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A到好尪

第15頁 文 / 衛小游

    而我放在書包裡的仿玉簪也忘了還給她。

    洋紫荊從秋天開到冬天,植在人行道的兩旁。一陣風來,紅雨般的花瓣紛紛掉落下來,我伸手一接,承住了一瓣心狀的馨香。

    「真有閒情逸致啊。」冰冷的語意自我身旁傳來。

    我偏頭一看,那不就是琵琶男嗎?腦中突然浮現昭君的話。我特的仔細觀看他一眼——五官真挺俊美的,就是冷漠了點,舉手投足都帶了點霸道氣勢,但又不失優雅,不愧是學音樂的,是個很輕易就能吸引女孩子目光的人。難怪那麼有女人緣,連眼光甚高的昭君也——

    「看什麼?我有那麼好看嗎?」他單手抓著自行車的把手,高傲不可一世的說。

    我有些生氣,又不想便宜他,便道:「對呀!就是見你好看。」

    他臉色一沉,惡狠狠的瞪著我。

    怪了!我誇他,怎麼他反而不高興?

    「你最近都沒去社團,是不是想要打退堂鼓?」

    他以為捉住了我的弱點嗎?

    「你好聰明,又猜對了。」我放掉手心裡的花瓣,帶點諷刺的說。

    這種人,跟他扯再多也沒用,只會浪費我的時間,於是我轉身就走。

    「等等!」他捉住我的手臂。「你在逃避對不對?你害怕自己沒有學習的天分,所以不敢在待下去,我說對了嗎?」他一步步逼近我,讓我有一種壓迫感。

    「不是,我只是不喜歡練習時的氣氛,那種讓我覺得……」

    「覺得怎樣?」他不肯放鬆的追問。

    「格格不入的感覺。」我以往只認為我無法融入國樂社,卻從沒想過這個中因素或許如他所言,我是在逃避。「也許,你說的也沒錯。」我誠實的招認。

    他放開我的手臂,沉默了好一會。「你回來,我會個別教你。」

    我哪裡敢勞動這尊凶神惡煞!「不了,我想我還是當個欣賞者就好。」不是我沒志氣,只是實現夢想當然很棒,可是當夢想還是「夢想」的時候,光用想的,不可否認也有它獨特愉悅人心的因素在。

    有時候,夢想的實現與破滅毫無二致。

    我的拒絕顯然讓他頗感訝異。

    「你的腳怎麼了?跌進水溝裡?」他突然往下注意到我打上石膏的左腳。

    其實只是小小的扭傷,都是沈恕堯那傢伙太小題大做,逼著醫生幫我打上這丑不拉幾的笨重物。

    說我跌進水溝裡?太瞧得起我杜秋涼了吧。「扭到了,有眼睛不會自己看?」算了,這種人別奢望他會施捨一些同情,不要落井下石就不錯了。

    下午沒課,我還是慢慢散步回公寓吧!

    「你去哪?」他叫住我。

    我突然想起昭君的仿玉簪,連忙掏出來遞給他。「這是聶冠群的,麻煩你替我交給她,謝謝啦!感激不盡。」

    他遲疑了下,接過簪子往背袋裡一丟,跨上車,拍拍後座。「上來,要去哪?我送你。」

    我瞪著他自行車的後座,不敢相信他會如此好心。「不必了,謝……」

    他扯了我一把,不由分說的拉我上車。「你應該感謝我突來的慈悲。」

    我坐在後座,哼哼兩聲表示不苟同。好吧!既然有人自願送我,我還跟他客氣什麼?報了回公寓的路,我心安理得的指揮他轉東繞西。

    ***

    腳上石膏跟了我三天,等醫生替我取下後,走起路來輕飄飄的,有種羽化登仙的幻覺。

    無病無痛就是人間一大樂事。

    離開醫院後,心情格外的愉快,仰望著對面如天梯一般的大樓,真的,就如通天塔一樣,直直的,像要通達蒼穹。

    我本無意戲弄他人。只因我歎了一口氣,低下頭。卻發現我身旁的人個個伸長脖子,仰望靛藍的天空。

    我大笑出聲,快速的混在人群之中,穿梭在赤陽下的十字道路。

    我有「走路」的習慣,特別是每每讀完一本令我心動的小說,我便幻想在一條路的兩端,我和他在茫茫人海中互相凝望。

    買了一份雞蛋糕,我便逛櫥窗邊吃。剛烤出來的雞蛋糕,香噴噴的令人食指大動,只可惜價格貴了些,二十元硬幣才換的小小的八個。

    服飾店的櫥窗吸引了我的注意。我貼近冰涼的櫥窗,鼻息的暖氣在玻璃上凝成一圈白霧。

    櫥窗裡的模特兒穿著一件水色的連身長裙,裙子質料很好,有綢緞的輕柔滑順,就像水平靜無波,可是卻有流動的感覺。無袖的設計的搭配霓裳一般的唐式披帛,兼富大方與含蓄,穿在模特兒修長纖細的身材上,傾訴著無言的典雅高貴。

    這衣服太漂亮了,平常大概不會有人拿它當家居服穿。

    女為悅己者容?算了吧!我看了眼一旁的標價——六萬八千元整,是很貴,不過也似乎也只有這價格才配得上這衣裳。

    我轉過身,跨步走開。

    「這位小姐請等等——」一個瘖啞的聲音突然叫住我。

    我回過身,尋找聲音的來源。「什麼事啊?老伯。」叫住我的是一個擺算命攤的老頭,白髮髯長,臉頰清矍,一雙眼卻炯炯有神,我不由得走向他。

    「我看你的面相——」

    「不用了,謝謝。」我打斷他的話。這些江湖術士的伎倆我看得多了。一開始說你鴻運當頭,福星高照之類的,等你上鉤後,再扯出一些災厄,若人要除災厄,則要花錢消災。

    「小姐,請讓我為你卜上一卦。」說罷,沒等我同意,他便拿起桌上的龜殼,煞有介事的搖起來。

    這老頭,老奸巨猾的,比一般同行更技高一籌。

    他從龜殼裡倒出兩枚古錢,看了下,問我:「想知道什麼?」

    我笑了笑說:「隨便。」

    他叫我伸出右手,我依言照做,一手放在相命桌上。

    掌心上那些縱橫交錯的紋路真能代表一個人的命運嗎?我心生疑惑。

    「你的感情線深且直,可惜太短,須防外來的傷害。」他看著我的手心道。

    「老伯,命運可以改變嗎?」我收回手,突然如此問道。

    那相命師搖了搖頭。「命運是不可改的。」他頓了頓接著說。「不過,人才是命運的主宰。」

    我聽得一頭霧水,茫茫然捉不到頭緒,總覺得這話互相矛盾,玄之又玄,一時也理不清。

    我掏出百元鈔票,放在桌上,說了聲謝。起身便走。

    老者收下錢,又道:「人才是主宰。」

    ***

    「秋涼,你偷吃三碗公喔,也太不夠意思了吧。」李明玉斜著眼看我,一副我欠她三百兩銀子的表情。

    對於她「捕風捉影」的功夫,我早已見怪不怪。

    相知貴在知心,李明玉分明不懂得我。

    「又聽到什麼風聲了是不是?」我便問邊揮筆飛快的抄著前幾日的筆記。

    蹺課的學生借筆記,抄筆記是必行公事,很難免俗的。

    要我開口求人家,這臉我總拉不太下,虧有李明玉,不等我開口,便自動把謄好的筆記交上來。

    我覺得李明玉和我就像是古時所謂的「酒肉之交」——各取所需的朋友。

    可是,我能給的卻少之又少,倒是常常麻煩李明玉,讓我很不好意思。

    「王美華說她前幾天看到你跟一個很酷的學長在說話,他還騎車栽你。你老實說,你們是什麼關係?」李明玉逼供似的說。

    原來我那天和琵琶男在說話時被看見了。真奇怪,僅是很普通的談話畫面也足以掀起軒然大波嗎?

    或許也還沒那麼嚴重,畢竟李明玉的嘴是生冷不忌,大小通吃。

    也不知是什麼緣故,我總覺得李明玉特別喜歡向我報告她搜集來的八卦新聞——這跟她是新聞社社員有關係嗎?

    「他是我男朋友。」怎麼樣?嚇倒了吧?

    李明玉瞪大了眼,張大了口,一臉癡呆相,果真是被我嚇倒了不成?

    「秋涼,你真搶了人家的男朋友?」好一會兒,李明玉反應過來後,抓著我壓低音量,唯恐旁人聽見。

    這下子換我愣住了,李明玉怎麼會這樣問?

    「秋涼,你了不起喔,敵手可是咱們繫上的系花耶!」李明玉洋洋得意又道:「所以說,女人啊,年輕就是本錢。大一嬌,大而俏,打散拉警報——漂亮有啥用,還不是照樣鎖不住男人的心。」

    「你胡說些什麼?」照她那樣說法,二十歲以上的女人都要去自殺了。

    「不用解釋了,有你這麼出類拔萃的朋友,我很以你為榮。」李明玉拍拍我的肩說。

    搞什麼鬼呀?開玩笑的吧!我狐疑的看著她:「你從哪裡聽來的呀?」我會去搶別人的男友?就算我要,我搶得過人家嗎?更何況男主角是那個琵琶男。

    「王美華說的呀!她跟系花是同一個家族的,她說那酷哥是她學姐的男友。」

    就這樣幾句話,我就成了搶人家男友的狐狸精?我不得不喊:「冤枉哪!」

    「你不說他是你男友?」李明玉問。

    「開個玩笑不行嗎?」我真敗給她了。

    「秋涼,有時候玩笑別隨便開,小心惹來禍端。」李明玉難得正經,義正詞嚴的教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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