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頁 文 / 葉小嵐
亦方自他一眼。「你的問題很多,可是我問的,你卻一概不答。」
「你問了什麼?」
「你儘管裝蒜,我走了。」
「我沒裝呀。你明知我是……我和你不一樣,還問我在哪換衣服,多此一問嘛。」
亦方停步,轉身面向他。「我還問過你很多問題。」
「是嗎?我也不過才發現自己已經死了,你問那麼多,教我從何答起?」
她頓時啞口無言。
「算你有理。」她氣餒地說,「為什麼報紙、新聞對你那天跳樓的事都沒有報導?這個問題你不會答不出來吧?有人跳樓可算是一件不小的新聞耶!」
「哦,這個,湊巧,我的確可以答覆你。」他一派新聞發言人的派頭。「你沒在當天或第二天的新聞看到這件事,是因為……等一下,我說過我不是跳樓!」
「好好好。」唯恐他話題一轉又不回答她,她立刻同意並修正,「你是不小心墜樓。為什麼?」
「為什麼不小心墜樓?」
她兩眼一瞪。
「哎,真沒幽默感。」他咕噥。「是因為我墜樓是一九二○年的事。」
亦方的眼珠差點掉出眼眶。她張口結舌半天,好不容易找回她的聲音。
「一九二……二……二……○……年?!」
「怎麼?你看不出我的穿著和他們不一樣嗎?」他的手揮向街上其他男人。
那些非上班族即自由業或無業的人,當然與他不同。
「你穿的是現在最時髦、最流行的復古式西裝!」她覺得不可思議。
他則啼笑皆非。「是嗎?有這回事?」
「哦,老天!」他竟來自七十幾年前。她呻吟。
「哦,老天!」他大叫。「我得走了。」
她感到好笑。「你要趕赴約會不成?」
「差不多。」
他用跑的離開。亦方瞪大雙眼看他橫過正好亮綠燈的行人穿越道。
這時她看見了駱擎天。
他從對面朝她邁著大步走來。
因為躲已經來不及,她便等著他。
從來沒見過有誰像他這樣,在人群中那麼突出、卓然,無怪他在年輕一代企業界領先群倫。他和她之間的距離每縮小一些,她胸腔的氧氣彷彿便減少一些,以致當他來到身前,她已接近呼吸困難。
他對她的影響力如此之劇,令她不由得懊惱萬分。
「嗨,又見面了。」擎天說。
和她一樣,他也懊惱萬分。
過來之前,他有千言萬語想一吐為快,有無數問題想從她口裡得到解答,豈料最後卻好似得了語言障礙。
同時她冷漠的表情使他十分喪氣,雙腳有如踏在冰上。
「你跟蹤我:」她第一句話就是斥責。
「我…」
「不必否認,我出來前,是你在我家外面,對不對?」
「我沒有要不承認。」擎天心平氣和,「我跟蹤你是……」
亦方轉身就走,同時再次打斷他的話。
「你究竟要我怎樣?」
「我有沒有說話的餘地?」
她站住了,可是目視前方,不看他。
「我不認為我和你有什麼好說的。」
「你甚至還不認識我,就判了我死刑,你認為公平嗎?」
「公平?」亦方霍地轉過來面對他。「我告訴你什麼叫公平。從我未出生,你就知道我的存在。到現在二十八年了,你見過我幾次?」
「亦方……」
「零。駱先生,零次。你完全不記得有我這號人物了吧?你我之間的所謂「婚約」
更不用提了。是什麼讓你突然恢復記憶,記起你有個訂了二十八年婚的未婚妻?」
「我……」
「你現在倒來怪我不認識你。」亦方分不清自己是在冷笑,還是苦笑,「不幸的是,駱先生」我「認識」你,我對你的一切非常清楚。是「你」不認識「我」。」
他放棄嘗試開口。
她顯然不打算給他機會辯白,另一個原因是,他這輩子首次發現一個女人發脾氣時這麼美。她著火般的雙眸明亮得幾乎令他眼盲。
稍喘一口氣,亦方繼纘發洩止不住的怒氣。
「我不知道什麼事故使你大發慈悲,忽然想起應該來把駱家的媳婦明媒正娶。是你駱大少玩厭、玩膩了,決定要成個家,收收心呢?還是像大多數男人,野花芬芳冶艷,但家花還是找個乖乖牌得好?」
她不說「原因」,而用「事故」兩字,及她的聯想力、她的形容,皆令他忍俊不住。
他似笑非笑的模樣,更教亦方火冒三丈。
「很高興你覺得有趣,駱先生。我卻在這件事當中看不到趣味性。幸會了。不過我不希望再「不小心」遇見你。」
擎天沒有阻止她,注視她騎著巨大的摩托車疾馳而去,他唇角漾起微笑。
哦,她不會「不小心」遇見他,但她絕對會常常看見他。
他只後悔沒有早點……嗯,像她說的,記起她,及認識她。
不晚,現在開始還不晚。
他希望不晚。
既不想回去,還有幾個小時才上班,亦方不知不覺來到了畫廊。
摩登的畫廊主人不在,她蒠外地見到官關。
「亦方,」官關親熱地拉住她,「我以為你生氣,再也不理我了。」
多年朋友了,早已互相瞭解。
亦方白她一眼。「要不理你有那麼容易嗎?」
「哇,火藥味十足,氣還沒消啊?」官關嘻嘻笑。
「不是。」亦方搖搖頭,歉然笑笑,「對不起,不關你的事。」
「不是還在惱我就好。踉你說呀,我和買你的非賣品的人說過了,」官關小心翼翼地說,「他不肯拿回來,他說銀貨兩訖,買了概不退還。」
「什麼?這是賣方的台詞才對嘛。」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他無論如何不答應。我甚至提出加倍向他買回來,打算自己掏腰包以跟你賠罪,但是他說什麼都不妥協,我氣死了,你知道嗎?碰上這麼頑固的人,一點辦法也沒有。」
「唉,算了,算了。」
「算啦?真的喲!我不騙你,我真的差點拚老命要把你的畫弄回來,把我這張三寸不爛之舌快說得變八十了。」
「好了,我已經說算了嘛。」
和駱擎天相比,任何其他事統統微不足道。
「真的?真的哦?以後不能再為這件事翻臉喲!」
「你真囉唆。我說算了就是算了,不要再提了。你這位大忙人今天怎麼有空到這裡來?」
「嘖,為了你,我再忙也得排除萬難。你成功發了財,我沾光也沾得心安理得些嘛!」
「聽你鬼扯。」
「嘻嘻!」笑著,官關得意洋洋地說:「我告訴你啦,你都不瞭解我,不曉得我為你費了多大苦心。給你有一樣東西。」
亦方瞄了官關從口袋裡拿給她的支票一眼,眼睛便睜得又圓又大。
「看吧,我就說你不瞭解我嘛,我可不是隨隨便便就把你的畫賣掉的呢。」
「這種價錢……搶人哪!」
「嘖,這你就外行了。我告訴你,物以貴為珍。你以為買畫的都是懂畫的人嗎?十個有八個是附庸風雅。你不讓他們花大把鈔票來買,是看不起他們耶。」
亦方氣結。「我又不靠賣畫為生。我情願一幅也賣不出去,拿這種昧著良心的錢,我和騙子有什麼兩樣?」
她把支票塞回去給官關。
「你怎麼這樣說嘛!」官關十分委屈。「人家欣賞你的畫,才肯出這種價錢啊。」
「你……」亦方拿她莫可奈何,「說話顛三倒四。反正這張支票我不收。」
「你不收?送給我不成?」
「你拿去好了。」
「我才不敢要呢:拿去啦,這是你的嘛。」
「我不要,你看著辦好了,捐給慈善機構也行。」
「亦方,你……」
「我看餚就走。你別管我。」
官關明瞭她的脾氣。她這麼說時,最好不要理她。
亦方不是個會亂發脾氣、使性子的人,官關曉得必然事出有因。此刻不是問的時候,她識相地任由亦方走開。
雖然不是假日,看畫人潮仍相當多。亦方驚訝地發覺短短幾夭,居然已賣出了至少三分之一的畫。
意外之餘,她固然高興,卻仍抹不去駱擎天在她心中的陰影。
她說不想再見到他,是真話,也是違背良心的話。
但她認為拒絕他是正確的。
當她看見官關和一個脖子上掛著相機的人朝她指指點點,她立刻乘隙離開畫廊。
畫畫是她的興趣,成為畫家是她的心願和夢想。她卻不想成為公眾人物。
見到她的畫被瞭解、被挼受,已足夠。
然而,在她的畫前流連的人、買它們的人,是真的明白畫裡抒發的情感嗎?
其實她不需要為了一幅非賣品賣了幾乎是天價而生氣,她不認為那幅畫值得那麼多,因此感覺有欺人之嫌。可是世間有多少事物能以金錢衡量?
駱擎天是個多金少爺,他的品德在她看來一文不值。
而她就是無法不將他縈繞於心。
她氣惱的,也正是這一點。
官關有句口頭禪:「你都不瞭解我。」
被瞭解真的很重要嗎?
如果不重要,駱擎天不明白他對她的傷害,為什麼教她難以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