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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南海風雲 第16節 不喜者勿入 文 / 夕陽西下的時候

    列車飛快奔馳,窗外俄羅斯的風光像一部優美畫卷,可是窗內李德一直在噁心上加噁心,他像講述科學著作一樣,講起人類相食的歷史,並將其提高到理論的高度——

    古代的吃人可分為兩類情況:第一類情況是,由於天災或戰亂造成了嚴重的社會饑荒,人們為活命而同類為食。**雖然違背人性,卻能救命。

    北宋末年靖康之亂時,江淮之間民眾相食,一斗米要數十千錢,人肉的價錢比豬肉還便宜。明代萬曆年間,山東大災,蔡州有人肉,慘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間皖南到處人吃人,人肉開始賣到三十文一斤,後來漲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時,江蘇句容、溧陽、溧水等處賣到八十文一斤。

    還有一類情況純粹是為吃人而吃人。有的人以吃人肉來顯示凶暴,有的人聽信左道邪術以吃人肉來治病,有的人以吃敵人的肉來洩憤。同饑荒年頭被迫吃人肉相比,更具有野蠻性和殘酷性。

    隋末的朱粲是吃人魔王。當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百姓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還不知羞恥地說:「世上最美的東西是人肉。只要國中有人,就不用擔心沒有軍糧。」

    此令一出,部下捕獲婦女和兒童成風,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每攻下一座城鎮,明明有糧食,朱粲仍讓部下殺人當軍糧吃。後來朱粲降唐,唐高祖李淵派部將段確勞軍,席間段確半醉時對朱粲開玩笑說:「聽說你愛吃人肉,那你說說人肉是什麼味道啊?」

    也許這個朱粲吃人肉吃昏了頭,對唐朝使者反唇相譏:「這要分不同情況,如果是剛喝過酒的人,他的肉就像臭豬肉一樣。」

    段確大怒,罵道:「你這吃人肉的狂賊,既然已入我唐朝,不過是一個奴才罷了,還敢吃人嗎?」朱粲面露凶相,竟然把段確殺死,烹食其肉。不久被震怒的唐高祖抓獲後五馬分屍。

    古時戰爭殘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時刻,環境逼使人性異化,回歸到動物界同類相食的狀態。北宋靖康元年,金兵南侵,戰亂四起,官兵和百姓都無糧可食,於是就把死人全部用鹽醃起來,曬成肉乾食用。登州人范溫組織義軍抗金,兵敗後乘船渡海到臨安,隊伍進城後還在吃攜帶的人肉乾,並恬不知恥地叫「兩腳羊」。

    元朝末年,駐守淮右的官軍缺糧,也抓人吃。他們還總結了一套經驗,認為小孩的肉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

    吃人的辦法也很多,因太血腥不一一列出。

    明清朝代,官兵吃人的現象屢見記載,而且還演繹出一些可歌可泣的佳話。清順治九年,南明將李定國率兵攻新會,城中糧盡,明軍守將就殺居民為食。有個姓莫的媳婦與婆母相依為命,守將要殺食婆婆,莫氏叩頭請求替婆婆死,守將說:「真是一位孝順的好媳婦!」於是放了她們。

    還有一個姓李的婦女,丈夫面臨被殺,李氏哭著說:「丈夫還沒有兒子,殺了他就斷後了,我活著又有什麼用?乾脆把我吃了吧!」

    一位姓梁的秀才將被烹食,他的十歲的女兒請求代替,守將被感動了,把他們父女一同釋放。有一天,城門正要關閉,有幾百名鄉下百姓湧到城門外請求進城避難,新會縣令不同意收留他們,清軍守將說:「讓他們進來吧,關健時候這批人可作十天的口糧。」

    新會縣城被圍困八個月,守軍吃掉上萬人。有戶人家只有一人倖免,兵亂過後,這位倖存者在路上遇見了清軍守將,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將感到驚訝,問:「你拜我作甚?」那人實話實說:「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子裡,他們都沒有墳墓。如今寒食節臨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去拜呢?」守將滿面羞慚,急忙離去。

    公平地說,這位吃人的清軍守將,對遇難者的責問也有一點慚愧之心,說明他的人性總算還沒有完全泯滅。

    古代的食人慘劇,甚至連國王都不能未免。公元前661年,翟人攻衛國,吃了衛懿公的肉,而把他的肝扔掉了。衛國有個大臣名叫弘演,當時出使在外,聽說國內有變,急忙趕回來,看見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便決定自殺,自殺後讓人挖出他的內臟,把懿公的肝裝入他的腹腔來安葬。如果衛懿公真有在天之靈,他一定會感動的。

    十六國時,石季龍的太子石邃凶殘無度,他看見美貌的尼姑就抓過來,姦污後把她殺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起煮食,把肉賜給手下一起品嚐。

    隋代末年,諸葛昂和高瓚是一對豪侈凶殘之徒。他倆互相爭強賭富。有一天,高瓚宴請諸葛昂,把一對十來歲的雙胞胎烹熟,頭顱、手和腳分別裝在盤子,端上宴席。滿座客人見是人肉,掩口欲吐。

    不久,諸葛昂宴請高瓚,讓自己的一位愛妾敬酒,那妾對高瓚笑了一下,諸葛昂醋性大發,把這位妾整個放在大蒸籠蒸熟,擺成盤腿打坐的姿勢,放在一支特大的盤子,諸葛昂親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給高瓚吃。滅絕人性,令人髮指。

    吃人者終被人吃。後來遭遇兵變,諸葛昂和高瓚一被盜賊抓去,盜賊向他們索要金銀財寶,他們拿不出來,盜賊就把他們綁在木樁上,一塊塊地割下他們的肉烤著吃,作為下酒菜。

    唐代以後,此類吃人的事例更多。武則天時期,杭州臨安縣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個向他討債的人帶一名僕人來到臨安,住在旅店,薛震把他們主僕二人用酒灌醉殺死,然後把屍體放入大鍋中煮爛,連骨帶肉一起化為肉醬。

    薛震還要煮食自己的妻子,機靈的妻子逃走並報告了縣令,縣令派人逮捕薛震,審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

    上述種種事例,都還只是把人殺死,把人肉用烤、蒸、烹等辦法燒熟來吃。更有甚者,古代還有不少人生吃人肉或人血、人腦及人的內臟器官,那簡直和畜牲沒有什麼區別了。

    歷史上確有一些狠如豺狼的人,對他人活捕生吃。三國時,吳國大將高澧好飲酒,愛殺人並飲人的鮮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擄掠過往行人,殺死後飲其血、食其肉。

    號稱太平盛世的唐初貞觀年間,代州都督劉蘭謀反,被腰斬,有個善於拍馬屁、名叫丘行恭的將官用手挖出劉蘭的心肝生吃,他想以此來顯示自己痛恨叛賊的立場,討取皇帝的歡心。

    好在唐太宗李世民討厭這種殘暴行為,責備他說:「對叛賊該處以什麼樣的刑罰,法律有明文規定,你何必要這樣做呢?如果生吃反賊的心肝就算是忠孝的表現,那麼劉蘭的心肝應該讓給太子諸王吃,哪能輪到你呢?」丘行恭拍馬屁拍到蹄子上了,討了一場沒趣。

    古代契丹的東丹王李贊華好飲人的鮮血,他常把奴婢身上刺個洞,用嘴對著傷口吮吸血液,像小兒吸奶似的。

    北宋大將王彥升得勝後把抓到的俘虜綁在旁邊,他用手硬扯下俘虜的耳朵,放在嘴裡咀嚼,同時慢慢舉杯飲酒。俘虜滿面鮮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彥升全然不顧,與賓客談笑風生。

    還有喝人腦的,這種殘暴行徑在20世紀都時有所聞,因太血腥,在此不細提也罷。

    如果說為滿足暴虐**而吃人,主要的是表現了人性中獸性的凶殘,那麼,妄圖以吃人肉治病的行為則是除凶殘之外更表現出動物式的愚昧。現代科學證明,人肉或人的某些器官同動物相比,其組織成分沒有根本的區別。

    古代的方士、巫師、左道之流鼓吹吃人治病,目的在於顯示其法術的神秘,製造震人心魄的恐怖氣氛,讓人因害怕而信從。

    此外,還有以咬人肉來發洩仇恨。在錢彩的《說岳全傳》寫張俊跟隨秦檜謀害岳飛,後來高宗死後,孝宗即位,將秦檜夫婦開棺戮屍,把張俊判為死罪。

    斬首時,臨安百姓尋張俊報仇,岳夫人把張俊賞給他們,眾人把張俊綁在一棵柳樹上,有仇的人上前罵一聲、打一下、咬一口,一會兒便咬得血肉模糊。還出現一個笑話:一個無賴竟然把張俊的生殖器咬掉了。

    以上羅列的只是其中一部分,由此可以看出古代殘忍行為的一個方面。除了史籍記載之外,小說、戲曲等文學作品也常常寫到這樣的情節。如《西遊記》寫唐僧師徒路過比丘國,那國王被妖精迷惑,得了不治之症,妖精讓他用一千一百一十一個小兒的心肝煎湯服藥,服後可以長生不老。國王聽信他的話,就如數抓到民間小兒,關在籠子,以至於人們把比丘國的京城叫做「小兒城」。

    ……

    「親愛的,夠了,適可而止吧。」冉妮亞親切地把一杯熱氣騰騰的中國龍井茶端到他面前。

    薇拉評價:「東方人真野蠻。我的元首,你怎麼對中國歷史這麼熟悉?」

    李德白了她一眼,正色道:「我看了好多書。不過,我不同意你的評價。事實上,任何種族都犯下了這些反人類的暴行。」

    李德感慨: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人類歷史是吃人的歷史。現代人類早已擯棄了蠻荒時代吃人肉的習慣,可這種可怕的行為並沒有就此絕跡。他舉例說,海地人當街燒死人並刀割焦屍肉塊當場吃掉。還有中非的一個總統品嚐人肉,竟稱太鹹。他曾經殘忍地將自己的一位妻子殺害並分屍。還有一次,當他發現自己的情人有男朋友之後,居然將其當場殘殺,然後把他的屍體煮熟後生生吃了。

    元首接下來對薇拉說的話,讓她驚訝得把杯子掉到地上。他花了十分鐘時間,詳細講述了聖彼得堡發生的人相食慘劇,並把責任全部推給了蘇聯:「我不止一次地們投降,但斯大林寧願將全城人都餓死都不放市民出來,咎由自取。」

    大家聽得毛骨悚然。哈羅德愣怔地望著元首,李德淺笑了一下:「怎麼說著說著扯到這方面來了?你繼續。」

    「什麼?」哈羅德還沒從夢魘中回過神來。

    「繼續你的故事啊?」李德喝了一口茶水,一股清香沁人心脾。

    本書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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