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璧人

第18頁 文 / 亦舒

    小馬氣忿忿的說:「他敢!」

    我再歎口氣,「小馬,賈寶玉賈爺說的:女人一嫁,便由珍珠變魚眼睛啦,我這下子馬上可以站出去做證人,證明他這話不假。」

    小馬說:「你仍然這麼漂亮,馮思聰這傢伙得福嫌輕,他找死。」

    我用手摸著下巴問他:「你會不會為我揍他一頓?」

    小馬嚅嚅的說:「這……不大好吧,朋友妻……這是很敏感的事……我與你只是同事,別叫我兩脅插刀,太尷尬了,這……」

    我雙眼看著天花板,「嘿,虧他們還說我是你的老打玲。」

    小馬說:「什麼?誤會,都是誤會!」他恐懼得結結巴巴。

    我沒好氣,「怕死鬼,膽小鬼,走開點,別煩著我。」

    我伏在桌上。

    小說中的女主角與丈夫吵了架,都有男朋友收留她們,現實中不是這樣的,現實中充滿了法蘭西斯馬這種人,唉。

    我苦惱的用鉛筆打著桌子:如果馮思聰這小子現在來苦苦哀求我,我這就下台,跟他回去,我實在不想回青年會再捱多一夜。

    他媽的馮思聰,他應該找到我公司來,他知道我一定會上班,我又驚又氣:莫非是他早有離意,故意不給我下台的機會?

    那麼我只好回娘家了。

    同事在那邊叫我聽電話:「你媽媽找你,不知是公是私事。」一邊扮個鬼臉。

    我覺得她真詼諧,簡直受不了,取起聽筒,問媽媽,「有什麼事?」

    「咦,」她老人家說:「你又不是三寶殿,沒有事不能找你?」

    我說:「媽媽,大家都成了喜劇高手,不少你一個,有什麼話快說吧。」

    「思聰叫你回去。」

    「媽媽,手臂要朝裡彎。」我瞪著電話筒。

    「你回去吧,結了婚的女人在外頭晃,成什麼樣子?」

    「我搬到你家來住!」我說。

    「你在娘家能住多久?」媽媽問我。

    「住到八十歲,不由你不管,你當心,你總是我母親。」

    「你搬回來,我倒是很放心,勝過流落小旅館。」

    「哈哈哈!」我乾笑。

    「你若要等思聰來接你,我看不必了,他說明:要回去,你自己回去,他不會低聲下氣──他說他從來沒低聲下氣過。」

    「你們都決定不要我了,是不是?」我惱羞成怒,「好,你們會後悔!」我摔了電話。

    一整天我的喉嚨像被人塞了一塊鉛,非常不舒服,眼看思聰是不會來接我的了,小馬又並不如思聰想像中的那麼熱情,我們其實一直是同事關係,我束手無策。

    那天下班,我藉放到親戚家去吃晚飯,自然,他們是歡迎我的,只限於一頓晚飯,親友間要求不能太大,事情反過來,我也不會收留一個與丈夫鬧翻的小女人。

    那天告辭之後,回到青年會,我坐在靜寂的房間細思量,自覺乏味。為了這種芝麻綠豆的小事,思聰使我下不了台,這口氣如果要忍下去,我只有一條路:找房子搬出去,與他分居。

    幸虧我銀行裡還有一點存款,要辦起這件事來,並不困難。

    然而為了如此小事……我傷心地想,就鬧到這種地步,既有今日,何必當初?我獨自流下淚來。

    這種事聽在別人耳朵裡,也許頂滑稽頂好笑,然而對我來說,剛好證實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與思聰無法共同生活,婚前我的優點全變成缺點,他挑一個優秀獨立的女性做妻子,婚後他還是希望我變成奴隸,我並不瞭解他,相信他也不瞭解我。

    我請了三天假,找公寓。

    當天下午便找到一層中價公寓,經紀連連的說:「你運氣真好,小姐,這層公寓本來是一雙日藉夫妻住的,一應俱全,乾淨得十分,他們趕著回國去,租金又便宜,你只要買點日用品便可以搬進來,連電話都有。」

    我點點頭,付了租金按金,感覺上十分淒涼,運氣好?運氣好的女人離家出走,早就有丈夫來懇求她回家,哪像我?為一點點小事,丈夫就高深莫測,名正言順地獨自生活起來。

    那天下午我回家收拾雜物,思聰上班去了,鐘點女工仍然把地方收拾得乾乾淨淨,我取箱子,把衣物收拾好,銷匙留在桌子上,就走了。

    我呆呆的坐在新公寓內,扭開電視機觀看,彷彿又回到少女時代,無憂無慮,只對自己負責但是馮思聰這三個字在我心頭中拂之不去。

    尤其令我失望的是母親,一派大禍臨頭各自飛的樣子,推卸責任,根本不打算理我的事,現在好,她該耳根清靜了。

    我到附近的超級市場去辦了一些必需品,安排妥了,約朋友喫茶,覺得天氣熱,順便買了一堆夏天衣服。

    我問自己:這樣就算分居了?沒頭沒腦的,隔一陣子我會找律師約馮思聰會晤。

    為了這麼小的事,我詛咒。

    微不足道的小事,他就乘機發作,這種丈夫,長久相處也是很痛苦的,我下了決心,從明天起,我就是一個新人,我甚至考慮另外再找一份新工作。

    再回到公司,桌子上一大疊紙條,告訴我什麼人打過電話來,寫著媽媽的名字,不見馮思聰。

    我心中更加冰冷。

    我打回家去給母親。

    媽媽問我:「你怎麼了,跑到哪裡去了?」

    「我在外頭租了房子住,很好,你可以放心。」我說。

    「你這個孩子!你真是的,一句話就氣成這樣子,何必去租房子住?」

    「你就算容我,地方也不夠大,住不下,我自己有獨立能力,不必受任何人的氣,」我不客氣的說:「我大把功夫等著要做,不能聊了──」

    「喂!思聰找你。」

    「是嗎?」我說:「沒有用,太遲了,叫他去找更好的人吧。」

    我獨自一個人過活未必比與他在一起更煩惱。

    我再也沒想到馮思聰是這麼現實的人,我跟他走了兩年,從沒要過小性子,從沒叫他做過矮子,一向遷就他,好聽話,現在為這種小事,他偏偏跟我鬧得這座大,那我就不妨陪他玩這一趟。

    我已決定不回家。

    午飯的時候,小馬問我,「怎麼,一起去吃飯吧。」

    我乾巴巴的說:「不必了。」

    發生一點點事,就能看出人性險惡,小馬這種人,他能為誰擔風險?這種人一點內心世界也無,一點正義感都沒有,就懂得戰戰兢兢捧住一個破飯碗,還以為有出息得很,因為這些日子來我沒讓他佔到便宜,他已經不感興趣,現實得不得了的一個小人。

    他當時看見我冷冰冰的,馬上退後一步,也不表示關心,就跟大夥兒走了。

    我很氣忿,他們都當我完了,遠著呢,等我一翻身又變一條好漢的時候,後悔也來不及,等我恢復心情的時候要多少男友就多少男友。

    我剛想下樓去買一個三文活吃,有人推門進來,我抬頭一看,是馮思聰。

    我斜眼看著他,問:「找誰?」

    「找你。」

    「什麼事?」我心中想,如果他這當兒肯低聲下氣,事情尚有商量。

    他卻取出我的首飾盒子放在我辦公桌上,說道:「你忘了取貴重物品。」

    我一口濁氣上湧,勉強維持鎮靜:「對不起,叫你送了回來。」

    「我要走了。」他說:「再見。」

    我補一句:「我們很快會再見,我已聯絡了律師,他會通知你。」

    他一震,斜眼看我,我也看看他。

    我說:「事情已經到這種地步,好來好散,我也不想多說話,再見。」

    「你已經完全決定了?!」他問。

    「跳探戈需要兩個人,」我冷笑,「馮思聰,結婚離婚都需要兩個人。」

    「你母親呢?你沒跟她說?」

    「她並不理我的事。」我說。

    「既然關係那麼壞,何必住在娘家?」

    「誰住在她家?」我問:「我一向有自己的公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抓起手袋,「我約了人吃飯,對不起。」我一手把他撥在一邊,向大門走去。

    「喂,你的首飾盒子!」

    我說:「誰理這種破銅爛鐵,將來自有更好的來。」

    頭也不回的走了,真痛快。

    走到麥當奴買一個漢堡飽,拿在手中咬一口,可是說什麼都吞不下去。

    我告訴自己,真鬧大了,事情真鬧大了,可是我仍然愛他,我心如刀割。

    為什麼我一點表達的能力都沒有?剛才我想說的其實是:思聰,我們別再玩下去了,讓我們和好如初吧,但是我不但沒融和下來,反而變本加厲的說了許多惡毒的話,啊,我怎麼會像一個瘋子?

    我掩著臉。

    他即使不愛我,我可是愛他的啊。

    我「霍」地站起來,回到寫字樓去,用電話找到了母親,她大呼小叫的說:「我是為你們好,瞞著思聰,說你搬到我家住,過一會沒事。剛才他打電話來罵我,你說我這個好人難不難做?」

    「他不曉得我住在外邊已經一個星期了?」

    「不知道。」

    我問:「他打過電話來叫我回去?」

    「是,我老推說你在洗手間。」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