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愛情≠結婚?

第10頁 文 / 衛小游

    「李秘書,我出去一趟,有電話進來幫我留言。」

    「好的。」李秘書道。

    我走了兩三步,又回過頭:「李秘書,請教一件事。」

    李秘書抬起頭。

    「女人如果貧血,要吃什麼東西比較補血?」

    李秘書似笑非笑,我有些窘,像是被看賽。

    她說:「我聽說葡萄很補血,如果沒有新鮮葡萄,葡萄乾也有點效用。」

    葡萄。「知道了,多謝。」

    我立即下樓到地下停車場。

    途中我腦中一直盤旋著一個問題——詠賢在婚紗店做什麼?

    我看見一個陌生男人拉著詠賢的手。

    我推開婚紗店的玻璃門衝了進去。「放開她!」

    詠賢與他同時轉過身來,他們的手還握在一起。

    「洵美……」

    伸手將詠賢拉到我身邊,忍不住緊緊抱住她。剛剛進來時瞧見的那一幕,讓我以為我已經要失去她。

    「洵美,洵美,放開我,你弄得我好痛。」詠賢在我懷中掙扎。

    「不,我不放,別離開我。」

    「你放開我,我不會離開你。」

    我逐漸冷靜下來,鬆開手臂的力道。眼前的女子穿著一襲新娘白紗,美得不像是真的。「你穿這樣做什麼?」

    詠賢神色惻然地笑了笑。「誰叫我愛上一個不結婚的男人,這輩子恐怕也只能穿穿新娘禮服,過過當新娘的癮。」

    我頓時愧疚起來。「詠賢,我……」

    她噘起嘴。「你什麼,你要跟我說你愧對我,你要跟我結婚嗎?如果你不是要說這些話,那麼就閉嘴。」

    「我……我愛你。」

    我明顯地看到她臉上浮現的失望。

    「你愛我,但卻不願意付出。」

    「不是這樣的,我付不出婚姻,所以付出了我自己,這樣還不夠嗎?」

    詠賢推開我,後退數步,絆到了裙擺,整個人往後跌去

    「小心。」我伸出手。

    她身後的陌生男人先我攙住了她。

    詠賢靠在那男人身旁,神色複雜地看著我。「戈洵美,你太自私。」

    我黯然道:「對不起,詠賢,我勇敢不起來。」

    詠賢哭倒在那陌生人身上。「你這個傻瓜……」

    如果我夠膽量,我便敢要詠賢嫁給我,在婚姻的圍城裡掙扎出一片生機,然而我怯於改變現狀,我害怕失去她。

    我看著他們兩人,不由得歎了口氣,沉沉垂下眼簾。

    是,我是個自私的傻瓜。

    後來才知道那男人就是她提過的,在日本認識的那個千羽真之。

    我對這名字很敏感,發誓不想再見到他。他覬覦我的詠賢。

    「討厭鬼……」詠賢坐在我車裡,臉上淚痕斑斑,從離開婚紗店到現在,嘴裡不斷吐出類似討厭鬼、臭男人……等等零碎字句。

    她說的我都承認。

    我沒有把車直接開回家裡。我繞往黃昏市場。

    詠賢注意到了。她的聲音因說了太多話而有些沙啞。「幹嘛,要去哪?」

    「買葡萄。」我說。

    「買葡萄做什麼?」

    這女人顯然也沒什麼這方面的常識。「李秘書說葡萄可以補血。」

    「是嗎?你要補血?」

    我翻白眼。她明知要補血的人不是我。

    我撫撫她的髮絲。心想:再給我一點時間吧!我總會給你、也給我們的愛情一個完美的交代。

    我說:「你今天穿的那件婚紗很好看。」

    她揚起眉。「是嗎?」

    「是,我想你真的挺適合當新娘。」

    詠賢並沒有太敏感。她歎了歎:「洵美,告訴我,我為何會這麼愛你?」

    我低笑。「這正是我想知道的事。」我也想知道我為何這麼愛這個女人。

    然而愛情似乎沒有什麼道理。愛,就是愛了。

    第六章

    ♀雙喜:誰說一定要嫁給你?

    買鞋不是難事。

    買一雙合腳的鞋,對我來說,卻無比困難。

    自從自己承擔起生活上一切責任,打理生活上一切俗務,買房子、投資股票、玩基金、買衣買玩樂,乃至填飽自己一張嘴,皆不如找到一雙合腳的鞋那樣困難。鞋櫃裡數十雙鞋,皆不是我理想中的鞋,只是臨時的應急品。我不得不穿它們,因我無鞋可穿。

    我想要的一雙鞋,必須順眼、舒適,並能夠遠行以配合我的腳步。長期尋尋覓覓,一直未能找到符合心中理想的那雙,但我不灰心,我繼續穿不合腳的鞋,忍耐不合腳引來的不適與水泡,繼續尋找。

    這事說給人聽,人笑我。

    其反應不外是——

    「你真的認為這世上會有一雙完全符合你個人規格的鞋?」不可思議狀。

    「何以不有?」我懷疑回去。

    「工業產品、大眾市場、一切商業化,只有平均值,沒有個人尺碼。」

    「平均償也許正符合我個人尺碼。」我笑應。我不在乎是我去合鞋,抑或鞋來合我。

    她笑得更大聲。「喔,那可不,千萬分之一。」

    「總有機會,比絕望好。」我不考慮千萬,我考慮一。

    「何不掏錢定做一雙?頂多貴一些。」

    錢的價值,在於能夠善用。

    定做一雙,是合腳了,依著自己的尺碼製造,起碼百分之九十契合,但——「那多無趣。」從沒考慮過花錢定制一雙自己的鞋。

    於焉,假日公休,我踩了雙涼鞋,頭戴大草帽往鞋店街走。

    文化路噴水池後方,是鞋店大營。

    數十家鞋店在此經營,一家毗連一家。有名牌貨,有水貨,價格十萬八千里差,但那向來並非我挑選一雙鞋的憑借;我不講究數目字,我端看是否有鞋能吸引我套上它,以及套上它之後,腳的感受。

    常常逛去一下午,空手而返。有空再來時,上次沒找到合腳鞋子的店,我照樣會進去遛達,也許機緣就在這不錯失任何一個可能的認真理發生。雖然我迄今尚未遇此機緣,但我從未放棄過這個信念。

    店家把鞋架推放到馬路上,一雙雙鞋,等待著與它能夠互相配合的人。天熱,走進一家有著冷氣開放的鞋店,冷空氣把人從酷暑裡解救出來。我看了看鞋架上最新一款的鞋。

    厚底鞋還是佔據了主流市場,新世代的女性想成為辣妹的意願,似乎比成為宜室宜家的主婦高了許多,不怪她們背棄傳統,這是流行,時勢所必然。

    鞋架上有數款新貨,夏季各款涼鞋紛紛推出,五花八門,令人目不暇給。

    包頭的娃娃鞋幾經改良,又推出新樣;方頭鞋跟變矮了,矮點的好,走路方便,穿起來舒適。

    幾款短靴似乎退了流行,被收進角落裡擱著。瞧,何止是人,鞋也有差別待遇。

    「小姐買鞋?想買什麼鞋?看到喜歡的可以拿下來試穿,最近很流行這款,配什麼衣服都好看……」

    銷售小姐永遠容不得客人自主,她們總有伶俐的口才可以左右你的決定。我不必對這慇勤反感,這是她們的工作。她們固然想賺你的錢,但你常常不能否認,她們大部分比你有看鞋的眼光。

    在店裡晃了一圈,看中了一雙白色包頭的休閒鞋,想穿它上菜市場買菜,或者偶爾穿它逛逛街,都會是不錯的享受。

    「小姐穿幾號?」

    「六十八。」架上的展示品小了一號。

    「我去替你拿一雙來,請稍等。」

    「謝謝。」

    我趁著她去拿鞋,眼光流連著店裡其它的貨色。

    就這麼巧,我又看中了一雙高跟鞋,遠遠看著,愈看愈中意,我沒有想我要在什麼場合穿它,但也許它就是一雙合腳的鞋;正想將它拿下看個仔細,孰料憑空竄出一隻快手,慢了二分之一秒速,鞋就落到了他人手中。

    我轉過身去。看著另一位店小姐將我要的那雙鞋遞給她服務的顧客俊男美女,天生絕配。

    「這是零碼鞋,只剩一雙了。」我聽見那店小姐說。

    女顧客——因我不相識,我們姑且如此稱她吧。

    我瞄了瞄她的腳,長裙下正穿著一雙白色高跟涼鞋,露出的腳趾甲修剪得光滑潔淨,塗紅色蔻丹,腳背白皙潤澤,是一雙養尊處優的腳,小。

    我目視比對鞋與她的腳,尺寸恐怕不合。

    這鞋是零碼,我想我有機會得到它,但她不給我機會,她連試穿都不。

    「喜歡嗎?」她的男伴問。

    「還可以。」

    男人隨即吩咐,付款帶走了鞋。

    像是帶走我一直在追尋,卻又遍尋不著的東西,我瞪著那男人的背影,誰知我光是瞪這幾眼,竟然就這樣記住了。

    不合腳還要與我搶?有錢了不起嗎?錢,我也有。

    「小姐,你的鞋。」店小姐從庫存提來了我的六十八號休閒鞋。

    我沒有試穿,我買了它,但我悵然若失。

    從來都沒有人教我,一個高薪女性該如何過生活。

    在我成為一個高薪上班族時,我也沒有意料到我會在今天領有高薪。

    我有個人的辦公室,一個秘書,我在公司裡不是一個小螺絲釘,老闆器重我的才能,我是支柱。

    幾年前隻身進入職場。老母親在兩年前過世,她是我唯一親人,住在鄉下,不肯隨我上城,鄰居通知我時,她已走入生命的尾端,我在病房裡陪她走完最後一天。料理完一切後事,回到公司繼續工作,老闆發了撫恤金,同事要我節哀,客戶請我保重,朋友還要帶我走出陰霾……我可能有點冷血,不然為何我從送終迄今,沒有很傷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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