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使你為我迷醉

第7頁 文 / 席絹

    「閉嘴!」丁皓嫌惡地看他。

    「別害羞嘛!真正做好事的人不肯出頭,老讓那些沽名釣譽的財政大老風光,這是什麼道理!」

    孟冠人也湊一腳。

    「我們丁皓喜歡別的,來個『丁皓慈善會』好了!我當發起人,負責宣揚他的善行——」

    「閉上你的狗嘴!」丁皓一拳打在孟冠人肩上。

    沈拓宇笑了一會,終於改了話題:

    「那女孩是怎麼回事?我記得你的地方從來不許女人進來的。莫非春天是發情期?『死神』那傢伙追女人追到日本去了;你的屋子中也出現了個尤物,唔——遠一點的話,我也是和希康陷入熱戀;春天,戀愛的好季節。」

    「丁皓負責半年內保護她的貞操。」孟冠人改坐在沈拓宇這一邊,以防丁皓又來打人。

    沈拓宇難以置信地一愣,然後爆笑出來。

    「貞操——哦,叫丁皓來保護?我的天!哪個不長眼的人做出這種蠢事?」他吸一口氣又道:「我猜——不出一個月她就會倒在你的床上共唱『鴛鴦蝴蝶夢』。你不是種馬型的男人,但你是感情一發不可收拾的那一種;孤男寡女共處一室你不會想沾,你就是聖人了。」他仍然止不住笑。沈拓宇心思何等敏銳,一個眼神就可捕捉出丁皓與那女孩的特別電流。

    丁皓瞇起眼。他早知道讓那女人住進來是不明智的事,接這個case更是超級爛的餿主意。朱浣浣那種尤物型的女人誰不想?他當然想!不過他要是會動自己的商品就該死了。

    房門正好在這個時候打開,楊希康笑看丈夫道:

    「談完了嗎?還要去幼稚園接寶寶哦。」

    沈拓宇站起來。

    「再聯絡了,丁皓。我會叫石強先到保全公司找你。」夫妻倆走向門邊。

    「確定不要吻別嗎?」孟冠人跟到門邊,不死心地問。

    「要!我給你。」沈拓宇凶巴巴的別過臉。

    「別鬧了——浣浣,有空到我家坐。」希康拉丈夫出門。

    「一定。」朱浣浣點頭。

    合上門後,孟冠人再度坐回沙發,歎道:

    「沈拓宇走什麼狗運娶到這個大美人!」

    「你們怎麼會認得的?他是警官,可是你們是半個黑社會人呀。」朱浣浣十分疑惑不解。

    「你說。」丁皓又伸了個懶腰,用下巴點了下孟冠人的方向。

    孟冠人回想了下。

    「四年前吧!丁皓出獄,沈拓宇那傢伙就相中他,要培養他當正義人士,後來沒達成而作罷。那時丁皓家中的組織初解散,可是卻有人利用丁家名聲進行一項跨國的毒品走私交易,阿皓為了家中的名聲自然義不容辭地加入那一件案中;正好沈拓宇由香港追查到台灣,而美國那邊的『死神』也偵察到台灣來,那一案銷毀了泰國的一處毒品供應站,並且抓了一大票各國毒梟坐牢。後來沈拓宇總是介紹甫出獄的人來丁皓這邊工作;有能力開店的幫助他開店,有心待在公司效力的也大大禮遇。」

    「死神?」又一個怪名字,這是何方神秘人物!

    「一個人,以後有機會見到再說。」

    「哦……丁皓是好人羅?」朱浣浣好奇地看丁皓。

    「這是侮辱。」他輕撫她一撮秀髮,淡淡地說著。

    朱浣浣突然覺得有些心跳加速,有些無措,不敢再問為什麼了,急急戰起來說道:「我去洗碗。」一溜煙衝入廚房。

    「這個女人不怕你,真的不怕你!」孟冠人有些不可思議。真是的,本來他還擔心丁皓會嚇得那女孩昏迷不醒——有前例可循。阿皓長相太酷、太懾了,女人與男人都會自然而然的怕他,不需要理由,也不必到丁皓髮怒。這樣一個「威儀天生」的男人,除了教人害怕還能產生什麼別的?可是他剛才發現朱浣浣逃開是源於少女羞怯,不是恐懼,心中也有了個底:這回丁皓真的跑不掉了。

    「她太單純了,心思沒那麼曲折。如果你看到前兩天她吆喝我提垃圾去追垃圾車那股勁兒,你就會知道受苦受難的人其實是我——凌月巷那群小鬼看到我追垃圾車時那個糗樣,眼睛睜得比銅鈴還大;一世英名全毀了。你要看到她列出的規矩條款有法律全書那麼多,就會知道現在是誰在當家!」丁皓抱怨著,但沒發現自己口氣中含了一些寵溺。他知道朱浣浣不怕他,這令他心喜不已;他受夠了別人畏懼的表情,即使他心情很好,一出門看到別人戒備恐懼,再好的心情也會一掃而空。

    「還挑!你這間千年頑垢橫陳的垃圾窩要整理乾淨有多費力你知不知道?你沒看到浣浣走路的模樣有多狼狽?她的雙肩甚至是垮的,我敢保證他一身細皮嫩肉必有多處淤青酸疼。別人拼了命打理你的狗窩,你不遵守她的規矩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嗎?」

    「你叫她什麼?你管她細皮嫩肉疼不疼!將齷齪的畫面給我從你腦中除掉!」丁皓突然感到生氣;浣浣?叫得好親熱,他都沒這麼叫過!

    「呦——現在叫朱小姐太生疏了。」孟冠人還故意扯開喉嚨叫道:「浣浣——小浣——浣兒——」

    朱浣浣從廚房門口探出頭,看著孟冠人說道:

    「沒有人這麼叫我。」

    「連名帶姓?你哥哥怎麼叫你?」

    「他叫我小妹。」她想了一下道:「我朋友都叫我朱朱。」旋即又縮回頭洗碗。

    「你可以回去了。」丁皓有生以來第一次發現他很討厭孟冠人的存在。

    「朱朱,我晚上可以過來吃飯嗎?」孟冠人大聲的叫著。

    「好吧!我多煮一些。」朱浣浣回應。

    丁皓提著孟冠人的衣領到門口、拉開門,咬著牙問:

    「你以為你在做什麼!」

    「事實上我還考慮要搬過來住。」孟冠人不怕危險地虎鬚。

    「少作夢!裡頭那個商品歸我保護;防得了王平志,我可防不了你。不許你動她腦筋!」

    「做個朋友嘛。」

    「想都別想!」丁皓將他丟出去,甩上門。沒來由的怒意使他大大煩燥了起來,直直走入房中將自己丟在大床上,腦中卻揮不去廚房那一個倩影。唉……他不能碰。

    第三章

    上帝造人有時候是很惡作劇的。

    朱浣浣是一例。白水晶也是一例。

    這也足以說明她們為什麼會成為惺惺相惜的好朋友了。

    以現代國民生活水準之高、營養過剩的年代而言,身高不足一六0就略嫌營養不良了——這對一個一心想當女強人的女人而言更是很大的打擊。白水晶當了律師半年,工作一直很賣力、很辛苦。

    一五八的身高、小女孩那種停頓在「發育中」的身材,本已是她站在法庭滔滔雄辯的致命傷;有多次上法庭,還被擋在外面被當成偷媽媽衣服扮大人的高中小女生,更難堪的是還有人曾問她讀國中沒有?她真是不懂,她已經很努力地改裝自己,使自己看起來更成熟了,為什麼別人永遠不相信她已經二十四歲了?只有在替受害人贏得勝訴之後,心中才有一些安慰。

    天知道她有多討厭束著老處女髮髻,穿著沒法子大步走的窄裙套裝。摸著厚厚的粉,外加三寸高的高跟鞋;然而為了維護冷靜敏銳的專業形象,上法庭時她一定要這麼打扮。一旦所有行頭卸下來,給化妝品點出的幾分姿色也洗去之後,她就只有一張清水臉蛋與國中女生的身材了;除了那雙精銳大眼難以抹煞平常的她看起來真的非常天真無邪,即使穿一件恤上街、打著赤腳,人家也會覺得她好可愛。

    怎麼會長不大呢?好不好看不重要,朱浣浣不就是太好看了才會被當成花瓶供著?但白水晶真的很不滿意自己的身高於娃娃長相,可是又能如何?二十四歲了還能有什麼指望?

    剛上完法庭,想不到一轉眼已中午了,難怪肚子餓得發疼,找個地方將早餐與中餐一併解決掉才是正事。眼角餘光掃瞄到巷子中一家牛肉店,遠遠的就聞到香味,綠燈後她就打定主意調車回巷子中大快朵頤一番。打從畢業後就再沒吃過路邊攤的東西了;不是累得沒吃,就是陪客戶去吃商業午餐、偶爾幾個不長眼的傢伙約她上館子。入了著一行才知道每一個同仁皆自視太高,眼睛長高了二英吋,在頭頂上;未婚的男同事、長相端正的更是成天被一大票女人追著跑,高尚職業嘛!有時候撥出時間約女人吃飯還擺出施恩的嘴臉——看多了,也就失望了。她不要這種男人當朋友。白領階級的單身男女自有一套遊戲規則,並且又劃分了階級於地位;這種感情太工心計,玩起來也沒意思,因此她目前保持感情生活的空白——也許活了三十歲她會找人相親、嫁了——免得浪費不必要的時間。唉!再多的遊戲方程式還不是求偶期的花招,荷爾蒙作祟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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