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愛情≠結婚?

第9頁 文 / 衛小游

    偏她總看不透這一點,硬要與我在這事上周旋不休。

    決定由她去氣,反正過幾天就風平浪靜。我慶幸詠賢不是愛記仇的女人。有些時候,她甚至有些迷糊。

    想起我們過往的一切,對她真是又愛又恨。

    愛她,巴不得將心掏出來予她看,讓她知道她對我的猜疑完全是沒有必要的。七年交往,我對她絕對忠實。除了她,我不會再對其他女人假以青眼。

    恨她,恨她在要求我懂她之餘,她亦不懂我。恨她這麼傻,選擇不相信自己。她氣得哭了,我知道。

    她背對著我,雙肩抖得厲害,我忍住將她抱進懷裡安慰的念頭,打定主意要她自己先回過頭來,我才安慰她。

    我等了許久,她倔強的不肯轉過身來,一夜僵直著背睡著,明天准腰酸背痛。直至她哭累了睡著,我低聲喚了幾聲:「詠賢……睡著了嗎?」

    沒回應,想必真是哭累了。

    這傻丫頭,就這麼不信我。

    難道她真不明白我當初為何避她如蛇蠍?像我這種根本不相信婚姻的男人,不願結婚,也給不起承諾。

    決定愛她,已是此生唯一例外。

    歎了口氣,將她摟抱過來,讓她舒服的躺在我懷裡。

    她嚶嚀了聲,偎向我,螓首靠在我頸窩處,髮絲搔得我有些癢。

    我撥了撥她額邊秀髮,不意外在她左額角近髮根處找到一道不明顯的舊傷痕。

    這是她在三年前受的傷。

    那天我們吵得極凶,我們各自負氣出走。我到酒吧喝酒,她開車出去,我得到通知時,她已在醫院裡,面色如紙,恍如死去一般。

    傷勢不嚴重,僅頭上有一道傷口與幾處擦傷,但她昏迷了三天才醒來。

    那次車禍留下了一些後遺症——她忘了那一天我們吵架的事。

    關於那一次爭吵的記憶——我告訴她,我這輩子不可能與她結婚,她氣極了,指責我玩弄她的感情。

    天知道我沒有,我愛她愛入骨髓。

    幾年前她開始暗示我結婚,我不是不懂她的暗示,但我亦僅能佯裝不懂。讓她認為我不解風情,總比兩人又為此事爭吵的好,我無法想像若我失去她——那次見她一動也不動躺在病床上的經驗,嚇壞了我。

    愛一個人就是把自己的靈魂繫在那人身上,她若痛,你也會痛。

    她若生氣,我亦不好受。

    然而我有我的自尊,我不可能在每次吵完後都拉下臉道歉——何況並非每回爭吵都是我錯在先。

    這回,不過是為了一件襯衫。簡直莫名其妙!

    我只願明早醒來,她氣已全消。不然,消一半也是好的。

    早晨醒來,一縷食物的香味將我喚醒。

    我睜開眼,厚窗簾覆住了窗子,看不見窗外的天色。

    我不習慣睡眠時光線太強,自從與詠賢一起生活以來,她配合我的習慣,睡覺不開小燈,連窗簾也拉上,怕一大早晨光照進室內,會影響到我睡眠。

    我看著掩上的窗簾,心中泛起一股暖意。想摟摟她溫熱的身軀,身邊卻空空無人。

    她不在床上。

    我再無睡意,掀開冬被下床穿衣。

    循著那股子煎火腿的香味出了房門,我料想她應在廚房裡弄早餐。

    這小女子是認錯了想道歉,今早才特地起床弄早點?

    我開懷地想,心情像撥雲見月一般舒暢起來。本來嘛,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快快樂樂過生活,不是為了折磨對方。

    如果她能夠體諒我,我們又何至於傷害彼此如昨夜?

    我走出房門,尋香到廚房找到她窈窕的身影。

    她背對著我,也許正在煎蛋。

    我悄悄走近她,雙臂一伸圈住她纖細的腰身,喚道:「詠賢——」

    鏘當!

    鍋鏟掉到地上,發出一聲巨響。

    我跟她都楞住,瞪大眼看著地上那顆白色的蛋。

    五秒鐘。我們僵立五秒鐘。

    她回過頭來怒瞪著我,嬌叱:「你做什麼!」

    「我……只是抱抱你呀。」我無辜地攤開雙手。我做錯了什麼?

    「你成功了,你嚇到我了,你可以得意了,」她根本不聽我說,逕自冠了一堆罪名在我頭上。

    我忍住氣。「我得意什麼?」

    她抿起嘴,理也不理我,彎下身收拾殘局。

    「詠賢,你把話說清楚。」

    她不理我。我兜在她身邊轉,活像個傻瓜。

    「詠賢,你說話呀。」

    她撈起那顆蛋,丟到垃圾桶裡。「你自己心裡有數。」

    見鬼,我有什麼數!我一點頭緒都沒有,難道說——她還在生昨夜的氣?

    這是唯一我想得到的,再有其它,我投降。

    「你走開啦,在這裡礙手礙腳的。」

    我看了她一眼,決定聽從她的話。我不想招惹正在氣頭上的女人。我去盥洗。

    十分鐘後,我刷好牙,刮好鬍子,洗好臉,換了衣服,回到餐桌前。

    她已經坐在那裡吃早餐,見到我,一張臉面無表情,我難以預測她究竟氣完了沒?

    我飢腸轆轆地在餐桌前坐下,伸手想拿盤中烤好的土司。

    她突然打我的手,將那片土司拿過去。

    我冷起臉。「這是什麼意思?」

    她頭也不抬地道:「冰箱裡有土司,桌上有烤麵包機,你說我是什麼意思。」

    要我自己動手?我隱忍住,仔細看了眼桌上的食物。火腿一份、蛋一份、鮮奶一杯——「你沒有準備我的早餐?!」

    她反道:「你奢望我替你準備?」

    「當然。」既然她都下廚了,多做我一份會怎樣?

    「真抱歉,我不知道只不過跟你同居,就得當你的傭人!!」

    我蹙起眉。「你說話不要這麼沖。」火藥味太濃,是大吵一架的前兆。說話留三分餘地,是相處之道。

    她聽我這樣說,也有了自覺,冷靜下來,不再開口說話。

    我只得起身拿麵包烤,順便給自己倒了杯牛奶。

    許久,它道:「你今晚去睡客房。」

    我差點嗆出牛奶。要我睡客房!她真狠得下心。「我不。」

    她昂首道:「反正我不跟你同床。」

    我氣極。「那麼也輪不到我去睡客房。」

    她雙目圓睜。「你……你就不能讓讓我?」

    我鐵著心,「錯不在我身上。」再下去勢必要兩敗俱傷,我捉起西裝外套,奪出門外。

    工作去。

    見面心煩,相見不如不見。

    後來在公司裡見到詠賢,她眼睛紅紅的。我想是我出門後,她又掉了淚。

    我想我不應該那麼氣她,她說得沒錯,我是男人,為何不讓讓她。退一步海闊天空,不就風平浪靜了嗎?

    我在固執什麼?見她難過,我心裡會好受到哪裡去。讓自己心愛的人哭,我是個笨男人。

    「這項提案我反對。」在高級幹部的會議上,她突然出聲反對我提出的計畫案。我楞住。她還要意氣用事?

    我們現在可不是在家裡,打打罵罵也無所謂,現在是在公司,是公事,事關上億美金的開發計畫,她在搞什麼飛機!

    不、不,我不讓,這不能讓,她要出狀況,我絕對與她周旋到底。

    會議被迫終止,老闆有意作和事老,開支票請我們去玩。

    玩?開發案迫在眉睫,哪來時間去玩?她要去,就讓她一個人去好了。我不在乎!

    話是這麼說,她一離開,我後悔了。

    詠賢去北海道,歸期遙遙。

    我想她。

    她若還想吵架,我奉陪就是。

    只要她快回來,她要我讓幾步,我都照辦。

    如何讓她不離開我,一句「我愛你」夠不夠?

    不夠。詠賢要婚姻。

    她終於又回到我身邊,我有一種失而復得的感覺,我開始真正害怕起來,萬一有一天她要離開我,我用什麼留住她?

    這幾年我們在一起時都有做避孕,就算詠賢沒有做,我也盡量小心翼翼不讓她受孕。

    一旦她懷孕,我愛她,不想傷害她,自是不可能要她墮胎。孩子若出生,為了不讓它成為私生子,就一定要結婚。

    然而、然而……該死!我恐懼婚姻。

    我自己就是在悲劇家庭中長大的,母親悲慘的婚姻生活難道還不足以警惕我嗎?

    我身上流有那男人的血液,我怕我也生有負心的基因。我不要讓詠賢也成為婚姻下的犧牲品,不結婚才能真正保護她,忠實於我們的愛情。

    時光若能回到七年前,我寧願我從沒有去招惹她,沒有遇見她,也就不需要在愛與婚姻中抉擇。

    詠賢最近常頭暈目眩,中午時,我送她去醫院檢查。

    她說她想吐,我擔心她是懷了孕。

    桌上電話鈴響,我迅速接聽。果然是詠賢。

    我急問她:「檢查完了嗎?醫生有沒有說什麼?」

    「一點貧血,不礙事。」

    我鬆了口氣。「那就好。」

    「洵美……」

    我輕聲問:「怎麼了?」

    「你現在出來好不好?」

    詠賢的語氣有點像在撒嬌,軟綿綿的。

    「什麼事?」

    「我在林森路口那家婚紗店,你……」

    婚紗店?「你在那裡做什麼?」

    「啊,我頭暈,你快點來……」

    「別掛電話,詠賢——」

    她掛了電話。

    這傢伙在幹嘛?我有點不放心,捉了車鑰匙離開辦公室。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