離的,這種事摩登不得。」

    「我不打算聽你的教訓,時勢不同了,以前的女人,如砧板上的一塊肉,任人宰割,現在我們有獨立能力,男人,嘿!當他們放屁。」

    媽媽陰測惻的加一句:「是呀,所以現在的女人都冷清清地在她們的公寓裡做女強人,我們呢,兒孫滿堂,至少有女兒可以說話解悶。」

    我已經夠心酸的了,禁不得給她這麼結結棍棍的一說,差點眼淚就淌下來。

    「你住在哪裡?告訴我,女兒!做人別那麼絕,得饒人處且饒人,可以下台就下台。」

    我把地址告訴她,然後下評語,「媽媽,你說起話來,一句句擲地有金石聲,簡直像說書般精彩,且押韻的,了不起!」我掛了電話。

    那天晚上回家,我自己洗了頭,慢慢梳通,想到思聰第一次約會我,時間攪錯了,提早一小時,他來接我的時候,我正洗完頭在梳頭髮,就像今天這樣,他看見說:沒見過這麼漂亮的頭髮。

    我的心軟下來,如果此刻他向母親打聽得我住在此地,前來找我,我一定原諒他。

    門鈴忽然響了,我心一跳。

    開了門,果然是馮思聰。

    他板著面孔,用腳踢一下鐵門,說:「放我進來。」

    我把頭髮甩到肩後去,「憑什麼?」我的嘴巴又硬起來。

    「憑我是你的合法配偶!」他狠狠的說:「我來搜這個地方,拿到證據,可以速戰速決。」

    「你失心瘋了,我要打兩個電話,一個給派出所,另一個到青山醫院,為你訂一個位子。」

    「開門!」

    「不開。」

    他忽然嗚咽起來,「開門!」

    我靜默下來。「你怎麼了?」我問她。

    「開門。」

    「我開,你別哭呀。」我打開鐵閘。

    他靠在門邊哭。

    我嚇一跳,「你進來呀。」很過意不去。

    「我不進來!」他賭氣,「我就站在這裡爛死。」

    「你不會死的,」我遞給他手帕,「進來喝杯茶。」

    他醒鼻涕,「為了這麼小的事,你居然連公寓都找好了搬在外頭住,不顧夫妻之情。」

    我瞪著地,我明白了,惡人先告狀。

    「然後還連同你母親欺瞞我,硬說你還在娘家住,拒絕見我的面,」他像個老太太般訴說我的不是,「你太狠心,我不該愛上你。」

    我用手撐著腰,既好氣又好笑。

    這小子,他也刻薄得我夠了。

    我說:「我在你身邊,反正是惹你生氣,現在豈不是好?眼不見為淨。」

    「夫妻之間耍花槍不打緊,哪有這麼過份的?」

    「我不懂花銷,我是逼上梁山。」我說。

    「現在怎麼樣?」他憨氣的問。

    我開頭是狠狠的瞪著地,後來目光接觸到他凌亂的頭髮、紅紅的眼睛,我又想到十多年前他獲知大學試名落孫山,也是這個淒涼彷徨的景象,我完全妥協,我們之間已有太多的過去,很難忘得了。

    算了,我想,不要太過份。

    「怎麼樣?我等你苦苦哀求我,你若服侍得我舒服,那麼咱倆還有得商量。」我說。

    「你真是有得說的,」他低著頭,「我不能沒有你,你已經成為我生命的一部份。」

    「好了好了。」我說:「我們回去吧。」

    「這房子呢?」

    「給媽媽住吧,媽媽老想搬一層清爽點的公寓。」

    我與他回家。

    以後的三天,他不停的告訴我,我離家出走的那兩個星期內,他是如何的想念我,日子如何難捱,心情如何的慌亂,但是一見到我,又忍不住氣,說些無益的話。

    我很瞭解,因為我向日己的感受與他一模一樣,那幾天我很受感動,我們和好如初。

    母親說:「你們之間,真是互相瞭解,現在又開開心心的過婚姻生活了?」

    我嘻皮笑臉的說:「是,在枕頭上,兩個頭比一個頭好。」

    母親放心的掛了電話。

    然而事實是不是這樣的呢?

    不見得。

    沒到一個月,思聰又發作了。我們在計劃復活節度假的事,他埋怨我:「如果不是你上次離家出走,浪費了一大筆錢,這次我們或許可以走得遠一點。」

    我原本想刻薄地問:「你想去哪裡?月球?憑你那份月薪?」

    但我忍住了,只笑一笑。

    我是愛思聰的,既然如此,何必處處跟他爭?他正孩子氣地翻閱旅行團的小冊子,看著他的臉,我想:人生是這麼短,我們不應把時間用來鬥嘴。

    「現在只好到日本,」他說:「日本已去過多次。」

    「去印度吧,」我建議,「那邊風俗與文化都不一樣,應該很有興趣。」

    他又高興起來,笑了。

    我現在很明白什麼叫做互相容忍,相敬如賓以及這一類的事,我與思聰是夫妻。

    星

    一個下雨的星期六早晨,地下濡濕,氣油虹彩裡掉滿花瓣,我走過聖瑪嘉列教堂,有人舉行婚禮,我順步踏了進去。我喜歡婚禮。

    人們相愛以致順利的結婚,總是美事,人生在世,失意的事見豈止八九,有情人終成眷屬,聽著都舒服,故此我雖然既不認得男方,亦不認得女方,也走進去觀禮,坐在最後一排。

    神父正在講:「……相敬相愛……」

    一對新人穿著禮服,肅穆地站在聖治前面,交換戒指,我怔怔的看著他們的背影。這兩個人以後一輩子都要生活在一起了。一輩子。一輩子是段太長太長的時間,我簡直不能想像生生世世對著同一個人是怎麼一回事──一起起床,刷牙,洗頭,看電影,吃飯,上床……多麼可怕,然而人們,還是結婚了,義無反顧地踏上這條路。

    不過婚禮還是美麗的,人們喜氣洋溢的面孔,花香,教堂中特有的氣氛,新娘子身上漂亮的紗衣,一輩子的事情……我喜歡婚禮。

    我側側頭,看我隔壁不遠處站著一個女賓。

    她全神貫注地餚著前方,那種神態像是新郎的前度女友,不知為什麼,她偏偏給我一種落寞的感覺。她雙手扶著椅子前端,手指沒有搽顏色,套著小小的戒指。

    然後她移動頭部,我看到她的臉,她是個好看的女子,年紀很輕,約廿三四歲,尖尖鼻端,秀氣的眼睛、濃眉,她在微笑,嘴角卻有點下垂,彷彿有點苦澀,又有點晌往,很複雜的心態,我形容不了。

    她是一個人來的。

    跟我一樣。

    但是我不同,我並不認識新郎新娘。

    禮成後一對新人轉身愉快地經過甬道,我順手抓起一把彩絲,往他們身上撒去。祝他們快樂。

    那女郎並沒有動作,她只是看著新郎新娘與親戚們笑著離去,她駐足不動。人群一下子散清,只剩我與她兩個人。

    她顯然注意息到我了,解嘲的動動嘴角。

    我喜歡她的樣子。於是我向她笑笑。我幾乎肯定她是新郎的舊歡。(惆倀舊歡如夢)

    新娘是很普通的一個女孩子,並不如她美,但是婚姻這回事全憑緣份,根本不能以常理推測,他娶她,或是她嫁他,不過是因為擺不脫的緣份,不是因為她比誰都好。

    這個白衣女郎低下頭,預備走了。

    我走上前,跟她閒閒的搭訕說:「觀禮?」真是廢話。

    她點點頭,轉身走。

    「小姐──」

    她轉過頭來。

    「你的手袋。」我把一隻白手袋通過去。

    她說:「天!我就快把我的頭都掉了。」她解嘲地笑。她笑起來很特別,嘴角先往下彎一彎,然後才真正的展開笑容,一雙靈活的眼睛是慧黠的。

    「你認識女方?」我故意問。

    「不。」

    「男方?」

    「不。」

    我十分詫異,「雙方都不識,那你怎麼來參加婚禮的?」

    「我喜歡婚禮,所以走進來看。」她簡單的說。

    呵?還有第二個這樣的人!

    「你呢?」她問:「看樣子,你彷失落了全世界似的,你是沂娘的前度劉郎?」

    我笑出來。「不不不,我說出來你並不會相信,我也不認識他們,我是為了觀禮而觀禮,跟你一樣。」

    「真的?」她仰起瞼笑,她有一個非常精緻的下巴。

    「來,我們去吃杯茶。」我說:「你叫什麼名字?」

    「綠霞。」她說。

    「綠霞。」我說:「很好聽的名字。我叫宋家豪。」

    「你不是香港人,是不是?」她問。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