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野孩子

第9頁 文 / 亦舒

    他很震驚,第一次發覺我沒有他想像中那麼「純潔」,那麼容易應付,那麼容易上鉤,他沉默。我恨他將我估價過低,世上需要全神貫注敷衍的女人,不止殷瑟瑟,他現在知道了,井底蛙!

    拆開那個小包,裡面原來是一條鎖匙,是銀行保險箱的鎖匙罷,我可以確實。

    我給媽媽看。

    媽媽正在與老胡師傅對曲辭,她彈彈香煙灰,「你就去看看是什麼,他給你的東西,名正言順的拿,你是他的親生兒。」

    老胡把胡琴拉了幾下,蒼涼與美麗的回憶薄薄如一股清泉般流出來。

    母親唱:「……她如落花無主隨風舞,飛絮飄零淚數行……」

    她不肯不唱,否則老胡師傅不能名正言順的在這裡拿零用,母親就是這點好。

    我去躺在床上。

    在通花的屏風內,我隱隱的聽媽唱下去。

    「在青樓,識得個李公子,嚙臂三生要學孟良……」

    我翻一個身,神思回去老遠,不知粉艷紅有沒有唱過這首曲子,當時殷若琴是個年輕人,他為台上的她醉心,就此難以自拔……

    老英姐推門進來,「小姐,有客人找你。」

    「誰?」

    「殷先生。」

    我扣衫鈕,出到客廳。

    我向殷永亨點頭。

    「你拿到鎖匙了?」他問我。

    我又點點頭。

    「我陪你去拿東西。」他說,「需要我的簽名。」

    我們到銀行,他開了保險箱,箱內另有一隻小盒子,我得到的鎖匙,是開盒子中的盒子的。殷若琴這麼謹慎保存的,是什麼東西?

    我把盒子打開,裡面只有一本厚厚陳舊的冊子,以及一隻錦囊,我先打開錦囊,裡面是兩塊金鎖片,不值什麼,我一股腦兒的放進手袋。

    殷永亨不聞不問。

    單是這一點,他比梅令俠不知高超幾百倍。

    我向他道謝,他送我返家。

    那本舊冊子,原來是一部日記。記載著二十六年前發生的事。

    我打開第一頁,就被吸引住,一直往下看。日記是用各種筆寫的,有時潦草,需要費點勁才看得仔細,故此等我看完整部日記的時候,已經天亮。

    我心裡從來未曾有過那麼多的感觸,那麼大的震盪,這是我生父與生母的故事,他認識她,只有六個月,這短短六個月卻影響他們一生。

    日記很長很亂,我只能節錄其中比較重要的幾段。文中的「我」,是殷若琴本人。

    二月十八日

    年初四,在家閒著沒事可做,橡膠園豐收,父親不勝其喜,生意人貪得無厭,年前還苦苦逼我娶周氏女以鞏固其事業,不可思議。

    婉君器量小,脾氣壞,實非良配,母親常勸我:生了孩子,感情便會好轉,此刻瑟瑟己近兩歲,我與婉君仍然沒有交通,最近索性分房而睡。

    昨日若鶴表弟來拜年,他竟在英國娶一洋女為妻,婚姻如此自由,而姨父一笑置之,令我不勝羨慕。

    二月十九日

    隨若鶴去看戲。

    本來我十分反對這種無聊的舉止,跑碼頭的戲班子只應吸引鄉下人,但若鶴一心來趁熱鬧,我不得不陪他。

    一坐下來便深深的迷住。

    戲子們濃艷的妝扮,戲本子哀怨的情節,加上動人的歌喉,都是我以往沒有接觸過的。

    若鶴大聲喝彩,一個女孩子在台上向他拋媚眼,他把鈔票包著糖果丟上台去,嚇得我一跳。

    原來這種姿勢是慣例,是對表演表示激賞,我競不知道有這種事,覺得賞與罰這麼分明,非常刺激。

    若鶴太懂得生活享受,而我真是羞愧,好比一張白紙。

    最後一台戲叫《遊園驚夢》,故事我比若鶴熟,但論看戲,他才是大行家。

    若鶴說,那生角唱得好,人也數她最漂亮。

    我當然知道所有生角都是女孩子反串,戲班中除樂師外,沒有男人。

    我看紙花扎的戲牌,上面寫著「粉艷紅」三個字。

    她叫粉艷紅。

    若鶴要到後台去,我阻止他,我們又不是地頭蟲,他想怎地,約人家出來陪酒宵夜?太離譜了。

    若鶴叫我鬆弛點,又笑我做人一板一眼,食古不化。

    他鑽到後台,我只好跟他進去。

    戲台後面的一切叫我迷惑,綵衣、鏡子,四處都是燈,演員在整妝,樂師調整樂器,鬧哄哄別有一番氣象,我在帳幕邊呆了一會兒,只聞到汗味與粉香,有點刺鼻。

    若鶴見我尷尬相,便拉起我的手走了。

    今夜寫日記的時候,還似聽見一陣陣鑼鼓響。

    二月二十七日

    總算過完一個年,婉君扔下瑟瑟回娘家去,她這一去,足有一兩個月。

    她一家人的面色跟她家出產的錫礦一般顏色,不知怎地,老緊著面孔。

    尤其是我的大舅子,兩隻眼睛往下垂,面孔虛腫,像是浸過水的叭兒狗,偶爾爆出笑聲,恐怖空洞,像提著鞭子的軍閥,待工人出名刻薄。

    若鶴一張喜氣洋洋的孩兒臉,對我來說,更加難能可貴,他這次要住到三月中,我不捨得他走。

    他在中午時分把我叫出去吃廣東菜。

    我到的時候,包廳裡已經坐滿了人,一個個都叫粉艷什麼,她們看上去都比在台上年輕,姿色沒有濃妝時勁,但比我想像中活潑可愛,都穿著通花旗袍,半高跟皮鞋。

    我難得這樣輕鬆,光是聽鶯聲瀝瀝,已覺鳥語花香,竟不想走了。

    若鶴斜眼看著我笑。

    剛談得興起,忽然有一個女孩子推開門進來,大聲斥罵:「你們陪完客了沒有?乾脆上長三堂子當粉頭豈不是更好?師傅叫你們去練身段,你們卻在這裡,犯賤!」

    那堆女孩子不怒反笑,指著她說:「艷紅又來這套出污泥而不染了,哈哈哈。」

    我聽到「艷紅」兩個字,心中一動。

    那女孩子杏眼圓睜,長髮編成條辮子,身穿灰色紡綢短打,白襪黑鞋,一副男生模樣,氣得眼冒金星,聽得她姊妹調侃她,吐一口涎沫,轉身恨恨而去。

    這時候叫小秋的女孩站起來,說:「她動了真氣,我們回去吧。」

    又有人咕噥,「師傅跟班主還沒她厲害。」

    「愛罵就罵,一點餘地都沒有,真是老姑婆。」

    小秋勸道:「別多說了,她也是為我們好,走吧。」女孩子一哄而散。

    粉艷紅這三個字,卻已經深深烙入我腦袋。

    她有張鵝蛋臉,一雙眼睛炯炯有神,細白的牙齒,最主要是她那股與眾不同的神情,使我為她著迷。

    三月十日

    十天內,我天天去看粉艷紅演戲。

    我與她的姊妹已混得很熟,都知道我是個斯文正經人,但艷紅她對我不瞅不睬。

    老鶴臨走笑我,「玩玩可以,別著狐惑。」

    已經太遲了。

    粉艷紅混身似發散著無窮的魅力,把我吸引至無底深淵。

    我不是不知道我們之間是沒有希望的。

    周家財雄勢大,婉君的姨丈是此間的拿督,她不會允許丈夫有不忠行為。

    即使我未曾娶妻,父親也不會給我娶一個唱戲的女孩子。

    已經五十年代了,但在殷宅,時間是恆久不移動的,我們仍然過著一九00年的生活,父要子死,不得不死。

    我覺得生活有太多壓抑,不能暢順地呼吸,我的胸肺有時像是要炸開來似,痛苦十分。

    只有在見到粉艷紅那雙盈盈秋水,我才能看到一絲金光。

    但她們準備拔營離去,整個班子要走埠,我連一秒鐘都沒考慮,便收拾了一箱輕便的衣物,叫帳房把所有的現款交給我,便跟著班子一起走。

    我對家,一點留戀都沒有,瑟瑟反正有祖父母照顧,呵,或許我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我不管了,我如中蠱般瘋狂。

    四月二日

    艷紅一直不給我看好臉色,每個人都感動,只除了她。我往往跟在她身後走一整街,也不想跟她說話,只要看到她一片衣褲便足夠。

    四月十五日

    南洋商報刊出父親尋人啟示,找的人是我。

    小秋來旅館同我說:「你回家罷,小紅很怪,她看不上你,就是看不上你。你再賴十年都不管用。」

    我長歎,這些日子來,我又瘦又憔悴,風塵僕僕,又沒個人照顧,吃得也不好,早已眼布紅絲,聲音沙啞。

    聽到小秋這番話,更加茫然。

    我哀求,「你同她那麼好,叫她親口來跟我說這番話,我就死心回去。」

    小秋再歎口氣,「她怎麼肯來?我也勸過她,快三十歲的人了,也唱到荼薇,還指望什麼?人人都看得出你對她是真心,非一般公子哥兒可比,但是誰知道她想什麼。」

    我低下頭。

    「這一陣子咱們胡琴師傅得了急病,躺醫院裡,小紅心情更加不好。」

    我抬頭問:「她同胡琴師傅——」

    「啐!你想到哪裡去了?」小秋臉紅,「小紅視班子裡每個人如手足。」

    我把用剩的錢取出來,交在小秋手中,「你們也很緊,這裡有四千美金,拿去做醫藥費,務必藥到病除。」

    小秋看我半晌,眼睛紅紅的離開。

    當時我並不知道她們為胡琴師傅的住院費急得要當頭面與賣戲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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