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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32章 我把他送上法庭 文 / 夏威夷

    第32章我把他送上法庭

    中午,從鄉下的家回到縣城,因為要拿一些換洗衣服,我回到出租屋。屋裡打掃得異常潔淨,顯然是麗回來過,要麼是鳳做的。

    聽到開門聲,鳳果然從房間走出來。「姐夫,你回來了,太好了。」她笑著對我說。

    「你怎麼在這裡?」我問她。

    「我陪姐姐回來的。」她說。

    我扭頭就走,鳳一把拉住我。「姐夫,你坐下吧,我有話要和你說呢。」看來,鳳的確在她姐出事以後充當著和事佬的角色。

    「我有事,得走。」我說。

    「有事也吃過飯再走,我已經做好了。」她倒是反客為主了,把我拉到客廳的沙發旁邊。

    如果麗不回來也許我不會急著要走,因為她說麗在房間裡,我就沒心情呆下去了,我不想再看到她!

    鳳相當懂事,倒不單是她上次說的那些話讓我感動,她實在像個很有教養、很有閱歷的人,使我不想掃她的興。

    「姐姐說,她要去控告那個院長。」

    「我不要聽。她老早的時候,干什去了?要是我不發現,她會告嗎?騙人的話我不愛聽。鳳,你知道我心裡是什麼滋味嗎?」

    「我馬上叫姐姐出來,要她自己跟你說。」鳳說。

    十幾天時間,一直沒有見過麗。鳳想讓我和她見面交談一次,正好我回來了,她哪會放我走呢!

    今天麗大概下午不上班,鳳和她一同來了。這時候,麗走出了房間,消瘦了不少,看上去非常憔悴。不過還是漂亮。

    她低著頭來到我身邊,「對不起,我錯了。」

    「你打算怎麼辦?」我說。

    「一切聽你的,你叫我怎麼做,我就怎麼做。」她說。

    「我叫你再回那流氓身邊去,你去嗎?我沒什麼和你說的了。」

    「結婚後,我本想把一切真相告訴你,但又怕失去你。結婚一年多時間,我斷絕了同他的關係,想好好和你過日子,想不到他又」

    「你不要把問題往他身上推,這對你沒半點好處!你想想你對我的態度,對我的行為?」

    我和麗說話,鳳知趣地走開,去廚房燒飯弄菜了。

    「我並非對你不好。那天他和我做了,回來後你也要,我不想弄髒你的身子,所以」

    「你就不能拒絕他嗎?你要知道你是有所屬的人!」

    「我知道,我想滿足他幾次,把房子分到手就拒絕他。」

    她的解釋越來越讓我生氣!「你有沒有想過我的感受?我知道後,會和你去住那房子嗎?」

    麗此時不再說話,只流淚。也許她心中的確是為了家裡好,可她沒有想到,夫妻之間的感情是摻不得半點雜質的。她的這種「愛」我是無法接受的。她太蠢了,我不會因為她的這種想法而改變初衷。在這一點上,我已是鐵石心腸!(不知道朋友們對我當時作出的決定怎麼看?)

    最後,我沒有在那裡吃飯。鳳也留不住我。我在街上隨便吃了點。

    回到學校,下午如果w老師不來,我就到他那裡去,把我所瞭解到的告訴他。信已經發出,好像還沒有什麼反應。這種事你急他不急,何況我們也沒法去催。中午休息了一刻,正準備動身,愛國來到宿舍。他急匆匆地說:

    「老朋友啊,出了這種事你都不和我說一聲。是華剛才告訴我的,弄得我一頭霧水。趕到你家,你家小姨子鳳說你在這裡。」

    「我不想告訴你,是怕影響和英,你的脾氣我是知道的。」

    「你把我當外人了。這種事不對我說,我們還算朋友嗎?」

    我簡單和愛國說了個大概。「學校的w老師在給我整理材料,我想把那個畜生搞下台。」

    「應該的,我會幫你。被你撞著了?」他問。

    「是的,多丟人啊,我在學校都抬不起頭了。」我哭喪著臉說。

    「想不到在結婚前就有了這種事,我當時也沒在意。我害了你,朋友!」他好像感到很內疚。

    「我怎麼能怪你呢?又不是你的錯,我自己也沒有往上面去想,」

    我們正在聊著,w老師也來了。他上午就來過一次了,看到我不在,就回去了。w老師,愛國也是認識的,只是不很熟悉。有了愛國和w為我辦這事,效率就高了。這個過程我不細說了。

    最終縣紀委成立了工作組,對陳b展開了調查。縣紀委將他的犯罪事實移交到法院並提起公訴。陳b被開除黨籍,沒收非法所得,以受賄、貪污和猥褻婦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光是醫院一方,包括麗在內揭發他的獸行的,就有十幾個人。陳b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尾聲陳院長的下場

    陳x是1988年的十一月份被依法逮捕的。在此前的一段時間,麗仍然住在出租屋裡,我住在學校。開學後,我的事情在一夜之間成了本縣的特大新聞。人們說,小隊長摸個老婆隊裡人知道,大隊長摸個老婆全村人知道。縣委書記包情人全縣人知道。我的事情全縣的學校知道。可見那時我挺過來,是要有一定的勇氣。大部分人都是為我惋惜,不是看不起我的眼光。

    最最著急的不是我,而是我的父母親,他們一次專門來到了學校,兩位老人走到學校門口,向門衛打聽我的名字,由一個學生帶他們來到我的宿舍。父母先是安慰我,母親勸我不要離婚,結婚離婚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她經歷了很多,自己也有過婚變史,不容易。然而父親的態度和母親完全不一樣,他說,這種女子打光棍都不要也罷。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父母親,先解決陳b的事情,下一步再說麗。

    想想我已經這麼大了父母仍然在為我擔心,真是過意不去。但兒子的事他們再是操心,也毫無怨言,再苦再累心甘情願。我將他們送了回去,叫他們不要為我的事情著急,我會處理好的。他們哪會不急啊!

    出事後,很多知心的同事和朋友們都來看我,安慰我。但是在對麗的問題上,離不離婚,這種事沒有一個為我拿主意,褒貶不一。

    麗的母親上次去後,再也沒有來過,她父親是不聞不問的老好人。鳳開學後去學校了,臨走的前一天和我談了很多,她不主張離婚,能夠挽救就盡量不要離,那段時間她為我們的事操勞了很多。我感謝她。

    陳b判刑後,我心裡落下了一塊石頭。他咎由自取,得到了應有的下場。我開始著手解決麗的事情。年關將至,我去了麗的家。他父母都在。我把我的想法全盤托出。麗的母親眼淚一把,鼻涕一把,罵著麗。我說,你們也不要過度傷心,或許我們離婚後,麗的生活會好一些。

    過年,我照樣帶了東西去給她父母拜年,只要一天不離,我們還是夫妻,我不能給人家說閒話。麗卻沒有到我父母那裡去,她知道自己是無顏再見公婆。

    想想也真是,離婚也不是容易的一件事。那段時間我被弄得焦頭爛額。

    春節後,我和麗心平氣和地長談了一次,是在她家裡。

    我事前從和英那裡知道她休息,通過和英約了她。我早早來到她家。坐下來以後,我說:「我想和你談一談我們的事。」

    「……」麗沒有說話。看上去有些可憐。

    「這樣拖下去,對你,對我都不好。」我繼續說。

    「沒有挽救的餘地嗎?」

    「遲了。如果不是我親眼目睹,我也許會平靜些。要知道,那早晨發生的一幕,永遠不可能從我腦子裡消失。」

    「陳b已被趕下台,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你的目的達到了……」

    「陳b下台是遲早的事,黨不會放過他,不是我的事。」

    「一切都是我的錯。我會從這次事件中吸取教訓,不會再犯錯誤了,請相信我!」她說得很堅定。

    「麗,從我們談戀愛,到結婚,我都是很疼你的。結婚後你的行為太令我失望了,你根本沒把我當丈夫看。你對我好只是為了隱瞞你的虧心事。」

    「我也不願意,是他設下圈套害我的。」

    「你不能反抗嗎?你把他引到家裡來又怎麼解釋呢?而且就在我出去的那一刻!如果換了我,你會原諒嗎?」

    「那是我的錯,原諒我吧。」她說。

    「我無法原諒你,真的。我後悔當初看錯了人!」

    麗開始哭起來。外面的輿論壓力,我的離婚要求,使她的情緒低落到了極點。但這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眼淚不能使我改變態度。

    「你不要哭,好好重新生活吧!離了,對你,對我都是解脫。我近日起訴到法院,希望你有思想準備。」。

    我走了,她母親也沒有出來見面。

    我將起訴書遞交到了法院。

    第一次開庭是三月份,沒有離成。麗不同意,法庭調解。

    第二次開庭是兩個月以後,也沒有離成。法官認為我們還有和好的希望,因為他看到我們之間,並無大吵大鬧。

    第三次開庭,是一直到暑假結束。麗感覺到再沒有希望了,如果再堅持,法庭會判離婚。於是她在離婚書上簽了「同意」二字。離婚的時候,好在我們沒有孩子。如果有孩子,也許比這要複雜得多。在這一點上,我還要感謝麗。我們離婚很簡單,沒有財產之爭。出租屋裡的傢俱,我僅搬了一張辦公桌,連那張床我都沒有要了。

    很多朋友很想瞭解麗的近況,在這裡我說幾句吧。

    離婚後,由於輿論壓力大,她去了鄉里醫院工作。除了作風問題外,她工作努力,待人和氣,為人很不錯。89年和我離婚的那年,她27歲,31歲時談了個對象,是一個中學的體育代課教師。隨後結婚,生了個男孩,長得很可愛。

    那個教師,沒有婚史,比麗小兩歲,他瞭解麗以前的情況,頂著壓力和麗走到一起。婚後的生活也很幸福。

    以後,那男的下海,投資了一個有風險的項目,結果血本無歸,欠下幾十萬元的一筆債務。因為債主逼迫,他流蕩在外,一直不能回家。孩子十歲時,他們離了婚。小孩歸麗帶著。有時也帶孩子去他爺爺奶奶那裡。

    據說那男的在外又找了女人。

    麗目前又回到了縣醫院上班。畢竟大醫院的收入要高些。有時,回老家,我也去看看她。她說,現在一個人過日子已經習慣了,平日把精力集中放在孩子的教育上。她和我之間,避而不談過去,以朋友相處。她向我開口的事,我基本滿足她(不是指錢,我沒有錢的)。如今她47歲了,歲月不饒人。我從她眼中看不到一絲遺憾。她說一切都是命。

    鳳的生活很不錯。她和同學結婚,現在在上海工作,在昆山落戶買了房子。我和她姐姐離婚後,見過她兩次。一次是她結婚,她邀請我參加了她的婚禮。一次是五年前,我回老家,她也在老家,得知我回來了,專門來看我。說話很穩重,對我很尊敬。我在此祝願她生活幸福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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