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頁 文 / 嚴沁
最後,祖母生氣了.
「如果明天家俊不回家,我要拒絕吃藥、打針、看醫生.」她鄭重宣佈,「他做警方證人,證人又不是犯人,行動怎會不自由?」
「警方在保護他,怕對方對他有傷害.」大家苦口婆心相勸.
「對方是什為人?有三頭六臂?」祖母有自己固執的想法,「總之明天我要見到他,還有一星期就是婚期.」
還有一星期就作新娘的卓依臉上全無喜色,彷彿心事重重,愁眉不展.
「我相信警方會讓家俊在結婚那天自由.」家傑曾這麼安慰過卓依.
但卓依想卻是另一件事,她渴望盡早離開這兒,與賀家人相處,她愈來愈不安樂,愈來愈內疚,她──唉.
「家珍,我必須告訴你,離開這兒後,我不會再出現在你們面前.」她暗地裡對家珍說.
「你──不結婚?」家珍大吃一驚.
「我不能騙自己,我與家俊全無感情.」卓依歎息,「不能瞞著良心為條件而嫁,我會一輩子不原諒自己.」
「但是大哥看來很愛你.」
「他愛的是他的未婚妻,不是我,我只是個冒充的.」
「有什麼關係?我們全家都喜歡你,尤其嬤嬤,你不肯結婚,我怕她又發病.」家珍憂形於色.
家珍說:「嬤嬤聽見大哥的事時立刻病發,嚇得我們半死.我們都以為她救不回來,卓依姐──」
「要理智些,當她知道家俊的未婚妻另有其人時,她會喜歡真的那一個.」卓依說:「嬤嬤愛屋及烏,她愛家俊,於是也愛他的女人.」
「不不不,嬤嬤喜歡的是你,不是另外任何女人,任何未婚妻.」
「家珍,我實在假裝不下去.」卓依痛苦掙扎,「這些日子我並沒有愛上家俊,愈來愈覺得與他格格不入,結婚會害人害己.」
家珍凝視她半晌.
「你是否嫌大哥曾犯過錯?」
「家珍,我只是個平凡普通人,像街上很多路過的女孩一樣.在家俊面前甚至自卑,我不屬於你們的階層,我高攀不上.」
「不不不,不會這樣,沒有高攀,連二哥都說你有好氣質,他從不讚人的.」
說到家傑,卓依心中流過一抹溫暖,家傑不同於家俊,他們合得來──可是那又怎樣?她的未婚夫是家俊,他和家傑也沒有互相上對方.
「沒有用,家珍.」卓依握著家珍的手「我離開後由你負責向他們說明一,切他們怪我也好,原諒我也好,總之我會永遠消失.」
「你會離開工作的公司?」
「是.」
「你完全不顧嬤嬤的身體和生命?」
「嬤嬤吉人天相,不會有問題.」她說:「希望她能原諒我.」
「沒有任何理由、原因、人或事可以留下你?」家珍仍然不死心.
「沒有任何理由、原因、人或事可以留下我.再不遠遠離開,我們大家都會後悔,會痛苦一世.」
家珍難過地喃喃自語.
「但願我有枝神仙棒,把事情變得完美,每個人都如願以償,每個人都能快樂.」
卓依紅著眼眶望著善良可愛的小家珍.
「我會一輩子記得你和你們全家,會記得你們對我的好,相信我.」忽然想起家傑,莫名其妙地心中一抹剌痛.
家傑是卓依心中的一抹剌痛?她是喜歡這個人的,若干年後重遇,他會變成怎樣?還是那麼平和自然?那麼英俊真摯?還是那麼像一陣風般吹拂在校園綠茵上的人物?
那種剌痛擴大並真實的存在,她下意識地抹抹胸部的痛處,那處似真似幻地有一枚針尖剌得她手指幾乎滴血.
她的臉變了,盡全身力量把家傑和家傑的一切拋到天邊.這是個與她無關的人,以後不要再記起他.
「你終究不能成為賀家媳婦.」家珍遺憾地說:「不知道嬤嬤會傷心成什麼樣子.」
「嬤嬤擁有你們已足夠,你們那麼愛她.我,微不足道.」
「你低估了自己.」家珍真誠地說,「從來沒有一個人能得到我們全家人的喜愛,我們都很挑剔,真的.」
與家珍一談話之後,卓依舒服多了,少有人明白她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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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不辭而別
遷到賀家的臨時住所,家傑離卓依遠遠的,不像在郊外那別墅時有時問接觸、聊天、玩撲克牌.現在,他連眼神都避免接觸她的,好像分隔在兩個世界.
陳警司終於通知他們,可以各自回家,陸世龍的不法手下都躲藏起來,不再敢公鬧事,怕給他們老闆帶來更大的麻煩.
賀家人歡天喜地地搬回家裡,在婚禮舉行的前兩天.
「明天賀家俊可以回家.」陳警司宣佈好消息,「他的合作和幫助,令我們一切進行順利,他是大功臣.」
「婚禮如期舉行.」祖母興高采烈地宣佈.
她的病已不藥而癒.
「卓依姐,看看嬤嬤,你──可否再作最後考慮.」
家珍再次懇求.
「對不起,家珍,我做不到.」卓依紅了眼眶,「目前唯一想做的,是恢復自我.」
「你不等大哥回來?」家珍依依不捨.
「我會考慮.」卓依說.
在黃昏,大家都準備吃晚飯時,發現她已不辭而別.
「她回家看父母.」家珍大聲說:「被保護的時間她連電話都沒打過,怕父母擔心.」
這極好的理由,他們都相信明天她出現見家俊,為婚禮的事進行最後商討.
卓依回到久別的小房子,把重要的東西整理成一箱,漏夜送回父母的家裡.她什麼也沒說,神情也自然安寧,父母決不懷疑.
「後天的婚禮有車來接我們嗎?」母親問:「我們的衣服都準備好了.」
「有.等到汽車來接才走,別冒冒失失自己跑上去,賀家有頭有臉.」
「知道.賀家俊這段日子每天上報,附近誰都知道我們女婿是個大名人.」母親開心地說.
卓依偷偷在書桌上放一封信,獨自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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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有再回小房子,找到兒時的死黨老友陳文希,在她小小的住所借住幾天.
「我的家在裝修.」她這麼說.
文希一點也不懷疑,高興地接待她,並興致勃勃地到半夜,才倦極而睡.
第二天早晨,卓依回公司交辭職信.公司並未留難她,她又不是什麼重要職員,說走就走,也不需什麼特別手續.
然後,她就躲在文希的小住所裡替文希整理房子,替她做晚餐,替她把衣服放進洗衣機,怡然自得地忘卻一切煩惱.
不是真的忘得掉,只能盡量刻意不想.
家俊回家後一家找她,找不到會怎樣?已不在她關心之列,她沒有出席婚禮已說明一切,至於家珍用什麼理由應付賀家的人,她也不想再知道.
賀家人已全部離開她的生活.
她看報紙開始找工作,避開中環,只找九龍區的工作.她有工作經驗,這不會難倒她.
婚禮自然是取消了,母親在看到她留下的信後必然會把那小箱子送還賀家,面裝的是賀家送給她的所有貴重東西.她不貪心,離開就要乾手淨腳,光明磊落.
他們有沒有到處找她呢?他們知道她逃婚的真相時是什麼反應?什麼表情?有點好奇,只止於好奇,不想追問.
一家洋行約她第二次見面,這份會計主任的工作大概可以談成.她不緊張,絕對有信心可以養活自己,活得像以前那麼真實,那麼自在,那麼滿足.那段彷彿走進上流社會的日子已遠去,連一絲痕跡也沒留下.
刻意不留,她要找回自己.
最大的幾張報紙有相當引人注目的尋人啟事「依姐姐,無論如何請給我一個電話,嬤嬤在等你.家珍.」這小家珍,說了以後不見面就是不見,卓依不喜歡做拖泥帶水的事.而且看來賀家祖母也沒什麼嚴重病發,這世界再也沒有失去了誰活不下去的.
卓依開始上班,恢復她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中間那段如夢般的日子完全沒有影響她,依然能早起早睡,過最簡單的日子.
一切如常,只是──心底絲剌痛隱隱約約還糾纏著她,有幾次竟從夢中痛醒,久久不能成眠.
她又找了間小房子,沒有以前的環境好卻是夠她淒身.她打算三個月後作穩定下來就換一間好點的房子,這不急,房子可以慢慢物色,總要合心意.
報紙上的尋人事不再繼續,賀家大概對她已死了心,而且那個真未婚妻松田佳相信也出現了,他們可以是大團圓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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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班的時候接待處的小姐通知卓依,有客人要見她.她不疑有他,讓客人進來.
她看見一個十分時髦又濃妝的女人站在門邊,用一種奇特的眼光瞪著她.
「卓依?」那女人問,不很純正的廣東話.
「是.有什麼可以幫到你?」她禮貌地問.
那濃艷女人凝視她一陣,逕自在她面前坐下,並點上香煙.
「我是松田佳.」那女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