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最好別愛我

第10頁 文 / 席絹

    「說到錢,那也正是我要與你談的。我個人目前是他私人的理財顧問,對於他「借」給你的五百萬,基於慈善的理由,我也不好收你相同於銀行的利息。這樣吧,五百萬的本金分三十年攤還,一個月給我一萬四仟元,再加上利息四厘,統加起來每月交三萬元就成了。來,這是我個人的帳戶,請按時匯入我的戶頭中。」也不囉嗦,我將一本小冊子交到她手中。

    「什——什麼——」小女生顯然嚇得不輕。

    「谷——谷大哥他——他沒說。」我想她已經開始感到悔不當初了。

    對嘛!如果她不去纏小谷,並且纏得地舉白旗來向我求救,基本上她根本是平白賺到了五百萬。可惜人心不足蛇吞象,這小女生得了財還不滿足,巴望著再得到人。那真的是天理不容了,犯在我手上,只要攸關於錢財的事,我絕不會錯放。錢錢錢!我生存於世的至高目標。

    「小妹妹,這是我個人的帳戶,請你按時匯錢到我的戶頭中。還有,奉勸你,沒事多找個工作賺錢,別淨巴著男人四處跑,丟人哪。」

    小女生不理會我的揶揄,逕自沉浸在「帳單」的震驚中,喃喃自語:「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要去問谷大哥,你這個壞女人一定是在嚇我,谷大哥不會這麼做的。」念完,她即刻不分場合適當與否,奔向一票工作中的人群內,不知演起哪一出苦兒還債記去了。

    呵--還是好睏。伸了伸懶腰,我調了姿勢,準備補個眠,暫時沒我的事了吧?我想。

    ※※※伯恩潘瑟夫,一個美國人,留著大鬍子,在我看來是故作藝術家的落拓,實則邋遢到連流浪漢也要自歎弗如。

    我與他大抵上並無什麼過節,只不過五年前曾經將他過肩摔摔到大街上而已。但那其實也不能怪我,他想與我的室友上床,有誠意一點應該花錢找間汽車旅館去解決,而不是大剌剌的踏入我租賃的地方,要求我去大街遊蕩一夜再回來。嘖!美國人。

    後來我為了杜絕後患,同時也是看不慣同胞隨便與洋人上床的自侮輕浮,索性也將那妮子掃地出門。反正我負擔得起租金,而那女人若有她宣稱的受歡迎,那我大可不必擔心她可能會宿在溝邊發抖,總有她心愛的洋人會收留她。到底也是一種供需平衡互取所需。

    不過這潘瑟夫可真像一隻蟑螂。在我大學的最後一年,有事沒事過來我這邊商學院亂晃,初時是說可憐我這平凡的東方女人沒人追,所以心理變態,他老大決定「拯救我」;後來又說我故作姿態惹他注意,說黃種女人都來這一套,到最後還不是來者不拒,只要是男人就可以,黃種女人想要綠卡想瘋了--可悲的白種人盲目且師出無名的優越感。

    以一個負債赤字高居世界前幾名的國家而言,他們美國人實在囂張得沒道理又可恨。

    所以嘍,我也就摔得他七暈八素而毫不羞愧,反正他被虐待得很快樂。

    與他的惡緣也終結在我回國之後,一切音訊全斷。

    此刻能再有機會見到這麼一雙狂做的眼,可真是人生何處不相逢,想裝作不認識都不行。

    真是沒料到睡了一下子醒來會看到他的臉。

    「哈羅。」我懶懶的打招呼。

    「凡妮絲!真的是你!我從剛才就一直在猜--」

    「可見你的記憶力開始退化了。」我以英文回應,希望自己的英文沒忘得太徹底。

    他伸手向我展現擁抱之姿,可惜不與洋人苟且是我東方大女人的原則,當然也就邊閃人邊罵入了:「少來這一套!你是美國派出來的播種大使呀!」

    「抱一下也不行?你傷了我的心。」他誇張大呼。

    「如果痛不欲生的話,歡迎從崖上跳下去。」只要想到這位洋人曾發表過歧視黃種女子的鬼論調,再怎麼他鄉遇故知,也激不起我認親的熱情。

    「菲凡,你們認識?」谷亮鴻不悅的走過來問著。

    「在美國見過的路人甲。」我打著大大的呵欠口「拍完了沒呀?還說要載我去看雲海呢,都快中午了,看個鬼。」肚子餓了。期待工作人員買回來的便當中有我的一份。

    「光線不對,暫時還無法結束。」谷亮鴻防賊似的擋在我與洋人之間。可能是認為他的情敵已經遍佈全台灣,無力再負荷海外的可疑人等。「還有,我們堂堂中國人不要與他說英文。」事實上是因為他聽不懂,又不想讓這種不利於他的情況持續下去。

    懶得理這兩個張三李四,我迎向阿成,由他手中接過一個便當,找了個地方蹲著吃了起來。

    一群工作人員圍著潘瑟夫討論進度問題;而另一邊擺脫迷姊糾纏的谷亮鴻不準備讓我清閒的又跟了過來。

    「你對柳思湖說了什麼?她哭著問我是不是真的,我煩得不想回答,只叫她跟著你說的去做。喂,你不會逼她去當銀雞吧?」銀雞者,乃明星妓女也。

    「我哪有那麼缺德。不過倘若她決定自甘墮落,我也無可奈何。」我猜那位小姑娘是不可能當銀雞的,畢竟她一心想飛上枝頭當少奶奶。而這種身份除了必須有姣好面孔外,身家清白也是極明確的要件。為了屈屈數百萬貢獻出初夜(如果她還有的話),還不如將眼光放得更遠,為著將來的金山銀山而細細思量。

    「我覺得做了一件蠢事。男女之間不能有純友誼嗎?為什麼我只要跟某一個女人說過話,第二天絕對又成了誹聞人物?別人亂說也就算了,偏偏那些女人也真的那麼以為。真他媽的--」

    我拿雞骨頭往他口中塞去。

    「形象呀!大明星。」

    「反正我不爽啦!」

    「我在用餐時間聽人發牢騷,你以為我會比你爽到哪裡去?你再給我亂叫試試,當心我解你的傭人職務。」

    「我稀罕呀。」他小聲駁斥,確是稀罕得很。

    以我絕不跟受過我恩惠的人往來的性子,如今我還能與他時常見上一面,他絕對可以因此而叩謝天恩。

    見我吃完便當內最後一粒米飯,他又開口:「你會離婚吧?」不死心的小笨蛋。

    「不知道。」

    「那你會再婚嗎?」

    「不會。」我又不是瘋了。除非世上有第二個朱棣亞,但就算有,我結過一次婚也很夠了,再結作啥?

    「同居總可以吧?」好委曲求全的音調。

    「我又不喜歡上床。」我明白的拒絕。

    被我的直言嚇了好半晌,那個在江湖上混過七、八年歲月的小痞子居然脹紅了臉。好--好好笑!

    我大笑得亂沒形象,更是大手一揮直拍他肩膀嘲笑他的害臊。

    「你是不是女人呀你!」他推開我拍打的手。

    「我是一個自由人。」我站起身,看向遠處的閒雲朵朵,輕淡的說著。執意自由的人,必然不會沉浸於情愛中去牽牽絆絆,當然--也就不會太深刻去意識到自己的性別。脫出感情一事,自由的靈魂,理應不會有性別的,是吧?而,沒有了肉身的遲滯,靈魂的屬性應該像雲一般,來去無跡、瀟灑不群吧?

    ※※※理想與現實畢竟有段差距,否則我這個以「雲」自詡的人不會坐在啟智學校的草皮上兀自長聲歎氣。自由人?把自己期許得太清高,忘了但凡身為人必然脫離不了的滯礙。

    想我杜菲凡平時也不是這麼多愁善感的人,可是哪一個人心煩時不以千頭萬緒來庸人自擾?我在煩什麼呢?還不是身旁突然跳出來的蒼蠅蚊子。

    我從來不知道自己的行情居然那麼好,那個美國沙豬潘瑟夫--咦?念起來好順,可見果真適合他。那傢伙宣佈對我再見鍾情,不在乎我是已婚的身份,決定用他在台灣少得可憐的時間來追我。不愧是美國人,真敢講。我非常有誠意的與他「再見」以及「永不相見」,但至於「鍾情」這檔子事,那還是免了吧。

    不是我臭屁,本相雖然挑不出顯眼的特色,但會因恩情而決定愛上我的人確實是不少。大可不必再多一隻阿貓阿狗來錦上添花。我的虛榮心很充盈了。任何事的過與不及都是失衡。然而老天與我做對是作定了,在我上幼稚園那年早已有所認知。

    「下子彷彿全世界只剩下我一個女人似的,男人全巴了過來。呃——說「全」是有點牽強,簡單地說,也不過是那兩隻蒼蠅。我不得不想是否他們篤定我不會點頭嫁他們,所以成天尋我開心,而不必怕負起娶我的責任。

    死小子谷亮鴻嚷了兩三年,八成把要娶我的話當成口頭禪嚷嚷,要是哪天我果真點頭允了他,他不口吐白沫休克才怪。更別說那個死潘瑟夫了,幾百年沒見也敢隨便泡妞,他想代表美國進行友好外交呀,在各地都交一個相好的來溫存,他想得很美,不怕被打斷狗腿就盡量試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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