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寧為小女人

第1頁 文 / 謝上薰

    楔子

    嗨!你好!我是路華,一個不怎麼好脾氣的男人。本來我是沒打算跟你們打招呼,但是不巧今天是我的大喜日子,我想每個男人在這一天裡多少都會有反常現象,像個驢蛋似的看人就笑,是可諒解的一件事。

    化妝師說:每位新娘部是動人的。這句話很有待商榷,至少今天我將娶的女人就平凡得要命,臉上的青春痘瘢痕用再厚的粉也掩蓋不住,只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她的性情柔順脾氣好,很沒我意。告訴你,我今年三十歲了,已經不耐煩再為美麗的女人獻盡慇勤還得不到報債忍氣吞聲,那種委曲求全的事留給青春太多的少年去幹吧,我只要有個賢妻良母作後盾,讓我放手去做男人的事業。

    當然,像我這樣坦白的男人通常是缺乏情趣的。親愛的愛幻想小姐,在此我將善意地打破你腦中的美夢,實際上,結婚後的男人十之八九將事業放在第一位,他已經覺悟羅曼蒂克是多餘的絆腳石,決心於蜜月後將那套束之高閣樓:永不再清掃、使用。

    哈!你想勸新娘考慮放棄我這個乏味的男人?抱歉,又叫你失望,新娘已經娶進門,只等客人到齊,大開酒席,直過了今夜,任大羅神仙也無法阻止我在她的身份證配偶欄填上「路華」兩個字。

    我的合夥人和好朋友陸星座一直賴在今天四伴娘之一、也就是我的小姨子樊細珠身邊,活像蒼蠅黏上蜜糖,使我不得不察疑他自告奮勇作伴郎的目的。現在他居然捨皮白肉淨的樊細珠回到我身旁,倒叫我瞪起眼來。

    「路華,」陸星座只用肘子碰我一下,眼睛卻看向門口,「看見沒有,那個女人?」

    「那個?」

    「長頭髮,穿紫色洋裝的,最年輕最好看的那一個。」

    紫色系一向是揀人穿的,那年輕女人,不,我看她簡直還是個女孩,穿起來居然頗有韻致,實在是她生得甚美。

    「你認識她?」我問陸星座。

    「我正要問你。」

    「我沒見過,可能是明珠的朋友或親戚。」

    「是嗎?喂,路華,咱哥倆好兄弟,反正你是死會了,認識的話幫我介紹一下。」

    我看多了陸星座交女朋友的態度,才不幹這種缺德事。

    「我真的不認識她。小陸,我勸你收斂點,不要換女朋友像換衣服一樣,你不是喜歡細珠麼,怎麼不到十分鐘又打歪主意?」

    「得了,得了,有了老婆說話口氣就變樣,少來這套,你無福消受美人,看我的。」

    這位陸公子是標準的女人奴,不曾安分在家待上一天,只要是女人,十七歲以上,三十歲以下,都是他的目標。看對眼就追,亂沒品味的。而且硬是要得,他真有女人緣。不過,今天他可是棋逢敵手,那女子不給他說完話表清情意的機會,跟他點個頭,消失在新娘休息室裡。

    我真想笑他一頓,但我的教養戰勝頑劣念頭。

    「我沒猜錯吧,她是明珠的朋友。」我走過去意思意思安慰兩句,「所以,你還是有機會的。」

    陸星座還陶醉未醒,「嘖,她真有女人味。」

    這花癡,所有不被他追上的部是最有女人味的女人,等追到手,最久半年,就由「女人中的女人」落人「強悍的男人婆」或「沒骨頭的菟絲花」的下場。」

    幾位家族長輩到場,我便丟下他上前招呼,親友陸續到來,雖有不少招待人手,但大家似乎喜歡跟新郎打交道,愈接近開席時間,我愈連喝口水的空間也沒有,所以當一隻白手將我拉到一旁說「有話問你」,我很是樂意。

    「姊夫,姊找你。」樊細珠說。

    我正想喘口氣,就跟她進新娘休息室。

    氣氛不對!

    相信各位即使尚未成家,也參加過婚禮,新娘子不該用這種服光看新郎:暴怒、鄙夷、怨恨,和一點傷心。

    我開不了口。

    「路華——」

    我的天哪,我從來不曾發現將成為我老婆的女人有這般猙獰的面目和高八度的尖銳叫.

    愛是忍耐,愛是體諒,明珠今天第一次作新娘。

    我在心裡說服自己。

    「明珠,」我用最溫柔的聲音說:「外面客人很多,我忙不過來,所以才沒進來陪你,不要生氣罷!

    一向小鳥依人的明珠,像是忘了輕聲細語這項最迷人的武器,今天換了一副面貌,粗聲級氣的質問我:

    「你這個騙子!已經有太太了選騙我跟你結婚,我要告你詐欺!」

    各位,我第一個反應是想笑,而我果然笑了起來。明珠欺近我身,清脆的巴掌聲於焉響徹新娘休息室,卻痛在我面頰,於是我有了第二種反應。

    「新娘在新婚之日打新郎,你想給我下馬威啊!」我生氣的說:「樊明珠,我愛的是溫柔聽話的你,難道你以前都是裝出來騙我的?」

    「過分的是你,想娶兩個太太。」明珠哭了起來.

    「你聽誰胡說啦?如果我有太太就不會娶你,重婚罪是好玩的嗎?」

    任我解釋再三,明珠依然大哭大鬧,這笨女人,不僅得哭鬧又會議男人心煩?

    三位伴娘圍在新娘四周勸說,站在一旁的紫衣女郎就顯得突出,我像溺水抓住一根浮木,「小姐,你可不可以告訴我,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紫衣女郎凝視著我一會,突然也哭了起來。

    我只有廢然地坐在一旁,等這群莫名其妙的女人恢復正常再說,手還正好有杯茶,我就拿起來喝了。

    如今回想,還是我那小姨於聰明,請了岳父、岳母和家舅進來。(家父母己過世,由家舅代主婚禮)

    岳母大人看也不看我一眼,忙去安慰女兒。

    「剛結婚就吵架,年輕人真是的。」舅父搖頭數落我。

    「好了啦,快點準備,客人都到齊,要開席了。」還是岳父明理。

    明珠抬起一張慘不忍睹的臉,哭叫道:

    「爸、媽,我不嫁了啦,我要退婚!」

    岳母嚇了一跳。

    「唉喲,你在胡說什麼,明珠啊,人都進門了,快別說不吉利的話。」

    「媽,路華已經有太太了,難道要我嫁他作細姨?」

    我感覺每個人都在瞪著我看,連忙辯駁:

    「沒有的事。舅舅,我有沒有娶過太太,你最清楚了。」

    「對哦,我們阿華不是那種人啦!」

    「你太太都找上門了,你還敢騙人一」明珠的伴娘朋友楊小姐站出來主持公道,用手一指,比向正拭淚的紫衣女郎.

    這句話產生的結局,讀者或許可想像出大概,不過為了不使那些不愛動腦筋的人不習慣,我還是說了吧!

    那位紫衣小姐黏到我身旁,斬釘截鐵的說我就是跟她訂婚,在結婚當天突然失蹤的准丈夫,這一年半來她四處找我,終於能夠及時挽救樊小姐將陷於不義之人的不幸。接著敘述她跟她准丈夫認識到結婚的經過,真邪門,她的准丈夫食、衣、住、行、育、樂等方面的品味,居然跟我不謀而合,叫我反駁不得。

    她說:「再糊塗的女人也不會抓錯丈夫吧?路華又不是多顯貴的大人物,如果不是我們已經有那樣的關係,我也不會來這裡,再一次承受被拋棄的傷心。」水汪汪流不停的眼淚,真令人同情她的遭遇。

    於是,整個房間吵雜不休,每個人都對準我開炮,不給我說完一整句話的空隙,那種非人的拷問,比任何刑罰都可怕,終於我氣惱欲裂,當明珠詰問我:「你說,你自己說,你這種人選配娶我嗎?」

    我再也忍耐不住的大吼:「你說對了,隨便你啦,要退婚就退婚!」一口氣衝出飯店,陸星座追上來,我也不理他,只告訴他女方要退婚,馳車回公寓喝悶酒。」

    當天,宴席照開(不能退的),雖缺少新郎、新娘,反而熱鬧,因為多了一道話題啊!(這是陸星座事後說的。)

    別怪我沒風度,不留下來收拾善後,我早聲明我不是好脾氣的人,最最最討厭無理的忍耐,一發脾氣只有一走了之。

    以上,就是我的告白。

    第一章

    我生來就是一個幸運的孩子,自然形成一個快樂的人。

    熟識我的人都叫我愛麗絲,其實這只是一個綽號,帶點甜甜、寵愛的味道。我的真實姓名叫張麗絲,在俗不可耐的名字充斥的世界上,我愛這名字還算差強人意,這是我第一件幸運事,必須感謝我的父母.

    還有就是我是一個敏感的女孩。舉例說明,我常發覺人們的同情心濫用得很,簡直到了可怕的地步,好像不如此一番就不成為一個人似的.就拿我上個月去一家牙醫診所代理家務的情形來說,當那位好心的女醫師得知我四歲便成了孤兒,立刻額外加我一筆五百元的外快,告訴我可以不必向公司報帳。天哪,五百元呢,有錢人就是愛亂花錢,美其名為行善,其實天知道,我一點也不可憐。

    父母死於車禍,這不是我的罪過,除非我有自虐狂,大可不必終其一生都在悲歎自己的身世。父母出車禍那日,心血來潮想重溫沒孩子煩人的可愛日子,毅然將我交給敏柔姨媽代勞,因此我逃過一劫,不又是一件幸運事?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