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獨身女人

第12頁 文 / 亦舒

    「你歧視我,林小姐。」何德璋說。

    「你完全說對了。」我說。

    「我送你回家。」他說。

    「不用。」我說。

    「你一上來就喝醉了,我不相信你的車子到得了家。」

    「別小覷人。」

    我們在樓下分手。我走到停車場去取車子。被鳳一吹,酒氣上湧,心頭悶得難受,忽然有一絲後悔喝得大多。

    電梯中有兩個小阿飛,眼睛不停的向我飛來。我很氣。

    男女再平等,女人還是得視這種色迷迷的眼色為戒——如果沒有看的時候,哭也來不及。

    這時小阿飛甲向小阿飛乙施一個眼色,趨向前來問我:「喝多了嗎?」

    我不出聲,到了停車場四樓,他們跟我走出去,我就知道事情不妙。我當時並不害怕,一直向前走,停車場裡一個人也沒有,阿飛甲把一隻手放在我肩膀,我「霍」地轉過頭去,他們兩人反而嚇了一跳,鬆掉手。

    我厲聲問:「想幹什麼?」

    阿飛乙自懷內拿出一把小刀。

    「這把刀?」我冷笑一聲,「切牛排還嫌鈍。」這時我已知道腕上的手錶可能要不保了。

    身後忽然又伸出一隻怪手擱在我肩膀上,我馬上心頭一涼。

    我身後的人發話了:「滾!給我滾!否則就揍死你們!」

    我如逢大赦:「何德璋!」

    我身後那人是何德璋!

    小阿飛放腳便跑,其中一個因地上汽油滑,還摔了一跤。

    我說:「為什麼不把他們扭往警局?」

    「我也沒有把握打贏這兩個人。」他問,「你沒有嚇著吧?」

    「沒有,剛在發冷,你便出現了。」我說。

    「你也大意,這兩個小阿飛一直尾隨你,你還不知道。」

    「我喝醉了。」我承認。

    「我開車送你回去。」

    「掌珠呢?」我問。

    「在車裡,」他說。

    「你怎麼會跟著來的?」我問。

    「普通常識。」他說道,「你今天打扮得這個模樣,又戴著金錶,無論劫財劫色都是上乘之選。」

    「多謝。」我瞪起眼睛。

    他替我拉開車門。

    掌珠說:「蜜絲林,你沒事吧?我讓你坐前面。」

    「不,我坐後面。」我揚手阻止。

    「為什麼?」

    後面安全。

    掌珠把地址告訴她父親。

    我靠在後面的座位上閉眼休息。坐後面最好,不必管閒事,到家便下車。坐後座的人永遠是無關痛癢的陌生人,何嘗不是逃避的方式?只有苦命人才開一輩子的車,命好的都有司機。

    掌珠悄聲道:「蜜絲林,到了。」

    我睜開眼睛,「呵,謝謝。」我說。

    何德璋說:「我送你上樓。」

    我沒有拒絕,跟他上樓,他沉默地看著我用鎖匙開了門。

    我忽然笑道:「如果現在那位錢小姐看到這種情形,我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他不出聲。

    我說:「再見。」關上門。

    我覺得寂寞。如果一天到晚不出去,反而死心塌地坐在家中看電視,現在熱鬧了半日,獨自回家,非常有曲終人散的感覺,所以我也喜聚不喜散——賈寶玉脾氣。

    我把手袋扔在一角,脫下身上「柏可羅寶」的裙子,倒在沙發上。我撩撩頭髮,取一面鏡子來照。左臉頰上一個泡,唇膏早已溶掉,粉糊成為一塊一塊,我合上鏡子大笑,這個樣子——恐怕那兩個阿飛只是謀我腕上的金錶,我還有色可供人來劫?別自視過高了。

    我洗完臉去睡覺。

    許久都沒事。

    何德璋在掌珠生日那天下帖子請我。

    我問掌珠:「有很多小朋友去?」

    「沒有。我跟同學不和,就是我與父親,還有……男朋友。」

    「是不是好男孩兒?」

    「還不知道。」她說,「不到要緊關頭,看不出真面目。」

    這種論調已有點像我。

    「畢業後你打算怎麼樣?」我問。

    「考港大。」她說。

    「港大如今不大吃香。我看你還是去考考牛津劍橋,讀一門狗屎垃圾科,什麼地理。歷史這種不相干的功課,多麼風流。要不考美國史蔑夫,衛斯理、沙拉勞倫斯這幾間——你父親會替你辦。」

    「那樣做我會快樂嗎?」掌珠問。

    「不會。」我說,「但是你會自傲。」

    「我想要快樂。」

    我微笑。

    掌珠十六歲生日那天,我沒見過比她更漂亮的女孩。

    她穿貝殼粉紅的紗衣。

    「父親買給我的。婀蒂。」她說。

    「很好看。」我說,「很美,」我是由衷的。

    何德璋與我握手,請我坐下。

    我說:「難得你這麼忙也會替女兒慶祝生日。」他笑笑,不與我爭吵。我很佩服他這一次。

    掌珠走過來。「你們兩個還在吵架?」她說,「你們兩個怎麼會這樣?如果你恨她,你就不會下帖請她,如果你恨他,你就不會應約而來,到底攪什麼鬼?」

    我與何德璋同時說:「不得無禮。」

    我漲紅了臉,我說:「你懂什麼。」

    她說:「呵,我的朋友來了。」

    我連忙抬起頭看她的男朋友。

    他是個年輕的男孩子,穿著套過時的西裝——領子太寬,腰身太窄,褲管還是喇叭的,襯衫領子也太大,領帶倒是夠狹的,不過顏色太複雜,一雙鞋子底厚,且是高跟,我頓時沒有胃口。

    隨即我發覺對年輕的朋友要求不應太高,他總不能穿九百元一雙的巴利。

    「在哪裡讀書?」我與他握手時間。

    掌珠搶著答:「他在做事。」

    哦,最後的希望也沒有了,這種年紀他應該在讀碩士。

    掌珠在哪裡認識一個這樣的人。

    他坐下來。我發覺何德璋忽然變得這麼瀟灑。中年人的魅力四射,我很詫異,我一直認為青春是最原始的本錢,現在要修正觀念了。

    我說道:「我好像聽見要開飯了。」

    「來。」掌珠跟那個男孩子說,「我們到那邊去。」

    菜很壞,何家的廚師簡直在混飯吃,但是何德璋沒有批評。

    飯後我問掌珠,「你在什麼地方認識這個男孩子?他有什麼好處?」

    「他聽話。」

    我微笑。「有錢人家的小姐多數喜歡聽話的男人。可是你父親不過是小康,你不該惹上這種習氣,丈夫要有上進心與男人氣概。」

    掌珠冷漠的說,「他不會成為我的丈夫。」

    經過上一次創傷,她人變了。

    何德璋說:「我與她之間彷彿隔了一個大峽谷。」

    「隔了一個宇宙黑洞。」我說。

    沒多久蘭心與凌奕凱宣佈訂婚。

    我出外買訂婚禮物,硬是不給凌奕凱有任何機會佔便宜,我買了一條足金項鏈,墜子上說:花好月圓。

    我說:「蘭心,祝你快樂。」

    「你不看好這件事是不是?」她問。

    「我看不看好這件事,有什麼重要性?」我反問。

    蘭心尖聲罵:「你這個人老是這樣子!用這種口氣說話!叫人心都淡了。」

    我笑,「是,我是很可惡,我知道,是否我應以三姑六婆的姿態出現?請多多指教。」

    蘭心說,「你應該替我高興。」

    「我很替你高興。」我說。

    「講得有誠意一點。」她抗議。

    「我很替你高興。」我說,自己都覺得聲音很空洞。

    現在這兩個人可以往在一起了,合租一層小公寓,下班買菜回家煮了吃,吃完看電視長劇。

    我知道我患了什麼症,我患了高度諷刺症。

    凌奕凱也單獨見我,跟我說:「聽說你有男朋友?」

    「誰說的?」我吒異的問。

    「張太說的!你為他辭職,為他跟歌女打架,上警局,現在又重修舊好。」奕凱說,「他是一個學生的家長。」

    「謝謝你告訴我,謝謝張太替我宣傳。」

    「翹,你知道我對你怎麼樣的。」

    「我不知道。」我說。

    「你為什麼要逃避我?」他問。

    「你說得不錯,我是在逃避你。」我說。

    「為什麼不願意與我接近?」

    「因為事情發展下去,最終結局是結婚,我不想嫁你這樣的人。」

    「我有什麼不好?」奕凱問。

    「你與蘭心訂婚,何必再問這種問題?」我心平氣和的說。

    「我想知道,那麼好死心。」他堅持。

    我說:「你不是我心目中那種類型。」

    「我賺得不夠,是不是?」他問。

    「你為什麼不說:你各方面——包括收入在內——都比我弱?光說到『收入』,對我不公平,彷彿我是個頭號虛榮的女人。你們男人就是這樣會保護自己。」

    他不響。

    「你的知識學識與常識全不夠,不只是你的收入,你的品格性情也不合我胃口,總而言之,我們兩人合不來!而且既然你已向蘭心求婚,心中不該有旁騖,要不就耐心等待更好的。」

    「我死心了。」凌奕凱說。

    「你會很適合蘭心,但不是我,我不打算為你在一層兩房一廳的公寓中煮三十年的飯。」

    他苦笑:「你的驕傲將會有苦果。」

    「那是我的事,你放心,我自己會料理。我只想祝你幸福。」

    第九章

    他不出聲。

    我怪我不肯與他交際應酬。他不甘心。

    他從來沒想到我有什麼道理要跟他交際應酬。

    這一章又翻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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