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虎王

第14頁 文 / 衛小游

    玄逍抱著他的食物,得意又驕傲的對老茶郎再丟一枚炸彈。"你聽到了,你女兒是"心甘情願"跟著我,可不是我逼她的。"他特地強調她的"心甘情願"。除了要讓這膽敢打他的死老頭一點顏色瞧瞧外,也是因為她的"心甘情願"說得教他窩心,連心坎裡都暖起來了,真是透頂舒服。

    他在心底發誓:他一定會很溫柔、很體貼的將她啃得半點不剩。

    老茶郎哭天搶地了起來;"天啊,我對不起你啊!我沒把孩子看好,孩子的娘,我黃泉下也無顏見你啊!"

    "阿爹,沒那麼嚴重吧!"居然喊趕死去的娘親來了。"玄逍是個好人,你該為我高興才是呀。"她不覺得玄逍有哪點不好值得阿爹哭喊成這樣的。

    玄逍是沒什麼不好,"可是……你本該當個官夫人的……萬一京城那兒派人來接你,我怎麼跟人家交代?"咦?死小子頸邊掛的那紅玉怎麼有點眼熟,好似他換給那書生的那一塊?

    玉娃兒心知老父親心裡在想什麼。她早該跟他講清楚的。"阿爹,沒有婚約,我那晚就私下把玉換回來了。你不會怪我自作主張吧?"

    老茶郎踉蹌了幾步。他搖搖頭,不敢相信這是真的,他已經沒辦法再承受一丁點兒的打擊了。"天啊!孩子的娘,我對不起你……"

    受不了看這老頭耍猴戲,玄逍抱著他的食物就要離開。

    老茶郎拉住他的衣角。"喂喂,等等,你要將我女兒帶去哪裡?"

    "自然是帶回我住的地方好好享用。"玄逍答得理所當然。想了想,他又回頭道:"老頭,你這半個多月來也吃了我不少野味吧!"小鬼半點沒長胖,大多數的野味八成全落入這老鬼的肚子裡。"拿一個女兒來換,雙方不吃虧。"他帶來的那些野味,加起來秤一秤,起碼都有懷裡這小鬼的十倍重了,要說有誰吃虧,那必定是他玄逍,無庸置疑。

    一想到吃下去的那些肉是用一個女兒換來的,老茶郎差點肢把膽汁都吐出來。

    "不不,別以為這麼簡單就能把大妞從這裡帶走。"

    玉娃兒也覺得玄逍率性過頭了。"玄逍,你放我下來,我不能就這樣跟你走。"

    到手的肉,玄逍哪裡肯放?"為什麼?你剛不說你'心甘情願'?"要膽敢欺騙他的感情,他現在就一口將她吞下去。

    老茶郎代替女兒開口了:"就算大妞是心甘情願的,也不能讓你這麼大刺刺的帶回去。"又不是私奔!

    "你還要多少?獐子還是飛禽走獸?我打來跟你換就是。"玄逍誤以為老茶郎覺得他們的"交易"太吃虧。

    要談聘禮的問題麼?"好吧!你既是打獵出身的,我也不為難。只要你送上十隻獐子、十對野鴨、十隻肥兔子、一張獸皮,我就把大妞許給你。"瞧他身上大概也沒多少銀子,大妞既然喜歡他,他這老父親就做個好人,成全他們吧,省得教人說他不近人情。

    玄逍將那些東西和數目默記在心裡。"就這些,沒其他的了?"

    "就這些,沒別的了。"自從白額山上虎患生,現在山裡要獵到這些東西已經很不容易。聽他的口氣,好似這是很容易辦到的事似的。

    捨不得放開懷裡溫熱的身軀,他貪婪的低頭再咬了她一口。玉娃兒吃痛的低喊了聲,想叫他不要再這樣咬她了,才一抬頭,卻聽見他說:

    "給我十天。十天後,我就來領人。"

    相較於族裡那些同伴的強奪豪取,他這樣做已經是相當客氣有禮貌了!

    要換作姬川或是牙莨那等餓虎,早把這對老鬼小鬼統統吞進肚裡了,根本連肉的品質也不挑剔。哪像他,還拿其他的肉來換,而且只吃幼齒的。

    "好,我就把一切準備好等你帶聘禮來。但如果十天後你沒來,我女兒就不許給你了!"起碼事情還有轉口的餘地,他也就稍覺寬慰了一點。

    "阿爹,十天會不會太趕了?"玉娃兒想替情人拉長時間限制。

    老茶郎又搖搖頭。真是女大不中留啊!這丫頭,人還沒嫁,胳臂就先往夫婿彎了。她要真嫁了這死小子,恐怕連養她十幾年的爹長什麼樣都忘了。

    "不會,十天夠久了!"他最多再忍十天,十天後一定要吃到她,再久一點,他可能先要被滿腹的慾望給吞噬。

    "玄逍?"

    "他自個兒都說夠了,你也別求情。"老茶郎生平第一回對人幸災樂禍。

    滿心不捨的再咬了玉娃兒一脖子才將她放開。"等我,我絕不會辜負你的'心甘情願'的。"

    玉娃兒感動的點點頭。情有所償,不禁讓她熱淚盈眶。"玄逍,你一定要回來接我。對不起,又勉強你做你不願意做的事了!"

    玄逍不以為意的瀟灑笑了。"比起得到你,那點'勉強'又算得了什麼?放心吧。"事實上,他幾乎迫不及待了!

    他感覺得到,左胸口下,心臟興奮的在顫抖著,連肚裡的饞蟲也都亢奮得快讓他受不了。

    十天、十天後,他要好好的品嚐小鬼的鮮美,一償這兩年多來辛苦的等待。

    見玄逍在笑,彷彿世間上所有事都難不倒他一樣,玉娃兒也安心的笑了笑。"你要小心,早去早回。"

    摸摸她令人垂涎的嫩頰,他笑得咧出一口白牙。"當然。"

    ★★★

    那是一場慘烈又殘酷的屠殺。

    回到山裡,玄逍立即重施前些天的伎倆。

    它的鼻子靈,往往能夠輕易的嗅出各種族類的藏身地。大多數的動物習慣群居,往往一找到老巢穴,看見的就是一窩子山老鼠、野兔子、大獐小獐…

    "打獵"對它來說一點都不難,但前提是:它有心,並且也肯做。

    老茶郎若以為他開出的那些"條件"能夠難倒它,那他就大錯特錯了。獵捕這些動物對有心成事的它來說,實易如婪中取物。

    它的作法是:直搗黃龍,先逮住一窩跑得慢的和小的,叫這群弱小動物臣服後,命令它們"獻牲"。

    對著一群山獐子,它不可一世而又殘酷的命令道:"派十個族眾出來,不然就別怪我將你們統統趕盡殺絕了!"

    真諷刺,可不是。曾經對身上這身虎皮感到深惡痛絕,因為生當一隻虎,就必須學會殘酷,忘記仁慈。然而今朝它卻利用著這一身皮毛天生具有的威嚇性來降服一群比它弱小的生靈。

    它知道它恃強凌弱,更知道這群山獐對它是敢怒不敢言。它知道必有生靈對它懷恨痛惡,恨不得撲上來咬斷它的頸,撕掉它的驕傲。但它全不在意。因為弱肉強食起上天允許的,它不僅毫無愧疚之感,甚至也不懂什麼叫愧疚。

    "快一點,別讓我等太久,要我不耐煩了,就不只起十個這麼簡單了。"

    山獐們個個面露哀淒。族長站出來說話了:"大王,我們的族民實在已經不多,您一次要十個,就算不將我們趕盡殺絕,也等於起要滅了我們的族種啊!還請大王爪下留情。"

    玄逍想都不想。"不成,我管不了那麼多,十個就十個,沒得商議。就算沒有,也得給我想法子湊足數來。"決不到十個,就換不到玉娃兒了。

    玄逍一口否決,粉碎了一群山獐子的生路。

    山獐族群無奈,只得開始商議究竟該派出哪些"壯士"前去當犧牲者。

    若在平常,它們是絕不會放棄任何一個同伴的,可現在面對的是族群未來的生死存亡,少眾的犧牲,在虎王的威嚇下已注定不能逃避。

    不能逃,然而"面對"卻又是如此困難的事——究竟誰應當"犧牲",誰應當活下來為族群的生命血脈"奮鬥"呢?

    這是一場個體與群體、道義與生存大計的搏鬥,是個體的、私我的,也是群體的、眾心的,同時更是殘酷的。

    玄逍殘酷,但最殘酷的竟不是玄逍,而起來自獐子族群的內部。

    所有山獐子圍成一圈子,你看我、我看你,看來看去都沒有人敢出聲,最後,只好都看向族長。

    年紀老大的族長低垂著頭,直到發覺所有族民的眼光都看向它,都等著它來發落,情知避不過,它只得抬起頭來,用身為族長的威嚴道:

    "現在這件事關係著我們整個族群的未來。各位都清楚,在山下人長期的捕殺下,我們族眾的數量已經不多,現在山君大王要取十條族眾的性命,我們抗拒不了,一定得派出十名勇士來挽救我們族群的整體生命。但是派出誰好呢?派遣的人選又要怎麼決定?這是很困難的,就是身為一族之長,我也沒有權力來決定任何一個族民的生死,所以,我現在把這選擇權交到大家手裡,如果有人自願,那就不用多說什麼。我現在先問,有勇士自願將身體獻給山裡的虎王麼?"

    一群獐子仍是你看我、我看你,沒有半點反應,靜悄悄的,連個噴噎也沒人敢打。等了許久,老族長相當失望。一個族群裡若沒有不畏個體生死的勇士,淨是貪生怕死之輩,這個族群離滅亡的那一天也不遠了。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