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 文 / 席絹
「太久沒運動而已,沒什麼苦悶不苦悶。」她看了下四周:「今天來的人不多。」
「那些大唱單身貴族的公子哥,並不代表他們反對流連花叢中享艷福。」
「原諒他們吧,春天是發情期嘛!」
「刻薄。」身後傳來帶笑的聲音。並且悄悄探來一隻魔手欺向方箏的頭——
「叱!」一記手刀劈出。
那只魔手的下場當然是捧著右手腕哀號。
「你怎麼還不死心呀!每次都來這一招,至少也要換個目標吧?」方箏唾棄地瞪著她表哥。也不懂得研究更凌厲的手段,害她一點成就感也沒有。
林淳棕扭曲的面孔因疼痛稍緩而回復應有的濃眉大眼俊容貌。
「明知道是我,也不會留情一下,打那麼大力。」
方箏不屑回應,只道:
「今天吹什麼風?高夫人的華麗宴會與這邊一比,你老大居然會選擇放棄泡妞的機會。」
那個高夫人的宴會可是包辦了各色名媛淑女、美女、影藝紅星的一流獵艷場所。如果喜歡光芒萬丈的熱力美人,可以在聚光處找到;如果要冷艷美人,可以在角落覓得;如果偏愛清純浪漫小美人,不必懷疑,到每一處陽台轉一轉,包君滿意;要是特別迷戀率性美女,一定要到花園、噴水池的地方守候;嘿嘿,如果要火辣辣的浪女,上樓去找就對了!
所以每一次,只要聽到高夫人又要辦宴會了,每一個男人莫不千方百計地想詐到一張邀請函。看美女嘛,誰不愛呀?說起來也是變相的相親,讓那些終年忙碌的貴公子們得以一網打盡地看到各色美人、名媛,也好合計一下自己娶妻的可能對象。
幾乎沒有例外的,單身以及不單身的男人一定會去那個宴會轉一圈,要是說她這個表哥沒有去,打死她也不會相信。
果然,林淳棕回答了:
「我去了,但只待半小時。」
「今年的美人兒不夠看嗎?」葉桐沂好笑地問。
「至少夠水準,只是少了閣下的老婆,總像少了一盞明燈的感覺。」林淳棕笑謔他一記。
方箏也頂了他肩一記:
「葉兄,聽說你這個妒夫挺有名的,居然不讓老婆參加高夫人的宴會。」
「當然,有丈夫的女人當然不能出去招蜂引蝶。」
「嫂夫人沒發飆?她好像是某婦女福利會的發起人。」並且脾氣火爆剛直,向來有其盛名。
葉桐沂哈哈一笑:
「當然沒發飆,她知道我愛她嘛。夫妻間的相處之道,可不是你們這兩個小毛頭所能明白的。好了!少打混,說說你過來的理由吧!」
轉回正題,林淳棕道:
「趙衍夫那小子請了一名不簡單的男人當保鑣。」
「他一向有保母跟隨。」葉桐嗤嗤笑著插嘴。
方箏灌了口礦泉水,瞄向林淳棕:
「你是認為,他想用來對付我?」這實在也不是新聞了,早八百年,她與趙公子哥的梁子就已結下;眾所皆知的情況到一旦她被殺掉了,趙公子絕對難脫嫌疑犯之列。
「這次不同……我覺得不同在於那位保鑣讓人打從骨子裡冷出來。你等一會就可以看到了,趙公子的下一站正是這裡。」也就是林淳棕特地過來的原因。
笑了兩聲,方箏全然地不放在眼內。
「那個白癡。居然公然與我敵對,也不懂得掩藏一下,我記得趙大森老闆不笨呀,怎麼生得出這種蠢性堅強的兒子,好替他擔心將來事業交到他兒子手中會垮成一堆廢墟。」
說起方箏與趙衍夫的恩怨情仇,要從六年前說起。
二十歲甫接到高夫人邀請函,正式步入社交圈的方笙可以說是當年度社交界最炫人的驚喜了,多少名門公子趨之右騖,以眾星拱月的方式堵了個方笙方圓百里水洩不通;而護姊有責的方箏義不容辭地代她回絕有色狼傾向的男士邀舞與接近。
好巧不巧,當年也正是趙衍夫公子由國外野雞大學鍍回一張文憑歸國,並且自詡白馬王子,步入高級社交圈的時日。
以千人傾、萬人迷的姿態款款而來,當然認為自己絕對會是「摘月」的那名王子。
也許是羅曼史中毒太深了,沒看清楚自己癩蛤蟆的本質,便學小說中的屠龍男主角,狠手一伸,硬是將方笙抓出眾星的圍繞,準備順著音樂的流瀉,舞出兩人瑰麗的華爾滋——
當然,結局是,他被一記過肩摔給丟到門邊,在昏頭轉向時,衣領被拎起抓到花園去海扁得奄奄一息。
可憐的趙公子依然不明白他被誰痛揍了一頓,因為待眼中的星星、小鳥消失之後,他沒看到什麼人;待他狼狽地爬回宴會現場,他眼中的公主已被來自香港華康集團的高級特助鍾適給奪去了第一支舞,以及接下來所有舞碼的權利。
後來,趙衍夫才由旁人口中知道打他的兇手是方笙那個不男不女的妹妹方箏;一個十八歲的乳臭丫頭。
說來趙公子身旁後來必定隨侍著打手,就是拜方箏所賜。
第二筆梁子也得順帶說一說。
放棄了方笙這位大美人之後,趙衍夫摸摸鼻子,安分地與他在國外所交女友在一起,可以說在雙方家長的默許之下,步入婚姻殿堂是指日可待的事。
不幸的是,在訂婚宴那一天,他的未婚妻居然大發花癡,公然對著某位帥哥流口水,而那名「帥哥」甚至不是個男的,就是方箏那個混帳。
在交換戒指那一刻,就見準新娘子因為白馬王子的離去,而忘形地追隨而去,留下類似某電影情節男配角的蕭瑟場景,讓上帝陪他哭泣。而且,從此以後,趙衍夫三個響噹噹的大字,便與「笑話」劃上等號。
婚姻吹了,面子沒了,他的人生、他的未來……
猶如殘秋枝頭最後一片抖瑟的枯葉,注定以悲劇去落幕。哦……
所以嘍,也難怪他老兄這麼公然地恨方箏入骨。
但是若認真算起來,方箏從未刻意去惹那呆瓜;除了他對方笙毛手毛腳,給予教訓是必須的之外。女人戀她、追求她,或公事上比他高竿、社交圈比他吃得開,基本上是與趙公子無干的,各憑本事而已;她方箏的生命意義才不會膚淺的只止於與這呆子鬥氣上。
哎!說人人到,遠遠的大門入口,那輛招人注目的金色法拉利,不正是趙衍夫的寶貝呆瓜車嗎?確實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的拉風呀!嘖!金色的。
林淳棕湊近方箏:
「你想,今天的好戲值不值我放棄高夫人宴會的犧牲?」
「天曉得。誰知道他的保鑣有沒有你形容的那麼好?如果當真有,趙衍夫難道敢明目張膽地吆喝打人?」
沒有給他們太多閒聊的時間,立即有尖刻的聲音由遠至近地傳來:
「喲,你們怎麼沒有去參加高夫人的宴會呀?害我今天成了眾人矚目的王子,依然感覺到有點勝之不武哩。方箏,你這個假王子莫非是怕了吧?」話完,還刻意「哈哈哈」三聲,以壯自己囂張的架勢。
這個趙衍夫好歹也活了三十年了。長得平凡、體若圓球絕對不是他的錯,可是愈活愈幼稚真不知道該把這筆帳掛在誰身上才好。
方箏沒有正視趙衍夫,只把雙眼定在趙公子身後,除卻兩名打手以外那個靠在門框旁的黑衣男子身上。
有點眼熟。
不是容貌上的似曾相識。如果她曾見過,斷然不會忘記;她沒見過,但那股子感覺令她熟悉。
合身的黑T恤、合身的黑牛仔褲、黑短靴,外套著一件及膝的黑披風,身材相當好,頎長而充滿力道。
至於長相,反而不好形容。形於外的威猛森冷,比表相的一切更令人震顫,相當特別;這種人如果會被趙衍夫聘請,就太令人失望了。
她一向以為人渣是用來配垃圾的。
越過喋喋不休的趙衍夫,方箏立定在黑衣男子面前;而他的眼光未曾稍離過她身上,從入門後一直如此。
「方箏。」她伸出手。
「風御騁。」他握住,並且細細端詳她比一般女子遠大一些的手。
有力、且溫暖。他滿意這個發現,露出一抹淺笑,如破雲煦陽,只照耀於她身上。
他的聲音喚起她的記憶。她笑了:
「是你。」
沒頭沒腦的一句,卻不會令風御騁摸不著頭緒。
「是我。」
「沒想到你會是那傢伙的人。」
「你知道兵沒有絕對的主人。」
她挑眉,雙手抱胸:
「那是說,只要出得起價錢,我也可以是你的主人?」
「當然。」
不識相的火雞叫,介入他們之間,正是不甘受冷落的趙公子:
「你別想!他是我的人,你挖不走的。」哈哈哈,終於有他趙衍夫揚眉吐氣的一天了!
不過,沒有人理他。
這老兄大概不明白既是配角,就應該安分一點的道理。
方箏撇撇嘴角,依然只看風御騁:
「你的『價碼』限於金錢,或是其它?」
「因人而異。」
這人講話真是簡潔到沒人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