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頁 文 / 嚴沁
「你是嫉妒。你否認不了,」她胸有成竹的笑。「好幾次我都發覺了,事情並非表面那樣,你怕我拖累了子莊,而是你嫉妒。」
「莫名其妙,我嫉妒什麼?」放下筷子,他叫。
「你嫉妒我和他在一起,」她眼中是挑戰的、洞悉一切的光芒。「因為你也喜歡我。」
「何以玫——」他站起來。「你根本——說的是天方夜譚,你自己胡思亂想,我——我——」
「你摸著良心說,你是不是喜歡我?」她絕不退縮。「你只是怕承認。」
「你——你——」他的臉脹得通紅。
「為什麼不承認呢?喜歡一個人是光明正大的。」她放柔了聲音。「而且我也老實告訴你,我故意和子莊在一起,也是為挑起你的妒意。」
「你——」他不能置信的望住她。
「我喜歡你。」她坦然直視他。「一直以來我喜歡的是你,不是子莊。」
「你——不,不,你開玩笑,」他一面搖頭,一面後退。「你開玩笑,我——我——」
「我不是開玩笑,我說的每一句都是真話。」她站起來,一步步走向他。「我喜歡你,你卻討厭我、歧視我,後來我發覺你是故意的,你對我也矛盾,於是——我決定利用子莊讓你明白一切。」
「不,不是這樣的,不——」他矛盾著,掙扎著。
「為什麼不肯承認呢?」她站定在他面前,溫柔的、深情的凝視他。「為什麼要跟我,跟你自己過不去呢?」
「不——」他的雙手都顫抖起來。
「我愛你,莫恕。」她用雙手環住他的腰,她是勇敢的、坦率的。
「以玫——」他低喚,終地用發顫的雙手擁住她。
似乎,這些日子來的陰霾一掃而盡了。
莫恕的冷漠、孤僻全被再來的愛情所溶化,他變得溫柔,變得心平氣和,他的工作熱誠再一次被推向高峰。他又在作曲,是一首旋律優美的抒情曲子。他反覆的彈著、聽著,自覺非常滿意。
該是他復出之後,最好的一首曲子吧?
心中一個新奇的念頭湧上來,他為什麼不自己把歌詞填好?
這些年來他只是作曲,從來沒有填過詞,這真是最新的嘗試,他可以做的,是不是?
不是有許多其他人也做得很好嗎?他一定也行,真的,他一定行的,停止彈琴,他拿起了紙筆。
這樣一首優美的抒情旋律,該有一個美麗的歌名,該是——他忽然想起自己,一次失敗的感情使他頹廢了十年,再一次的振作,再一次的愛情,像——像——像一首下午的旋律,不是嗎?
他四十歲,他的生命已走了一半,屬於他的上午該已過去,他現在譜的,不正是下午的歌曲?他現在把握的豈不是下午的時光?下午的旋律,該是最合適的。
他很開心,能替歌曲想到合適、貼切又美麗的名字實在是愉快的事,這象徵著一切順利,是不?
正待開始寫,房門響了。
「我能進來嗎?」以玫伸頭進來。
「進來吧!」莫恕微笑。
他的微笑是很動人的,也許因為很少笑,總是冷著臉,當他笑時,格外動人。
「在做什麼?」以玫輕盈的走了進來。
她臉上沒有化妝,非常清楚。身上穿著洗白了的牛仔褲、T恤、根樸素。
「填詞。」他說。
「填詞?你不是只作曲嗎?」她很意外。
「心有所感,嘗試一下。」他說。
「能自己作曲、作詞,那會方便好多。」她點頭。
「我不會填很多詞,因為我不是個感觸很多的人。」他搖搖頭。
「什麼感觸?」她眼睛好亮。
「自己。」他簡潔的。
她想一想,笑了,她懂得他的感觸。「叫什麼歌名?」她問。
「下午的旋律。」他淡淡說。
「很好啊!很清新,至少不鴛鴦蝴蝶。」她說。
「你唱。」他望住她,深深、定定的。
「我唱。」她眨一眨眼,立刻點頭。「我會唱得好,一定的,因為這首歌有一半屬於我。「
他不置可否的扔下了筆,立即站起來。「你來練歌?」他突然轉開話題。
「不——我到夜總會去,順便過來看看你。」她說。
「這個時候去夜總會?」他也意外。
「我辭職了。」她淡淡的。
「哦——」他拉長了聲音,有些不能置信。
她不是一直嚮往名成利就?她不是不擇手段的往上爬?她不是永遠要抓住任何的機會?
「以後我不再唱夜總會了。」她說得十分肯定,十分真誠。「灌唱片或者有機會上上電視。」
「這樣——豈不和你的原意有違?」他說。
「人是會改變的,尤其一個女孩,當她得到一樣最嚮往、最渴求的東西,她可以放棄其他的。」
他想一想,握住她的手。「你令我非常意外!看外表,你絕對不是這樣的人。」
「我以前的確不是這樣的人。」她很坦白。「我很虛榮,很——不顧一切,是你令我改變。」
「我並不要求你為我改變。」他正色說。
「我自己願意,也希望這麼做。」她也凝望他。
他搖搖頭,再搖搖頭。「以玫,我不希望以後你後悔。」他說。
「如果我不這麼做,我才會後悔。」她肯定的。
他望著她,好久、好久,然後笑了笑。
「你是很好的女孩。」他說得很嚴肅。
她的眼眶一下子紅了,她很感動。
「你能這樣說,即使——假的,我也再無遺憾。」她說,聲音裡有濃重的鼻音。
「我不會說假話,相信我。」他拉她來身邊。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我並不是好女孩。」她的眼淚終於掉下來。
「你好與不好該由我來說。」他輕拍她的背脊,溫柔的安慰她。
「不,不,以前我做過許多錯事,我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我喜歡錢,我——我——」
「不必說了,你可以不告訴我。」他阻止她,不忍心再聽下去。「那畢竟是過去的事。」
「不,我一定要告訴你,然後我的良心才會平安。」她吸吸鼻子。「我曾經——和一些有錢人來往,有一個你曾經見到過,我要他們的錢,當然,我得——付出代價,我——曾陪他們去外埠旅行,也曾跟他們短暫同居,那只是——單純的交易,我現在很後悔,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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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以玫——」他動情的擁她入懷。「不要再說了,無論以前你做過什麼,我全不計較,我不是頑固的要追究過往的人,誰沒過去呢?我們別再提了。」
「那你——」她含淚的仰望他。
「我喜歡你,無論如何也喜歡你。」他凝視她。
那個野貓般的女孩,終於變成一隻溫柔的兔子。
「喜歡?」她眼光一閃。
他低頭吻一吻她臉上的淚,輕輕的,卻慎重的說:「我以前從不說過這個字,即使對雅竹,」停一停,他說:「我愛你!」
「莫恕——」他緊緊的擁抱住他。
他愛她,上帝,這是世界上最美、最動人的音樂。他愛她。
好久、好久,他們才從溫馨中醒來,她離開他的懷抱站起了。
「你再寫『下午的旋律』,我去替你煮咖啡。」她安詳、滿足的微笑。
「別走。」他拉著她不放手。「你不覺得,這首歌詞該由我們共同去完成?」」
「你寫我唱,這樣會更完美些。」她掉脫他的手,轉身走出去。
望著她消失在門後面的背影,他久久回不了神。
感情是這麼奇怪的一件事,從互相的敵視、水火不容到今天的相愛,簡直不真實得像作夢。
可是一開始他們就互相吸引了呢?是嗎。
他重新拿起筆來,卻再也寫不出一個字。
一會兒,他吸到咖啡的香氣,以玫托著小托盤,笑吟吟的走進來。
「一定寫不出了,是不是?」她洞悉一切的。「靈感被我趕跑了。」
「晚上再寫。」他不置可否。「我從來不喜歡勉強自己工作,我喜歡順乎自然。」
「藝術家脾氣,標準的。」她笑。
「藝術是什麼呢?」他搖頭。「我學的是藝術,但寫的曲子卻不是,也許可以攀得上藝術邊緣,但一流行就被人說通俗,只有娛樂性沒有藝術性,我實在懷疑,到底什麼是藝術?」
「一句話惹出這麼多牢騷?」她還是笑。
「不是牢騷,真話。」他歎息。「我有個朋友是寫作的,頗有一點名氣,但他寫的文章或故事被人稱為流行小說,他為這事心中不平了很久,什麼是流行小說?又什麼是文藝小說?又什麼是文學?分別到底在哪裡?因為所謂流行小說看的人多?沒有留傳下去的價值?然而所謂的文學看的人少,又有什麼用?人家都不愛看了,價值又在哪裡?又有什麼值得自誇的?這就和我們的藝術、通俗有異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