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女作家的愛情冒險

第2頁 文 / 席絹

    不料,那女人一手叉腰,一手指著小狗,冷言道:

    「有點骨氣行不行?你是只野狗,不是家犬,天生合該要自力更生!自由自在的代價是你要自己找食物!怎麼?當乞丐呀!好吃懶做的東西!不管是人是狗,餓死一個少一個,還不快去找營生!再待著,我馬上打電話找捉狗大隊來!你幫人類看過門嗎?好手好腳的敢向人類乞食!丟不丟臉呀?……」

    一番斥責,也不知道那隻狗聽不聽得懂,反正那狗到後來像是夾著尾巴逃走!換作原穎人也會受不了的逃走,而那狗看來又有些慚愧才讓她訝異!

    所以說,這個矛盾又奇特的蕭諾是深不可測又可怕的。對狗如此,對乞食的人類也相同。好手好腳的人來當乞丐她會上前去對那人做即席演講,講到那人落荒而逃!至於肢體殘缺的,她也不會給錢,她會打電話到相關的社會福利單位,請求協助。通常,會見到那票乞丐在頃刻間消失!原來不是真的窮,是有集團在幕後操空的!

    蕭諾是冷血的,但又不能說她不善良,只是她的作為容易招人議論。

    她們二人筆風不同,個性與外表也不同,唯一相同的是趕稿時沒日沒夜,對環遊世界有一種嚮往。再一點不同的,是原穎人想嫁人,而蕭諾的腦中只有「獨身」兩字。

    是的,二十六歲的她想嫁人了!

    如果她想在三十歲結婚,就該在二十六歲開始談戀愛,所以她才會開始著急!一個作家該怎麼談戀愛?什麼樣的人才會是適合她的對象?

    愛情成了她職業中的一種冒險,因為她是作家,在筆下談情說愛賺生活費,那麼,天天紙上談兵的人是否該在實際演練上比他人更得心應手?

    她想,她的「作家應該條款」又多了一條了!

    轉載自:熾天使書城KUO掃瞄追夢校正

    「度假?」蕭諾從小說本子中抬頭,揚眉表示她的不解;往上抬的臉蛋完全表現出求知學生的清純狀!不知情的人必會當她天真又善良,列為稀有動物來保護著。但這動作只是她詢問時的表情,當她趕完稿的半個月之內,她幾乎學起懶貓,一動也不動,天天盯著小說漫畫看,想與她說話也得排她看完段落的空檔,否則她不會理人。

    原穎人忙不迭的點頭,身形幾乎算是諂媚的半趴在沙發外沿,雙手扶著扶手,只差沒吐舌大叫兩聲:汪汪!否則還真像一隻等主人臨幸的狗。

    「是呀,是呀!你昨天已交稿了,而我打算四月份才開稿,只要五月底前來得及出書就行了!這麼算來,這個月算是我們的休養假期,我們去度假培養靈感,連主編也不會多說一個字的!作家找靈感,天經地義嘛!」

    「培養靈感?」蕭諾睨著她,揚起一邊的嘴角,表示她的譏諷又要出現了!「當個業餘者你大可培養一百年的靈感,愛寫不寫都餓不死人!但我們?醒醒吧!小姐,我們這種專職的人差別只在寫多寫少而已!直到那天你拿起筆,卻連一個字也掰不出來時,就代表——你——完——了!」

    這是血淋淋的事實,所以蕭諾嘲弄有理。當你有一個構思時,一旦開了稿,心中必須想的是如何將故事發展到十一萬字,並且讓十一萬字嚼起來豐富有味;而不是天天大叫著:靈感在那裡?這麼虛無縹緲的東西,即使浮上心頭也是稍縱即逝,永不回頭。靠它?等死還差不多!

    「說吧!你大小姐有何企圖?坦白從寬,說謊從嚴!」蕭諾收起小說,盤起雙腿,一副洗耳恭聽的模樣。

    「我是認為你已經很久沒有背起行囊到處走了,我也是。所以,我打算咱們一起到墾丁去玩半個月如何?三月份不是旺季,所以他們的度假小木屋很便宜,租半個月又打八折,開拓視野對作品內容的精彩度有很大幫助……」

    「你更年期到了嗎?」

    「蕭諾!」

    「由單身貴族期轉為想結婚那一期。」

    這蕭諾不是簡單的角色!原穎人歎氣道:

    「如果期中有艷遇我會很感激,但沒有也無妨呀!只不過,我想充實一下自己。每當寫了三本書之後,我都會有貧乏的感覺,才會產生找伴侶的心思。女人總要嫁人的,即使沒那姻緣,總也要談幾場戀愛來現身說法!寫小說的人卻沒談過戀愛,不笑掉人家大牙才怪!而且,死守在角落,那來的機會接觸他人?更別談白馬或黑馬王子了!等天上掉下來呀?」

    蕭諾想了下——

    「你對自己目前的名氣不滿意嗎?還是沒有安全感而想找一張飯票來保障終身?」

    「拜託!我們談的是度假,不要再對我做心理分析!麻煩你大人高抬貴手,運用在你筆下主角就行了,別找上我。我相信我還可以寫個十年,而且我又沒揮霍的習慣,老了後也餓不死。你到底要不要去?」

    大抵一般作者在自己書中充當上帝,作威作福久了,也對他人產生好奇,想將人由裡到外掃瞄個透徹。不必苛責蕭諾,她自己也差不多,也因為差不多,才益加不能忍受他人將自己當白老鼠來觀察。

    聳聳肩,蕭諾問道:

    「什麼時候去?多少錢?」

    「三月中旬,十天後,至於價錢,我再確定一下,明天告訴你。」她充滿期待的看著蕭諾。

    「可以。等我看完這一堆小說漫畫大概也能成行了。」蕭諾又抓回她那本小說,不再言語,代表談話結束。

    這就是蕭諾!乾淨俐落,並且不會熱情的去與人熱絡,完全與她書中所寫給人的印象不同。

    可別以為她看小說漫畫太不務正業,這些可算是她們寫作人的必做功課!若沒有看看他人寫得如何,怎麼能力求自己改進?暢銷的書有其暢銷的原因。寫得差的作品要拿來警惕自己別走相同的路;或許在別人的作品中還能找到激發自己的新想法。所以,看一堆小山似的小說是必要的。有時候連自己的小說也要反覆細看數十遍,不是自戀,而是要診斷其不足處。既然人必須向前進,作品的水準就不能在原地踏步。

    所以蕭諾此時正在做這麼「重要」的功課,她怎麼敢不要命的再去打擾?通常看到蕭諾這麼認真,原穎人心中也會有些恐慌與不甘心。她總希望有一天,她會是「青春」出版社的大紅人,而不要老是排名在蕭諾後面。這樣想不知道會不會太小人了?真的!她從不知道蕭諾會怎麼想,也從不見她自滿過。

    訕訕的拿了皮包,決定去找朋友談天!蕭諾是她的同事、敵人、室友,但不是好友,所以,找好友去也!

    繡芙蓉2004年月7日更新製作

    人類是很奇怪的,總是認為他人的東西比較好。像原穎人的同窗兼好友黃耘春就崇拜練華崇拜得半死!反而對原穎人的作品有諸多批評;而且這批評還是來自知道原穎人即是「原茵」之後。之前不知情時,還四處介紹親友說「原茵」的作品不錯,有前途;現在沒有批評得一文不值就該偷笑了!也不知是什麼道理,反正朋友拿她來糟蹋踐踏似乎也只能認命!誰教她自小到大好事壞事糗事沒一件逃過黃耘春的視線?!想崇拜也崇拜不起來。要是黃耘春知道與她同住的那個冷淡女子即是大名頂頂的練華,不知會有什麼驚人的反應?!原穎人不是故意不說,但基於道德,她不願四處宣揚練華與她同住的事。一如原穎人也有一些喜愛原茵作品的朋友,但她也從不讓她那些朋友知道原茵與她室友的事。

    有人崇拜的感覺當然好,但若造成騷擾就難受了!在真實世界中,她們也只是凡人,要吃喝拉撒,弄得自己出名到寸步難行又何必?何況她寫書三年,早已過了為一封鼓勵的來信而尖叫大笑的日子。讀者的批評或讚揚已不再是支撐寫作動力的全部糧食。別懷疑!讀者與作者同樣癡傻,作者可以因讀者的讚揚而成為沒日沒夜寫作的瘋子,至於對作家有諸多幻想的讀者則是傻子,誰也沒佔到便宜,真是冤孽呀……

    黃耘春是個咖啡屋的老闆——之一;由七個志同道合的女生合夥開了家三十坪大小的咖啡屋,包辦了老闆兼打雜的工作,各司所長;而她接掌了出納兼會計。小店成立兩年來居然還做得小有盈餘!目前在西區又開了家分店,人力分散之餘,倒也有錢在尖峰人潮時間請工讀生幫忙,因此她此時才能端著一壺咖啡,排了個靠窗的角落與原穎人閒磕牙起來。

    「大作家,兩個月不見,敢問孵出了幾本大作?來點馬路消息如何?」兩年來她已非常明白,這女人只有在稿子脫手後才會四處找人吸收一些人氣,然後等她又手癢時必又會六親不認的縮在小公寓中日月不管的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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